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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利用县际竞争处理劳动法

  

  不久前有朋自远方来,谈中国经济,他们问外资会否再光顾神州。地球不景,有外资(尤其是韩资)撤离,而问津中国的外资是减少了。我说:「外资还会再来的。虽然中国的经济不是那么好,但比起世界各地,投资下注还是中国最上算。投资环境永远是相对的。」说了这几句,我想到新劳动合同法,想到不久前几家考虑到中国下注的美国机构,提到此法有恐惧感。我于是说新劳动法一定要取缔。只轻轻带过:这些朋友知道我骂过不少笔墨,再大骂一番会触犯边际效用下降定律。

 

  几天前再查询形势,有点好消息:中国的工业有复苏的迹象!南中国的工业区,水静河飞大半年,市面有点热闹了;昆山的厂房租金,暴跌后最近回升了十多个百分点;工业发展最可靠的指数——纸盒的销量——止跌回升。解释有两方面。其一,次要的,是央行放宽了银根,借贷较为容易。其二,主要的,是地方政府不仅不执行新劳动法,而且提供避去该法的门径。

 

  经过了一年的发展,避开新劳动法的门径是简化了。厂家提供的劳动合同只写下最低工资,其它皆以奖金的形式处理。只要雇主言而有信,员工接受。偶尔有守法的厂家——例如超时工资加倍。但这些守法的管得紧,对员工的产出表现苛求。据说在初时,守法的工厂比较容易聘请员工,但过了不久员工怕管得紧,纷纷选取「奖金」制。二者之间显然达到一个均衡点,一起共存,而二者与新劳动法的意图皆有出入。一般之见,是如果此法全面严厉执行,大部分的工厂会倒闭。

 

  今天,说外资见新劳动合同法而生畏,不是全对。港资也算外资,懂得怎样处理。据说台资也学得快。但来自西方的厂家就远为头痛了。新劳动合同法是非常复杂的文件,通过律师解释也天旋地转,且费用不菲。选大城市下注是个问题,不善于跟地区干部打交道是个问题,而字号有点分量,招牌有点金漆,也是个问题了。这是说,中国愈需要引进的外资,应付新劳动法愈困难。

 

  顺便提及,因为新劳动法的存在,一门搞事的行业出现。听说有些「搞事」之徒是以分帐的形式由「专人」指导的。说搞事,因为这些「员工」基本上不打算安分守己地工作。他们受聘一两个月,找到雇主的「非法」行为,要求赔偿和解。要求不多,三几千元一般不难拿到。这样,新劳动法是鼓励了不事生产的「劳工」。这方面,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球上所有劳工法例都有类同的效果。

 

  地区政府为了挽救自己的工业,纷纷采用有「弹性」的方法来处理新劳动法,而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弹性安排。我于是想到,北京为什么不容许甚至鼓励不同地区各自为战,或各出奇谋,设计自己的劳动合同法,务求争取自己的工业发展有成效呢?

 

  拙作《中国的经济制度》指出,中国发明的县际竞争制度了不起,是天才之笔,也是九十年代中国在经济困境中出现奇迹的主要原因。虽然近几年这制度的运作是被中央上头削弱了,但性能仍在。让我提出如下的构思,或建议,给北京的朋友考虑。

 

  建议如下。选一个地点及资源属中等的县,让该县的政府设计及策划自己的劳动法例。可以是前所未闻的,或者说明完全不管(让个别机构设计自己的雇用员工的规则),又或者是一字不改地接受北京上头定下来的新劳动合同法。重点是要说清楚,要履行,好叫劳资双方没有混水摸鱼的机会。这样,不管劳方怎样大呼剥削,或资方怎样认为不合理,我们只看效果论成败。这是说,如果这个中庸的县推出的劳动法例使投资者相争下注,劳动人口不断涌至,明显地带起该县的工业发展,人均收入增加,那么事实胜于雄辩,该县的劳动法例是优胜的了。投资者有选择的自由,劳动员工也有选择的自由。佛利民说得好:自由选择是民主的真缔。但如果这个县设计的劳动法例找不到投资者问津,或劳工避之唯恐不及,那么怎样夸夸其谈也没有用。当然,上述只是一个例子,北京要让所有的县设计及履行自己的选择,衡量成败不会困难。

 

  我曾经指出,中国的县其实是一家商业机构,或是一间公司。我们知道,在竞争下,只要政府容许,不同机构会有自己的公司法(bylaw),而类同机构的公司法设计,在竞争下会偏于类同。在中国,县际竞争激烈,但因为地理环境与资源分配往往有大差别,不同劳动法例的设计可能出现,但大致上类别不会多。我的估计,是县际竞争最后达到的均衡点,是个别的县设计的劳动法不会超过三类,而且会是清楚明确的。历史的经验说,在竞争下,模糊的法例,或过于复杂的,一定是输家。这些不可取的法例通常只在利益团体的压力下出现,而中国付不起应酬个别团体的代价。

 

  如果不同的县真的有个别设计自己的劳动法例的自由,而他们一般还是选择现有的新劳动合同法,我这个老人家是无话可说的。北京能否容许这样的自由——没有幕后左右的自由——有关键性。四十年前我研读过西方的合同法律的演变,很欣赏英国传统的智慧。今天我很欣赏中国的县际竞争制度。那是非常聪明的中国人在经济压力下想出来的一套承包合约的安排的组合。如果北京能真的放手,让县政府在竞争下设计自己的劳动法(包括不管,只让个别商业机构设计自己的),中国的经济会再急升可以断言。外资必将蜂拥而至也。

 

  让我再解释一次。在地区或县际竞争的运作下,让每个县设计自己的劳动法例,或让他们选择处理劳工的安排,如果某县能搞起工业发展,比有同样资源局限的县跑出一个马位,这个县对劳动员工的贡献一定是较大的。七十多年前英国的鲁宾逊夫人(Mrs. Joan Robinson)推出雇主剥削劳工的可能性,但只可以在缺乏雇主竞争的情况下出现。机构之间的竞争会保障劳工的收入,而我曾经指出,中国的县际竞争是多了一层非常重要的竞争,西方求之不得也。今天我想到,如果劳动法例由县际各自设计,各出奇谋,在达到经济整体的均衡点下,这法例对劳工的收入增长一定是最上算的。

 

  经济发展的成败得失的衡量,不要单看人均收入的转变。更重要是租值的升幅与累积。不要因为劳动员工持有的物业不多而认为他们没有什么租值可言。历史的经验说,知识租值比物业租值远为重要。目前的新劳动合同法对工人的知识租值的增长,乏善可陈,是负值。我深信,让县际竞争决定劳动法例的取舍,工人的知识租值会急速上升。

 

  在县际竞争下,不管他们推出怎么样的劳动法例,甚或选择完全不管为最佳的均衡方案,北京也应该接受。重点是每个县要说清楚,要让工人明白他们可以选择的是些什么。我不担心工人受到剥削,但担心他们可能被骗,也担心他们因为无知而作错误的选择。

 

  立下法例而不执行,长远来说不是办法。撤销新劳动合同法看来不易,但让县作选择,包括可选现有的,然后带动着不仅是资方的选择,劳方的选择有更重要的决定性。除了压力团体,有谁可以反对呢?正如上文提到的一个例子,有执行与不执行新劳动法的类同工厂,工人选不执行的,不可能是因为他们生得蠢。但我认为要让工人知道他们选择的是些什么。我也不能排除,在县际竞争下,一种前所未见的有经济效率的劳动法例可能出现。我不是个无政府主义者,斗经济智商有胆摆擂台,可惜在局限下竞争而衍生出来的合约安排,我很少事前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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