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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缺口与国家财政保底的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障

 

退金缺口与国家财政保底的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障[1]

 

曾毅

 

人口老化、退休金缺口与农村养老保障是我国政府与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尽快实现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障的呼声日益增长同时,不少政府官员与研究人员认为,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为时太早,人口老化的加速将导致我国城镇职工退休金缺口的严重问题,加上社保系统缺乏农村基层组织动员工作网络,因而反对由国家财政保底的农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障。基于人口老化进程中的退休金缺口率的预测分析,我们认为以这些理由反对推行农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障的观点并不正确,建议尽快实行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障,以解除农民养儿防老后顾之忧,大大有利于稳定低生育率,扭转出生性别比与女婴死亡率大幅偏高的危险倾向。建议中央政府充分利用我国人口计生系统这一世界上最强大的社会工作网络,赋予国家人口计生委以抓好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扶助的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障的组织动员工作的职能,既落实人口基本国策,又保障城乡居民平等权利,善待农民,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由于大量的年轻人从农村迁移流向城镇,现在与今后几十年农村人口老化程度高于城镇。我国农村与城镇2000年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7.2%与6.3%。在比较保守的中死亡率和中生育率以及假定农村向城镇迁移的年龄结构分布与2000年相同的预测方案下,我国2020年农村﹑城镇65岁及以上老人比例分别为15.6%和9.0%,2050年分别为32.7%与21.2%。这是因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农村中年人向城镇迁移的机率比年轻人要低。而这一庞大人群将陆续成为老人,并且大多数留住农村;他们正好又赶上了自七十年代初开始的卓有成效的计划生育。这些人很多只有一个或两个子女。当他们成为老人时,子女可能已离开农村。因此,农村老人今后仍然完全靠家庭养老是不现实的。

自九十年代初开始,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司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储备积累式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其要点是政府动员20-59岁农民自愿定期缴纳一定养老保险金,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有条件的地区,由当地集体经济福利资金予以适当补助,由政府管理并在政策上予以优惠,农民60岁以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至1995年底,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1608个县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120万农民自愿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占20-60岁农村人口的14.2%,共缴纳养老保金62亿元,至1999年底,全国有2100个县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至8000多万,积累养老基金184亿元。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本来已呈现良好势头(虽有不少管理问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在“整顿改革”(停止推广新业务,已有业务继续维持)旗号下基本上处于停顿倒退状况。我国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由1999年的8000万降为2004年的5389万,下降32.6%。2004年共有1887个县仍然存在农村养老保险,比1999年减少10.1%,即从1999年以来,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在200多个县中整体消亡。

导致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停顿倒退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个主要原因是一些领导与研究人员认为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时太早,风险太大,不具备可行性。我认为这种论断是不正确的。从一些欧洲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在当今中国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不算早。例如,丹麦、瑞典、葡萄牙与西班牙分别于1891、1913、1919与1947年开始通过立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当时这四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中国1999年可比值水平的79.3%、99.9%、46.6%与73.3%。既然欧洲人在58-114年前经济发展水平显著低于当今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下能够成功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我们又有何理由认为在今天的中国农村逐步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时太早呢?

人口老化可能带来的退休金缺口问题是一些官员与研究人员反对推行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障的第二个主要原因。根据劳动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何平教授的研究,企业单位与职工负担的退休金缴费率(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缴费占当年工资总额的比例)目标应控制在0.36。因此,我们假定我国缴费率由2000年的0.1821逐步上升到2050年的0.36,然后保持不变。2000年到2050年的替代率(即退休职工平均退休金与当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之比)则直接取自何平教授的预测:由2000年观测值0.8789线性下降到2030年的0.60,然后保持不变。于是根据笔者推导并应用简易方法,人口预测得到的未来退休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以及何平教授预测的缴费率与替代率,我们可以估算未来年份的退休金缺口率(即退休金缺口金额与当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之比)。

与中生育率与中死亡率假定条件下的人口预测结合,我们做了两套退休金缺口预测。第一套预测假定现行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不变。第二套预测假定从2006年起,男女性退休年龄每年增加0.2岁与0.3333岁,至2030年时男、女退休年龄分别为65岁与63岁,然后保持不变 (以下简称“退休年龄逐步增加”)。

现行退休年龄不变预测结果表明,2020,20302050,与2080年退休金缺口率分别是8.1%,16.5%,20.7%与27.1%,分别等于是2000年的1.2,2.4, 3.9, 5.1; 而退休年龄逐步增加预测结果表明,由于退休年龄的逐步提高,我国退休金缺口率由2000年的6.9%下降到2010年的1.9%2020年略有盈余;2030年盈余4.3%2040年盈余1.4%2050年退休金缺口率为2.9%

诚然,退休金缺口率绝对值预测本身可能不一定准确,因为关于退休年龄与其他参数的假定可能不一定准确。然而,在相同缴费率、替代率假定条件下,未来年份因“退休年龄逐步增加”方案的退休金缺口与“现行退休年龄不变”相比的相对差异却是可信的。我们的分析研究表明,如果保持现行的低退休年龄长期恒定不变,退休金缺口问题将日趋严重。如果实行退休年龄的逐步增加,加上缴费率的适当上升与替代率的适当下降,我国本世纪上半叶的退休金缺口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另外,以上模拟预测分析并未包括养老基金管理水平与投资效益的任何改善;如果今后积极努力深化改革,使养老基金投资效益改善,退休金缺口问题的解决前景将更为乐观一些。同时,退休年龄的逐步提高亦将增大青年人就业的压力,我们必须通过利用我国今后20-25年劳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积极发展劳力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鼓励与增加个人家庭消费而促进生产来解决就业问题。因此,以我国未来退休金缺口问题严重为理由而反对在农村推行由国家财政保底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障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障处于停顿倒退的第三个主要原因是民政部社会养老保险司于1998年并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没有与计生、民政系统类似的农村基层工作网络,致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面临严重困境。笔者建议充分利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计划生育协会遍及中国每一角落的这一世界上最强有力的社会工作网络系统,将农村人口与计生优质服务综合改革与社会养老保险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在农村建立普及养老保险制度。

没有性别歧视情况下的正常性别比为105-106。 而全国农村2000年出生性别比为122,乡镇120,城市114。我国城乡出生性别比均大幅超常偏高,但农村与乡镇的偏高程度分别比城市高出8与6个百分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多年来大量数据分析早已证明,没有性别歧视的正常情况下,女婴死亡率应显著低于男婴。然而,全国2000年农村﹑乡镇与城市的女婴死亡率分别比男婴高出44.1%,43.0%与23.9%,农村与乡镇女婴死亡率超常偏高程度远比城市严重。显然,农村﹑乡镇缺乏社会养老保障,依靠养儿防老的实际需求是造成其出生性别比与女婴死亡率偏离正常值大大高于城市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农民超生、利用B超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流产女婴保胎男婴、不生男孩不罢休。一些农民虐待遗弃女婴,极少数人甚至不惜以溺杀女婴的残忍手段来达到生育男孩的目的。农民求子心切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是养儿防老。显然,农村完全依靠家庭养老(即养儿防老)的现状如迟迟得不到改变,不但大大增加计划生育工作难度,恶化出生性别比不断升高与女婴死亡率超常偏高比例不断增高的危险倾向,而且将形成大量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老人生活无保障的社会不安定局面,致使和谐社会的目标无法实现。人口计生部门抓养老保障既解除农民养老后顾之忧,促进多子多福生育观念与重男轻女陋习的根本转变,扭转出生性别比不断上升与女婴非正常死亡比例不断增高的危险倾向,有效应对老龄化挑战,又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当前的主要功能,一举多得。

有人质疑:养老保障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与老龄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的职责,人口计生部门是管生孩子的,抓养老保障是否“侵入”其他部门的职责范围?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人口计生部门抓养老保障丝毫没有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恰恰相反,养老保障是计划生育的应有之意与原有之意。人口与计生委系统组织发动并帮助全体农民从年轻时起即积极参加政府扶植(包括对计划生育户给予奖励优惠)的储备积累式养老保险。将使农民感觉到人口计生部门不但控制生育,而且在关心、帮助他们今后养老一辈子的事,是在为他们办好事,解除老年后顾之忧。不但大大有利于转变农民生育观念,扭转出生性别比与女婴死亡率超常偏高的危险倾向,而且大大有利于改善计生系统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从而大大提高人口与计生部门落实基本国策的工作效率。

动员农民自愿缴纳养老保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否现实可行?我认为,只要政策合理,宣传管理得当,农民愿意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至1999年底,8000多万农民自愿参加的事实已充分证明这一点。我在山东、四川的走村入户调查、访问、座谈所搜集到的资料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现在问题的症结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错戴了“乱收费”的帽子。我国目前正在开展农村减免农业税与“费改税”制度改革,这将为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良好的条件与基础。建议鼓励引导农民自愿将被减免的农业税而得到的“额外收入”部分或全部用于缴纳养老保金,同时政府予以补贴。例如,若农民将减免的农业税100元交养老保金,政府补助10-20元,并纳入养老保金。建议参照国际上早已证明行之有效的鼓励农民与个体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做法,实行养老保金免税制度。例如,假定某农民或个体户应缴税的年收入10000元,其税率为8%,应交800元税,如他缴纳500元免税养老保金,其应征税收入为9500元,实际交税760元,得到优惠40元。这样做,可以极大地调动农民及个体户自愿投保的积极性,又彻底消除动员农民与个体户交纳养老保金“加重负担”的错误印象。养老保金税前列支(即免税)早已在城市实施,推广到农村也是保障城乡居民平等权利,善待农民的理所当然之举。

尚未完全脱贫的农民能积极参加储备积累式社会养老保险吗?只要优惠政策落实,宣传教育对路,尚未脱贫的贫困地区农民也愿意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我九十年代在山东农村进行社会养老保险调查时发现,当时远近闻名的贫困地区无棣县由于领导重视,宣传教育措施得当,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该县20-60岁农民中的81.7%自愿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当地干部告诉我,因为贫困,人们对未来养老问题忧虑更重,一旦政府以优惠政策宣传鼓励,落到实处,参保者得到了实惠,穷者也愿意参加。

人口与计生系统在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与二女户养老保险方面已有相当经验与工作基础,并有全世界最强有力的社会工作网络,启动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独特的优势与组织力量保障; 当然必须取得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与中国老龄协会的支持与通力合作;人口与计生系统负责养老保险的动员、组织工作,运作经费应属国家行政开支。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增值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交有关金融机构承担。人口与计生委不宜承担保险基金的管理与增值责任及相关风险。专业金融机构对数目庞大的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筹,将增加国家建设的流动基金,促进经济发展。群众对即使是由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最担心的是,现在承诺的养老保险数额能否在未来实现,货币贬值怎么办?因此,我国应尽早制定与颁布基本养老法,国家财政保底,以法律保证安民心。



[1] 这是笔者一篇题为“中国人口老化,退休金缺口与农村养老保障”的论文的缩写稿,全文在《经济学季刊》2005年第3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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