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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基本法》专题研讨会举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做好财税法律的顶层设计,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江苏溧阳举办了“《财政基本法》专题研讨会”。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汤贡亮教授应邀出席了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财税法律体系及其内在逻辑:以财政基本法建设为中心”的发言。汤贡亮教授认为,在深化财税改革的进程中,制定《财政基本法》(或称《财政法通则》)势在必行。随着我国财税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这部法律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无论从财政固有的职能还是从其发展历程,无论从落实财政、税收法定原则,构建科学、完整的财税法律体系,还是从国际经验的借鉴都说明了制定《财政基本法》的必要性。他具体分析了《财政基本法》(《财政法通则》)与《预算法》、《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及其他财税法的关系,阐述了《财政基本法》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思路。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院长、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姚胜,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丛树海教授,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建平局长,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刘小川执行院长,朱为群、马国贤教授等参加了研讨会并发言。上海财经大学曾军平、刘守刚副教授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对《财政基本法》的前期研究成果。姚胜副主任在研讨会上作了题为“制定《财政基本法》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主旨讲话,高强院长作了会议总结发言。
   
与会代表就《财政基本法》的研究思路、定位与架构、基本条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达成了“溧阳共识”,认为财税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很有必要开展《财政基本法》的研究,建议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推进《财政基本法》(《财政法通则》)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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