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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税收筹划与法律高峰论坛举行

12月26日,由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中国税务咨询师(CTC)管理办公室联合举办的“2014税收筹划与法律高峰论坛暨中国税务咨询师年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202隆重举行。本次论坛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税务机关、企业、院校、社会中介等单位200余人参会,汇集中国财税界高端人士,共谋国家治理与财税改革,共议税收筹划与经济热点,是一次智慧交流、思想碰撞的税收与法律盛会。

会议由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主持,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中国职协常务副会长毕结礼、中国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党总支书记杨志清、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中国税务咨询师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国军等相继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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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先生对本次研讨会的意义表示了肯定,他认为对税收筹划的认识是一个过程,税收筹划本身就是一个守法、执法、司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与法律对立起来的。税收筹划并不是用来逃税,帮助企业逃避税收负担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其中就包括了全面深化税制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了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突出了法律的地位。我国现在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税法的健全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很多税制的改革都涉及到千家万户,改革难度也非常大,需要全国人大进行立法,理论界应该对此进行充分的讨论,尽快推动法律的完善,使得我国的税制能在立法的过程中稳定下来。

中国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教授提出,2014年是中国改革的元年,2015年将是中国法治的元年。税收新常态要求改变片面追求税收增长的做法,在税收中自觉运用法律,根据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有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等作为经济发展需求的要求。将“营改增”、消费税、房产税、资源税、环境税等多项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实现税收立法与税制改革协同的规律,特别是对有可能增加纳税人税负的改革,要在法律框架下出台。同时税收立法的内容应当在新常态、新形势下进行确立。具体来讲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在经济发展由高速发展转为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要在总量调整和结构调整的同时着眼,实现税负联动,有减有增,总体减负;二是通过改革创新打破历史风俗,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重点是要落实目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对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三是要平等创新,会议提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动力正在从传统增长转向新的增长点。所以税法应当通过合理设立税收优惠,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税收法制法律,积极发现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更进一步看,税收立法与税收新常态两者其实是内在高度契合的。新常态从本质上看是一个从传统的稳定增长向新的稳定增长迈进的一个转化,而其中的一个重要转变是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也就是说,税收新常态是迈向税收法治的转型阶段,而税收立法又得以成为税收新常态的护航者。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中国职协常务副会长毕结礼指出,税务工作在日常工作以及生活中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强调了应当在税务工作和学习中将职业能力作为重大课题。随着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税务工作在其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税务职业能力的培养应当重点关注职业素养的养成,对于大学生来说就是要促进其就业的高质量和高素质,而对于在职人员来讲要不断对自身进行提升。最后,毕结礼又强调了人才的能力建设是转型发展的重要工作,指出教育和职业教育都在转型中,我们要适应这个新常态发展下的新主题和新课题,促进社会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党总支书记杨志清教授提出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下,依法治税的六个方面工作:(1)要加强税政管理,开展税收政策清理,规范自由裁量权。对税收执法中制度如何决定和选择行为方式、种类权利进行限制,防止滥用权利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2)加强执法监督。从思想上、认识上实现从管理到法治。要形成在严厉监督的状态下形成执法权的新常态,自觉接受党的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3)深化综合治税。不断完善综合治税的网络体系,特别是第三方信息来源。(4)推进风险管理。大力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加强涉税信息采集,提高风险分析和应对能力,有效规避纳税遵从风险和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5)开展纳税评估。首先要规范评估的流程,其次要创新评估方法,探索创立以评估为中心,公布、评估、稽查、沟通、协作为一体。(6)坚持税收法定原则。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副教授对本次高峰论坛和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的宗旨和规划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读。国家治理已把治税思想深入民心,税收体现着公平正义,也是税制改革的价值取向。不论是“营改增”、个税改革、消费税制度的改革,还是房产税的建立,无疑都会对税收治理、税收公平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税收治理必须纳在国家治理的范畴,税收也必须在发展化的轨道上。

中国税务咨询师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国军先生对税务咨询师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历经5年的历程,已经培养了3万多名奋斗在全国各地一线的税务咨询师,为我国的税收事业贡献着自己微薄的力量。首先,税务咨询师是学习交流的平台,可以共享最新指示,平等交流合作。其次,税务咨询师是专兼职创业平台,谁都可以做老师,变现增值。项目还拥有具有专业能力的老师,促进学生就业。第三,税务咨询师是大学生大众创业的好帮手,可以承担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工作,让创业离成功更近。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总经理宫滨等专家学者进行了主题演讲。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生提出,改革开放以来,确切说是近十年以前,政府、立法和执法层面对于税收筹划都持有不太赞赏的态度,好像把税收筹划与政府的征管视为猫和老鼠的关系。这一看法如果是在过去,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时的税法实际上还不健全。而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之后,即我国的经济进入了所谓的新常态,意味着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这一历史阶段意味着,我国的国家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越来越大,我国的纳税人越来越成熟。实际上,作为一个国家,税收筹划应该进一步完善,应该是现代税收法律体系以及征管体系当中的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是,对于税收筹划内涵的理解,包括节税和避税。节税是没有多大风险的,避税是有一定风险的,但是这个风险是可控的,但是逃税是违法的。随着我们国家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常态,大家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也应该适应这个转机,来重新理解、定位税收筹划,用积极的、乐观的态度去对待税收筹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倪红日研究员分析了经济新常态下的税收发展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税收增长速度将由两位数转变为一位数,由超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平稳增长。第二,宏观税负将趋于稳定。这不仅是政策的决定,现实中宏观税负实际上也是趋于稳定的状态。第三,税收政策将趋于积极。积极的财政政策有两个最主要的特点:第一,赤字绝对量的规模将趋于不断扩大,当前我国正在将赤字占GDP的比重控制在2%的水平;第二,减税趋势,以前所说的结构性减税,已经在事实上变为更大范围的减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政文教授主要从五个方面对税收筹划与法律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包括税收筹划的法律界定、法律是税收筹划的前提、法律是税收筹划的载体、法律是税收筹划的保障以及发展法律规制下的税收筹划。

在“发展法律规制下的税收筹划”的方面,施教授提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权利,并借用美国著名法官勒尼德汉德的名言来加以佐证,指出税收筹划对法律规制发展具有三方面作用:一是税收筹划可以减少逃税,促进税收遵从。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税收筹划又希望能够节税,那么就会选择偷、逃税的发生;二是税收筹划有助于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三是税收筹划推进税法完善,是税收法治发展的润滑剂。

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与总经理宫滨先生站在税务师事务所的角度上,讨论了对税收法治的想法。他提出,当今社会迫切需要一个信任纳税人的环境。第一,现行的税收法规有很多时针对个别不遵纪守法的纳税人,但“人性本善”,大部分纳税人还是诚信的,没必要“一人得病,全家吃药”,更应该多创造条件,引导和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的遵从度。第二,作为税务中介机构,要站在独立、客观的立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要确保纳税人有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不要“劣币驱逐良币”,使那些遵纪守法的纳税人权益受到伤害。

强化法治理念,践行税收法定原则,应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入手。第一,良法善治。确保税法是良法,充分听取民众(纳税人)意见,使其合理诉求在法律中得到体现和保障。第二,提高税法的确定性和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增强民众对税收的认同感,使其更愿意自觉纳税。第三,在执法层面上,压缩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空间,体现执法的刚性。第四,严格执法,对违法者严加惩处。

下午分两个分会场进行研讨。分会场分别由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曹明星主持,讨论专题分别为:“营改增”效应与税制改革、汇算清缴与税负控制策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黄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中国四海控股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桂茂林、《中国税务报》资深记者张剀、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进、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朱克实、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国际税务系主任何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任强、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所长周金华、上海市税务局财税研究员徐德晞、河北遵化国税局副局长魏庆湘、北京鹏祖咨询公司董事朱鹏祖、青岛市国税局系统内讲师徐凤照、中国税务咨询师讲师团专家肖太寿、青岛爱义财税咨询公司总裁杨爱义等与会专家分别阐述自己的观点。

此次大会由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办。该中心以“财税研究服务于社会”为基本理念,汇集了财税界精英和知名人士,弘扬税收精神,为财税教育事业服务,同时也为税收公益事业服务。该研究中心被定位为一个研究智库,研究中心将定期举办财税论坛、税收学术沙龙、税收案例大赛,宣传税法、解读税法,并努力成为联结财税部门、理论界、财税实务界的纽带,旨在促进税务部门、财税研究工作者,中介机构及财税实务界的深入协作与沟通,共同推进财税事业在中国的发展。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将汇聚国内最具价值、最有潜力的研究力量,关注财税动态,吸收引进国际领域的前沿理论,发掘具有独特价值的财税案例,为社会各界提供贴近实务、具有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并组织力量编撰出版《中国税收与法律智库》。

(责任编辑邮箱:shengxch@efn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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