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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改革高端论坛举行

 2014年12月19日上午,由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CRPE)、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浙江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浙江大学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共同主办的“2014中国财税改革高端论坛”,在浙大紫金港校区顺利举行。本次论坛由原财政部科研所所长、现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PPPs研究院院长——贾康教授,作为主讲嘉宾;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史晋川教授主持本次高端论坛。

贾康教授首先以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为起点,梳理了现代国家治理、现代市场体系与现代财税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现代国家治理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它侧重的是多元主体充分互动的整套制度安排与机制联结;与现代国家治理紧密联系的则是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财政对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产生重要的影响,财税改革会深刻地反映到现代市场体系的运行中,现代财税制度改革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持”,是“全面改革的支撑”。

贾康教授强调:攻坚克难、“冲破利益固化藩篱”是改革的实质和重点。在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改革进入攻坚期与深水区的背景下,如何通过改革解决社会问题,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转型陷阱”等潜在威胁是改革的关键所在。

围绕如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贾康教授强调了三方面的内容:预算管理改革、税制改革、优化调整中央地方体制。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贾康教授强调要推动跨年度滚动预算的编制,使预算更好地发挥瞻前顾后、统筹协调的作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而专项转移支付则更多地由市场进行配置;规范地方债务,增加地方债务的透明度,并结合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整顿清理归并税收优惠,建立一个透明、完整的现代预算体系。在税制改革方面,贾康教授指出,应继续稳步推进“营改增”在全国范围的扩围,推动消费税及资源税改革,调整消费税税目,并考虑是否在将一部分商品的消费税征收从生产和批发环节改到零售环节后将消费税收入划给地方,同时加快环境税与房地产税的立法及个税的法律修订。在优化调整中央地方体制方面,贾康教授表示,要理顺事权及收入的划分,使得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同时逐步推进“乡财县管”和“省直管县”两个层面的“扁平化”改革,实现财政的“扁平化”三级管理。

参加本次论坛的嘉宾有来自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的师生,有来自浙江省咨询委、浙江省财政厅等政府部门的主管领导,还有来自浙江省金融研究院理事单位的代表,以及来自上海的嘉宾学者,共150余人参与论坛研讨。与会嘉宾围绕主讲人的报告,踊跃提问互动,贾康教授就提问以及相关财税热点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围绕大局关心的房产税的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的提高、国际税收等问题作了较详尽的解答……。

本次论坛给师生和嘉宾提供了一个对话和讨论的平台,使得师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政府的各项财税改革举措。论坛的思想碰撞,也有助于启示政府今后更好地提高财税改革的决策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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