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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谭崇台发展经济学奖学金评奖公告

谭崇台发展经济学奖学金创立于2008年11月,旨在鼓励致力于发展经济学和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研究,并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科研潜力的青年学生。第一届、第二届谭崇台发展经济学奖学金分别于2010年7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和2012年11月在南京大学颁发,来自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学生获此殊荣。

第三届谭崇台发展经济学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评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评奖对象:本奖学金面向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奖励热爱祖国,热爱经济学,立志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在经济学专业的学习与研究上成绩优异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2.本科生奖励条件:(1)视野开阔,积极进取,品行端正,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2)社会责任感强,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3)综合评价优秀、专业成绩班级排名前10%;(4)具有较大科研潜力。需提交一篇公开发表或内部刊物刊发、会议交流的论文或调查报告。

3.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奖励条件:(1)视野开阔,积极进取,品行端正,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2)社会责任感强,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3)具有扎实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中(高)级计量经济学、中(高)级发展经济学等科目成绩优秀。(4)科研成果突出。需提交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研究发展经济学理论或者分析中国经济发展实际问题的论文。

4.奖励额度:本届奖学金奖励名额为3名本科生和4名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奖励不分等级,每名本科生获奖者奖金3000元,每名研究生获奖者奖金5000元。

5.评审事宜
(1)评审程序:个人申请(填写奖学金评审表),导师推荐,所在院系组织鉴定,评审委员会审定、评选,公示,颁奖。
(2)评审时间:2014年4月--6月。2014年6月5日前将一式六份申报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5份;包括评审表、导师推荐信、参评文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以及评审表电子版寄送到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邮寄时请注明“参评材料”。 申请评奖不收评审费。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评审结果将于2014年6月底公示。
(3)颁奖:2014年7月12-13日在北方民族大学(宁夏银川)举行的第八届中华发展经济学年会上,颁发谭崇台发展经济学奖学金及奖励证书。获奖者参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谭崇台发展经济学奖学金委员会支付。

6.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邮编:430072
    联系人:李静 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2310
    传真:027-68754916
    电子信箱:cedr@whu.edu.cn

http://cedr.whu.edu.cn/d/file/06/01/2014-03-26/69c12d419cf878985c40f9006610174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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