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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2007年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2007年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在湖南省相关部门及部分中央驻湘机构的支持下成立的大型跨学科研究基地,是湖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了扩大中心的学术影响力,较快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在总结2006年招标课题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再设立一批研究项目,面向全国所有研究团队公开招标(部分直接服务于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项目优先考虑省内研究团队)。

一、招标项目

中心预设一批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急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但不限于在预设的项目范围内选题。所有资助项目都将视课题重要性和团队实力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资助。

(一)预设招标项目

1.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的渠道与机制研究

2.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理论与案例的深入研究

3.经济信用化的理论与政策环境研究

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模式选择与制度重构研究

5.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商业化运作模式研究

6.湖南省企业品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调查

7.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的征信体系建设研究

8.信用信息征集与使用及失信惩戒机制的基本理论研究

9.长株潭区域信用体系协同建设研究

10.生产性服务业(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发展的信用支持体系研究

(二)自选项目

计划资助6项左右。选题必须是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

二、有关事项说明

1.投标资格及评审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投标:(1)本科高等院校及省市级以上的科研院所、咨询机构,或者具有专业资质的信用服务专业机构;(2)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核心成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者长期从事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经历,课题负责人有主持大型研究课题的经历;(3)具有良好的资质与信誉。

投标截止后,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投标书进行匿名评审,并严格按照匿名评审结果确定获准资助名单,以确保公平、公正原则。

2.项目要求及完成时限

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招标项目的最终成果必须具备一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这些要求将与课题经费直接挂钩。具体为:(1)原则上,最终成果应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成果的水平由中心学术指导委员会通过组织专家鉴定会的形式进行认定。(2)重点项目应在CSSCI以上的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湖南大学认定的重点期刊上发表论文1 篇以上,或者出版一本专题著作;一般项目应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者出版一本专题著作。以上成果必须注明“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2007年资助项目”。对于应用导向或有保密要求的项目可适当降低发表要求,但须得到委托机构或本中心的认定方可结项。(3)项目结项前,项目组必须为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进行至少一次学术论文报告。

3.项目经费及资助方式

中心对项目的资助力度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资助方式为:中标后即可获得60%的科研经费;课题完成并经中心专家组鉴定认为达到课题结项要求后,拨付剩余40%科研经费。

4.标书的提交

标书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07630。提交方式为通过E-mail传送申请书电子版。

 

      课题招标办公室设在湖南大学北校区金融学院内。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731-8684848      传真:0731-8684772

      E-mailjrpeixun@h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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