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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经济改革比较与借鉴

由中国改革论坛(http://www.chinareform.org.cn)提供稿件

 

  为加强中越经济改革交流,2004年1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越南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签定了关于联合发起中越经济改革比较论坛的合作协议,并于2004年5月在越南河内召开了首届中越经济改革比较论坛,包括中改院组织的专家代表团,及来自越南国会主席办公室、总理研究委员会、越共中央经济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等机构的百余位代表参加了首届论坛。此次论坛引起越南高层的高度重视,越南总理研究委员会专门邀请中方专家座谈。越南多家重要媒体采访中方专家,对会议做了大量报道。

  按照原定计划,2005年4月1617日,中改院与越南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联合在海口召开第二届中越经济改革比较论坛。越共中央经济委员会、总理研究会等越方十几位高级官员及专家组团参会。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泰,中改院执行院长迟福林,越南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院长丁文恩做主旨演讲。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建设部及老挝、乌兹别克斯坦、德国等有关机构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转轨经济与市场化改革进程、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全球化与政策法规调整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

  一、中越改革都处于关键时期,互相借鉴改革经验十分必要

  1、中国改革攻坚阶段面临的挑战。有中方专家认为,我国的改革攻坚面临着三大挑战:一是能否实现市场化改革的实质性突破;二是能否解决好改革与多数人利益的问题;三是能否实质性推进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的结构性改革。现在社会发展失衡的许多现象,大都是由于改革不到位造成的,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重要出路。

  政府转型是新阶段改革攻坚的中心和重点。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当前改革攻坚的关键在于政府转型,而推进改革的核心在于解决好改革与多数人利益的关系问题。有专家指出,推进政府转型,实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以解决改革与多数人利益的关系问题,关注社会和谐发展,已成为改革攻坚的重要任务。

  2、越南正在酝酿改革的多方突破。越南专家指出,越南的改革目前面临着几个非常重要的挑战。首先是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问题,这里涉及开放的市场经济和过去封闭经济的冲突。第二是改革必须与WTO的要求相适应。第三是如何妥善处理国内改革的实际问题,例如失业人口问题、如何落实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的条款问题等。

  越南正在规划、酝酿改革的多方突破,有三个重要背景:一是越共拟在2006年年初召开第十次代表大会,计划全面总结越南经济改革20年的经验,确定越南未来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大政方针;二是越南正在制定2006-2010年第六个五年规划,部署从2006年开始的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的改革与发展规划问题;三是越南正在积极努力,希望在2005年内加入WTO。

  3、加强中越改革经验的相互借鉴。有中方专家指出,虽然转轨国家各有自己的国情,但改革经验可以共享。现在越南学习中国的经验比较积极,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认真地研究和关注越南的改革。例如,越南在改革中强调和加强法制建设;某些行政改革的经验,如把原来隶属于国务院的审计部门放到国会,以增加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很值得我们借鉴。

  越方专家认为,越南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和行政改革,有三条值得提出交流的经验,即大力发展私人经济、积极与国际接轨、改革必须有宏观的规划和详细的计划。这是越南朝着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发展较为成功的重要经验。此外,以法律为基础,可以为改革创造有利的条件。越南正致力于改善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落实居民、企业等可以做法律所不禁止的所有事情。

  越方专家提出,越方希望在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应对WTO等多方面借鉴中国的经验。有中方专家指出,有五个方面的改革值得中越专家深入探讨。第一,改革时机的选择。第二,如何处理好中央、地方及区域的关系。第三,改革与发展关系的处理。第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防止贫富差距扩大。第五,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有的专家指出,改革必须兼顾多数人的利益,这是改革过程中必须加以注意的大问题。当前要着眼于解决突出的社会矛盾,提供基本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就业工作体系,把扩大就业作为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二是要制定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保证低收入人群能够获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三是要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中越专家关注的重要转轨研究课题有很高的相似度

  与会专家共同关注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经济全球化课题。

  1、关于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与会专家学者认为,转轨国家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国有经济的比重过高且效率低下。因此,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尤其是市场化方向的产权改革,是中国与越南等转轨国家都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有中方专家提出,国有企业为什么要改革?表面看是效率问题,实质是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如何结合的问题。国有企业改革要解决两个问题——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创造一个前提,即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造若干配套条件,如处理不良债务、不良资产、解除企业办社会职能等,最主要的配套条件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应重点解决好一些主要矛盾,例如设立国有出资人机构,集中统一行使所有权;提高产权委托代理的效率,界定出资人机构的权能;把握出资人的定位和职责。这些问题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主要挑战。

  也有中方专家指出,目前国有企业改革中以下四个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尚未建立;国有企业改制立法滞后;劳动关系与追求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下一步应该以打破垄断、完善产权制度、进一步细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一些模糊责任问题,以及加快法制建设进程为重要任务。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到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攻坚阶段。2004年,中央企业取得了比较好的业绩,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利润的增长虽然反映了部分改革的成果,但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与企业的垄断地位有关,这恰恰也反映了产权改革的不到位。

  越方专家谈到,越南国有企业改革遇到了一些难题。例如,第一,近年来的国有企业重组只是在国有企业内部进行重新安排,这不足以形成一个合理的结构。第二,尽管盈利的国有企业的比例有所增加,但是其利润等于/高于商业银行利率的国有企业的数量还很少。第三,由于生产成本高以及价格因素,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仍然有限。下一步,越南着力于规范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例如,把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出售,拿到证券市场去卖,防止暗箱操作。这样做有三个优点:第一,保证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透明度;第二,吸引FDI,像越南的水电投资,过去都是依靠国家的财政或债券来建设水电,现在则通过吸引外国的投资来建设;第三,能够发现有潜能的投资者,他们不仅投资还参加管理。目前,越南在修改《国有企业法》中将增加外国投资者对国有企业投资的条款。

  越方专家指出,下一步将通过以下行动来推动越南的改革,即将国家管理功能、经济政策决策和国家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功能分开;将国有资本和资产的监控功能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功能分开。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越南国有资本投资总额仍然高达200万亿越盾,政府仍然决定着国有企业投资、成立等重要事项。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质性地推动政府改革。

  有的中方专家指出,越南的国企改革法律制度介入的比较早,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2、关于金融改革的突破。越南在加快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中国类似的问题,即金融体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此,金融改革已成为两国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有中方专家指出,下一步的金融改革,有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需要探讨。第一,金融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二,国有商业银行需要重新定位;第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转型时期金融体系中的某些问题与地方治理有密切的关系,要从地方政府职能转换、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银行治理结构等方面入手,逐步形成地方治理和银行改革的良性互动。

  越方专家指出,越南在金融体制方面存在地方政权干预地方银行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银行坏账的比例增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拟在修改《银行法》的时候,借鉴中国曾经实行过的央行大区制,即中央银行不按照地方设置分支机构,而是按中部、北部、南部设立大区分支机构。但越南的地方政府认为,他们代表地方的权力,地方不能没有金融的分支机构。因此,越南的金融体制改革目前处于胶着状态,近期内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可能性不大。越方专家指出,越南将努力割断地方政府对银行方面的干预。

  在汇率方面,越南专家指出,越南目前还缺乏稳定越币的手段。一方面,因为越南的进口非常多,每年进口的逆差高达几百亿美金。另一方面,许多越南专家提出,越南货币是否应该贬值。越南的利率调整无法和实际需要配套,这是由越南银行体制问题造成的。因为越南中央银行的总裁既是政府的成员又是中央委员,其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越南对民间金融的支持是比较明显的。越南有数家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越南允许外商到越南投资银行;越南还有100%独资性质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借贷公司。

  越方专家指出,越南的金融市场化进程仍然需要加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市场化改革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银行系统遇到了不少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占整个金融体系比重太高,资产占80%,借贷占80%;坏账比例非常高。第二,资本市场需要不断完善。第三,金融监管比较薄弱。越南专家正在考虑能否设立一个单一的管理当局来管理全国所有的金融机构。第四,金融法律框架还不成熟。

  3、关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有的中方专家指出,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在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还面临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例如:第一,土地的交易成本问题;第二,农民集体经济问题。有专家指出,目前农村土地改革的必然途径是实现农民财产权益完整的物权化,尤其是农民土地权益的物权化。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有赖于配套的制度安排。

  越南农村土地改革是比较成功的。土地政策的改革对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了条件。越南确定了如下土地改革政策:土地由全民所有,政府为土地的所有权代表和土地的管理人。政府负责配置土地资源,将土地出租给组织、家庭以及个人使用,使用期限由法律规定。《土地法》的修改稿,实现了将土地交给农户,农民有五项权利:农业用地集约化的权利、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抵押权。越南大力发展土地市场,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组织之间、组织与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个体之间已经开始了农业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的交易。该交易采用了多种形式,比如转让、集约化、出租、再出租以及抵押等。这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提供了基本的制度安排。

  4、关于加入WTO与政策法规调整。有中方专家指出,中国加入WTO三年多来的实践表明,加入WTO的积极影响远远大于负面影响,人们所担忧的那种入世可能给某些产业带来巨大冲击的事并未发生。这可以从五个方面看,一是市场空间扩大,对外贸易迅速增长;二是外资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三是法制建设步伐加快,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四是企业观念转变,竞争意识增强;五是活动的舞台扩大,对国际社会影响力提高。现在面临的主要是后过渡期的制度创新问题。在后过渡期,企业将面临更严酷的竞争。由于目前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地位实际上不平等。因此,后过渡期的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是企业法规的完善。是否取消以前给予外商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须仔细斟酌。对于贸易依存度以及相关风险不要过分高估,应该主要看贸易对国民有什么好处。

  我们要理性的对待国际贸易争端,对待反倾销,所谓大贸易大争端,小贸易小争端,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第一,学会一方面打官司,一方面谈合作;第二,加强品牌建设;第三,在国际贸易争端中,在整个贸易的交往中,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越南正在争取于2005年内加入WTO,在这个冲刺阶段,越南方面希望借鉴中国的经验。越方专家谈到,越南申请加入WTO谈判已历时10年时间。为了迎接WTO的挑战,越南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改变自己的发展思路,既要保护自己的国内产业,又要主动地融入世界经济。第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行政改革、银行改革等相关的配套改革。第三,处理好失业人口问题。第四,政府必须超越体制上的障碍,营造公平的环境,以符合WTO的规定,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定。第五,解决人力资本不足的问题。

  三、中越专家对下一步改革中几个问题的认识

  1、中越两国的改革要突破,需要有新的理论思维。专家指出,改革要突破,需要有新的理论思维,要从更大视野、更高的层面,探讨采取的体制模式问题。中国和越南走的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中国叫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越南叫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道路。两国原来走的都是苏联模式的高度集权道路,实践证明走不通,人民群众的生活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自由国家的市场道路不符合两国的国情。因此,要探讨符合自己国情的新的道路,从思路上、体制模式上去突破。

  

  2、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不能动摇。推进改革会遇到继续改革的问题。实践说明,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不是改革造成的,恰恰反映了改革的不到位。继续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已经显性化,成本比较清楚;而不改革、放弃改革遇到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因此,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要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不动摇。

  3、关于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有专家指出,在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发展是主要矛盾。但是问题在于,当前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体制性的障碍。近些年由于改革的滞后,积累了相当多的体制性矛盾和问题,并已成为影响今天经济发展的一个体制性障碍。所以,不加快改革,整个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就缺少了制度保障。通过经济增长来缓和、消化和解决经济生活和经济运行的矛盾和问题,将变得越来越困难,而且会加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的严重性。从总体上说,发展问题根本上要靠改革来实现。

  4、关于民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发展民私营经济,是越南经济改革的一大亮点,也是越南今后发展的目标。越方专家提到,发展民营企业与行政改革密切相关。过去,越南取消了150多个审批的公文,在行政改革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越南现在有16000家民营企业,政府希望到2010年有50000家民营企业。在越南也有很多人提出怀疑,民营经济是不是经济发展的动力?答案是肯定的。民营企业虽然资金不大,但可以为劳动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因此,越南政府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第一,政府本身进行了相应改革。第二,除加大税收方面的吸引力外,放宽了民营企业的准入限制。第三,制定统一的《投资法》,希望通过这部法律,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一个新的环境,并在这个环境中培育壮大民营企业家队伍。

  有专家提出,中国政府重视、鼓励和支持民私营经济发展,并于最近出台了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进一步完善民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改善企业家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

  

  5、制定《统一企业法》,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2005年,按照加入WTO谈判伙伴的要求,越南国会将调整25项法律和法令。在各项法律、法令当中,最受关注的两部法律,一是《统一企业法》,二是《投资法》。越南正在起草《统一企业法》,使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都按照一个《统一企业法》来运行,为各类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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