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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06—200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

留金秘出[2005]3182号

各项目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于2005-2006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在派遣中国学者赴美研修的同时,每年也接收美国学者来华任教。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的派出规模为每年50人左右。项目有关费用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

二、本次遴选类别包括研究学者、硕士研究生二类。候选人应在过去四年中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具体要求为:

1. 研究学者(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候选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及博士学位,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独立研究能力和较好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在美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研究生(Graduate Student):候选人应具有学士学位,业务水平突出。在美攻读硕士学位,为期一至两年(需TOEFL和GRE成绩)。

3、候选人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②被推荐人选应是各项目院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或科研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三年以上方可推荐。

③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④身心健康(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书)。

三、对遴选工作的要求

1、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各项目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特别是要紧密结合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人,保证人选质量。

2、选派资助学科领域仅限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学科。其它学科领域请勿推荐。

3、从今年起,本项目将不再限定各项目院校推荐人数,各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推荐候选人。在推荐候选人时,应注意男女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4、根据近年来个别项目院校未能推荐人选或所推荐人选质量有所下降的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执行工作,从明年起,教育部将根据各校录取率调整项目院校名单,具体事宜由教育部国际司另行通知。

四、被推荐人选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英文申请表及附件或硕士研究生英文申请表及附件(一式八份复印件,原件自己留存至面试结果公布后提交美方);

2、《CSC 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3、《健康证书》有效页的复印件;

研究学者英文申请表、硕士研究生英文申请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请从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2006-200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专栏中下载。

请各项目院校至迟于2005年8月1日前将单位公函(含推荐人名单)及以上材料寄(送)至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出国事务部。

五、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由中美专家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后确定拟录取人选。被录取人员由美方协助安排接受院校。派出时间暂定为2006年8-9月。

六、根据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需交纳申请手续费和评审费共500元人民币。请候选人将该项费用通过银行汇至或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请勿邮寄)。(请在汇款用途一栏里注明06-07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

帐号:0200049509026401625

开户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华玲美

联系电话:010-66413272

七、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国家不受理富布赖特学者的J-1豁免申请。

八、遴选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出国事务部联系。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王泽宇

联系电话:010-66413182/3120/1903/3135-808

传    真:010-66413281

电子信箱: zywang@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秘  书  处
二○○五年六月三日


报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抄送:驻美国使馆教育处

附件:

2006/200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外交学院、武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云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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