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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江平法律与经济研究奖学金”章程

1.    奖学金名称:

“吴敬琏、江平法律与经济研究奖学金” (“奖学”之意为奖励厚学,而不是仅仅向在校学生提供的奖励基金。)

 

2. 奖学金宗旨:支持学术原创,恢复学术固有的民间属性。

 

3.研究资助

3.1  经费资助

(1)  每年资助3-5名学者的研究项目;

(2)  视在职与否等情况,每一学者每月的资助金额为1,500元-4,000元之间(税前);

(3)  每期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2 学术指导

在资助期间,将聘用导师以面谈、讲座等形式指导研究项目的进行。

3.3 学术讨论、评估

在资助期间,将就研究项目的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学术讨论和评估。

 

4. 项目机构:

(1)学术指导组:学术指导组由以下导师组成(以姓氏拼音为序):

白重恩(经济学)

方流芳(法学)

高西庆(法学)

焦津洪(法学)

江平(法学)

李波(法学)

梁治平(法学)

秦晖(历史学)

吴敬琏(经济学)

张春霖(经济学)

 

(2)项目负责人:方流芳教授

 

5. 研究资助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文件

5.1 不限年龄、性别、学历、户籍所在地,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1)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正在从事法学、经济学研究,并有已经发表或有待发表的论文;

(2)        没有学位,但有出色的学术成就;

(3)        可在一年内完成的研究计划;

(4)        在接受资助期间,有足够时间从事拟订的学术研究。

    5.2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文件:

(1)有关法学、经济学或者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中文建议书及其英文摘要;

 (2)可证明本人学术能力的文件,包括(不限于):论文、学位证书;

(3)两名学者的推荐信;

(4)填写本项目申请表格。

 

6. 评估和面试

6.1 评估

6.1.1  通过抽签方式,选择一到两名导师专门负责对某一申请人的评估,评估人就以下事项对学术指导组进行报告:

(1) 研究建议是否存在清晰的目标?研究建议是否有明确的关注焦点?研究建议的分析架构是否有独到之处?研究建议是否具有可行性?

(2)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学术成就和时间安排是否足以支持该项研究?

(3)      申请人的学术品质如何?

6.1.2  导师与申请人有比较密切的私人交往,曾经担任过申请人的指导教授、推荐人,则不再担任申请人的评估人;

6.1.3   导师应就评估事项保守秘密。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与申请人私下交流本项目申请事项的,视同从未进行评估。在评估结束之后,除非得到学术指导组授权,任何人向学术指导组之外的人披露本人或他人担任某一申请人评估任务的信息,为违反学术纪律的行为;

6.1.4  在对评估意见充分质询之后,学术指导组就是否同意申请人参加面试进行匿名表决,获五分之四赞成票的申请人可参加面试;

 

6.2 面试

(1)  学术指导组的全体成员参加面试,面试结束之后,录音、记录、评论应书面通报学术指导组的每一成员;

(2)  每位导师收到面试材料一周之后,学术指导组就是否批准该申请人的申请进行表决。在表决之前,至少应有10分钟合议:评估人、参与面试者回答其他导师的提问,在每个导师都已经掌握了足够的信息足以对是否录用申请人作出判断的时候,才开始进行表决;

(3)  只有全体导师一致同意接纳的申请人,才可被录用。

 

7.      资助受领人的责任如下:

(1)    在资助期间,按照研究建议声明的内容、时间完成研究工作;

(2)    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研究,按照导师的建议出版和发表研究成果;

(3)    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

(4)    研究任务的确定:

研究建议书是申请人单方面提出的研究建议,它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大致有以下几种可能:

a.    如导师无保留地认可研究建议书,研究建议书载明的主题、进度、成果就构成研究任务;

b.  如导师有保留地认可研究建议书,那么,助研应在一定期间修正研究建

议书,导师认可修正之后,研究建议书即为研究任务书。

 

8.  论文答辩和证明文件

    研究报告完成之后,经导师推荐,由至少3名教授组成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人来自学术指导组之外;

经答辩合格的研究报告,将发给相关证明。

 

9.根据项目负责人提议、学术指导组多数同意,奖学金管理机构可以随时终止对申请人的资助,而无须向申请人说明任何理由。如对前款规定持保留意见,请勿提出申请。

 

10、申请文件下载地址、寄送及联系方式等:

10.1 本章程5.2要求提交的申请文件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l        EMAIL(电话)索取:联系人:傅诚刚

EMAIL: wjgrant@miles.org.cn

电话:010—68257156  010-68254347  010-86299701  13911736282

l        网站下载:下列网址可提供申请资料下载:

待定

  

10.2 申请人应在  2005年9 月15 日之前,

l        用挂号邮件发出全部申请文件,发送地址如下:

         北京市123信箱

        “吴敬琏、江平法律与经济研究奖学金”  傅诚刚 收

邮编 100036

 

l        寄送书面申请文件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本发送至:

wjgrant@miles.org.cn

 

11. 本章程附件:

(1)    推荐信格式;

(2)    申请表格;

(3)    研究建议书指引。

 

2005 年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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