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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社会保障问题研讨会”成功举行

  2004年月28日,"中国转型期社会保障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成功举行,北京大学副校长吴志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分别为大会致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冯健身博士、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中国银行行长助理王永利、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范恒山博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保部部长葛延风、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孙祁祥等在大会上作了主题演讲。

  中央电视台第一时间报道了本次研讨会,其他各大媒体、网络也陆续报道了本次研讨会。

  搜狐财经4月28日北京讯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冯健身透露,鉴于目前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保资金投资方面存在较多的限制,有关部门决定修改《暂行办法》,这一工作目前已经开始实施。冯是在今天举行的“转型时期社会保障问题研讨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冯健身首先肯定了暂行办法》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他表示,《暂行办法》在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初期能够起到增加总量、提高收益和保证资金安全的作用。“但目前这一办法已经不适应社保基金新形势下的投资需要了,这主要表现在社保基金投资的品种品种较为单一,投资领域狭窄,对社保基金的定位也不是很明确。”冯健身说,“鉴于此,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对办法进行修改。”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社保基金在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冯健身同时介绍了目前社保基金投资的有关情况,去年,以成本计价,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增长了2.71%,以市值计价,投资收益率增长了3.56%,两个数字都高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在提高收益方面,社保基金以前只能在国内资本市场进行运作,不仅造成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的高风险,还使得社保基金不能分享国际经济增长的成果,今年2月9日,国务院已经批准了社保基金可以投向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今后社保基金将逐步提高入市资金比例,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更高的收益。”

  2001年12月13日,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而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期一天的“转型时期社会保障问题研讨会”是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中国银行主办,北京龙文传媒研究中心协办的。

相关链接:

http://business.sohu.com/2004/04/27/54/article219965477.shtml

http://business.sohu.com/2004/04/28/63/article219986300.shtml

http://www.cnstock.com/ssnews/2004-4-29/erban/t20040429_559666.htm

http://www.cnstock.com/ssnews/2004-4-29/erban/t20040429_5596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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