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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斯隆管理学院副院长谈创新:为什么不学习以色列?

编者按: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副院长黄亚生教授近期携新作《MIT创新课:麻省理工模式对中国创新创业的启迪》来到北京,并接受了《南方周末》的采访,对于中国的创新创业模式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他看来,最核心的一点事,政府出钱,但不能影响学术机构的独立性,不能干涉学术研究。以下为本站编辑梳理的访谈内容。

如何看待中国政府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政府要让渡高校创新的知识产权

总的来说,政府支持创新当然是好事情。创新需要的必要条件有几方面:首先要给创新者创造无后顾之忧的环境空间;第二,高校创新的知识产权政府要让渡出来,这样才能形成创业,否则容易被束之高阁;第三才是创业机制,比如风险投资,知识产权转移制度等。最核心的一点是,政府出钱,但不能影响学术机构的独立性,不能干涉学术研究。创新,从政府和大学的关系上应完全是大学主导。中国更应该强调大学和企业的自主和自由,因为政府已经够强大了。

中国的创新模式与MIT有什么不同?
MIT的申请书强调“推动科研”而非政府的政策目标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模式。中国比较多的往往是政府要上一个大项目,要搞一个课题,然后组成一个学术和政府机构联手的班子来攻坚。而欧美只有极少数创新项目是由政府直接推动的,即便资金是政府出,也是通过学术机构去推动。美国没有科技主管部门,虽然美国有国家实验室,但管理和资金的分配有相当大的独立性或者说是完全独立的。像MIT这种学校,如果政府的规定被认为是干涉学术自由,它都不会接受政府的资金,创新成果的产权也不是政府的,产权归学校和研究人员。这是第一点不同。

第二点不同,美国政府要求你做的基础科研,你拿到我这个项目资金的一个重要要求是,信息必须公开,知识和成果全社会分享。甚至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项目,大学通常也要坚持这个基本原则。

第三点,美国政府出一笔钱,整个研发过程它都不管,到最后谁搞成功了谁得到这笔资金。MIT教授申请研究经费时,申请书里强调的是推动科研水平而不是政府哪个具体的政策目标。

是否该学习新加坡模式?
为什么不学学以色列?

最近李光耀去世,新加坡模式又被热议,中国学新加坡有确凿的证据,新加坡这么小一个国家却是接待中国官员最多的国家。新加坡把自己管理得很好,我不否认,但你在世界上能找到第二个新加坡吗?任何一个模式无法复制,本身就不成其为一种模式。

我老说,新加坡的飞机一起飞,就在跟国际航空公司竞争。新加坡就400万人,一个大公司的规模,李光耀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经理人,他看到了市场信号,把新加坡转化为一个产品。

同样,你也可以说日本、韩国、台湾早期的成功是市场经济的成功,它们都是出口导向型的经济,是海外市场价格的接受者,不是制定者,它们的政府干扰不了海外市场信息。

而中国这样大一个国家,发展主要靠国内市场。中国不是价格接受者,而是一个价格制定者。这和东亚四小龙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有本质区别的。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色列也曾搞过政府出资,由企业和研究机构进行大规模创新创业,它的创新活动是自由的、市场化的,创新能力比新加坡不知道强了多少倍,中国为什么不学学以色列呢?

由政府从头到尾主导开发的模式,在赶超国家可能存在,但日本、韩国、台湾等赶超型国家或地区有腐败,在政府权力缺乏约束的体制下,政府主导的赶超模式结果往往容易滋生腐败。

政府在创新创业方面该做好什么事?
“弥补国内空白”没必要,应鼓励世界前沿研究

我认为基本不赚钱的事情,都应该政府去做。比如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大学教育政府应该出资,但保证大学独立。

在科研方面,政府应该做的事情首先是支持科研水平的提高,而不是支持大项目。现在中国很多的科研项目是为了“弥补国内空白”,花了很多钱,我对这种做法是有看法的,因为知识已经存在,基础科学都是全人类共享的,完全没必要自己再搞一遍。应该鼓励中国的科研人员去搞一些世界前沿的研究。

在创业方面,政府的作用要体现在简政放权和法治方面。

还要同时讨论政府不该做什么。比如对投资的审批要大规模简化;比如在财政上为创业平台的建立提供补贴,但不要规定方向;再比如科技知识的公开化共享,而不要把数据、知识封锁在政府部门里。

(黄亚生: MIT斯隆管理学院副院长及政治经济学教授。同时也是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湖南大学名誉教授。他曾任职于哈佛商学院和密歇根大学。他的研究领域是中国和印度的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邮箱:zhouhz@efn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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