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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眷顾”经济治理

  

  
两位获奖者均来自美国,首次有女性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授奖给他们是表彰他们在经济治理方面的研究


  10月12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政治学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教授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以表彰他们在经济治理(economic governance)方面的研究。

  奥斯特罗姆获奖的主要原因是她对经济治理,尤其是“公地”(commons)的研究。今年76岁的奥斯特罗姆,是1968年设立诺贝尔经济学奖以来,首位获得该奖项的女性。

  在奖项公布后,奥斯特罗姆接受了《华尔街日报》的电话采访,她表示这是个“巨大的惊喜”,她对自己能得奖非常吃惊。

  传统观点认为,公共财产通常难以管理,因此要么由政府集中化管理,要么就进行私有化。奥斯特罗姆的研究,则对这一观点提出挑战。她大量研究了用户自行管理的渔场、牧场、森林、湖泊和地下水域等公共土地(commons)后发现,实际上,这些公共资源的治理情况,常比理论预测的要好。她发现,这些公共资源品的使用者,往往能够设计出复杂机制,用以决策和规则执行,进而解决利益纠纷。

  诺贝尔经济学奖评审委员会认为,她的研究很好地总结了这一经济学规律,能够带来非常好的结果。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认为,奥斯特罗姆当选,多少有些让人意外。不过,她研究的领域,其实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有相通之处。

  而今年另一位经济学奖获得者——奥利弗·威廉姆森可谓众望所归。瑞典皇家科学院认为,威廉姆森在经济治理尤其是企业边界方面的研究成果卓著。

  威廉姆森对交易成本与不完全契约的关系作了系统研究。他的基本观点是,不同的交易需要不同的契约关系。他认为,现实中的人都是“契约人”,他们无不处于交易之中,并用各种或明或暗的“契约”来规制他们的交易。

威廉姆森认为,市场和有等级的组织,比如公司,代表着解决利益纠纷方式的不同治理结构。市场的缺点是经常伴有讨价还价和争执。而公司的缺点则是,虽然权威能减少争执,但常会被滥用。威廉姆森认为, 竞争性的市场,通常能够相对良好地运转,因为买方和卖方争执时能够选择其他交易对象。而当市场竞争有限时,公司则更有利于矛盾的解决。

  诺贝尔经济学奖评审委员会认为,威廉姆森理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预见,这也在实证中被证实了。他认为经济代理人在公司内部进行交易的倾向性,会随着资产关系的特性而增加。

  “威廉姆森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之一,他获奖是情理之中。”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说,“他发展了科斯定理,将交易成本的研究从企业与市场的层面,推进到了企业组织内部。同时引入了管理学和公共治理的一些方法,对新制度经济学随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社科院曾于上世纪80年代多次邀请威廉姆森来中国讲学。而他的理论之后在国内也广为流传,90年代上半期在中国经济学研究领域仍影响巨大。张军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1998年,他曾邀请威廉姆森到复旦大学讲学,当时在介绍威廉姆森时说“他迟早会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威廉姆森生于1932年,自1998年以来,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教。曾任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计量经济学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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