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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大学招生扶贫能否促进公平?

 

  【背景】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招生区域包括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211工程”和中央部属高校特别是知名高校,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

  会议要求,按照高考程序和确定的标准,将今年新增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升学压力大、农村考生多的中西部省份。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全国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8.5万个名额,由东部高校招收中西部考生。多措并举,使更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家子弟。

  此举对于促进教育公平作用几何?会否在实际操作中背离美好初衷?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这种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治标不治本,效果只是短期的,并且在实际落实中会否产生扭曲也值得警惕。解决教育不公应该从源头抓起,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受教育水平,尽量让城乡地区之间的学生在起点上就实现公平,此外还应该建立更加专业的招生方式,确保过程公平,如此才能达到结果公平。

  储朝晖指出,目前中国存在严重的教育不公现象,高校特别是一流大学中农村学生比例较低,严重低于相应的人口比例,其根本原因在于基础教育上存在巨大差异,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分配严重不均。农村学生在学习环境、师资力量上都比城市富裕家庭的学生差,接触的人和事也不同,学习能力不能得到很好地开发,仅通过一张试卷不能反映出学生的真实水平。

  对这种起点不公平而又很难改变的现状,储朝晖认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扭转。一种是借助外力,通过行政力量人为干预。另一种就是建立专业的招生方式,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在此基础上,由高校组成专业团队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甄别出农村与城市学生,在招生时不光考察学生的成绩,还要结合他们受教育的环境和学习的过程综合分析。

  储朝晖指出,相比之下,行政措施更易于实施而且见效快,但是会破坏教育内在的专业特质。评价学生有一定的专业性,而行政手段一刀切的方式会使教育的内部组成受到伤害,侵害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在实际落实中也会遇到贫困地区的官员将名额优先给予其子女及亲属的问题,从而事与愿违。而专业方式采用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综合多种因素来考察学生的能力,而不只在乎学习成绩,更有利于优质生源接受优良的教育。但是在目前中国并不具备这一条件,一方面高校的自主招生权仍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专业的招生团队也亟待建立。

  储朝晖认为,国务院新举措显示了政府重视农村长远发展、提高农村学生受教育水平的的决心,但是在落实中怎样确保需要被照顾的人群得到照顾而不致产生扭曲仍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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