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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刘易斯转折点”的测度与政策选择

 

  测度“刘易斯转折点”的方法与主要发现

  (一)测度“刘易斯转折点”的方法

  按照该理论提出者阿瑟·刘易斯的原意,转折点可以将一个经济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转折点到来前的第一阶段,农村蕴藏着无限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会导致农业总产出降低,劳动力的工资水平为一个长期稳定的低水平生存工资。转折点到来之后,经济发展进入第二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被消耗完毕,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开始大于零。在这一阶段,继续转移农村劳动力,将会降低农业总产出。城市部门要继续吸引农村劳动力,则需要提高工资水平。按照上述定义,转折点是否到来的理论判断标准是:在保持其他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当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由零变为大于零时,就表明转折点到来了。

  但是,发展经济学家在运用这一理论对转折点进行测度时,碰到了技术上的困难。一方面,在转折点到来之前,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可能大于零。另一方面,由于农业技术进步、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作物良种的使用、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等,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在转折点到来之前也会逐步提高。因此,现实中无法以“农业劳动力投入的边际生产率是否为零”这一标准来判断。为此,发展经济学家采取了寻找农业劳动投入边际生产率“跳跃式上升点”的策略,即农业劳动力投入的边际生产率出现“跳跃式上升”后,再进入稳步上升阶段。也就是说,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上升的过程中,只有显著上升的跳跃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刘易斯转折点”。

  转折点到来时,农业投入结构、工资水平与农业生产方式都会发生相应变化。因此,为进一步提高转折点判断的准确性,除了观察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是否发生跳跃式上升以外,还可以通过综合观察农业生产其他特征的变化(比如农业工资水平是否出现跳跃式上升、农业劳动力总量是否出现急剧下降、农业投入方式是否出现明显转变等等),作为转折点判断的补充依据。

  以上讨论的方法,是发展经济学家用于测度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刘易斯转折点”时所采用的方法。测算结果表明,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进入转折点的时间点分别为1960、1975和1968年。以日本为例,早在上世纪20年代,日本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就开始呈现增长趋势,但是那时的日本经济并没有到达“刘易斯转折点”。到了1950年以后,日本的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开始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一直到1960年,出现了一个非常显著的“跳跃式上升”,日本经济才真正到达“刘易斯转折点”。

  上世纪20年代,日本的实际农业工资水平开始出现上升趋势,到了上世纪60年代,跟农业劳动力边际生产率的变动趋势一致,实际农业工资水平同样出现“跳跃式上升”。这验证了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才出现“刘易斯转折点”的上述判断。

  (二)主要发现与结论

  利用国家统计局2003—2012年间全国约7万抽样农户的调查数据,寻找2003年以来农业劳动投入边际生产率变动中的“跳跃点”,作为判断我国“刘易斯转折点”是否到来的关键依据。结论如下:

  1. 学术界流行的2005年前后我国经济进入“刘易斯转折点”的判断是不准确的

  表1报告了判断转折点是否到来的一个最重要指标——农业劳动投入边际生产率的变化。2003—2005年间,全国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确实在提高,3年内共上升了46%;2005—2007年间,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继续上升,3年内又提高了33%;但是,2007—2009年间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增幅明显下降,3年内仅提高了8%。

  2005年左右,农户的劳动投入边际生产率开始提高,但并没有出现非常明显的“跳跃点”,而且之后的几年也没有明显呈现出劳动生产率跳升后继续保持稳步提高的状态。由此可见,2005年前后我国农业劳动投入边际生产率的上升点,不是真正的“刘易斯转折点”。

  2. 我国经济在2010年前后总体上到达“刘易斯转折点”

  从表1可知,2003—2009年间,全国农户的农业劳动投入边际生产率增幅为109%,年均增幅为13.07%;2009—2012年间,仅3年间的增幅就高达72.8%,年均增幅为20%。与2009年前相比,农业劳动投入边际生产率在2010年前后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跳跃”,而且这个“跳跃”比2004年左右出现的上升幅度更为显著。因此,从全国总体来看,依据边际劳动生产率这个关键指标的变动状态,我国经济的“刘易斯转折点”于2010年前后已经基本到来。

  3. 东部地区已经到达“刘易斯转折点”,中部和西部地区正在向转折点逼近

  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达到转折点的时间很有可能是不同步的,表2中的数据能够支持这一判断。在东部地区,2003—2009年间,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的增幅为135%,年均增幅为15.3%;2009—2012年间的增幅高达78.22%,年均增幅为21.24%。据此判断,东部地区已经到达“刘易斯转折点”。

  在中部地区,2003—2009年间,农业劳动投入边际生产率的增幅为101%,年均增幅为12.34%;2009—2012年间,仅3年间的增幅就高达64.83%,年均增幅为18.12%。在西部地区,2003—2009年间,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增幅为97.53%,年均增幅为10.24%;2009—2012年间的增幅高达63.17%,年均增幅为17.73%。上述数据意味着,2009—2012年间,中西部地区农业劳动投入边际生产率没有出现东部地区那么明显的“跳跃”,还有一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存量,但期间边际生产率的较快上升,表明中西部地区正在向“刘易斯转折点”逼近。

  正确认识“刘易斯转折点”到来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的影响

  “刘易斯转折点”到来后如何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是结构转型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问题。随着劳动力供给状况发生变化,非农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对劳动力的争夺加剧,我国农业发展模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型,农村劳动力转移对粮食生产的影响需要客观分析与判断。

  基于过去十多年的经验判断,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否会危及粮食安全,取决于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民提供的粮食总产量和销售量。种粮农户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主粮区种粮农户数量的稳定以及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

  1. 从粮食供给来看,留守农户提供的粮食总产量和销售量是影响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

  2004—2012年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从46.9%降至33.6%。同一时期,我国的粮食总产量实现了“十连增”,从2004年的46947万吨增加到2012年的60194万吨。另外,留守农户提供的粮食商品率也大幅上升。2004—2012年,农民平均每人每年的粮食销售量呈稳步上升趋势,从287.3公斤/人增加到529.7公斤/人,年均增长7.95%。由于留守农民粮食商品率的上升,为我国城镇人口食物需求和加快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了保障。因此,只要留守农民所能养活的城市人口数量稳步上升,“刘易斯转折点”到来后,农村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就不会成为危及粮食安全的因素。

  2. 从粮食生产主体来看,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是稳住主粮区的农户继续从事粮食生产

  有一种担心是,随着农民收入中的非农化比重增加,农户非粮化趋向加剧,粮食安全难以保障。这种担心有一定依据,2004—2012年间,我国农民来自于农业的家庭经营收入占比确实从37.3%下降到26.61%,工资占纯收入的比重从34.0%上升到43.5%。但是,按区域细分发现,地区之间农户纯收入来源差异极大。2012年,东部地区农户纯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工资性收入,占53.53%,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只有34.30%。但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户家庭经营收入依然占主要成分,接近或超过50%。由于农户非农收入户主要集中于非粮食主产区的东部,因而对粮食生产的影响较小。

  根据农户的生产行为或收入结构,将农户划分为纯农户、兼业户和纯非农户三类,纯非农户的比例越高,对于粮食安全的影响越大。基于国家统计局的全部农户样本,从中可以看出,纯非农户比重近年来确实有明显上升趋势,而且在2009—2012年间的上升速度明显加快。但总体而言,即使是2012年,这一比例也只有15.65%。从纯非农户分布看,76.67%分布在东部地区,只有15.08%和8.25%分布在作为粮食主产区的中部和西部地区,因而农户的非农化趋势对于粮食安全的影响并不大。

  3. 从粮食供给区域看,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生产能力还有较大空间

  近年来,我国13个粮食主产省提供了国家73%的稻谷、84%的小麦、78%的玉米,它们对于我国主粮安全的保障作用举足轻重。这13个粮食主产省常住农业人口占全国的61.3%,是农业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从对粮食生产影响较大的纯非农户的分布来看,我国近70%的纯非农户分布在粮食非主产区,只有30%左右分布在粮食主产区,因此,在粮食主产区省份更有利于培育粮食生产专业户,提高粮食主产区对我国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

  另外,拥有粮食主产省最多的中部地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潜力还较大。表3报告了基于统计局农户样本测算的三大区域从事谷物生产的劳动边际生产率,从中可见,与西部和东部地区相比,2009—2012年,中部地区的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上升不明显,其中谷物生产的边际生产率在2005年以后被东部和西部所超越。这表明,未来中部粮食主产省份谷物生产边际生产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4. 农业发展方式转型为我国粮食生产提供新动力

  事实上,我国农业发展方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型,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已经显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了农业投入要素的重新配置和农业生产的技术进步。表4提供的数据表明,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一方面,未转移农户购买的机械设备在增加,户均购买机械支出从2003年的123元快速上升到2012年的389元;另一方面,农户户均经营耕地面积呈上升趋势,说明农户之间正在发生土地的再配置。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和耕地流转进程,有利于农业生产要素重组和适度规模经营。

  数据进一步表明,农村劳动力转移也带来农户生产性固定资产增加,表明资本替代劳动的趋势增强。从增速看,2006—2012年间,东中西部农户拥有的固定生产价值分别增长了80%、114%和160%。从绝对量看,2006—2012年间,东部和西部地区农户的生产性固定资产价值,始终高于中部地区的农户。这表明:东部和西部地区在剩余劳动力消耗完毕后,开始出现了明显的资本替代劳动倾向,而中部地区由于农村还有一定数量的剩余劳动力,资本替代劳动的趋势尽管也在进行,但慢于其他两类区域。

  刘易斯转折点到来后面临的挑战和政策选择

  2005年以来,尽管一直在强调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型,但是由于转折点未到,相当数量的剩余劳动力仍然可以支撑传统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发展方式的基础动力不足。但随着2009年以后“刘易斯转折点”由东至西的逐次到来,支撑传统增长方式的要素条件已经不具备了。另一方面,“刘易斯转折点”到来以后,中国仍面临着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任务,仍需要转移相当比例的农村劳动力到二三产业。

  转折点到达之后,我国在新型人力资本培养、农业现代化转型和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适应性。

  1. 我国人力资本培养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难以适应这一战略转型

  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高中阶段适龄学生辍学严重,难以成为人力资本存量。据调查,在农村剩余劳动力潜力大的贫困地区,只有20%到30%的学生上普通高中,40%的学生高中辍学甚至初中不毕业。职业教育绩效不佳,学生不仅没有学到技能,而且丧失学习能力。目前农村职业教育并没有让学生学到有用技能,而是大量辍学或混文凭,过早进入低端劳动力市场。成人再教育体系变形。随着产业转型,必然会有相当一部分低端劳动力转移出来,这些群体未来的就业转型将面临困境,但现在以主要解决高考失误学生文凭的继续教育体系难以承担这一重任。大学教育知识与产业发展不适应,造成高学历、低能力,出现大学生就业难和教育投入与回报不成比例。

  2. 工业化、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必须以农业现代化作为基础性条件

  我国上一轮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是以农业现代化滞后为代价。阻碍农业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各项制度,影响了农业生产率提高,加剧了农业与其他产业相比的竞争劣势。在后刘易斯发展阶段,无论是沿海地区产业升级、内地工业化加速,还是城镇化质量提升,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将更加迫切,因为不存在一个区域为另一个区域的发展提供廉价劳动力和低价粮食供给的条件,地区之间争夺劳动力和发展机会的局面还会加剧。

  3. 我国粮食供求形势不容乐观,供求紧平衡格局没有改变

  中央提出“必须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依靠自己保口粮,集中国内资源保重点,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在“刘易斯转折点”到来以后,预计粮食进口量将进一步增加,粮食自给率还会有所下降。但是,粮食安全对于“刘易斯转折点”到来以后的产业转型至关重要,保障粮食安全对于全局更为重要。

  为了适应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主导的新增长模式对人力资本的更高要求,提高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对发展方式转型的保障能力,需要尽快制定与“后刘易斯转折点”阶段相适应的发展战略。

  第一,完善人力资本培养体系,为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提供支撑。为应对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的新阶段到来,我国必须制定人力资本培育国家战略和实施纲要。建议:一是将目前的9年义务教育延长为涵盖高中的12年义务教育,尤其是加大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的投入和质量提升。二是制定在职劳动者再教育计划,对未来有可能因产业升级造成的劳动力结构性失业者进行再培训,不仅包括城市就业者,也应包括农民工等在职就业者。将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产业工人队伍。三是改革高等教育培养结构,在保留一定比例研究型院校的同时,恢复和发展一批专业性高校,培养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专业人才。四是制定专业技术评价、晋升和薪酬体系,建立技术立国政策和制度保障。五是放开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机构,形成以企业为主的按需职业培养体系。

  第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发展。一是客观把握农业要素投入变化的新特点,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包括:提高农业要素利用效率,促进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改变以增加土地生产率为主的投入结构,促进化肥、农药等产业的改造、升级与转移;制定和实施与农地经营规模和核心产业相适应的农业机械发展战略。二是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行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强化对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权利保护;在坚持家庭经营前提下,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承包经营权向多种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发展合作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水平。

  第三,更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适应刘易斯转折点到来之后的经济转型提供坚实基础。在粮食安全保障区域和农户类型进行进一步细分,落实新的粮食安全观。一是进一步提高粮食主产区、尤其是中部地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中部地区不仅在我国主粮安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且目前第一产业和粮食生产的“刘易斯转折点”尚未到来,进一步转移农村劳动力,不仅不会降低第一产业和粮食总产出,农户拥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明显低于其他地区,未来提升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的空间还非常大,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了提高中部地区主粮安全保障能力,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应当更加向这些地区聚焦,整合各类资金,加大中部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二是提高纯农户继续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后刘易斯转折点时期的粮食安全保障,必须正视农户分化的现实,制定目的性更强的政策,使纯农户继续从事粮食生产,从粮食生产中获益。包括提高纯农户经营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收益;增加纯农户从事粮食生产的补贴,提高农业补贴与粮食提供的关联度;强化农业机械和社会化服务,为纯农户从事粮食生产提供专门化服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城乡统筹基础领域与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办公室联合课题组

  负责人:刘守英

  王萍萍

  报告执笔:刘守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章元(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邵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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