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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读懂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演变和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金融机构体系


据史料记载,我国远在西周时期就有专司政府信用的机构“泉府”,西汉时期有私营高利贷机构“子钱家”。唐朝之后,金融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到了明末清初,以票号、钱庄为代表的旧式金融业已十分发达。但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使我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十分缓慢,内生的金融需求少,当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建立起现代的金融机构体系的时候,我国的典当行、钱庄、票号等仍停留在高利贷性质的旧式金融机构。


随着19世纪中叶我国东南沿海门户被打开,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经营方式在我国的推进,票号、钱庄等旧式的金融业已不能适应生产方式发展的需要。为适应中外贸易和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需要,1845年英商东方银行在香港和广州设分行和分理处,1847年设立上海分行,即丽如银行,成为我国第一家外商新式银行。1897年,我国民族资本自建的第一家股份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设立,标志着中国现代银行信用制度的开端。我国首家民族保险企业是1865年华商设立的义和公司保险行。1882年,首家民族证券公司——上海平准股票公司成立。之后,各类现代金融机构陆续建立起来。


国民党统治时期,官僚资本开始了对我国刚刚发展的金融业的垄断,形成了以四大家族为垄断核心的金融机构体系“四行二局一库”。“四行”是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二局”是中央信托局和邮政储金汇业局;“一库”是指中央合作金库。“四行二局一库”成为国民党政府实行金融垄断的重要工具。同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个革命根据地也建立了自己的金融机构,如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抗日战争时期在各抗日根据地成立的银行,如陕甘宁边区银行、华北银行等。


二、新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新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1948年~1953年:初步形成阶段


1948年12月1日,在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它标志着新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开始。


(二)1953年~1978年:“大一统”的金融机构体系


1953年,我国开始大规模、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在经济体制与管理方式上实行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及计划管理方式。与之相应,金融机构体系也实行了高度集中的“大一统”模式。这个模式的基本特征为: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唯一一家办理各项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集中央银行和普通银行于一身,其内部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利润分配实行统收统支。


(三)1979年~1983年8月:初步改革和突破“大一统”金融机构体系


1979年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列出来,作为外汇专业银行,负责管理外汇资金并经营对外金融业务;同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负责管理和经营农业资金;1980年我国试行基建投资“拨改贷”后,中国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设出来,最初专门负责管理基本建设资金,1983年开始经营一般银行业务。


(四)1983年9月~1993年: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初具规模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4年1月,单独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6年以后,增设了全国性综合银行如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还设立了区域性银行如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同时批准成立了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投资银行、光大金融公司、各类财务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金融租赁公司等。在金融机构体系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金融业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允许部分合格的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开业,使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从封闭走向开放。


(五)1994年至今: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金融机构体系的阶段


1994年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建立在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下的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为此,1994年以来金融机构体系改革的主要措施有:分离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成立三大政策性银行;国家四大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多层次商业银行体系。1995年组建了第一家民营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同年在清理、整顿和规范已有的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在各大中城市开始组建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深化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成立了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框架。这一新的金融机构体系目前仍处在完善过程之中。


三、中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金融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金融机构体系结构日臻完善,已经形成了由“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导、大中小型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辅翼的层次丰富、种类较为齐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的金融机构体系,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图9—1所示)。


(一)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所谓中央银行,是指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融管理机构。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一国最重要的金融管理当局和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银行,在一国的经济和金融运行中发挥着“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职能。


http://www.pbc.gov.cn/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1994年的金融体制改革中,我国确定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为了实现对银行业监管的规范化与专业化,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给中国银监会。


http://www.cbrc.gov.cn/index.html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组成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中国证监会是我国证券业的监管机构,根据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

 

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于1998年11月18日,隶属于国务院,是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机构,专司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

 

(二)商业银行体系


在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中,银行业一直占据着主要地位,商业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占主导地位,因此,建设一个稳健而富有活力的商业银行体系对于我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其中前四家银行是由原来的国家专业银行转化而来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后称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年起陆续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通过财务重组和增资扩股改善财务状况,建立并陆续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目前这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均经营全面的银行业务,均进入世界500家大银行的前100位。


中国工商银行 http://www.icbc.com.cn/icbc/

 

中国银行 http://www.boc.cn/ebanking/

 

中国建设银行 http://www.ccb.com/cn/home/index.html

 

中国农业银行 http://www.abchina.com/cn/

 

交通银行 http://www.bankcomm.com/BankCommSite/cn/default.html

 

2.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2009年年末,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有12家,即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这些银行成立之初就采取了股份制的企业组织形式,股本金来源除了国家投资外,还包括境内外企业法人投资和社会公众投资。


3.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和特殊群体,其前身是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当时的业务定位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20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的城市信用社发展到了5000多家。然而,随着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城市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许多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截至2012年11月,全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38家。


4.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1年11月,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的首批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在江苏省的张家港、常熟、江阴成立,之后陆续在全国推广,到2009年年底,全国共有43家农村商业银行。2006年,为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我国又开始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到2009年年底,全国共有148家。


5.外资商业银行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允许外资银行有限制地进入,从1981年中国引进第一家外资银行,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境内已有外商独资银行33家(下设分行199家)、合资银行2家(下设分行6家,附属机构1家)。另有24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95家分行;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达到13492.29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71%;不良贷款比例为0.85%;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为49家、外资法人银行为32家。


(三)政策性银行体系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或出资建立,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在限定的业务领域从事银行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经营目标是配合并服务于政府的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以盈利为目标,不与商业银行争利。目前,银监会在统计口径中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列入政策性银行,将国家开发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并列统计。

中国进出口银行 http://www.eximbank.gov.cn/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http://www.adbc.com.cn/

国家开发银行 http://www.cdb.com.cn/web/

(四)信用合作机构


信用合作机构是一种群众性合作制金融组织,典型的组织形式是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是在城市中按一定社区范围,由城市居民和法人集资入股建立的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或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信用合作社的本质特征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即各级合作社的方针和重大事项由社员参与决定,实行“一人一票”制),主要为社员提供信用服务。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在特定时期,政府为解决银行业不良资产,由政府出资专门收购和集中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被剥离资产、尽可能减少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


1999年,我国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http://www.chamc.com.cn/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http://www.gwamcc.com/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http://www.coamc.com.cn/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http://www.cinda.com.cn/Site/Home/CN

 

(六)信托投资公司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信托的基本特征。信托以信任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委托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因此,信托的实质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投资公司是以受托人身份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管理、经营、处置财产。


(七)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是由大型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出资组建,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八)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其主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所谓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九)汽车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履行开放汽车消费信贷的承诺而新设立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就是说,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汽车消费信贷及其他与汽车相关的金融服务。


(十)证券机构


在一国的资本市场中,活跃着许多种为证券投资活动服务的金融机构,如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不同的机构在证券投资活动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从事着不同的业务,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十一)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收取保费并承担风险补偿责任,拥有专业化风险管理技术的金融机构组织。保险公司是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今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几乎是无人不保险、无物不保险、无事不保险。因此,各式各样的保险机构应运而生,如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火灾及事故保险公司、老年和伤残保险公司、信贷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十分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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