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新劳动法使劳动关系短期化

作者:张欣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和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zhangxin@mail.shufe.edu.cn 
经张欣教授授权,在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上发布.同时张欣教授也欢迎各位网友就此观点进行讨论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92510&ID=398784

劳动合同法(下面简称新劳动法)的一个初衷,是使“劳动关系长期化”。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是新劳动法是否能达到这个目的;第二是“劳动关系长期化”是否有利于经济和劳资双方的利益。很可惜,这个理想主义的做法,从命题到实践都不利于劳动者利益、用人单位利益和中国经济。这里先谈第一个问题,新劳动法是否能迫劳动者和使用人单位长期捆绑在一起。

新劳动法认为只要用法律的手段,对短期合同期限和次数加以限制,就可以达到目的。但是事与愿违,为了防止被套进新劳动法制定的事实上的铁饭碗,现在用人单位现在的普遍做法是,和雇员签合同时,精心算好期限,合同到期之后就不再续签。一次性关系,情愿赔时间、精力和培训的麻烦重新雇人。还有的做法,就是解雇长期工,代之以劳务派遣工。结果,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反而短期化了。

根据上海劳动关系有关方面的资料,过去,新劳动法实施之前,虽然用人单位普遍使用的是一年或多年的固定期限合同,但是,极少有到了期限终结不再续签的,除非用人单位破产或经济困难必须裁员。因此,大家都是七八十几次地反复续签,以致一般人根本不感觉或者不知道有固定期限合同的限制。过去,85%的上海到年龄享受单位退休待遇的,都是在多次固定期限合同制度下的。因此,也几乎没有人担忧单位在年龄到限前解雇他(除非这个单位本身就要破产)。现在不对了,新劳动法下,短期合同和劳务派遣大量增加,劳动者普遍对合同到期后自己的命运忧心重重。

原先,我的推测是新劳动法虽然使劳动关系短期化,但是,合同期限,因为只有一次,倒会延长一些。不过,令人惊讶的是,据上海市总工会2008年9月3日发布的《本市职工劳动就业状况分析及趋势研究》报道,连合同期限也短期化了:

   “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为满足长期廉价用工需求,与职工签订短期合同。此次调查与2002年本市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对比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比例从47.2%下降到28.3%;一年及以下期限劳动合同职工比例从12.8%骤升到27.8%,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合同制职工比例从14.5%上升到19.8%。

  “调查还发现,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与自身的学历、技能水平间存在相关关系,学历低、技能水平低的职工普遍签订的是一年及以下期限劳动合同。

       “这些年,许多企业在一些基础岗位广泛采用劳务工,有的企业劳务工远远超过正式职工。这一用工形式的迅速扩大已经背离了原本的(新劳动法)政策意图,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签订劳动合同、不正当降低用工成本的一种’低质量’的就业形式”。(上海商报9月4日)

  从这个调查中可以看到,新劳动法实施仅仅半年,和其主要目的背道而驰的是,劳动关系不是长期化而是短期化了。经济有其自己的规律,单靠主观愿望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假如单靠强制就可以解决问题,那么,改革以前的铁饭碗制度,早就使中国赶美超英了。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