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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战的博弈分析

dengsfan:

有一个问题:对于正在发生价格战的两个寡头,有什么办法使他们进行合作?


猪头非:

打价格战的两个寡头很可能陷入了类似于囚徒困境的纳什均衡:别人不降价,我要降价以占领市场;别人降价,我也必须降,否则会被淘汰。
一般来说,如果不改变双方的利益结构,合作往往是不稳定的。彩电同盟的屡建屡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所以,根本的方法是改变两者的利益结构,也就是使每一方不打价格战比打价格战更合算。从博弈论角度讲,就是改变博弈的纳什均衡。要完成这个任务,就要细致分析每个寡头在每一种策略下的收益和成本,通过改变收益和成本的相对大小来实现利益结构的改变。例如,政府可以对打价格战的一方进行足够惩罚(增加打价格战的成本,尽管可能不是很有效)。


rocky_hendry:

要让他们合作最好的办法就是谈判,但是双方都把对方看成敌人,怎么能说服他们呢?这就需要来点绝的!比如在双方火药味很浓的时候,你出去拿一把斧头进来,说:“如果我们齐心合力,我们可以共同来切市场这块大蛋糕,如果我们不合作,我们就是在用它来切我们的脖子!”

 

猪头非:

以下是引用dengsfan在2005-6-27 12:20:00的发言:
猪头非版主,可否设计一个图示加以更详细说明

Simply, the strategic matrix of prisoners'' dilemma is applicable. Strategies of "Confess" and "Don''t confess" should be converted to, for example, "Participate price war" and "Don''t participate price war" as well as the payoff matrix which has to be constructed strictly.


tasteconomic:

如果制度允许合作,只有两个寡头的情形还是比较容易的,甚至自动都会合作!比如两家航空公司的窜谋。但往往价格战是因为制度不充许合作。在美国,这种合作是违反了反托拉斯法的吧!

所以,觉得这道题,是想用合作博弈方式来解决非合作博弈存在的问题,题目本身是否有点混乱???

 

渔夫:

我在论文下载区中的产业组织部分post一篇论文- the economic of tacit collusion, 总结了各种条件下寡头之间合作的各种可能性和限制条件。总的来说,至少必须具备两个均衡策略,一个合作,一个惩罚。合作策略就是使双方理论最大化的策略,惩罚策略就是当一方背叛,另一方实施的鱼死网破迫使对方回到合作策略的策略。在双方的discount factor充分大的情况下,比如大于1/2,合作策略也是一种均衡。但是,在需求波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合作的一方往往无法确定是对方背叛,还是需求波动造成价格下降,这时候只能通过价格战来维持将来可能的合作均衡。具体讨论可以参考 下面的文章。要进一步讨论可以和我联系,目前我在做价格战的研究。

http://down.efnchina.com/view.asp?id=5143

 

hxy3108:

合并是唯一的办法,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法律是不允许的。顺便说一下,我国的那种政府维护的价格联盟,在美国绝对是要上法庭,成为被告的。

 

访港人:

在<策略思维中>有这样一个例子:我改写如下

冻结价格战的博弈机制

美国有两家销售音像商品的商店“疯狂艾迪(Crazy Eddie)和纽马克与露易斯(Newmark&Lewis),它们之间在市场上存在竞争。当它们进行合谋时,如何保证对方不会背叛而降价的一个前提就是如何能迅速查出对方的背叛行为并给予惩罚。 “疯狂艾迪”已作出了承诺“不可能有人卖得比我们更低,我们的价格最低廉,我们保证价格最低,而且是超级疯狂的低”。而对手企业Newmark&Lewis也打出“只要买我们的东西,将得到终生低价保证”。它承诺:假如你能在别处买到更 低的价格,我们将加倍 退钱,广告还承诺: 假如你在本店买了商品之后,在你一生中于任何本地的销售商(本行销区内)那里发现相同的广告款式而价格却较本店低的话(以单据为凭),本店愿支付百分之百的差价,并额外付给差价的百分之二十五(以支票支付);或是给你差价百分之二百的本店换货单(除了原差价的百分之一百外,再额外加给百分之百,都是以换货单方式支付)。 ——Newmark&Lewis公司终身低价保证 乍一看,这两家企业在玩命竞争,根本不可能形成价格联盟,即使形成也难以维持,因而它们之间似乎是在打价格战。但是,一种潜在的侦察降低价格行为的机制阻止了价格战的发生。 若每台录相机的批发价为150美元,此时两家企业正以每台300美元的价格出售。“疯狂艾迪”打算降为每台275美元,从而将对手的顾客拉过来,如那些家住在对手售货点附近或过去曾买过对手商品的顾客。 但是,对手的战略锁定了“疯狂艾迪”的行为,因为“疯狂艾迪”的这一计划会有相反的效果。因为顾客会到对手那里先以300美元买下录相机,然后再获退款50美元。这样,对手自然将价格降到更低的价格250美元一台,顾客反而是从“疯狂艾迪”那里流向对手而不是相反。 如果对手不想以250美元一台出售录相机,他也可以将价格降到275美元一台,只要它发现有顾客来要求退款,就会发现对手的背叛行为,从而将价格降到了275美元一台。既不以太低价出售,又快速发现对手的背叛从而以降价予以报复,使对手降价也不能增大顾客量,从而蒙受损失。 这样,“疯狂艾迪”就没有进行价格战的意愿了,自然形成价格联盟。在美国,明目张胆的价格合盟是违法的,但这两家企业却以不违法的方式形成了价格合盟,顾客成了背叛行 为的侦察者,这一战略是 十分巧妙的。


moonsicy:

举个例子来说.就以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移动网络的大战来看,他们之间无疑就是双寡头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价格的竞争).曾经他们也寻求过合作,但是到现在他们之间也没有构成合作,竞争依然激烈的在进行.
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他们之间达成合作协议,那我们消费者面临的资费价格会更高,那时必然会迫使出现第三家运营商甚至更多,打破他们的合作.
也就是说,即使这种合作可以建立,但合作不可能是永恒确定的.既然这样又何必要去建立合作,市场需要竞争,那就去竞争;哪天市场需要合作的时候,趋势就不可避免的趋于合作了.


渔夫:

电信市场受到严格管制,中国的电信收费基本上是政府行为,所以不可能存在正在意义上的价格战。


 
参阅: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92512&ID=7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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