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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书漫语:演化融贯个人与制度的协同变动

易平,20061201 http://blog.sina.com.cn/u/1401764685

Samuel Bowles,2004,Microeconomics: Behavior, Institutions and Evoluti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塞缪尔? 鲍尔思,2004:《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及其演化》,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

下午网游,我偶然转到华南师范大学董志强博士的主页,看到他介绍《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与进化》一书,虽然介绍的文字简略,大致基于该书背面的英文简介,这位青年经济学人的用功和勤思还是打动了我。

2006年1月6日,我在美国经济学会年会的书展上拿到了此书。此书封四刊登了五位著名经济学家 E.Maskin、A.Rubinstein、K.Arrow、P.Young和K.Binmore的评语。我翻览此书,觉慧光闪过,欣欣怡然;却因自己未窥全豹,仅仅粗览,无法深评,谨此漫议一二动我心处。

作者曾在哈佛大学教过博士生《高级微观经济学》,深明标准微观经济学的工具和新古典主义的蕴涵;现在美国新墨西哥州的 Santa Fe Institute 和 University of Siena作教授,着力研究行为学和制度演化理论,时有跨学科的新论问世。具创新之识进而有胆,使他敢于且能够推陈出新,出新一本亦思亦史亦教程的当代微观理论著述,引人遐思和深思。

Evolution一词,该译成“进化”还是“演化”?进化,意味着不可逆的一维之矢,人类社会的明天一定胜过昨天。演化,则意味着社会随时间的进程,可能波动、偏斜、甚至逆转,可能各向异性地发展,社会未必明天一定胜过昨天。至于制度、文化和个人行为,可能今胜昔,也可能今不如昔,所以才有后学超乎先贤,也往往有后学回溯先贤以寻灵感和卓见。因此,在经济学语境里,“演化”优于“进化”的译法。

在“前言”之后,作者加了小标题:“Economics and the Wealth of Nations and People(经济学与国家和人民的财富)”。这立即让人想到A. Smith的名著The Wealth of Nations (《国富论》),其书全名为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译本被郭大力和王亚南两先生译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结合了我们现在面对的Bowles新作,对于这小标题,该如何理解汉译才准确地道?众所周知,西方的思想分析方式主流是个人主义的。“人”先于“国”而存在,到有了国后,人(民)与国依然不是一回事。人(民)与国与社会的三分清晰可辨,各自的真实行为也绝不混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中国人说惯了“国家”,不分“家”与“国”,不分“国家”与“国民”。其中的逻辑似乎是:国民是国家的公民,所以人民的家就是国。于是,“国民经济”与“国家经济”混用至今。如果要把Bowles这小标题译得简洁顺口,“经济学与国民财富”当然不错,因为中文的“国民财富”已是经济学人的常识,其涵义也没有问题。可仔细究察其传达的内涵,这似乎不成问题的问题,现在倒成了问题。此处,Bowles的用意何在?难道他这样的优秀学者,会没能领悟A. Smith 大作的题旨,而加入一个义涵几同于Nations 的赘词 People?基于上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理解,我将之译为“经济学与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或许义涵更为逼近,甚至译为“经济学和国与民的财富”,也未尝不可。须知,“藏富于民”和“藏富于国”的意味大相径庭!国富未必民富,民富可促国富。问题在于:谁治国?以何方治国?国与民和谐否?民富与国富关系怎样?……一国的GDP与此国的人均GDP,在度量一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福利时,意义绝不相同。译事的咬文嚼字就此打住。

此书“前言”开门见山:“对于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政治经济学的主题就是国家与人民的财富。” 讨价还价理论的大家 A. Rubinstein 教授评道:“本书或许是一个使经济学复归于真正的政治经济学根基的转捩点。”于是,此书的主旨,不是依照新古典旧谱叙述传统的资源配置理论,而是在集萃当代社会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力图奏鸣复兴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精神基调。我看,Bowles 熔个人行为和社会制度于一炉,以强调互动的“新兴的演化的社会科学范式”的视角,融会贯通地写出了这本别开生面的研究生教材。

K.Binmore教授这样评点此书:“经济人(homo economicus)死了,可是行为人(homo behavioralis)会代替经济人么?对于关注这些问题的人,这本诚挚不懈探求经济理论意义、堪称首选之一的书,是必不可少的阅读材料。”

这很耐人寻味。K.Binmore是著名的博弈论专家,博弈论基于理性人(经济人的拓展)假设,信息经济学和合约理论中的行为人假设依然是理性的,那么此书的行为人假设新在何处?在此书“前言”的p.10,作者这样定义行为:Adaptive and other-regarding behaviors,我权且译作“适应性的关乎他人的行为”。他在接下来的阐述中,批判了自利的经济人公理,强调行为人临事依境况不同而具有行为反应的多样性、异质性和非理性,用他所谓的“社会偏好”来解释:为什么人们经常合作,为什么基于自利的激励制度有时会适得其反(back-fire),以及为什么厂商不出售职位等等问题。我们毋宁将Binmore的评语,看作是对于 Bowles 行为人假设的多义设问:肯定其建构是可贵的尝试,质疑其建构是否有效可行。作者有关行为人假设的建构,至少在目前还不能有效地替代主流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可能还是此书的一个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考察。

在结束这简略的品书漫议之前,有心的读者浏览一下我译出的此书目录,或许对于理解全书的梗概有所裨益。

《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及其演化》全书,由四篇14章构成:

第一篇 协调与冲突:通常的社会互动
1.社会互动与制度设计 2.自发秩序:经济生活的自组织 3.偏好与行为 4.协调失灵与制度响应 5.分割合作所得:讨价还价与寻租
第二篇 竞争与合作:资本主义制度
6.乌托邦资本主义:分散化协调 7.交换:合约、规范与权力 8.就业、失业与工资 9.信贷市场、财富约束与配置低效率 10.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第三篇 变动:制度与偏好的协同演化
11.制度与个人演化 12.机遇、集体行动与制度创新 13.制度与偏好的协同演化
第四篇 结论
14.经济治理:市场、国家与社区

由上可知,在此书中,Bowles运用了传统的和当代的经济学工具和理论,诸如传统的微观原理和建模技术、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寻租理论、演化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合约理论、行为实验等等,初步构造了颇具新政治经济学意味的微观理论体系,从中我们可以静心体会这位深入传统、又出乎传统的学者心迹。


参阅: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92507&ID=10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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