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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新政”中的金融政策

  罗斯福“新政”的背景

  1929-1933年空前的经济危机使美国国民收入普遍锐减,从1929-1932年,总共有5761家银行因亏本而破产,使其存户的35.53亿美元存款化为灰烬;同期,商号因亏本而破产的达109.371家,其负债总额近30亿美元;私营公司纯利润从80亿美元降为34亿美元。此外,由于股票市场的崩溃,到1933年7月,美国股民损失了约740亿美元。

  罗斯福“新政”简介

  罗斯福“新政”是美国新中产阶级精英在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的背景下发动的一场重大改革 ,其目的是改革资本主义制度,重新确定以中产阶级社会为核心的美国现代化道路。

  罗斯福“新政”主要由两个“百日维新”构成。第一个“百日”是1933年3月9日至6月16日,主要目的在于复兴,所采取的措施包括维持银行信用、实现美元贬值、维持农产品价格、规定协定价格以减少企业间的竞争 等。第二个“百日”始于1935年5月,主要目的是改革,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兴建公共工程、以工代赈、以扩大就业来提高社会购买力、改革税制、使受益者范围广泛 。

  罗斯福“新政”是从整顿金融入手的。许多挽救金融业的立法都发布于1933年3月9日到6月16日之间,即第一个“新政时期”。本文着重考察罗斯福“新政”中的金融政策。

  “新政”中的金融政策

  对银行业的整顿 《紧急银行法》(1933年)批准了总统3月6日关于关闭银行的行政命令,而且授予了总统以更大的权力来处理信贷和货币问题;授权财政部长把所有的黄金和黄金证券转入国库,用纸币与之兑换;授权通货管理审计长任命监督官员负责审查,重开或清算被关闭的银行 ;授权联邦储备银行发行联邦储备券以抵付政府债券、商业债券及银行的兑换;授权银行发行符合复兴金融公司认购条件的免税的优先股票;允许联邦储备银行在一年内以高于现行贴现率1%的条件,在确有财产作抵押的情况下贷款。3月10日,总统命令禁止金币、金条和黄金证券的出口,除非有财政部长签发的许可证。为防止投机,银行被禁止进行外汇交易 。

  为了恢复公众对银行信任,罗斯福于3月12日发表了第一次“炉边谈话”。他告诉公众,从3月13日起,经过政府审查合格的银行将陆续重新开业 。他呼吁人们不要去挤兑现金,尽管银行能够满足一切兑现金的需求 。

  根据《紧急银行法》的规定,2500万美元的联邦储备券立即进入了流通,到12月份,进入流通的联邦储备券超过2亿美元;复兴金融公司购买了13亿美元的银行股票 。联邦储备银行也贷给非储备银行和托拉斯,帮他们恢复信用。银行重新开业当天,发行了一种国库券,一天之内就被超额认购。银行重新开业后,存款超过了取款,恐慌被制止了,银行恢复了信用 。

  效果 到4月的第一个星期,已有10余亿美元回流到银行,储蓄超过提款;储藏者也陆续将黄金送返联邦储备银行。金融资本的统治基本稳定了 。1933--1940年,破产的非储备系统银行平均每年为45个,而联邦储备系统的银行仅有3个 ;这两项数字在1933年时则分别为2725个和1275个 。

  放弃金本位 1933年3月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仅及1926年水平的59.6%,农产品价格指数只有1926年的40.6% 。这使得定约在以前较高价格水平上的公私债务的负荷异常沉重。为了提高国内商品价格,减轻公司债务负担,罗斯福决意要放弃或暂时终止美国当时实行的金本位制,实行通货膨胀 。

  4月20日和28日,罗斯福连续发布行政命令,把禁止黄金出口的规定范围扩大到了一切黄金国际交易中,并规定,除联邦储备银行外,任何团体和个人均不得握有黄金和黄金证券,对收藏者有特殊价值的金币及用于艺术品中的100美元以下的黄金证券除外。6月5日,国会通过了一项两院联合决议,宣布废除公司债务中的“黄金支付条款”,规定政府和私人债务中的黄金可用“法定货币”偿还,债主必须接受。这样,美国正式取消了金本位制 。

  效果 放弃金本位促使了商品价格的提高 ;消除了银行挤兑的因素,从而帮助了银行结构的恢复,它割断了国外经济因素的纠缠和制肘,使美国在提高国内商品价格时能自由行动,不必为维持国际汇率而降低国内的物价水平;它也使美国在提高国内商品价格的时候,必不担心黄金的外流。事实上,联邦储备系统的黄金储备在3月8日至4月5日期间,从27亿美元增至33亿美元,准备金比率则从45.6%上升到59.7% 。由于黄金储备在国库中,资金无法抽逃,财力未被分散,为日后大规模的公共工程投资和赤字财政的实行准备了一个雄厚的资金基础 。

  美元贬值 罗斯福找到一个内战时期般的允许政府以可变价格购买黄金的未被废除的法令,从而使自己获得了购买黄金的权力。同时,他还运用《复兴金融公司法》,在该公司之下成立了一个独立的公司,让其担负购买黄金的任务,购来的黄金则被用来作为国库向该公司贷款的担保 。

  10月22日,罗斯福宣布政府购买黄金的计划。此后,联邦政府多次以不断上涨的价格购买黄金。由于每一盎司黄金所值美元的数量持续上调,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也就不断增加,而美元的价值则不断下降。从购买黄金运动一开始,黄金价格便从9月份的每盎司20.67美元上涨到10月25日的31.36美元,到12月,又上涨到每盎司35美元。1934年,罗斯福宣布美元贬值为原值的59.06%,与黄金比价为每盎司黄金35美元 。

  效果 从政府购买黄金开始,到美元重新定值的三个月(1933.10-1934.1)中,美元贬值40.94%,同期国内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上涨22% 。

  美元的贬值使对外贸易获利,使债务人、特别是农民的债务负担减轻了将近一半,而国库则由于保有黄金,从美元的贬值中获利28亿美元。这笔款项除主要部分20亿美元被用作稳定国际汇兑中美元比价的稳定基金外,6.45亿美元被用来付清国民银行的债券,1.39亿美元用作联邦储备银行向工业贷款的基金 。除了经济上利益外,购买黄金和美元贬值还是联邦政府一步一步获得了实际拥有黄金的权力,宣布公私合同中黄金支付条款无效的权力以及固定黄金价格的权力,从而使联邦政府逐步从私人大银行家手中夺得了对国家货币政策的主导权。加上后来制定的银行法和证券法,可以说,联邦政府控制了国家的货币政策 。

  对证券业的管制措施:1933年《证券法》 1933年5月27日国会通过了《证券法》。该法规定,公开发行新证券必须先填写证券交易委员会发放的登记表 。登记表中的一切信息从填写之日起便向公众公布,同时要给所有的证券购买者一份包括登记表摘要内容在内的说明书;为使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公众在该证券上市前有时间来验证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在登记后20天方准许该证券上市;如果上市的公司为已建立的公司,登记表中须提供的信息包括:该公司业务的性质和范围、公司的结构、发行证券所筹资本的具体使用目标,最近三年来公司营业和盈利状况及资产负债表,公司职员的直接和间接工资收入,有关股票买卖特权的各种安排,证券包销合同的性质,等等。如果上市公司为新创建的公司,那么则需要提供公司发起人的详细情况(包括其收入)以及其他有关公司创办程序上的详细情况。一旦调查显示登记表中的信息不实或不充分,证券交易委员会有权发布终止令撤销登记或使证券延期上市。如果违反终止令,证券交易委员会则可要求法庭发布禁令,或向司法部门正式起诉。故意违反该法律要被判处5千美元以下罚款或5年以下监禁,或两刑并处 。

  1935年《证券交易法》 该法考虑要达到的目标有三个:一是“使有关上市公司的事务等信息能让投资者很方便地得到”;二是“防止国家信贷资金大量的转移到证券交易中”;三是“消除证券市场中的操纵和其他弊端” 。

  为了达到第一个目标,《证券交易法》把《证券法》对新上市股票须发布公司的财务、经营等状况的要求扩大到所有在国家和公司自己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股票;为了达到第二个目标,《证券交易法》授权联邦储备委员会规定购买证券的保证金要求 的比例数额。为了实现第三个目标,《证券交易法》罗列了大量的操纵市场和不公平交易行为,并且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稽查和管制 。

  为了防止内幕知情人利用公司信息,法律规定所有公司主管、官员及拥有该公司登记上市的普通股票10%以上的人员,必须填写他们的股票交易及交易所获利润的月报表。此外,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卖空行为以及场外交易市场拥有管制权,并且对某种股票的登记拥有暂时中止或撤销的权力;对参与场外交易的经纪人和中间商拥有废除其等级资格的权力;如果某交易所拒绝执行法律的规定,它将拥有将其制定的交易规则在该交易所强制执行的权力 。

  复兴金融公司的新职能 《紧急银行法》授权复兴金融公司购买银行优先股票,但银行家们却因担心政府的投资政策中所包含的控制银行的威胁而不愿合作。联邦政府推出存款保险计划后情况得到了改变,由于加入这个计划的银行由于客户存款能获保险而自然会在公众心目中恢复信用,但要加入该计划则必须先取得具备偿债能力的证明书,而要取得证明书则必须拥有足够的资金。这样,银行家对复兴金融公司购买其优先股的抵抗被击溃。到1935年,复兴金融公司已拥有全国近半数银行的10多亿美元的优先股。这些新资本的注入确实的防止了银行的破产,并使银行的存款保险成为可能,从而拯救了美国的金融体系。

  复兴金融公司的资金,除了法定的资本、即联邦预算的拨款外,主要来源于自身的周转基金和通过财政部向公众发售的证券,以及自身经营中所赚得的钱。因此它在财政上基本上是独立的,由此复兴融公司能够在新政期间把贷款范围扩大到了几乎所有经济领域。

  改革银行制度:1933年《银行法》 该法又称“格拉斯--斯蒂高尔法”,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1、使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分离 ;2、建立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对个人储蓄存款提供保险;3、对银行向投机业的贷款作出了限制;4、扩大了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权力;5、建立公开市场委员会,成员由每个储备银行出一人组成。

  1935年《银行法》 该法又称为“埃克尔斯法”,主要内容包括:1、解散原有的联邦储备委员会,由新的联邦储备系统总裁委员会取代;总裁委员会由总统商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7名成员组成,任期14年,任满后不适合再任;财政部长和通货管理审计长不再作为总裁委员会的当然成员;2、每个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为该行首长,由该行董事会任命,但须经总裁委员会批准;3、建立总裁委员会7名成员和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中的5名行长组成的新的公开市场委员会,委员中留给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的5个席位,除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为当然成员外,其余4席由其他11家储备银行行长轮流占有,任期1年;4、总裁委员会有权规定任何地区的法定提存准备金比率,其幅度对于乡村银行为7-14%,城市银行为10-20%,城市储备银行为13-26%;5、授权总裁委员会管理联邦储备系统成员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6、每一个储备银行所制定的贴现率均需经总裁委员会批准,并由该储备银行每二周公布一次;7、允许国民银行提供为期10年的不动产贷款,其款额不得超过该不动产估值的60%;8、任何地区的储备银行均可向储备系统成员银行提供为期4个月的纸币贷款,其利息至少应高于规定贴现率的0.5%;9、拥有100万美元以上存款的非储备系统成员银行在1942年7月以前必须成为储备系统成员银行,否则将丧失其享有的联邦储蓄保险。

  效果 《银行法》加强了联邦政府对银行和金融业的控制,使得政府能够比较容易的为其开支计划筹集资金。因此,这项法律实际上为罗斯福政府日后的赤字开支政策的执行提供了一个极为有利的条件。

  对货币政策的评价

  第二个“百日”新政结束后,失业人数比1933年初减少了400万,至少提供了600万个工作岗位。1935年,农民的全部现金收入从1932年的40亿美元上升到近70亿美元。1936年工商界倒闭厂家数目只有四年前的三分之一。联邦储备委员会所发表的工业生产调整指数,1932年是58,1936年上升到121。各保险公司资产总值增加了30亿美元。银行早已渡过难关。国民收入和公司利润增加了一半以上,道琼斯股票指数上升了80% 。

  “新政”货币政策的不足:首先,“新政”没有证实它能在和平时期完全克服大萧条。它在1939年结束,但迟至1941年,失业人数仍有600万,而且直到战争期间的1943年,失业大军才最后消失。其次,“新政”的货币政策种下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新型经济危机即“滞胀”危机的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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