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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争论的几点看法 2

1。首先,什么是产权,按照阿尔其安的说法,产权是一束权利。那么,私有产权就是由私人拥有对某种对象物的一束权利。这种权利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概念,他是用来划分人与人之间的权益边界而不是用来划分人与自然或者动物之间的边界(尽管人与动物之间似乎也可以有默认的权利边界,人与上帝也有立约,但这通常不认为是一种权利的划分)。因此,所谓的权利束就是再技术可能的范围内如何对既有的权利在人与人之间划分,至于技术不可能上的对象,那么划分对现在的意义不大(当然可能将来有意义)。我们可以用一个通俗的比喻。产权就象一束花,人就是花瓶,所谓产权的划分就是把不同的花插到不同的花瓶上,在给定的花的品种与数量下。按照科斯张五常的说法,这样的产权的划分不可能是完全清晰的,因为他时间上是体现划分成本与潜在收益之间的这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农村卖鸡蛋的时候,有的时候论斤,有的时候论个。论个的时候,有大个小个,但是收同样的价格,这里面就有部分鸡蛋的产权没有明确被划分:如果还没有被界定清楚鸡蛋的部分产权全部清晰地划给卖主,那么大于平均值以上的鸡蛋的价格应该大于平均值;犯过来,如果界定给买主,那么小于平均值的鸡蛋价格要小于平均值。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势必要引进某种衡量的工具,我们可以用尺子量,例如你做一个圆圈,不能通过圆圈的大的鸡蛋就是另外一种价格,当然,论重量是比较方便的办法。但无论哪一种方法,都是引入了一种测量成本。如果这种测量成本过高,大家就宁愿界定模糊些。所以,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些摊子,在生意不忙的时候论斤,在生意忙的时候论个,这就是为了节约测量成本。进一步地稍微复杂一点,以上的这个道理也体现在巴泽尔的关于草莓的例子的分析中:由于草莓的新鲜程度不均,但是不同的草莓在论斤的时候以同一价格出售,所以谁有享有新鲜草莓的质地的这束“产权”,并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这会导致买家试图去挑好的草莓(这需要挑选的时间成本),而卖家可能混进差的草莓(这可以避免分类的时间成本)。因此,如果禁止挑,而且草莓的质地无法由外观来判断,那么禁止挑选的草莓市场就会回到Akelof的“柠檬市场”(即使不禁止挑选,但只要无法有外观来判断,仍然有柠檬市场的可能)。卖家当然也有办法,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何我自己不先把草莓先行分类,按质论价。这种划分以后的草莓的质量差别要足够小,小到那些买草莓的人认为花时间成本去挑已经是一种没有价值的投资了。于是买卖双方达到均衡。草莓的版本完全可以用鸡蛋版本来代替,因为买鸡蛋同样存在挑的问题。

这大约就是巴泽尔的重要思想:产权的界定上存在不能界定的“公共域”,这种公共域为双方寻租(指信息租)提供动力,从而进一步推动产权界定的清晰化,直到新的产权界定使得公共域小到不足以成为新的寻租活动的动力为止。这就是产权界定的“动力学”。这种“租”的概念,实际上在所有的组织领域都存在,在劳动经济学,组织经济学,机制设计理论,只要我们有不对称信息,有不完全业绩测度,那么就有信息租的问题。寻找最有契约无非就是尽量将这种租减小到尽量少,从而使双方的边际成本与边际受益能够尽量明确。所不同的是,我们有时候把这种成本内生,有时候把这种成本外生。举一个拍卖的例子,因为卖家不知道买家对标的物的评价,这里就有租存在,买价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压低价格。但是拍卖理论研究了卖家能否最大化自己的平均收益的可能,最大化地攫取这种租,这就是收益等价原理所揭示的内容。当然,成本是组织拍卖的管理成本(上拍卖行也要交费),如果这种拍卖成本足够高,或者他认为买方对标的物的评价的差异足够小,那么拍卖就显得没有太大必要。如大家所看到的,所有这些信息经济学的文献都是相通的,无非是强调的方向与关注的问题不同而已(张五常们大可不必私美或自以为空前绝后似的,扯远了)。

2。为什么要有产权的界定。什么是产权和为什么要有产权是两个问题。当问为什么要有产权的时候,我们是隐含着这样个问题:有产权与没有产权对社会福利有什么影响,对个人有什么影响?从规范上说,我们需要回答“界定清晰的产权”是不是应该更好(或者更差);从实证上说,我们要回答“怎样才能有清晰的产权界定”。从实证上说,这个问题有时候会容易成为一个伪问题:产权总是被界定的,只不过界定给谁罢了。但是一般我们认为良好的产权界定是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关于相应的成本与权益的预期,从而为当前的选择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例如,如果你预期土地的产权属于你而不是只是短期内由你承包,那么你就不会急匆匆地在承包期内低价把土地转给别人;如果你认为不旧以后还会来一场化私为公的革命,那么你就没有动力去积累财富与资本,拼命花光用光算了。进一步地,我们说要由产权的界定,一般是说要由初始产权界定,因为一旦初始界定完毕,以后的产权的演变就要由前面所说的寻租过程影响将来的产权界定的动力。所以,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形成诺思所说的“路径依赖”,产权不仅是在现在重要,而且他有可能还会决定将来以及向将来演进的方向,甚至整个经济演进的路径。正因为产权的重要性,从孟子到孟德斯鸠,都把产权当作社会秩序与道德伦理的重要基石,因为它时刻影响人们的行为与预期,而社会秩序与道德伦理不就是人们行为与预期的加总吗?从这点意义上说,与其说市场是一个指挥经济活动的“看不见的手”,不如说产权制度是指挥经济活动的“看不见的手”。当然,如我们下面要论证的,为什么这二者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

3。为什么是私有产权。上面回答产权很重要这个问题,紧接着的问题是什么样的产权安排最“好”,为什么我们要倾向于私有产权而不是公有产权?这既是一个规范问题也是一个实证问题。首先我们来看什么样是理想的产权安排。理想的产权安排应该是这样,它能够为个体的有效率的选择提供最大的激励,保证个体的利益;但同时又使个体不至于过度追逐个体的利益而不顾其它人的利益。这种产权刚好“不偏不倚”,使物品该交易的时候交易(如果别人觉得它更有价值),不该交易的时候不交易(如果你觉得它最有价值)。一句话,它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而纳什的“囚犯难题”完全避免的产权安排。我想,马克思当初看到了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私人产权制度带来的巨大“异化”的负面后果,他大约是想建立重要一种理想的产权制度(共,产,主,义),既有私人产权的好处,又能避免私有产权的坏处(我猜马克思应该是读懂斯密的思想的,他也没有明确地说消灭私有制,据说,德文版《资本论》的原意是扬弃私有制,上面喜欢马克思的人应该好好阅读马克思的原著,不要从三道贩子那里学被歪曲了的马克思思想)。

这无异是支撑“大同世界”的产权制度。问题是,这样的制度在人世间存在吗?到目前为止还不存在,从人类目前的逻辑,也无法证明将来一定存在。人们可能会问,“国有产权制”与“公有产权制”不就是这样一种比私有产权更优越的制度吗?这就是大谬而不然的看法。因为我们目前看到的公有制最后都被还原成私有制,而且是一种更糟糕的私有制。举一个例子,你说这个草原是大家公有的,那么你告诉我,我每个牧民能在这个草原上放几只羊?似乎最公平的办法是按人头分大家能放几只,那么就会有人拼命生小孩,即使不这样,由些人本事大,养10只羊,10都活,有些人本事小,养10羊,活3只,你说这样公平吗?草原没有浪费吗?如果说,让每个人决定自己要养多少只,那么谁家会不争先恐后?我们的公共资源是怎么被涸泽而渔的?如果你让村委会决定谁养几只,那么谁又来决定村委会自己的数量?如果谁都不能放,只有村委会代表大家养,那么这草原的产权最后落实到了谁手里?所以,任何公共产权最后总要落实到具体的个体权利上去,如果没有落实到具体的个体头上,那么控制该资源的人就异化成实际的拥有者(这也是国有资产所面临的问题)。所以,与其这样不明不白地保留一块共有资源,还不如直接就把它落实到每个人的头上(反正这些不明不白的产权最后也还是落到某些个人头上),这种落实可以是将草原分成块,也可以成立股份公司,将每个人的产权折算成股份(当然要又投票权),或者干脆把自己那份最为资产卖掉。那些还迷信国有产权的人,你说说这些国有资产最后的收益是落实到谁手上?为什么还那么依恋国有企业?如果是这种依恋仅仅是因为国企改革可能会导致失业,那么为什么不直接明确说反对失业而要拐弯抹角说反对国有企业改革?改掉国有企业只会给更多人提供就业机会而不是相反,如果单凭现在的财政与银行的供血支撑就业,这与领就业补贴有什么区别?一个产品的价值不取决于你投入的劳动多少,而在于它能给别人带来多大利益(资产也一样,不能说以前有很多劳动投入价值就高了,如果那样,还要企业家干什么,还要管理干什么,也没有亏本生意了)。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说,失业没有收入会死,但没有国企会死阿?浙江有多少国企,那里的工人下岗了吗?广东有多少国企,那里工人有多少失业?为什么还能雇佣外省来的工人?

上面的分析是想说明:即使绝对清晰的公有产权却仍然是不清晰的,如果最后你不能落实到个人头上(如果能清晰地落实到个人头上,那为什么还叫公有产权);但是清晰的私有产权要比清晰的公有产权更清晰。从字面上说,归国家所有是一个很清晰的表达,但是这个清晰的表达仍然是模糊的,谁代表国家(是地方还是中央)?哪个部门代表(国资委还是计委)?最后的权益怎么分到公民手上?公民怎么行使所有权?如此等等,都需要界定,这种界定远没有私有产权清晰。当然,回到前面的巴泽尔的草莓例子,即使清晰的私有产权,仍然有模糊的地方,这也许可以说是没有绝对的私有产权。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即使清晰界定的私有产权仍然有模糊的地方,那么界定不清楚的公有产权更是人为地制造了一个巨大的寻租空间。所以我文章中,没有绝对的公有产权,并不是认为国有资产天然应该被侵夺(这是一个应然判断),而是说,这些没有界定清楚的资源必定会不可扭转地最后会被寻租到个人手里(这是一个实证判断)。楼上不仔细读文章,就急于用有色眼镜看问题,是不是被偏见蒙住了眼睛?

实际上,清晰界定私有产权远比公有产权更难。俄罗斯等国家的改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记得浙江大学的张旭昆教授在多年前就有非常清晰的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他的主页上看)。而且用周其仁的话说,清楚界定产权不是用高墙荆棘把自己的地围起来就罢了,而还要为资产的流动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稳定的预期)。简单的自由主义者认为,一旦私有化就万事大吉,但是理论和实践都告诉我们,私有化还只是建立明晰而可交易的产权制度的第一步(当然是最重要的一步),在私有产权制度下,仍然有信托责任的问题,但在公有制下,信托责任的问题更不可能得到好的解决。如果你花同样的努力来建设信任责任,你看是嫁接在私有制下有效还是公有制下有效?在公有制下,谁来授信?国有企业的CEO们要托谁?信谁?信托的主体首先就成问题,这比在私有产权下,CEO对股东(通过董事会,董事会本身也是)复杂要难多了。这个问题可以分两个层面回答:如果股东用手投票的机制是充分有效的,那么在私有制下的股东也可以用脚投票,何必要通过国资委这样的机关用手投票,还要多些周折?如果用手投票不可行(股东太多,太小等),那么你凭什么相信国资委就是你利益的好代表?再说,在私有制下因为那些股东至少还可以用脚投票,将股票抛掉,那么在公有制下做为国有企业的股东的全体人民,它怎么用脚投票啊?把国有企业的股票抛掉吗?抛给谁啊?不妨问问那个沃顿的金融专家,这应该与它的领域相关。

当然,私有产权制度并不是完美的制度,因为这个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完美的制度。没有完美的制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过于理想化地去寻求极端的制度,结果不仅不能实现理想的目标,反而连次优都达不到。这就是上个世纪以来公有制与计划经济的实践与试验给人类带来的最大教训!不要认为这只是的逻辑分析。没有逻辑,数据是什么?难道数据只是数字的堆砌吗?不要误以为等全人类都在某种制度下灭亡之前,就不能说某种制度失败。哈耶克在判断计划经济的命运的时候,正当计划经济如日中天,他凭什么?凭的是一种良知与对人性的洞察力:违背人性的制度不会长久,而控制人们的需要必定要走到控制人们思想,而控制人们思想的制度必定会缺乏创新,缺乏创新的制度不会有长久竞争力。这不是逻辑吗?到处看到有人说波谱尔,但是严格说,证伪是推翻一个全称命题,是提出问题的开始而不是问题的结束,更重要的任务在“立”。你举一个反例是反例,难道举1000个反例就反而就不是反例了?现在谁都在谈波谱尔的证伪,但是连波谱尔的基本意思都没有弄明白就人云亦云。真不知是怎么学的?!又举什么歌德尔定理。歌德尔定理说,一个自洽的逻辑体系内,存在既不能严格证明为真,又不能严格证明为非的命题,这不等于逻辑就没有用,就不能用逻辑验证哪些命题是假。数学是自洽的逻辑体系,歌德尔定理成立,但是,你用数学来算卫星轨道不会因为有歌德尔定理尔而出错(要出错也不是数学的问题),是不是就不能用数学了?退一万步,你用数学方程证明,公有产权比私有产权优越,但是实际中人们不按你数学方程所描述的那样行,辛苦又有何用?

最后需要声明的是:以上的说法都不是什么新鲜东西,更不是在下的创新,这在西方也许是常识。但是,使我不明白的是,一个号称读过科斯张五常巴泽尔,了解波谱尔歌德尔,还知道田国强张维迎等等的人,竟然连这些常识都没有?甚至一些号称世界一流的PH.D们,为什么会倒炼九阴真经?不知“气血”(产权)不能逆行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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