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SARS:治理与立宪的思考

http://kissfire.tongtu.net/(吻火之思)
http://web.efnchina.com/web/fairtown/index.php3?file=detail.php3&nowdir=&id=1061&detail=2[飞腾腾飞网]
http://web.efnchina.com/web/fairtown/index.php3?file=detail.php3&nowdir=&id=1062&detail=2[飞腾腾飞网]

贾晋京(北京工商大学)整理
2003年4月25日,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论坛在“制度经济学”版面举办了“SARS对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的在线研讨会(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2178&ID=32649),网友贝页诗(即本文整理人)做了关于“思考SARS的几种可能方式”的主题发言。网友Fairtown(飞腾)、jadewei、散云生等人随后作了研讨发言。


贝页诗:思考SARS的几种可能方式

正当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处在一个深刻的转型过程中,并且总体而言正在向令人鼓舞的方向的进步时,SARS的出现,使正常的公共生活秩序受到了意外的冲击,犹如希腊神话中尼罗河边的百头巨怪突然到来,搅乱了众神的欢宴。事实上,也许可怕的不是SARS本身,而是SARS带来的恐惧。但是SARS能够带来公共的恐惧,并不是因为其本身强烈的致命性和传染性,而是和人们的一系列在公共空间进行的社会生活有关。现代社会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生活质量的前所未有提高,同时也使我们每一个人高度地社会化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休闲等活动都离不开他人的服务,同时我们也为一个庞大并且分工严密的社会提供着自己的服务。我们没有办法在不与他人频繁互动的情况下生存。这就是SARS事件发生的背景。
对于在“公共性”背景下发生的SARS事件,我们不能简单地从预防、医治、隔离的角度去思考。只有运用多角度、整体性的思维方式,我们才能全方位地把握SARS作为一个重大公共性事件的性质、原因和影响,从而为我们战胜“非典”恐慌提供一个操作平台。
SARS对于我们的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影响有可能是重大而深远的,需要我们从经济学、社会学、传播学、政治学等角度去考量。

思考方式一:经济学

从经济学的观点看来,SARS是一个公共经济学问题。公共经济学主要研究带有“外部性” 的物品(即对物品的所有者以外的无关者会产生影响的物品,比如汽车尾气或花草的香味)的配置效率问题,以及由外部性带来的政府介入问题。在公共经济学上,SARS可以看作是一个具有强烈负外部性的公害物品(public bad)。也就是是说,SARS的传染性是无分彼此、对每一个人都非常危险的。它不是我们通过个人的努力就足以消灭的,因此政府应该担负起治理的责任。
我们看到,在此次突发事件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且富有成效。但是仍然在个别环节、个别地方存在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比如在事件的初始阶段,个别地方出现了瞒报疫情,导致SARS的传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显示出我们的政府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制度安排,以及公权力的组织结构的弹性方面,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实际上,我们可以把对SARS的处理效果看成是政府的制度结构安排的合理性的一种检验。
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中央集权制的,从政治权力的结构来说,下级政府的成绩要由上级政府负责检验,基本行政体制仍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下级政府官员会受到取悦于上级的激励,瞒报疫情等恶性事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另一方面,1994年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在经济方面获得很大自主权,这对于发挥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方面的积极性是有利的。我国的经济奇迹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种“财政联邦主义”的制度安排。在“财政联邦主义”之下,同级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发展经济的竞争,因此会积极地试验各种可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设计。这样,在总体上看来,你想出一种制度、他想出另一种制度,制度就多样化了,可以进行比较、竞争,从而使各个地方都可以选择适用于自身的合理制度。同样,我国政治上的中央集权制和经济上的“财政联邦主义”使我们在应对SARS时具有中央统一指挥和各地富有弹性的行动的双重优势,但是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不好,可能出现地方对中央阳奉阴违、中央得到错误情况汇报、各地互相封锁等无秩序情况。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我们应该把此次处理SARS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总结,并且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制度化。
要注意的是,公共经济学的“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政府在立法时,应该广泛考虑各方面利益的代表程度。在行使权力时,政府的行动是要依靠财政支持的。而不受监督的权力会滥用财政能力,并且一旦财政规模扩大,就很难再收回了。这是在抗击SARS的同时要注意的问题。因此,在今后处理同类事件时,多大程度上应该集权、多大程度上应该分权,民主化的程序放在什么位置,怎样监督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对税收的使用,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思考方式二、 社会学

在社会学中,现有的考虑 主要是从SARS对于我国的社会流动、社会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影响作出的。但这些都是比较长期的方面。眼前的事情是思考SARS引起的许多集合行为。
在社会学中,集合行为是指人们的无组织集体行为,比如恐慌、传言、抢购等,往往发生在突发事件之后。美国社会学家斯梅尔瑟在1963年出版的《集合行为理论》中提出从集合行为有6个要素:环境、结构性压力、诱发因素、动员因素、普遍情绪、社会控制。在此次SARS事件中,所有疫区差不多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集合行为。如何有效地认识、把握集合行为的要素,了解其发生机制,对于预防和化解此类事件是至关重要的。
集合行为的发生和信息的传播通畅与否紧密相关,准确地说,是信息的混沌状态导致集合行为的发生。比如在在一些信息闭塞的农村地区,出现了“放鞭炮防非典”的传言,而且传播迅速。这时如果有一个外部的声音阐述真实情况,集合行为可能得到控制,但是这外部的声音必须有权威性。在防治SARS的过程中,有权威性的信息发布对于控制恐慌情绪的蔓延是非常关键的。这里有些问题就需要引如传播学来探讨。

思考方式三、 传播学

我们现在实际上并不是在一个开放的传播空间里探讨SARS 问题。如果对于SARS,很多真实情况人们无从知道的话,那是很可怕的。毕竟,人们只能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里了解情况,但媒介的公信力是否以合理的制度机制得到了保障?在一个开放的信息空间中,媒介之间的市场竞争很激烈,大家就比较容易“用脚投票”,把不负责任的媒介淘汰掉(只要人们偏好真实情况的话)。但如果平时媒介是处在一个被控制的环境下,目标函数和市场经济里的媒介不一样,以控制者的目标作为自己的目标。比如某家报纸对“非典”的第一篇报道里,说“非典”是谣言,不存在。像这种平时不注意维持自己的公信力的媒介,到危急时刻,人们需要权威消息时,是不会相信它的。如果人们无法判断媒介里得到的消息和“小道消息”何者为真,何者为假,更大的恐慌就会出现。
传播学大师韦尔伯·施拉姆在《报刊的四种理论》种对市场经济中的报刊模式和计划经济中的报刊模式作了区分。用施拉姆的理论看来,我国的媒介体制目前可以说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很多时候计划经济时代的报刊理论仍然是我国媒介产业政策的指导思想。现在我国大多数传媒的生存依赖政府的拨款,政府实际上在用纳税人的钱来办传媒。这样,这些传媒终究还不是市场经济下的传媒。市场经济下的传媒是依靠“意见的自由市场”生存的,不说真话活不下去。可以说,SARS事件对于我们的启示是:要有制度化的措施来保证媒介的公信力。这种制度化的措施,不能依靠人的“思想觉悟”来保证,要靠实实在在的市场竞争。所以,开放对于媒介市场的准入政策,保证这一市场的竞争活力,是迫在眉睫的问题了。

思考方式四、 政治学

在政治学里,最值得考虑的是SARS可能对政治合法性的影响。政府如果处置得当、措施得力,就可以从中获取很多合法性资源,反之,对于政府的合法性资源就可能造成损失。对于民众而言,政治学里认为政府天生有扩大自己权力范围的倾向,在突发事件下,人们很把注意力容易集中在同一件事情上,并且关注其处理情况,对公权力的扩张可能失去警惕,而一旦权力的范围扩大了,势必会威胁民间社会的领域。
其次。政府不可能全知全能,我们不可以过度依赖政府。良好的民间自主治理才是善治社会的根基。现在世界上有一股“新公共管理”浪潮,其核心是“自主治理”。要相信自发机制的力量,很多原来认为非得由政府来做的事情,比如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现在都被证明可以由民间自发力量做得很好。在SARS防止的过程中,我们看到很多非政府部门以及志愿者组织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实际上我觉得还可以有更大作用,毕竟我国的真正的非政府组织才刚刚起步,要给予他们更大的活动空间,才能发挥出他们作为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的优势。

思考方式五、语言哲学

西方的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指出,我们所认识的世界实际上就是我们所使用的语言而已。从语言哲学的观点看来,语言是我们共同遵守的一种规约,而这种规约的性质是被它的结构——语法规则所限定的。语法规则是可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迁的,但稳定是更主要的方面。历史和环境凝结成为我们的基本生活空间和判断尺度,以语法规则的方式固化在我们的思维中。
在计划经济时代,“全国一盘棋”、“一切服从上级安排”、“人多力量大”等思想为我们缔造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语法规则,其特点是总是以战争动员的思维方式思考公共事务问题。而且其魔力被以教材、文件等方式传承下来,让我们的思维无法逾越。
我们看到,在面对SARS的威胁时,很多负责机构仍然在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语法规则来处理“现代性”背景下的SARS事件。比如,把“战胜非典”形容为“一场战役”,或者发布空洞的口号,声称“团结起来,我们就没有不可战胜的困难”。然而事实上对于SARS来说,我们不是用战争动员方式,而是需要依靠开放时代的方式,才能“战胜”之的。但是“战胜”SARS所需要的现代手段,用过时的语法来表达的话,是南辕北辙的。一旦战争时代的语法规则成为行政的标准用语,政治离现代化也就越来越远了。

思考方式六、 复杂系统理论

1970年代以来,一场以“不确定性”为核心的科学革命正在蓬勃展开,牛顿以来的清晰而明确的宇宙图景被彻底颠覆了,世界的图像被复杂和不可预见性取而代之。
复杂系统理论可以说是这一场革命为人类贡献的伟大的方法论。从这一视角,可以帮助我们梳理前面提到的思路。
在复杂系统理论中,系统不是各个组成部分的简单加总,也不是只有一个或几个确定数目的层次。知道了系统在某一时刻的特征,也无法预料其在未来时刻的运动方向,只能用概率来描述。举一个例子:当你把一块石子投向水面,原来看起来平静的池塘立刻荡漾起层层涟漪,这涟漪迅速地向四周扩散……但是如果你以为是水分子在向四周运动导致涟漪的扩散,你就错了。事实上在这一过程中,每个水分子只是在原处做上下运动,而从宏观的角度看来,波纹却是向外围运动的,这就叫做系统在大尺度上的涌现特征。实际上每一层波纹又有其复杂的微观结构,层层叠叠……
对于SARS事件。我们不能期待每一个个人都以理性的方式面对,都“考虑大局”,社会的理性就可以形成。因为在不同的尺度上,系统有不同的涌现特征,个人的理性未必可以加总成整体的理性。而且,即使出现了连续多天的SARS发病人数减少趋势,也不是乐观的理由。因为整个社会是个复杂系统,而不是一个可控制的封闭系统,任何一点微小的偏差,都可能导致或近或远的将来难以预见的后果,诚如复杂系统理论大师洛伦兹之名言:“里约热内卢一只蝴蝶扇动了一下翅膀,可能导致纽约的一场暴风雨。”在SARS成为这个大的复杂系统的一个活跃的组分的时代,惟有对每一个环节小心翼翼,才是我们的生存之道。


Fairtown(飞腾):依靠制度,战胜非典

我觉得SARS事件是改革的一次重要契机,体现在四个方面:政治体制改革、公共管理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和传播体制改革,但更为重要的是会促使政府在治理观念上做出积极的转变。
SARS使我国政治体制的很多弊端暴露了出来,而且有些暴露出来的弊端是十几年、几十年甚至千百年来一如其旧的,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了,可以容忍在这样的体制下生活。但是在SARS这个有着全球化护照的百头巨怪的冲击下,我们发现老掉牙的四平八稳的牛车赶不上SARS这个坐着飞机的敌人了。最根本的体制弊端是僵化的集权行政模式。在历史学家黄仁宇看来,真正塑造了今天的“中国”品格的是朱元璋建立起来的“中华第三帝国”,包括明清两朝。虽然清朝对于明朝的制度有所取舍,但是“所损益可知也”,基本上是继承了明太祖中央集权制的真传。明清两代540余年的历史对“中国”品格的完形是决定性的,经历了孙中山开创共和到蒋介石师法日德再到毛泽东借箸苏俄,60年一甲子,到世界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浩浩汤汤地开始泛滥的1970年代,英明天纵的毛主席竟发出了“我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的喟叹,等于承认了朱元璋体制的根深蒂固。
在朱元璋开创的“有中国特色”的中央集权制之下,政治体制运行的逻辑是“统治”而不是“管理”和“服务”,为了“统治”的需要,老大帝国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是“防争泯乱”,搞镇压和政治平衡。这是和历史上的欧洲不同的,欧洲面积和中国接近,却分成许多大小强弱差不多的国家,相互竞争激烈,谁都不想在竞争中出局,就要给人们更多地追求自己幸福的自由,资本主义就在人们的自由追求中意外诞生了。而中国地理封闭,统治者可以把稳定政权当成惟一目标。为了行政运行的平稳,明清实际上在制度设计上就有许多在稳定和竞争的权衡中为了稳定而舍弃竞争的地方。最典型的就是以“人心之学”作为官员取舍标准的科举制度。在追求“大局”而不惜牺牲日常管理的政治运行逻辑之下,官员们养成了“平时袖手谈心性,危难一死报君王”的机会主义官场心理。把意识形态作为第一要务也算这种心理机制的内在逻辑的演化结果。一旦国人都成了意识形态的奴隶,集权主义的行政行为内核就可以借着意识形态的僵尸长久存活下来了。
计划经济的行政行为,可以说是土产品朱元璋体制遗存和舶来品斯大林模式时鲜的“爱情结晶”,已经和全球化时代的要求格格不入了,但是由于制度经济学中道格拉斯·诺斯提出的“路径依赖”的存在,政治体制改革困难重重。也就是说,由于当初对计划体制的选择,我们在制度安排、人才培养、组织运转方式等诸多方面就都是为计划体制服务的。一旦我们需要体制转型时,就会面临重新设计制度、学习新的制度知识、既得利益重新洗牌等等巨大成本,造成推动改革的阻力,这时除非出现一个突发的外来冲击,人们是不愿意冒着风险抛弃旧制度,采纳新制度的。
现在,我认为SARS恰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对旧体制的巨大冲击,使得旧体制在危机关头充分暴露了其僵化、不重视公共服务的特质,通过SARS治理绩效的国际对比,人们也认识了全球化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治理逻辑。所以,有必要强调,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在SARS的冲击下已经迫在眉睫:

·政治体制向灵活、富有弹性的现代政治体制转轨,或曰:加速宪政转轨的步伐。在中国的转轨问题方面,有以杨小凯教授为主要代表的“激进派”和以钱颖一教授为主要代表的“渐进派”之分,两派的主要区别只是转轨速度方面。但是在SARS面前,渐进可能已经不足以保证对政府治理职能转型的紧迫要求。SARS使社会对政府发挥现代公共管理功能的要求已是十万火急,很难想象一个基构于上一个时代政治逻辑的行政体制可以用“临时”的方式实现治理职能转变。只有制度化的变革,才是政府职能变革的根本保证。我们也可以期待,在这次危机关头政府采纳的新的治理措施可以在危机之后得到制度化,从而予以保留,并形成稳定的路径依赖,成为公民社会成型的基础。也就是说,SARS或许可以诱致良性的制度变迁。

·公共管理体制向高效、有限的“新公共管理”体制转轨。现代社会的复杂、精密分工已经不容许政府再像以往一样事无巨细,大包大揽。应该充分信任民间自组织力量的作用,政府由管制者向服务提供者转变。这一点,对于我们的公共卫生体制尤其急迫。我们现行的公共卫生体制主要是由政府经营的,官僚化倾向严重。如果公共卫生事业在此次SARS事件中加速民营化步伐,同时辅助以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的化,相信将来的可能危机中,就不会发生疫情已经扩散后再由政府亡羊补牢的尴尬了。

·财政体制向民主、透明的公共财政体制转轨。过去我们的财政一度是“建设财政”、“国防财政”,政府对税收、支出、转移支付等各环节的运行加以保密,而且监督、制衡机制也不完善。在SARS事件中,我们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政府拨出了多少财政资金用于SARS防治,但是我们是否想过:政府增加了这些开支是否减少了其他开支或在将来增加税收?对于这些资金的使用纳税人是否有有效的监督方式?SARS对于财政体制的拷问就是:危机关头,财政运行更需要监督,因为好心没有好制度也会办坏事。

·传播体制向开放、竞争的市场体制转轨。传媒的内部激励和外部激励不一样。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内部激励和外部激励的指向是一致的,以获取利益为圭臬;但对于传媒而言,其外部责任是被要求讲真话。一般企业的外部的约束是让他们生产真货,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造成的损失是“私害”性质的,容易界定产权,法律发挥作用的成本低,而且容易履行“罪刑相符”的法律原则。但传媒说了假话,损失带有“公害”性质,难以有一个数量化的测度判断其损失,法律难以发挥作用。况且我国的传媒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举办的“喉舌”,政府承担了传媒的“后台老板”角色,如果传媒不负责任。实际上责任最后会被转嫁给政府。这就要求我们的媒介政策有一个转变,放宽行业准入条件,淡化意识形态色彩,建立媒介之间相互竞争、自负其责的市场经济下的传播体制。如果政府没有抓住这次契机实现传播体制的平顺转型的话,从长远来看,行政垄断的媒介行业也会被人们以“用脚投票”的方式替换成市场化的行业。政府要避免被动,就应该主动完成转型。


jadewei:让“非典”带来“社会”的复归

我的思路由贝页诗提到的SARS对政府合法性的冲击开始。具体意思是这样的:SARS作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公共卫生事件,对政府的治理能力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从而关涉到政治合法性问题。目前,政府在应对SARS时主要面临的困难是我国的市民社会没有形成,单位制已经瓦解,社区制尚未建立,因而政府难以得到来自民间社会的有力支持,显得有点“势单力薄”。这样的情形,对政府的应变能力是一个挑战,同时也是改革的一次重要契机。我们寄希望于知识分子阶层在重要的时刻承担相应的历史责任,从而建立“社会”与“政府”的良性互动机制,为市民社会的形成打下坚实的根基。下面具体论述:

1、1980年代以后,中国政府的合法性很大程度上建立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其社会治理的功能并不乐观,而现代社会要求政治合法性建立在以代议制为特征的国家与市民社会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合作的关系上,社会治理的成效是检验政府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从西方的经验看来,在突发灾难和公共性危机面前,政府处置得当就可以带来高的支持率,伊朗门事件时的里根和“9·11”之后的布什都获得了美国历史上空前的高支持率。但是因为措置乖方而导致政府辞职的例子也不鲜见。
中国的政治合法性的传统来源——中华文化独特的道义伦理观念至今余威犹在,这种以“忠”、“孝”观念为核心的伦理体系有一种促使人们只思考个人对国家的尽忠而忽略国家对人民的义务的倾向,往往把自主治理的成效归结为“皇恩浩荡”。需要警惕的是,片面的歌功颂德式的报道可能使SARS事件的最后结果就是:在一片自我封闭的宣传中,合法性的缺席反而成就对正常行政措施的一片夸赞,歌声洋溢……欺人者自欺。
不论如何,SARS事件对政府的合法性重塑都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政府应该抓住这个改革的契机,拓展公共空间,发挥民间自主治理的作用,不要指望传统合法性资源的荫庇。如果事件的处理卓有成效,对于新一代领导人的政治权威树立是有利的,从而为今后的改革奠定稳固的基础。

2、作为社会的精英、政府与社会的中间力量,知识分子历来是历史关头的重要角色。这里我要问的就是知识分子在SARS事件里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在这次改革的契机中他们应当做什么?是犬儒化的还是以一种政治成熟的智识实现理论转化为政策推动国家向善治转型?
知识分子自从1990年代“回归书斋”以来,在重大公共政治生活中,他们的声音基本销声匿迹了。现在连网上的虚拟公共空间也难觅其踪影。能说这就是本来意味着对公共生活的介入的“知识分子”(intellectual)吗?
当然,1980年代激情四溢的知识分子未必对治理转型起到了多大推动作用,但是当代显耀的自由主义则毫无疑问导致了很大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犬儒状态。我觉得现在当务之急是使中国公众和知识分子的政治心态成熟起来!如果眼前的沉默是孕育未来心理成熟的过程,我为之祝福!因为我们看到那么多一知半解的人在为他们中国的启蒙工作津津乐道,我们不要这样的启蒙。成熟是怎样的呢?在宪政建设中立足本土,寻找一种大国心态,所谓中国人自己的nomos(习惯法)!

3、在SARS事件中,人们由于对SARS强烈传染性的恐惧,个人卫生意识前所未有地强化,用消毒液、肥皂把自己和外界的接触消灭得干干净净;用帽子、口罩把自己和他人隔绝得严严实实。由于我们不知道任何一个他人对我们自己是否安全,所以我们把每一个旁人假设为一个潜在的传染源,他人看我,亦是如此。这样,人和人的相互隔阂猜忌就形成了。
这样的情形,不能不使我想到法国思想家福柯的“全景敞视”理论。福柯在研究“圆形监狱”时指出,圆形监狱是双层的,是个同心圆的造型。内圈是号舍,号舍与围墙之间是看守巡逻的走廊。每个号舍的壁上,都有一个观察孔,看守可以把犯人在里面的活动看得清清楚楚,犯人却无法看到外面,不知道看守是否正注视着自己。于是,即使看守不在时,犯人也感觉看守正在监视自己,从而不敢做出任何“出轨”的举动。久而久之,监狱的规则就被犯人“自觉”遵守了,外在的规则“内化”到了心中。
尽管福柯是用这个“全景敞视”的监狱来比喻权力对于人的生活的渗透,而SARS却不是一种权力。但是如果SARS的恐惧无法在短期内消弭的话,我们所能达到的状态就是相互监督,相互审视,相互警惕了,久而久之,这种状态就会内化到我们心中。每个人成为一座自我隔绝的城堡,每个他人都被我们看成是一座监狱,这样的情景是悲惨的。由此,福柯提出的“必须保卫社会”的意义突显了出来。

4、我们所期待的“社会”,是一个由一致的自我认同自愿结合起来的自由公民组成的共同体,所谓“市民社会”是也。这里,这种自我认同的基础是传统的美德,人们共同认可之。在市民社会里,人们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福祉——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福祉。有困难,大家互相帮助。为此,可以自主地运用习惯、情谊和权威的力量进行组织。这种图景,在社区制的基础上广泛存在,现在我们期待它的形成。
中国的城市还处在向单位制向社区制转轨中,单位制基本上已经消没,社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单位制与社区制之间,“社会”缺席了。设想如过我们是在单位制仍然健在的情况下遭遇SARS危机,防治工作反而可能更到位,这来自单位对城市基层严格的管制。同时单位制是一种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们有一个心理安全的底线。现在,恐慌的存在、逃亡等无秩序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单位制瓦解后,人们却无法找到属于自己的同呼吸、共命运,可以依靠,也可以选择承担的命运的共同体——社区。
当然,“社会”的缺席是转型期的阵痛,不是因为SARS造成的。可以期待的是,全国同胞因为对同一事物的共同感受而突然达到一种相互理解状态,在一种共同命运的感觉下相互诉说。这种诉说带来的是平日的社会运作所不可能带来的一种莫名的愉悦。小群体则通过这种巫术般的相互诉说而团结起来,成就“社区”的基础。就像战争与革命状态下的社会心理机制,往往也能够促成同样的交流。这样传媒、社会、政治就以这个为基础结合到一起,或许可以唤起“社会”的复归。
我观察到的有趣现象是:我的同学们开始一丛一从凑在一起读上级散发的防治手册。学校每周的政治学习(我们学校每周所有成员必须参加,以组为基层单位),变成了防治SARS动员大会,每人要对自己的身体和行为表态。在公告栏和宣传版上有大量公益广告。走在沿学校的街上,很多店铺的都在大搞卫生(那神态绝非是为了招揽生意的纯粹经济行为),卫生运动在学生宿舍也普遍展开。这个场景让实在类似建国初期1950年代几项公共基础建设中的卫生宣传动员活动,社会的习性纳入了制度,行政的监督和检查,而各个媒介的同时宣传使人的心态,社会场景成为一个文化的节日,精神的动员力量在这里出奇的体现出来了。“社会”在这样的情境中会达到健康的复归吗?


散云生:信息的公信力是战胜“非典”的关键

SARS的巨大杀伤力令人们恐惧,为了让恐惧不至于呈几何级膨胀,的确需要一个相对权威的机构对消息进行发布。这个权威的位置由谁来担任呢?政府是其中一个首选,然而政府在这里却存在一个代理人的难题,出于稳定人心立场的父爱主义和畏惧被指责处理不力无法控制疫情的动机,政府往往存在真实的数据进行隐瞒的倾向。曾经想过,是否有一个制度可以平衡两者的关系。结果我只能得出一个相对的优解,即在新闻自由下存在自生权威,由于权威性媒体为了保持公信力,所以必定力求真实,于是他们就会向医学权威讨教。而政府的行为在此制度下即被约束。此制度下最关键的是法治保障的自由以及由传统而形成的权威。这哈耶克的保守自由主义思路能够吻合。
政府这次公布真实数字,是因为有国外新闻媒体和政府在信息传播上竞争,由于国外媒体的公信力较强,所以政府是无法竞争的。
我主要从信息传播制度的角度分析:如果我们将地方政府看做中央政府的代理人,把中央政府看做国民代理人,那么就存在了两个以上的代理人危机;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信息在一个集权制度下传播有误。这种信息扭曲不仅是由下至上的,而且是由上至下的。当意识到SARS的危险的时候,地方政府为求无过而矫枉过正的可能是存在的,而且这种行为带有相当的危险性——根本无法证明,某些行为有助于SARS的预防。在制度上,这可以看做制度的扭曲作用吧。
恐惧是人内心的感觉,这种感觉的社会化外延是不信任以及对外界的冷漠。在我看来,这才是SARS除病痛与死亡外给社会带来影响最大之处。SARS的强烈传染性令简单的预防措施显得不堪一击,13亿人口的大国在这时充分体会到了庞大人口给防治工作带来的巨大困难。要在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预防SARS,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尽量减少人群的流动。非常时期,政府采取了大量非常措施,除了应付传染病所必须的病患隔离以外,学校停课、封校、小区封闭管理、分餐、机场车站的发热者监测,防止SARS的非常措施已经渗入人们日常交往中的大部分环节。所有的措施无非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分辨出病人与正常人,二是防止在分辨无效下发生的传染。考虑到非常时期的情况,政府的大多数措施都能被人们谅解。尽管在4.18新闻发布会前政府信用已经跌到最低点,但是当政府采取大规模措施的时候,两位最高领导人的频频表态以及火线更换指挥官向人民表明态度的行动,均值得赞扬,而政府公信力在4.18是呈上升趋势的。对政府保持起码的信任度,至少相信政府能有助于控制危机,是共同应对危机的基础。
然而,即使政府采取了大量防治工作,这些工作亦不能完全打消人们的恐惧。在政府效率更高的新加坡和香港,人们上街时候一定带着口罩,这说明无论政府的效率高低,人们还是愿意相信自身的预防行动。而这些小群体的防治行为是建立在一个信息无法横向流动的情况下的基础之上的。纵向信息传播制度的弊端在这里显露无疑。某一群体,在这种信息条件下,必定对他们所不能了解与控制的采取排斥与分隔的措施。以学校和社区为例,学校领导只能详细地知道学校内部的情况,对于学校外部的信息,他们除了从上级得到消息以外,并不比一个上网看新闻的学生知道得更多。出于自保,学校必然在其权力范围内用尽各种手段,尽量防止出问题背上责任。而北京芍药居小区勒令外地人3日离京,各地不再聘用外地民工,对疫区回来的人采取无条件隔离, 广州一非典康复者遭歧视(均为新浪报道)都是一种群体对个体不信任的表露。
为什么会对外界有如此的不信任呢?这是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我认为,历史上对政府效率的信任度很重要。尽管在危机时刻相信政府是一个开展防治工作的基础。但是,人们同时也存在着对政府长期以来的不信任感。实际上事件的初始阶段有的地方政府采取过瞒报消息的做法,但是政府的行为本身也是一个信号的传播。当政府真正对疫情做出反应宣布隔离措施的时候,传播给公众的信号就是“这件事的严重性是真实的”。
即使是在行政系统内部,省与省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也不敢给予对方的效率以足够的信任。由此而产生一个悖论,在危机时刻人民必须相信一个他们从来不相信的低效行政系统,这样的信任不过是一张稀薄的白纸罢了。在政府效率低下、卫生防疫控制能力低的中西部地区,自发性的防治方式是令人心酸的,既有村委会调查,又发动群众举报,也许还有不为人知的非人道行为。一旦疫情在农村大规模扩散,已经“冰冻三尺”(财经特稿语)的基层防疫体系能否抵抗得住?其后果是人们不敢想象的。
而在一个相对高效的政府,如新加坡、加拿大,政府能够得到信任,国民相信政府在控制上的效率以及其信息的真实性。于是那些由小群体自生的防御措施相对而言就远没有那么强烈。也就是说,政府如果为国民提供了信息可信任的保证,国民便无需主要依靠自己去寻觅安全。由此可见,政府过去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缺位以及低效的表现,成为了今天必须偿还的历史债务。


总结发言(贝页诗):宪政是我们生存空间的根本保障

没有开放的公共生活空间,就没有现代化的生活方式。SARS的可怕,正在于它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我们生存空间的基础。
SARS是天灾,只有好的制度,才能防止天灾变成人祸,才能把灾害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好的制度来自哪里?从历史的经验和世界的潮流来看,来自宪政。
什么是好的制度?一般而言,好的制度应该以“每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他人不能代之决定其偏好”为基础,尊重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利,承认人的理性能力,并且以相互妥协的方式处理人们交互行为中的矛盾,进而就会发展出以遵守契约为核心的美德体系。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发展200余年,终成当代社会科学中第一显学,其伟大之处就在于证明了上述前提可以带来人们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善治”结果,所有的善治社会也正是这样实践的,而凡是否定上述前提的社会,即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为一个人为设计的乌托邦服务的社会,都已然式微式微了,胡不归?
实际上,从SARS事件里可以折射出很多方面的东西,而归根结底可能是人性的问题。符合人性的制度才是好制度。
对于单一的人来说,理性能力的提升,以及人力资本的增值是历史的趋向。但我们不能认为个人一定是向善的,或者向恶的。比较可取的是认为他是自利的,并且存在风险偏好或者规避。因此,我们要考虑个人实现幸福的有效途径,就不得不考虑尊重人的自利。产权是使人们即能追求自身的福利,又必须自负其责的有效解决办法,而且有产权的人才有抗风险的能力。
对于社会而言,它是由众多个人组成的。过去人们持有简单的看法,认为个人特征可以加总成社会特征。现在看来不是这样。由于系统的“涌现特征”以及集体行动中“搭便车”问题的存在,个体理性之和可能是集体非理性。所以大家要共同接受一种游戏规则,用于处理交互问题,还是重要的。所以我们要有政府和法律。
在万法之中,蕴涵着普遍的规则,不以个体的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以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对这种规则的肯定,就是宪法。宪法是体现超验的正义的,其基础应该是人们共同生存的伦理底线,而不是某一种意识形态。宪法的意义在于制约政府,约束其压制个人的倾向。只有宪法的精神落实到政治实践当中,才是宪政。
有了宪政的根基,才能制衡政府这种组织天生的机会主义倾向,从而切实保护人们的产权和自组织以追求幸福的权利,同时政府的力量也因为制衡的缘故不得不制度化地施用于为人们谋取幸福的方向。这样,平时政府对于公共空间的参与被宪法规范在合理的范围内,危急时刻人们的自组织能力可以发挥作用,政府也不会因为无章可循而手忙脚乱,我们的生存空间才有了制度化的保障。

联系人:飞腾(Fairtown)
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1521#信箱
邮政编码:310027
电话:0571-87933502


 
全文参见: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2178&ID=35324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