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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假如人体器官可以交易

张三李四:

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人体器官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假如器官可以交易,会发生什么?

欢迎大家讨论。


菜根毅侍:
 
那我就要手提机枪,身穿防弹衣上街了,呵呵!


张三李四:
 
以下是引用菜根毅侍在2004-4-9 11:12:00的发言:
那我就要手提机枪,身穿防弹衣上街了,呵呵!
 

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断言:如果器官可供交易,必将导致犯罪率上升?

能不能麻烦菜根兄或别的朋友证明一下?


fallegend:
 
Pindyck的教科书分析过,单就考虑经济因素,可以提高社会福利。


菜根毅侍:
 
其实,也不一定犯罪率会增加,但其他制度安排要完善!

假设器官买卖是合法的,收购器官的人也多是医院,实验室等正规部门,国家对这些部门的监管成本较低,对每一器官的进出设有严格的审查,包括卫生检查,器官来源等,这里还要求技术上的支持,如对每一个人出生与死亡多能详细的监控……
如此等等,目前还是做不到的,只能定器官买卖非法了!


淡泊:
 
人体器官交易合法化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严重的道德、法律问题,是本身存在着外部性的市场机制所无法解决的:
1、人体器官属于公众个体所有,目前无法象一般产品一样去批量生产,因此无法批量地对它进行质量监督。这就注定了高昂的管理成本。加之是否出售人体器官取决于公众个人的意愿,这又牵涉到法律与治安问题,加重了管理成本问题。
2、即使国家规定这种交易合法,器官所有者自愿出售,体检质量合格,社会秩序良好,人体器官交易仍然无法排除经济、道德与法律问题。
首先,人体器官合法化会促使很多人放弃器官移植以外的医疗方法,甚至那些没有疾病的人也因为审美而需要器官移植,加重人体器官的需求量,从而使人体器官价格爆涨。此时,低收入患者将无法公平地获得必要的器官;同时,高昂的价格将导致境内外利益集团的非法活动猖獗,导致世界性的社会问题。
其次,人体器官交易合法化,这种法律条文将给急需要钱用的人一种巨大的精神压力。比如一个身体正常的破产银行家,一个眼看爱子病危但身无分文的父亲或母亲,或者一个身体正常的但需要赌资、毒资的青年等等。这将造成对生命的轻率放弃甚至是蔑视。这个问题类似于安乐死的问题。
发达国家如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更是这样。河南驻马店的爱滋病村就是农民为了税赋、孩子的学费等问题卖血而产生的。
可见,这个问题只有期待未来生物科技的进步来解决。


张三李四:

那么如果我们规定本人可以在生前出售其死亡后的器官移植权呢?我们知道,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人一向不太愿意在死后捐献器官。


fallegend:
 
呵呵。我有两个有点矛盾的观点。

首先,人体器官交易放开政府管制并不会导致犯罪的泛滥。这和两个著名的例子一样——“自然垄断”和“吉芬品”。所谓“自然垄断”,是说平均成本总是低于价格,因此只能通过垄断形成规模经济。在此逻辑之上,诞生了很多垄断的电力公司和铁路公司;然而,只是因为我们预设情况如此,进而创造出符合该情形的企业,这无疑就是垄断的借口罢了。

然而,“理性预期”似乎的确可能让噩梦成真。就如预期通货膨胀率会上升会导致物价真的上升那样,对犯罪率上升的预期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张三李四:
 
fallegend兄和几位朋友都很热情,观点也极精辟,呵呵。

我同意菜根兄所表达的意思,不支持器官交易合法化的一个主要理由是这样会增加犯罪的收益。政府为了防止犯罪率上升,必须额外增加一笔监管费用,这笔费用主要是明确界定器官产权的费用,其他的还有为保证器官交易的安全性而产生的费用(后者或许可以交给市场去办)。孰游孰劣需权衡交易收益和交易成本,在当前情况下也许交易费用较大。

但是我想,有能力倒卖器官的人或者团伙必须熟悉器官市场的需求,能够测定器官的配型,会保存器官,而且和进行移植手术的医院有密切的联系。如果器官交易一旦合法,他们干嘛还要去犯罪?做交易中介不是更能赚钱,也更安全吗?


淡泊:
 
1、这个问题恐怕类似于安乐死、准许克隆人合法等问题。这里面存在着巨大的道德风险问题。采取某种机制也许能够减少这种风险,但这种机制尚没有普遍尝试过,一旦实施,将面临巨大的考验,甚至造成政治风险。别忘了,政府也是理性的,没有哪个甘愿对风险大包大揽的政府。

2、人体器官交易合法化,也无法避免产生严重的道德与法律问题的可能性。
首先,对人体器官的需求是非常庞大的,并且会随科技的发展激增。每一个老年人、病人、爱美的人都可能对器官移植产生需求。而每一个人都会老的。
其次,人体器官的供给不是批量生产的,在合法的环境下,它取决于公众个人的意愿。可以判断,这种“产品”的供给量必然是很少的,并且很不确定的。(有条件完全可以去做一个民意测验,不知道无所不知的美国人是否搞了这样的测验?)
综上,极大的需求,极少的且不确定的供给,将导致高昂的价格与巨大的超额利润。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如此巨大的利润,必然有大量合法的“厂商”进入。但是这种产品无法批量生产。那么,这些“厂商”要获得产品,如何用合法的方法去“生产”?

3、盗卖器官的不一定都是非法集团。在利润的刺激下,合法集团完全可以干着非法的勾当。

4、似乎不必担心非法器官买卖的技术与出售问题。因为现在世界上本身就存在着非法的人体器官盗卖现象。

以上探讨尚没有包括一个重大的道德问题:器官买卖合法化对急需用钱的人造成的精神压力和诱导作用。


张三李四:
 
我和淡泊兄观点有所不同,当然,是价值观层面的,与逻辑与理论无关。

关于淡泊兄所言的“道德风险”,我想无非就是违背本人意愿出售器官。这实际上是一个产权问题,同保护任何其他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一样,个人的人身权利和自身器官的所有权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但政府在器官不能交易的情况下也有义务保证这一权力,这并不额外增加什么成本。

“安乐死“与之有所不同,由于在很多情况下临终病人的意愿已经无从判断,容易出现家属和医生的操控,同克隆人一样,这纯粹是一个伦理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菜根兄的观点,器官可供交易会增加犯罪的潜在收益,这将导致政府监管成本增加。但同时交易可以带来消费者剩余。于是就有一个成本与收益的权衡问题,究竟谁大谁小?我不知道,我想也没有人会知道。

我个人倾向于这个成本不会很大,当然不是因为“非法买卖的技术和出售问题“,这不成问题。说句开玩笑的话,我就有这能力。我的意思是:在器官交易合法的条件下,那些有能力做这事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团伙,至少会有一部分转向合法中介,因为后者风险小得多。

这个因素将大大减小监管成本。

在器官交易中,没有“厂商”,或者说“厂商“就是供者本人。除了供需双方之外,剩下的人全是中介方,当然,一旦合法,这一领域会有大量中介者涌入,也许其中的很多人都是以前的犯罪分子,因为他们熟们熟路。从这个意义上,合法化也许可以导致犯罪减少。


张三李四:
 
至于需求,也许没有淡泊兄想象的那样大。由于一些技术性的原因,只有极少数疾病是器官移植的适应症,而且器官移植的存活率也不高。如果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有人会愿意移植一个器官玩玩的。

况且,需求不同于需要,其中包含了支付能力。

而供给又分两种情况。我想一个理性的人不会愿意出售可导致他死亡的器官,但也许愿意出售他死后器官的移植权,也会愿意出售可再生的器官。比方说,十克干细胞。这已经足够救活一个濒死的白血病人了。


踏雪无痕:

我倒是觉得允许人体器官交易无可厚非,因为在这里确实既有供给又有需求,只要制度完善,又没有什么人权挡道,应该可以成行。
一家之言!


碧水蓝天: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4-4-11 13:33:00的发言:
我想一个理性的人不会愿意出售可导致他死亡的器官,但也许愿意出售他死后器官的移植权,也会愿意出售可再生的器官。比方说,十克干细胞。这已经足够救活一个濒死的白血病人了。
 

这个结论不一定成立。在一定条件下,一个理性得人可以选择死亡。
出售人体器官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人道的犯罪。
但是禁止出售人体器官本身也是对需要人体器官得病人得不人道。
所以这里其实不是一个应该不应该得问题,而是一个时机问题。
在理想得市场环境下,出售允许市场存在肯定能改进效率。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就好说允许的得益一定大于损失。


sungmoo:

仅作探讨。

“帝国”与“帝国主义”的区别,在于“帝国”更多地侧重于自身的强大与繁荣,它的扩张不是有意外侵的结果,而是其他城邦“望风归顺”的结果。说到底,帝国的扩张是自愿的结果。“帝国主义”则是故意外侵以求扩张,它的基础是不自愿的。

中国古语“域民不以封疆之界”,表明了“帝国”而非“帝国主义”的思想。

经济学也是如此,经济学本身应该是“帝国”而非“帝国主义”。作为“帝国”,应谦虚地吸收“别邦”(其他学科)思想的有益之处,而谨慎对待“别邦”的归顺、同化,但不能刻意外侵。

经济学者,应当构建“经济学帝国”,使其日瑧完善、壮丽,而不是在“外强中干”的情况下肆意外侵,结果“祸起萧墙”,甚至使自身分崩离析。

“经济学帝国”本身的基础并不是很完美的(严格说来,也永远不会完美),甚至可以说还是很脆弱的,经济学者应该有意识地发现“本帝国”的缺陷以弥补之。在与“外邦”接触的过程中,一定多慎重。

“经济学帝国”接触“卫生、健康”领域时,首先要思考的是,如何使本帝国更加完美,使“卫生、健康”之邦自愿归顺(能否自愿归顺,恰恰取决于经济学帝国自身的完美程度)。这一过程,离不开经济学吸收其他学科的思想;这一过程也是挑战,它不是减少而是增加了经济学帝国的风险。当然,一旦越过了这个风险,经济学帝国的明天就可能更辉煌。


张三李四:

sungmoo兄所提的意见是有意义的,但作为我们来说,仅仅是在讨论一个话题,不是斩钉截铁地下结论,也不是一种“解释“。在讨论过程中,任何学科的理论,只要言之成理,都不应该被先验地排除。而这是一个经济学论坛,更多的使用经济学方法和观念,并无可厚非。当然,sungmoo兄对其中的“观点“或“方法“有不同意见,也欢迎参与讨论。

我是做医生的,对经济学所知无多。在我的观念里,经济学对卫生领域的研究,只适用于那些她该研究的或者有可能研究的。比方说控制非典,微生物学家研究病原体,流行病学家分析传染原,传播途径和传播特点。临床医生分析治疗方案,直接救治病人。而经济学家可以讨论其中的外部性,信息问题以及对经济造成的影响,采取何种措施更加在经济上有效率等等。

在同一个问题上,不同学科从各自的视角看问题,都是有益的,也是不能相互取代的。因此,经济学“侵入“卫生健康之邦,并不存在其他学科“归顺”的问题,即使其他学科想“归顺”,只怕经济学也接纳不了。这只是经济学自身视角的扩大,仅此而已。

对于器官交易和娼妓合法化的问题,用经济学方法来讨论,至少是有可能的,其间涉及的“伦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早已经纳入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尽管经济学对此的研究并不能取代伦理学本身。

参阅: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92521&ID=4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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