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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江苏铁本错在哪里?

cnhx:

  江苏铁本错在哪里?

  刚才看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国家计委的副主任谈江苏铁本案件的教训,第一条: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必须令行禁止。

  铁本公司究竟错在哪里?是土地使用违规?是未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还是不遵守宏观调控政策?

  政府有没有权力干预民间投资?法律依据何在?

liusuifeng:

  我是常州人,03年9月才离开常州去上海,作为投资额上百亿的投资,铁本项目在常州并没有大张旗鼓,我想在项目之初有关人员就知道这个项目的政策风险。

  那么这个项目究竟有什么问题?

  一、土地征用。根据相关规定,基本农田用地的占用是要报国务院批准的,但是也绝对不是国务院总理亲自批准,有相关人员在运作,那么去申请的人和审批者之间就有个角力的过程,相对来说来头越大,批准的可能性就越大。比如是宝钢或其他国内主要国有钢铁公司,他们有强大的政府资源,能够运用相应的资源去公关。再比如上海或北京等行政级别高的地方政府出面,国务院的相关人员也会有不同的考量。但可惜的是铁本-一个小个的民营企业,国务院对于他们来说太遥远了,他们也许做梦也没有考虑过去国务院申请土地使用权。同样可惜的是常州,一个曾经的明星中小城市,在长三角中的二三流角色,在中央决策层的层面上很显然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所以这就注定了这个项目从构思的时候就必须要走一条充满风险的道路。

  二、违反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在限制投资的的领域投资。从去年我国经济开始出现过热的迹象,中央政府再三权衡之后还是倾向降温。之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进行调控。根据我国的传统惯例,宏观调控和教科书上的调控是有很大差别的,也就是经济手段为辅,行政手段为主。这种情况是有其深刻的背景的。我们国家长期以来经济的发展依靠的是投资拉动,(在我国所有的数据都表明投资比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要强大的多。)而投资在目前主要有三个来源:国家投资、外商投资、民间投资。在过去国家投资是投资主体,而国家(各级政府)对经济的指挥棒(或无形的手)的敏感度比行政命令的敏感度要差多了,所以治理过热中央出台的行政命令成本低、见效快。但是这种情况在这几年出现了微妙的变化,投资主体中来自民间的比重愈来愈重,当然他们对行政命令的敏感度比政府要差,(不是说民企不怕行政命令,而是对中央政府的行政命令不敏感,因为有GDP驱动的地方政府在罩着)而对无形的手却相当敏感。可惜目前我国经济调控手段实在是乏善可陈。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惯性的思考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国可用的经济调控手段实在不多。在理论上经济调控手段主要有货币和财政手段两种。货币政策主要是控制货币供应量(当然是通过一些中间指标如利率、存款准备金和公开市场业务)来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但是我国现实的情况是不断增加的外汇储备使得一切减少货币供应量的努力都成为徒劳。所以指望货币政策来给经济降温是一种奢望。而财政政策有很强的时滞,(前些年投资的大项目都需要大量的后续投资。)而且中央政府也早就决定要保持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了。所以尽管我国政府、学术界一再提醒过热的危险,但投资还是不能降下来。更为严重的是我国这种所谓的调控已经不仅仅是效果不明显这个后果了,它使得中央政府的市场信誉严重受损。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秩序维护者,他首先必须是一个遵守秩序游戏参与者。市场经济的特点是市场主体根据各自的经济利益,分散决策,自负后果。政府不会比其他的市场参与者更“聪明”,当然在信息和角度上,政府可能有优势,但也只能是引导其他主体的行为(也就是用经济手段),而不是规定他们应该怎么做,否则就是计划经济了,也就不需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革了。所以铁本的行为是市场行为,你可以说他是冒险,说他这说他那,但没有人能够替他做决定,这就是市场经济。

  三、银行违规贷款。我不知道这个项目中间有没有违法金融行为,我只是想说,这是一个企业的投资项目,向银行贷款是要抵押和担保的,有人说贷款的比例太高了,自有的投资太少了。这是个问题,但这问题是企业的经营行为,什么样的资本结构是合理的,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金融界的世界难题。而银行的贷款的风险评估那是银行的责任,不是企业应该负责的。如果银行自身出问题,那板子应该打在银行身上,而不是打在企业身上。作为企业当然在收益最大的情况下希望风险最小。你不能希望企业有很大的社会责任感,那是企业的自发行为,绝对不是外界能够强制的。

  先说这些吧,希望大家能够讨论这个话题。

  我的资料来源不是很丰富,这里的很多结论的依据并不是很严密,只是作为个人观点提出


cnhx:

  “铁本案”显示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个特征:心里的目标是控制经济过热,手里挥舞的大棒,不仅有项目审批、贷款控制,还包括土地政策、环境保护、以及对企业经营是否守法的调查。

  这后几项,如果能用于控制经济过热,必然也能用于治理经济衰退。企业经营的政策环境因此变得捉摸不定。

  控制经济过热,应该运用宏观经济政策,不要拿环境保护说事儿。对投资的直接行政干预,只适用于国有企业,找借口阻止私营企业的投资,似乎不太合适。

  分拆项目以绕过审批,环保不能完全达标,这些事儿在企业界遍地都是。哪一家企业想把手续都办得无可挑剔,不贿赂政府官员和银行行长,他一定会在竞争中死掉;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就有小辫子被抓在政府手里。

  私营企业的成长确实艰难。

  如果钢铁行业确实如政府的判断那样过热,而私营企业还敢投资,没有规模效益的“土炼钢”还能上马,这很可能说明钢铁行业国有企业效率太低。经过行业投资过热,和随后的过度竞争,行业会不会重新洗牌?私营企业会不会挤占国企的份额?“过度”投资是单纯的浪费,还是通过竞争提高效率的必然成本?

  政府直接控制新的投资,无异于保护现有企业免于竞争,在宏观调控的旗帜之下,破坏了自由竞争的机制。

  “铁本案”除了官方统一口径的说法之外,应该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继续讨论: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30&ID=4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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