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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的国有制(二)

  前文末尾,我问道:政府办高校的动机是什么?没有人回答,很失望。本来是想等到有同学回答之后再写下去的,但拖太久不好,还是我来回答吧。

  “动机”这个词,是人的专利。动物有动机吗?我们认为没有——因为动物不会思考。政府不是人,所以严格意义上也没有“动机”。但政府是有人控制的一套制度安排,其行为是与人的行为有关的,因此,如果要说政府有“动机”,那是指实际控制政府的那些人的动机的有机组合。而这个“动机的有机组合”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则要取决于这个政府是怎样的一套制度安排。世界上有不同类型的政府,制度安排各不相同。如果我用一个中性一些的词来划分,至少可以分为集权政府和分权政府两种类型。

  假设一个国家由100个人组成,其中张三是一个分权型的政府官员,张三这个官员的权力仅仅是执行,真正的权力掌握在议会——这里我们假设有100个人投票选举出来的10名议员组成,这10名议员分别代表10个利益集团,比如,汽车生产商2人、粮食生产商3人、钢材生产商3人、汽车消费者5人,粮食消费者100、零售商20人、如此等等。

  现在假设粮价是每公斤10元,国外的粮食生产商以每公斤9元的价格打入这个国家的国内市场,国内的粮食生产商如果不采取措施,将受到损失。这个损失是这样算的:100名消费者每人每年消费300公斤,市场全部被外国粮商夺走,则每年损失100*300*10=30万元元。每人损失10万元。损失惨重!

  而与此同时,粮食消费者获得的总好处是:100*300*(10-9)=3万元,每个人得到的好处仅仅区区300*(10-9)=300元。

  损失10万元与损失300元,相比之下,谁更有积极性采取措施呢?假设游说国会议员通过法案把外国粮商排除在国门之外(或允许外国粮商自由进入国内市场)所花费的游说成本是3万元的话,那么,按照“收益-成本”大于0就行动,否则不行动的原则的话,任何一个国内粮商都愿意花费这个费用去游说国会议员。而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愿意采取行动游说国会议员通过自由贸易法案。

  也就是说,政府的“动机”其实是利益集团博弈中获胜一方的动机,上面这个例子中,政府的动机其实是国内粮商的动机。

  有的同学可能说:30万元的损失显然大于消费者所获得的区区3万元的好处,所以,从国家整体而言,政府禁止外国粮商进入国内市场,是好处大于收益,是有理由的。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错误的原因是算高了国家损失的费用。30万元是国内粮商的损失,但却不是国家的损失,国家的损失没有那么多,虽然具体不好算,也没必要算,但真如果要算这笔数的话,你必须考虑这样的因素:国内的粮商破产之后,会转型做其他产品,比如,原来做的是低端的粮食产品,现在转而做高端的粮食产品,如此,国家的总收益可能不降反升。

  但是这些算法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政府的行为不是按照这些计算来行事的,而是按照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产生所谓的政府行为的动机——来行事。

  当然,政府的动机产生了,但不一定能够实行。动机与施行之间,还有许多约束条件约束着,那是后话了。(待续)

原文网址:http://space.efnchina.com/user1/834/11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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