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需求价值论4

6、经济价值的计量

    对经济价值的计量,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价值反映的是物满足需求的能力,可物有各种各样的能力,究竟是哪一种能力能成为经济价值。这个问题的决定权不在于物而在于人,确切的说是取决于人的需求。人是按照自己的需求决定经济价值的取向,确立衡量物经济价值的价值体系。不仅如此,在这个价值体系中,也是把人的需求做为衡量经济价值的尺度。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个山民在山上挖了一个树根回来,准备用它烧饭。一个郎中路过,看到树根说,这是个药材,烧了可惜,我给你点钱,把它卖给我。这时,一个雕刻家也来到这里,看了又看树根,然后大叫,“哎呀!这个树根的造型太好了,我高价买了!”。同一个树根,对于山民是一般的烧柴,对于郎中是可用的中药,在雕刻家眼中,却是难得遇到的好材料。三个人各自的需求不同,经济价值的取向也不同,估量的经济价值的大小也不同。所以,经济价值虽然计量的是物的某一种能力,但对它的取向选择和计量却是由人按照自己的需求来进行的。又比如一堆粮食有多少,可以用秤称,称出多少斤多少两,也可以用容器去量,量出来几斗几升。用什么来表示粮食的多少,完全取决于人。人用称重计量,结果就是重量,用容积计量,结果就是体积。同样,经济价值是用“需求”计量的,结果就是“需求价值”。衡量物经济价值的坐标体系是以个人需求或社会需求为坐标轴,以没有需求为零点,用需求被满足的程度为尺度来标示物的经济价值大小。所有的物在这样的体系中,都是一个坐标点,坐标点的值就是它们的需求价值。个人主观价值和社会客观价值也因此被转换成个人需求价值和社会需求价值

    需求价值在微观和宏观的两个不同的层面上有很大的差异。个人和社会面对同一个物品有着完全不同的需求表现,个人需求价值和社会需求价值在本质和计量上都相去甚远。

    个人需求与物的关系是纯粹的人与物的关系,是物和人的需求之间满足和被满足的关系,这是一种绝对的、真实的关系,并且与个人的主观密切相关。个人需求价值的意义是物品对于个人需求的满足程度,能够完全满足时,物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就是100%,也就是1。在物真实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中,1是最大的值。在满足个人需求这一点上,任何物都是如此。衣服可以保暖,面包可以充饥,汽车可以代步,当它们能够完全满足人的需求时,它们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都是1,它们是等价的。由于个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不是单一的,当物不能完全满足个人所有的需求时,它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就会打折扣,变得小于1。人对衣服的需求除了保暖之外,还可能对衣服的颜色、款式有特定的需求。假如一件衣服保暖很好,但颜色、款式不能使消费者满意,那么,它在消费者心中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肯定不会是100%。如果一个物不能满足任何个人需求,该物对人的需求满足程度就是0,即无用之物。所以,从满足个人需求的角度来看物的需求价值,任何物的个人需求价值都是在0~1之间。

    个人需求价值的价值量的大小,还与需求的重要程度有关。人有各种需求,也会面对可以满足需求的各种物品。人的不同需求因为其重要程度不同,因而使与需求相对应的物品在人的价值体系中呈现不同的价值量。需求的重要程度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不能用具体的数值来标示,只能是一个模糊量。

    把个人需求价值的价值量用公式表示:个人需求价值=需求的重要程度×需求满足程度

    个人需求价值是物的真实价值,它是因人、因时、因地不断变化的,不是固定的。这一点与维塞尔所说的“自然价值”或“绝对价值”根本不同。维塞尔等经济学家认为物存在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绝对价值”,显然是把价值这个社会属性当做了自然属性,也就是将水中月当成了真正的月亮。

    不同的物品,在“使用”或“效用”的层面上都是无法进行比较的,但是,扬弃了它们的具体内容,把它们都抽象到“需求”的同一高度,于是它们就变成可比的了。正是这种可比性,奠定了物于物之间进行交换的价值基础。从原始的物与物的交换,到现代商业的货币交换,都是建立在相互满足对方需求的这个基本点上。没有这一点,任何交换都不会进行,“交换价值”也就无从谈起。

    物放到了社会的角度上,就成了社会需求与物的关系,物的经济价值也就变为社会需求价值。社会关系是个人关系的总和,因此,社会需求价值反映的是物的总量对社会总需求的需求满足程度,它的大小可以用社会需求量总量与物的总量之比来表示。写成公式就是:

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物的社会需求总量÷物的总量

社会需求价值忽略了不同物体之间的差异,也忽略了个人满足程度的差异,把物对于个人的需求价值都简化为0与1,也就是一个特定的人对于一个特定的物,要么是有需求,要么是没有需求。社会需求价值也是一种模糊量,它反映的是一种相对的、虚拟的、统计学的关系,虽然如此,我们还必须承认它代表的是一种真实的社会客观存在。

    社会需求的满足是通过社会分配这个中间环节,将社会生产的产品分配到消费者手中来实现的。完美的社会分配,就是要把社会生产的产品分配到社会上真正需要它的人手中。社会经济最理想的状态,是社会生产的产品总量与社会需求相等,人可各得所需,物可各尽其用,即无短缺,也无浪费,实现社会生产和社会消费的平衡。显然,在理想的平衡状态,社会需求量总量等于物的总量,此时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等于1,实现了物的社会需求价值与物的真实价值相等。然而,要达到这种理想的平衡状态,那是要到共产主义社会才有可能。

    自有人类以来直至今日,人类社会一直是处于物质相对短缺的状态。这种短缺不仅仅是因为社会生产水平不高,还在于人的需求不断的增长。生产的增加需要成本和时间,但需求的增长却是什么成本都不需要!这就使得生产与需求的平衡难上加难,社会分配也因此难以摆脱僧多粥少的局面。物质的相对短缺,表明社会需求总量总是大于物质总量,根据“社会需求价值=物的社会需求总量÷物的总量”的公式,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必是大于1的数值。物品的社会需求价值越大,说明物品的紧缺程度越高。中国古代就有“物以稀为贵”的说法,这和“需求价值论”完全吻合。

    不同物品的社会需求状况不同,生产情况也不同,使得各种物品的社会需求量与物质总量都不相同,于是形成了物品的社会需求价值千差万别,各不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的大小,并不代表物的使用价值的大小,只是物在社会经济中的一个状态函数。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大,表示一个物要面对很多个需求,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小,表示需要它的人很少。社会需求价值只是反映物的一种社会状态,并不代表它“满足人的需求能力”的大小。无论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多么大,或者说一个物不管它面对多少需求,都不能改变这样一个现实,一个物只能满足一个需求,不可能同时满足多个需求。物可以面对多个需求,可一旦名花有主,除了那个得到满足的需求之外,其它多余的需求便会游离释放出来,回到社会的需求总量中去。从本质上讲,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只是一个物的社会需求状态函数,是物的真实需求价值在社会上的一个幻像、一种虚拟。从社会的角度看,忽略了人的个体之间的差异后,物的真实需求价值永远是1,但社会需求价值却因为社会需求总量大于物质总量却可以是大于1的任何数,所以,事实上物的社会需求价值总是背离自己的真实价值。解决这一矛盾不仅是社会经济的现实任务,更是社会经济的长远目标。

    当物的社会需求价值远大于1时,表明物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为了解决物质短缺的问题,必须努力发展社会生产,不断增加社会的物质总量。在社会需求总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分母不变),物质总量的不断增加(分子增大),会使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商)不断下降,逐渐向1靠拢。

    一旦物的总量大于社会需求总量,二者之比就会小于1,也就是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小于1,此时会出现一个需求与多个物品相对应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个需求只要一个物品即可满足,其余的物品就会无用武之地成为多余,那么物品的浪费将无法避免。

    只有在社会生产高度发展,达到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状态,那时所有物的社会需求价值才可能等于自己的真实价值,也就是所有物品的需求价值都为1,相互之间不再有价值差别,价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真正到了这一天,商品和商品经济就会寿终正寝,到了它们退出历史舞台的一天.

原文网址:http://space.efnchina.com/user1/3985/11683.html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