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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强资本”会产生“弱工会”

 400名河南孩子被卖到山西砖窑,人贩子介绍1个未成年黑工,可得介绍费400-5 00元;而现在每1万块砖的市场价,为2000-3000元,而工人只得360元。

 山西32个农民工被囚黑砖厂,1天工作20小时!黑砖厂由5名打手和6条狼狗巡逻,农民工每天面对的是打手们冰冷的铁棍以及狼犬的血盆大口,动作稍慢就会遭毒打!暴利下却不给工人一分工资,砖场没有手续,用工也是非法的。

 按照国际劳工公约规定的劳工标准,中国工人缺乏足够的劳动报酬,企业违法聘用童工,强迫劳动和就业歧视现象时有发生。

 长期以来,中国工人已经形成了一种常态:由企业单方面向劳动者定待遇,不尊重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工资标准,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随意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以及随意定押金,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心所欲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透过这些现象看本质,工人缺乏第三方的监督机制,虽然政府部门有劳动监察,但资本与劳动严重失衡,中国工人丧失了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力。

 为什么“强资本”会产生“弱工会”?在中国资本日益强大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反思中国工会在劳动者中的地位。

 波普和哈耶克反复告诫我们,科学与技术永远不能提供经济发展的道德基础,正如科学与技术永远无法救国一样。

 诚然,我们不可否认,西方工会与中国工会本质完全不同。

 西方工会是由一些律师和劳资专家组成的独立机构。工会的领导不是本企业的员工,工会组织也不受企业的领导。而中国工会是由本企业的员工组成,肩负的使命就具有两重性,一是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二是维护捍卫职工的利益。

 西方工会与资方谈判,工人对谈判结果进行表决,决定接受与否。他们对各种劳动法规非常熟悉,从而在谈判中获胜。而中国工会只有维权作用,对于职工工资问题没有谈判权,工人没有表决权,解决的问题大打折扣。

 阿罗早就证明了不可能定理:集体选择,在相当普遍和现实的假设下,是无法自恰的。换句话说,任何集体行动都只能是政治行动,只能是群体内部利益冲突着的个人达成政治妥协的结果,只能是社会博弈。

 从总体来看,中国工会覆盖率在60%左右。(中国工会网)

 中国工会在改善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工资回报到各项福利,工会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劳动者利益。我们也希望看到:很多雇主也乐意在企业设立工会以及给工会拨付经费,增强企业凝聚力,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但从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建设上看,中国工会服务全局任务艰巨,需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指导工会工作,把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体现到工会工作实践中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

 党对工会的领导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体现;国家作为立法者,不直接介入劳动关系;政府以社会公共权力的面目,依法干预企业对社会劳动进行管理;工会以社团法人身份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

 中国工会需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合同的完整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权利的合法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利益的公平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条件的安全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协调的有效性;要检讨法律的针对性、有效性以及普遍性。

 3月18日,浙江省有119家企业与职工方代表坐在一起签署“共同约定书”,对职工的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就业和失业进行约定。

 这意味着,我国工人开始具有集体谈判的权利。
 
原文网址:http://space.efnchina.com/user1/4363/13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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