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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预算体制的绩效评估及指标设计

中国地方预算体制的绩效评估及指标设计

平新乔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No. C2006018  2006年10月10日


摘要:中国地方政府在预算内支出中的所占比重在国际比较来看是属于最高一档,1994年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再集权化”措施并未改变财政分权的基本格局。我们总不能脱离基本的国力(GDP水平、)人民的承受力(人均财政开支)、与总体财力(全部财政支出量)来谈地方政府的财政规模。在目前中国的经济水平下,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已往占到本地GDP的21-22%,人均财政支出的省均值已经在过去10年中上升了3.7倍,全部预算内支出的四分之三是由地方政府化掉的。还讲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对称”,还努力要中央多转移一些资源给地方,还强调地方政府财权不够,这至少是超越了客观可行性。2004年,全国地方政府手中大约有6150.55亿元左右的“土地财政收入”, 是2004年全国预算外收入4699.18亿元的1.3倍。 2004年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4323.25亿元(地方占当年预算外收入的92.5%)与上述土地出租收入之和为10473.80亿元, 这接近于2004年地方预算内收入11893.37亿元的水平。在全国行政开支中,有56%是通过“预算外”方式化出去的;在地方政府的行政开支中,有58.9%是通过“预算外”方式化掉的。从1996年至2003年,地方政府行政开支总额上升了2.92倍。地方政府行政开支过大上升过快,恰恰是借助于“预算外”这种较“软”的预算约束条件而实现的。这8年间GDP的行政管理成本弧弹性为2.03:GDP每上升1个百分点,我国地方政府的行政成本要上升2.03个百分点。计量模型揭示,当一个地区的行政管理开支越高时,提供公共品的效率会越低,而且这种影响并不依赖于公共品的类型。

关键词:地方财政,预算,政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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