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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博弈与中国教育的两极化

这篇报道的“主角”——300名被“清退”的民办教师,他们从县教委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政策”。因为政策从来就是——假如不考虑政策制定者的情感冲动的影响的话——社会群体之间权力较量的结果,是社会博弈“格局”的一部分。这里所说的“权力”意义广泛,通常被社会理论学者分类为“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或者常识性地被理解为“对他人的影响力”。“没有政策”,这是主流社会的代言人可以对弱势群体宣布的最无须掩饰的理由。没有“话份儿”、缺少影响决策过程的“手段”、尚处于“自在”状态……我们的政治文化语境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字眼来揭示“没有政策”的含义。

假如中国仍然停留在宗法的乡土社会里,那么在“绅权——皇权”的张力之间,人们有理由认为:县以下民办教育能够获得足够的经济资源来维持自身从而维持上层建筑的文化基础的再生产过程。根据同样的理由,人们可以询问:在宗法传统早已被扫荡一空的当代中国社会里,民办教育的利益相关群体是否注定了要沦为弱势群体呢?回答是:(1)依靠市场的资源动员力量,或者,(2)依靠政府的资源动员力量。 ----就市场力量而言,至少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对教育的需求是一种“间接需求(derived demand)"--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而投资“教育”。换句话说,对教育的需求是一种投资行为,仅当投资的期望回报率足够高时,受教育者(或参与教育“生产过程”的其他主体)才愿意支付教育费用(学费、杂费、时间成本、心理成本、以及教师工资的一部分)。

可是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原因使现阶段初级教育的投资严重不足:

----(1)立法规定的公民享受义务教育的程度,这使得政府(与个人和家族一起)成为初级教育的主要投资者,而政府通过笆?产生“收入效应”)和开支(产生“挤出效应”)影响非政府部门的教育投资水平。让我解释一下:税收以及对农民来说沉重得多的各种“摊派”,降低了农户的实际收入水平。在低收入水平上,父母通常生育更多的孩子并且降低每个孩子的“人力资本”含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贝克尔的经典推断),也就是说,降低了对初级教育的私人需求;

----(2)知识内在的互补性(导致“收益递增”现象)使得高等教育比中等教育具有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并且中等教育比初等教育具有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于是在家族内部的资源配置过程中,更多的资源被原本就具有更高学历的孩子的进一步教育投资所占用,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对初级教育的需求;

----(3)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的制度方面的原因,知识不能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于是便强化了“知识”作为文化符号的功能,以及如福柯论述过的通过“符号资本(symbolic capital)"成为获取权力的重要手段,或者成为进一步强化权势的手段。而作为“符号”的知识,其投资回报率取决于标识知识程度的各种文凭的“信号传递能力”(signaling power)。至少在现阶段,高等教育文凭的信号传递能力比初等教育的文凭强得多,从而导致了初等教育投资水平的进一步下降。事实上,教育在我们的社会里具有相当强烈的“分类效应(screening effect)"--理性投资者要么以最小努力获得最低程度的教育文凭(哪怕这一努力完全不足以获得相应的知识),要么以超过必要程度的努力去获取某一高等教育文凭(十分近似于“炫耀性需求”的性质——越贵越买)。

----这就带出了这篇短文的结论:中国现阶段教育的两极化过程。为节约篇幅,我用一条先向下倾斜 再向上倾斜后再度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来概括上述的作为“间接需求”的对教育的需求。而这条特异的需求曲线与正常供给曲线的三个交点的中间那一点,也即不稳定均衡点E,就是这里所说的两极分化的临界点。持有这一点之上的文凭的人倾向于追求更高的文凭,点E2,而在这一点以下的嗽蚯阆蛴谕说礁偷奈钠綞1上去。

----如图所示,名义教育程度从低向高排列在横轴上,在对应着“大专”和“大学”这两个文凭之间的某个地方,我猜想存在一个两极分化的临界点。对应着最低教育文凭的生产者,大约就是这篇报道里的那些民办教师们。他们的工资水平实在已经被降低到发展经济学家所说的“制度性工资”水平附近了,由乡镇政府加重赋税所导致的任何“收入效应”都可能把这一段需求曲线移动到最低工资以下从而(如D1所示)使“低教育水平”的稳定均衡点消失,导致大规模“清退”民办教师的后果。

■ 《财经》 背景:“没有政策” 1999年12月31日傍晚。重庆地区黔江县濯水乡犁湾中心学校英语教师张志安下了最后一节课,校长就对他和其他五位老师下达了辞退通知。校长通报传达了以下三个内容:


首先,不准上访;

二,从今天下班起你们六个代课教师正式被清退了,根据县委清退临时工的最新指示,可以领到1500元补助;

三,在新老师到任之前,你们还必须把本学期元月的课教完教好,否则,你们将得不到年终补贴。

----张志安只是黔江县300名接到类似通知的乡村代课教师(当地教委所谓的“代民师”)中的一个。根据黔江县政府1999年12月1日下发的145号文件

——“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通知”,包括代课教师在内的1570名“临时用工”必须在2000年来临之前全部离岗。

----4月26日,以张志安和罗成勇为申诉代表人的58名遭遇辞退的“代民师”联名向黔江县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要求被诉人黔江县教委补发多年来欠付申诉人的劳动报酬并且补足辞退补偿金。

----张志安和仍在陆续联名中的300名遭遇辞退的“代民师”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他们是1981年到1986年间入队的教师,且经乡或学校考试择优受录,他们坚持当时教育部门默许的名分是“民师”

——正式民办教师,而非说辞就辞的“代民师”;

----从80年代初的每月“国拨”13元5角和年终“乡镇自筹”的10元国库券,20来年来他们的工资缓慢增长,但从没超过1999年的130元;

----20年来,“民办转公办”的政策春风几乎没有吹拂“他们”,除了1995年30个指标中的3个,1996年30个指标中的4个;当年他们刚走出校门风华正茂,如今已人到中年拖家带口。

----在那两本被翻卷边子封皮不见了的《教师法》和《教师咨询手册》里,张志安们用圆珠笔画下了遭遇委屈的根据,同时提出了获得公正的希望——

----《劳动法》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992年8月7日国家教委、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的若干问题意见》第四条规定:各省市自治区要规定不同经济水平地区民办教师工资最低保障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二。例如:1992年教育系统的平均工资是2793元,而当时张志安们的月均工资为70元——不符合“意见”精神。

----"没有政策”是黔江县教委的解释。“1981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是正式民师,198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就是代民师,也就是临时工。”

----今年5月底,黔江劳动局在张志安们涕泪交加近万言的“请示”上批复了9个字:"因种种原因不能受理”。

■ (原载7月7日《南方周末》,作者刘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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