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再谈实然道德与应然道德的悖论

再谈实然道德与应然道德的悖论——转贴一位搜狐网友的来信

由建峰、韦森、以及“北京贤弟”的讨论而来的思想提纲:

 

这一提纲缘起于前日贴在这里的丁建峰报告会告示引发的那场讨论。我在评论丁建峰报告时转引了施佩曼引用的黑格尔的判断:“两种原则,即藐视后果的行为和以结果来评价行为并将其当作行为标准的原则,都是抽象的理解力”(R. Spaemann,2004,《道德的基本概念》,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第48页)。遵循黑格尔的思路,精神总是“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故而理解力必须超越这种两分原则(正题与反题),务求在历史中达到新的“合题”——即关于行为的道德原则的“具体的理解力”。在这一方面,语言学转向之后,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们颇有希望成功,中国未来的学者也有希望成功。下面转载这位网友的整理的思想提纲,并请先读关键词再读这份提纲:

一、实然道德和应然道德的悖论

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几乎一直在做坏事,但我们却觉得他其实是一个好人;一个人几乎一直在做坏事,但我们却觉得他其实是一个坏人。后一种情况更为常见,孔子说:“乡愿,德之贼也。”

 

二、实然道德和应然道德的共同点

两者都应该可以普遍化,不是以祈使句型出现的道德规范应该可以普遍化,而是规范背后的道德理由应该可以普遍化而不至于“自我挫败”。如果我们当初选定的某个备选理由在普遍化的过程中“自我挫败”,那么它便不具备充当道德理由的资格。

 

三、实然道德和应然道德的不同点

两者普遍化的方式是不同的。概括(当然也就不精确)地说,实然道德是按照“潜无穷”的方式普遍化,而应然道德是按照“实无穷”的方式普遍化。存在这样一些备选理由,它们在某一种普遍化方式下是成立的,但在另一种普遍化方式下是“自我挫败”的。

 

四、猜想 1

应然道德的普遍化方式,需要我们假定“他人心灵”的存在,以及心灵信息的可传递性。所谓“心灵”,在最本质的意义上,是指一种超强的递归能力,不依赖于经验输入。例如乔姆斯基指出的,幼童可以仅凭很少的语句就能掌握一门语言的例子。

 

五、猜想2

存在这样一些理由,它们在实然道德的普遍化方式下是成立的,但在应然道德的普遍化方式下是“自我挫败”的,原因在于它们干扰了心灵信息的可传递性。

 

六、猜想3

如果演化理论最终可以说明心灵问题,那么可以把应然道德纳入演化理论的框架。如果演化理论最终不能说明心灵问题,心灵问题必须通过其他理论——比如量子力学等物理理论——获得说明,那么应然道德不可能纳入演化理论的框架。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