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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招的是是非非(下)

 

汤敏扩招主张的立论基础是扩大内需。当时的背景,是中国经济出现了通缩,政府的宏观调控重点从多年压制过热转为著名的“确保GDP年度增长率不低于8%”。这个背景,使基于刺激内需的扩招建议很快引起决策层重视,并迅速变成政策和政府行动。

 

回头看,我认为汤敏不会看不到教育需求与经济短期波动的关系并不大——不是说因为出现了通缩才要扩招,一旦通缩结束就不再需要了。问题是,向政府建言,就不能不从其决策的优先顺序出发。倘若主政的被火烧眉毛的急迫问题所困,建言的却从百年、千年大计谈起,又怎么谈得拢?因此汤敏当年把经济帐算来算去,落脚点总是扩招对内需的刺激性影响。不少朋友记住了其中最传神的几句话,更有媒体给汤敏带上了“教育产业化之父”的桂冠,应该都是由此而来。

 

其实,真正要反省的是,为什么扩大高教招生这样“非义务教育”范畴内的问题,非要向连义务教育也没有完全办好的行政权力中心建言不可?要是政府财力真有余地,应该先把1986年立法的九年义务教育的责任担起来才对;要是行政财力没有余地,扩招建言还有什么意义?这样一路问下去,才知道答案就是本专栏上期讲过的那句话——无论政府实际承担着多少办教育的义务,“一切教育事务都在行政掌握之中”。在此约束下,倘若说不动政府,就是对教育潜在需求看得再准,又有何用?

 

从这点看,汤敏以急迫问题入手建言扩招,实在非常见效。据说早有教育专家主张扩大高教规模,但真正被政府接受、并迅速组织全国实施的,还是经济学家以内需立论的扩招建议。看看结果吧:仅19992001三年之间,全国累计净增本专科招生数491万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总规模从1998年的643万增加到2001年的1214万人,净增571万人。要不是说动了政府,三数年间就扩大高校学生几百万人,是不可想象的。

 

政府出手就见效,靠的是行政动员资源的机制。首先是计划目标一再加码。本来国家计划到2010年全国的高校入学率达到15%(见1998《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可是仅仅三年之后,于2001年初公布的《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就要求提前5年完成上述目标。同一年,“根据19992001年扩招的实际和2002年高校招生计划推算,原计划于2005年全国高校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6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15%的目标将再提前3年,于2002年内实现。”[1]

 

其次,政府的高教投资大幅度增加。自1999年起三年内,国家破天荒安排70多亿国债资金投向高教,加上银行配套资金,总数高达百多亿的“债权融资”流向了高校。此外,财政性高教拨款也从1998年的342.6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613.3亿元,增幅高达80%

 

最具特色的,则是扩招授予“学校自筹收入”以更广泛的合法性。据教育部门统计,2001年全国高校自筹收入553.3亿元,1998202.2亿的2.7倍;其中,2001年由学生缴付的“学杂费”(298.7亿)是1998年(73.1亿)的4.1倍。在全部高教经费中,2001年学校自筹部分已达47%。从增量看,2001年比1998年新增的621.8亿元高教经费中,学校自筹部分占56%,其中学杂费占36%。

 

这就带出对扩招的批评。首当其冲的是政府处理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责任发生了某种矛盾和冲突。在政府财力尚不能保证最起码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下,数百亿财政性资金被用于高校扩招,究竟是不是合乎“公平”准则?对此我真的不懂。但从经济角度看,扩招给一部分社会成员带来的“福利”,终究要以另外一部分成员自己负担义务教育的成本为代价,却是千真万确的。至于拨付给高校的财经性经费利用得究竟如何,国家审计长前年对高校的审计报告言犹在耳,不提也就罢了。反正没有人天真地以为,国家花在高校的每一分钱都与“教育”息息相关。

 

更严重的问题是,以行政动员推进的扩招虽然容易实现在校大学生数量方面的大跃进,但在教学质量、课程和训练的设置、培养目标对社会当前和长远需要的响应等方面,却不能不因为赶任务而到处留下粗糙的痕迹。至于大学精神和学术氛围这样的“慢变量”,那就更对不起了。这与“我国大学生是不是太多”的问题无关,要害不是数量,而是只有合格的高教才能真正满足社会的需要。

 

平均指标不足以说明问题,因为扩招带来了高教质量更不平均的分布。以我自己访问过的两所地方城市学院为例,共同特征是两三年内即从传统的师专、医专扩张为拥有35万学生的“大”学。这些机构,政府教育拨款很少,80%办学经费靠学生的学杂费,也是“扩招增加的农村大学生”的主要集聚地。可是论到学生前程,就业难的压力,还有所谓“三位数起薪的大学毕业生”,主要就集中在这些地方。要是派不出得力的管理干部,这些“学校”甚至可能沦为少数特权分子剥削学生的场所。

 

真正的问题是扩招的微观基础。我的看法,即使一个以盈利为目的、或者受到硬预算约束的民办学校,也不会全然不顾招收学生的前程而盲目乱来。民营机构也会扩招,但一定更顾及社会和市场的实际需要。道理简单,提供“不对路”服务等于毁掉学校的名声——那可是教育事业最重要的资产。“国有民营”的——那些由真正的教育家掌控的国立大学——又会怎么样?反正我不相信倘若蔡元培先生还在位,会赞同“大兴土木就等于办大学”。惟有非奉命行事不可的公立大学才是数量扩招战略的执行基础:反正一切有“国家信用”顶着,怎样做也无伤个人毫发。

 

不错,扩招之后新增了几十所“国家批准、承认学历的民办高校”。但是在整个高校当中,民办的比例还是太低。至于在行政权力对高教的办学准入、课程设置、办学过程无所不在的审批和管制条件下,民办教育究竟可以由多大作为,是另外一个问题。总的看法是,在城乡居民家庭大大增加私人对教育的支付、明确表达了对教育的巨大需求之后,在国立官办的扩招模式难以为继之后,是进一步改变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时候了。



[1]见上海市教科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校扩招三年大盘点”,刊《教育发展研究》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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