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反思高利贷与民间金融

 

这些年来,“区域发展战略”越来越时兴,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还有现在热门的“中部崛起”等等,其用意是通过调动国家资源来重点发展某些区域,这些用意当然是好的。可是,既使抛开这种“区域发展战略”对不在战略区域里的中国公民的不公平这一点不管,仅从其做法上看也值得进一步思考。以往的“区域发展战略”意味着“由银行贷款几百亿、几千亿做几个大的标志性项目”,这些大项目当然能增加几千甚至几万人的就业,通过辐射效应让数量更多的人增加收入。但,无论如何,这种项目不能影响到千百万个在县城和乡下生活的老百姓,他们很难从几个大项目中得到有真正意义的辐射效应。相比之下,如果通过放开民间金融并发展各类小额金融品种,那样不仅能让各地像浙江那样调动好社会自有的资源,而且能够为更广泛的老百姓家庭提供更好的致富机会。

那么,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能放开民间金融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观念问题,来自于以往对至少有两千年历史的中国民间金融的误解。比如,长期以来,过度意识形态化的渲染使我们普遍认为高利贷是一个和“剥削”相等同的概念,放贷者自然地就是剥削阶级或恶棍,心太黑。于是,我们轻松地得出结论:消灭高利贷的办法是打倒放贷者,是要关闭民间金融。

 

  因此,为了重新释放民间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能量并让“地下钱庄”从“非法”走向“合法”,我们有必要从根本上反思以往关于高利贷的观念,有责任从一个更理性的角度回答如下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高利贷会形成?对此,一个不假思索的回答可能是“放高利贷的人不道德”,这当然也是一种回答,事实或许也如此。—— 但我们不能停留在这个答案上。第二,为了解决高利贷问题,最好的办法是什么?从1950年代初期开始,我们的做法是禁止所有的民间借贷,由国家全面垄断金融借贷,把任何民间金融机构都变为非法。下面我们先来回答这两个问题。

详细内容请下载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