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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产权如何保护

  在中国目前或将要投资较多的国家中,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没收外国人财产的运动。中国海外产权如何保护?将是中国海外投资面临的新问题

  警惕!走出去的中国企业


  根据2004年11月与阿根廷签署的协议,中国在未来十年内要在阿根廷投资200亿美元。另外,中国也曾表示计划于未来十年在拉美投资1000亿美元。这些海外投资计划如果成功实施,那将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意义的变迁,将标志中国完全加入了世界跨国公司行列。不过我们也看到,当把中国资本投到一个个受主权保护的国家之后,这些海外财产由什么来保护呢?以前我们可能认为一个民族没收外国人的财产是那个民族理所当然的权利,可是,等中国企业跨国之后,在当地人看我们就是“外国人”了。

  中国企业正在跨国

  据商务部的报告披露,2003年的海外直接投资为2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5%。截至2003年底,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为334亿美元。从行业分布上看,2003年的海外直接投资48%是投向石油、矿山与其他资源性企业,21%是制造业,13%是批发零售业。从地区分布看,到2003年底,139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中国的直接投资,其中亚洲81%、非洲73%、拉丁美洲49%的国家和地区都有中国直接投资。苏丹、赞比亚、智利、阿根廷、委内瑞拉、伊朗、巴基斯坦等都有或将有大量中国投资,另外的投资目标国包括美国、加拿大、德国等。

  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初期,一方面鼓励外贸,以制造出口为主体,另一方面由于资本不够而鼓励吸引外资。过去二十几年基本没有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这里,应当指出“外贸”和“海外投资”有着本质的区别。特别在“以货易货”交易中,“外贸”是相对容易进行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即完事,不存在太多的财产或产权安全问题。可是,“海外投资”则是另外一回事,亿万资本投向他国之后,其收益完全取决于这些海外产权是否安全、是否会被所在国政府或民间所剥夺、是否会被他们以“主权”的名义立法侵犯。产权投资是永久的交易,因此海外财产保护就成为问题的实质。那么,中国海外产权如何保护?

  2004年9月在西班牙发生“烧鞋事件”;11月1日在委内瑞拉的巴伦西亚市4家华人商店连续被哄抢,其中一家被严重烧毁(中国在委内瑞拉的投资总额近15亿美元)。这两起事件还称不上“正式”的或者“大规模”的财产剥夺,但这些事件和中国工程师在巴基斯坦被扣、被杀等看起来似乎是独立的个案,可是,它们预示着一种系统性大趋势。在中国企业与专业人员“走出去”之后,所面对的是一个个享有主权的国家,它们有自己的立法权和执法权,其人民也享有发动民族主义反外国人的权利,在那些充满主权的众多国家里中国公司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是新的挑战。

  英帝国时期的海外产权保护

  19世纪至20世纪初,英国在拉美的财产安全主要依靠三种保护机制。第一是靠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英海军是其保护海外投资安全的重要手段,从1820至1914年间英在拉美为了维护财产权至少动武40余次。

  英国海外产权的第二种保障是“软”性的,即各国(特别是美洲国家)对伦敦金融市场的依赖度。人们称欧洲是20世纪之前“世界的银行家”(the world’s banker),而伦敦又是欧洲的金融中心,拥有当时世界上最旺盛发达的证券市场和银行业。到1890年之前,拉美国家的主要融资手段是借债,而19世纪拉美国家近四分之三的债务融资都来源于英国伦敦。因此,美洲各国都不敢随意侵占英国人在当地的财产,不敢随便没收或伤害英国产权,否则他们会失去伦敦这一最重要的融资途径。

  英国的第三种海外产权保护手段是其工业技术优势。正如前面所说,19世纪西欧在拉美等地的直接投资主要以铁路、蒸汽轮船、制造、通讯、电力、矿山还有后来的石油开采等领域为主,而这些在当时又都是正在兴起的工业革命新技术,是拉美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所不具备的技术。因此,这些技术上独一无二的优势也可威慑当地政府或社会,使他们意识到即使没收、剥夺外国投资者的这些财产,他们自己也无法运作。技术上的独特优势可为海外投资提供比较自然的安全保障。

  了解当年英国和其他西欧强国的海外财产保护体系,我们能看到中国海外投资不安全的众多方面。第一,中国并无强大的海军,这是自明朝永乐年之后形成的现实。正如下面讲到的,好就好在今天的世界秩序下即使没有海军也可进行外贸以及海外投资。第二,中国并没有发达的金融市场。相反的,中国自己还得依赖国际金融市场,而不是国际社会依赖中国。第三,到目前为止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是廉价、众多的劳动力,而不是独一无二的技术优势。因此,中国似乎不具备这三类威慑力中的任何一种。那么,中国已投和将要投出去的百亿、千亿美元是否存在太多的潜在安全危机呢?

  “没收外国人财产”运动

  1914年德国发动第一次世界大战,标志着英国主导的单极世界结束,代之以多极世界秩序。其直接后果之一是原来的跨国产权秩序瓦解了,战争中产权保护本身当然已变得次要,乱世之中无法追清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但即使如此,人们对产权保护的观念还没动摇,比如,剥夺产权是“强盗行为”,应该受到制裁,等等。

  到那时,美国已是拉美最大的外国投资者,并开始取代英国成为跨国产权的主要捍卫者。对传统产权规则的第一次真正挑战发生在1918年。1917年10月革命成功,苏联政权成立,随即于1918年大规模剥夺外国公司在苏联的财产。

  接下来的挑战是玻利维亚于1937年没收美国标准石油公司在当地的财产,墨西哥于1938年大规模没收美国人在那里拥有的土地并剥夺英国与荷兰公司的石油财产。当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即,土耳其也大肆剥夺外国投资者产权。看到即将发生的大战,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没能顾及以武力回应或者组织经济制裁来惩罚这些国家。苏联、玻利维亚、墨西哥与土耳其在大举剥夺外国人产权后没有受到国际社会的惩罚,这些事件成为20世纪上半叶极坏的先例,变相鼓励了二战之后遍及世界的没收外国人产权的运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还没结束,美国就开始努力,目的是要结束一战之前以殖民地为中心的世界秩序,着手建立以国际法和规则主导的新秩序,最终目标是使世界各国互相贸易、促进跨国专业分工的升华。美国努力的结果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二战之后还没独立的殖民地国家相继独立,其中大多数非洲和亚洲国家都在1945至1965年间独立;另一方面,1945年联合国成立,同年也成立了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组织(IMF)。

  但实际上,在各国享有充分主权的状态下,不仅联合国的国际法院无法为跨国产权提供实质性保护,而且在有了联合国之后跨国产权反而遭到比19世纪更大的挑战。原因在于联合国决议的投票机制以及各国的贫富悬殊状况。首先,所有成员国都一国一票,不分经济大小,也不管人口多少。比如,今天联合国的191个成员国中,中国有13亿人,而巴巴多斯只有28万人不到,但在联合国大会中投票权重一样。这对小国公平,却对大国不公。其次,在这191个国家中,发达国家是少数,有跨国投资并且也很在乎海外财产保护的国家更是少数,因此,我们容易想象联合国到底会更趋向通过保护跨国产权的决议,还是反之。这就像拉美国家和印度都有民选代议制政府,但是在拉美国家180年民主历史中老百姓选出的几乎总是要剥夺私人产权的左派政客,使拉美和印度总也走不到“好的”市场经济,私人产权总得不到有效保护。道理很简单,拉美国家里没有强大的中产阶级,绝大多数选民是没有财产的穷人,他们当然不会投票给主张保护私人财产的人。

  没收外国公司财产的年代

  正如前述,二战后在美国主导下建立的联合国等国际秩序架构确实为第三世界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平台,这种平等的平台不仅鼓励那些还没独立的殖民地国家一一独立,而且给国家主权概念增加了许多新的具体内容,让各国享受到前所未有的主权和自主。

  这种增加的主权意识也带来严重的负作用,因为这些国家多年受殖民者压迫,新获得的自主使他们一时间释放出大量的“民族主义”。这些“民族主义”具体表现在排斥外国人、剥夺外国公司财产、通过立法限制外国公司的经营范围或对他们实行税率歧视,让他们处处“穿小鞋”。以美国跨国公司为例,它们的海外投资在1946至1960年间被没收过12回,在1961至1971年间被没收过101回,1972至1973年间被没收过57回。

  就没收的外国财产的行业分布而言,基本以矿山资源业(含石油)和制造业为主。比如,在1970至1975年这一没收高峰期间,28.6%被没收的外国财产是制造企业,19.6%是石油企业,11.9%是采矿企业,因此石油加矿山企业占了所有被没收的外国企业的31.5%,银行、金融企业占11.9%。

  中国目前的在外投资以石油和资源性企业为首(占总额的48%),其次是制造业(占21%),而这两个行业在二战后又是被所在国剥夺的重灾区,中国的海外投资安全显然不能忽视。实际上,如果我们拿当年在中国的类似排外情绪作为参照,那么我们很容易理解:当本国的矿山、石油或其他资源“被外国人拥有”时,对于那些想找把柄唤起民族主义情绪的政客来说,这些外国人掌握的产权是再好不过的题材了,自然成为当地民族主义的最有效的靶子,百分之百奏效。如果是这样,我们出去收购的产权还真的是潜在的最烫手的山芋。不能忘记:跨国之后,在当地人看来我们是“外国人”了。

  不同地区之间在“没收”外国产权行为上是有区别的。从资料中我们看到,非洲国家占了34.5%,拉美国家占29.6%,中东和北非占18.2%,而这些国家又是中国目前在海外的能源和其他资源投资的主要去向。

  在中国目前或将要投资较多的国家中,智利、秘鲁和坦桑尼亚分别“没收”过外国人财产26到35次,印尼、赞比亚和苏丹分别“没收”过15至25次,阿根廷、缅甸、埃及、墨西哥、委内瑞拉、尼日利亚分别“没收”过5至10次。这些历史应该值得注意。

  新一轮的吸引外资

  1980年代中,拉美与非洲国家的债务危机,计划经济国家的告急,再加上自西欧开始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浪潮,这些都告诉拉美、非洲、东欧、中东和其他亚洲国家:必须重新私有化并努力吸收外资,放弃基于民族主义的排外情绪。就这样,自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末,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进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外资的立法和政策修正,放弃了在本国对外资持股量的限制,这些改革发生在墨西哥、阿根廷、巴西、智利、摩洛哥等130多个国家与地区,遍及全球。根据研究,实际上,过去十几年在许多国家的私有化过程中卖给本国和外国投资者的公司之中,有许多是当年没收过来的外国企业,这等于走了一整圈又回到原地。

  让人难以相信的是,短短二十几年前发展中国家还在大举赶走外资、没收他们的财产,还在让左倾民族主义大行其道,而今天则完全一百八十度地换了一个世界,正是在这样一个世界背景下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去”。

  跟当年的英国相比,今天美国主导并维护的国际产权秩序有以下特点:其一,美国也拥有最强大的军队(包括海军),这能作为威慑,但从二战到现在还没有因为海外产权纠纷而对他国发动过战争。对于保证国际贸易海路畅通,美国军队当然举足轻重。其二,在英帝国时期,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有限,而在今天美国主导的秩序下,特别是有了联合国之后,各国享有的主权达到高峰,这变相削弱了跨国产权的保护。其三,跟当年的英国一样,美国也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与金融市场,而且由于美国经济本身的规模,它比英国当年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更高,因此,相对而言,在今天各国间的“吸收外资”竞赛中,美国的市场力量比当年的英国更具威慑力。但我们不得不承认,随着各国主权的增加,在同时又没有具有真正强制力的“世界政府”的情况下,今天的跨国产权秩序比100年前还要弱。这就是为什么跟100年前比今天投向发展中国家的资本还相对更低。比如,1913年全球外资总额50%流向当时的发展中国家,46%流向发达国家;而现在全球外资只有15%流向发展中国家,80%流向发达国家。因此,跨国产权仍然是一种挑战。

  对中国的启示

  我们回顾近代世界跨国产权秩序的变迁,其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对于没有任何跨国投资经验的中国来说,这一历史课还必须得补。以往,我们总是从西方跨国扩张受害者的角度来介绍、理解世界近代史,但是那种视角并没让我们学到如何跨国经营的东西。在今天兴起跨国投资收购热潮之时,这些经验知识又恰恰是最需要的。把资本投出去容易,但是怎么保证投出去后那些财产还是你的,10年、20年后仍然是你的,这些当然很重要。问题是在你的资本投入另一个主权国家之后,中国的权力机构和权威对那个国家的人和权力来说是无效的,因为那个国家也受到主权的保护,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对它无法行使权力。在他们侵犯你的财产利益、合约利益时,你当然可去该国的法院起诉。但是,就如我们所熟悉的,发展中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往往都不独立,如果是当地政府侵犯你的利益,那里的法院不会站在你这边;即使是当地企业侵犯你的利益,那里的法院也不一定站在你这边。更何况他们还可“合法地”通过立法侵犯你的利益。

  其次,就目前的趋势看,中国会进一步加大在拉美、中东、非洲的资源性投资。以阿根廷为例,其政府近在两年前就赖了一次外债和内债,从前也剥夺过外国公司的财产,至今IMF和外国投资者还在与其谈判解决拖欠的债务问题,这些有经验的外国机构和投资者还在威胁他们:如果阿根廷不尊重产权、不还债,那么它就得不到一分钱的外资。就在此时,中国说“我们愿意投200亿美元!”阿根廷当然喜出望外。可是,对中国来说,在投去这些资本之后,阿根廷对中国还会有什么依赖呢?以前拉美国家基本与中国没什么关系,以后也不会是非中国不可(当然目前他们喜欢中国的资本),尤其是他们现在还尽量把国门对中国商品闭着。中国手中实际上不掌握什么可以制约拉美国家的“杀手锏”或抵押品,未来在那里的中国财产就只好靠他们的良心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国际组织对主权国家没有太多实质性约束的环境下,中国还必须增加这些国家对中国的方方面面的依赖性,依此来增加中国在那里的财产的安全。

  再次,虽然世界各地今天都欢迎外资,今天的国际秩序对中国也最有利,但是从过去的历史中也看到这些都随时可能改变。过去几百年里,单极世界秩序时期跨国产权往往被保护得最好,外贸、经济也最发达;相反的,一旦世界进入多极秩序,跨国产权容易受到挑战,国际贸易也会退缩。

  最后,中国企业跨国之后对人才的需要也立即发生变化。以前,整个社会和经济都是内向型的,那时在人才与知识结构上当然也不必太强调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历史、人文与地理,但是对“走出去”的中国来说,以往的教育内容该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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