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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会重蹈法国失败的经验

不管对中国的新劳动法种种不同的争议,我担忧的新劳动法的最严重后果,也是和其初衷恰恰相反的,就是新劳动法会破坏社会和谐,导致法国式的社会动荡和青年暴乱,阻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什么?请看下面分解。 

新劳动合同法今年付诸实施后,问题不少。由于一些具体法规实践上没法操作,很多地方干脆不执行,无法当回事。很多真的把执行劳动法当回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老板,则干脆关门大吉,用脚投票,跑到越南和柬埔寨去了。结果是乐坏了这些国家。现在越南柬埔寨经济一片兴旺,工作机会铺天盖地。而苦的是中国的农民工,工作机会大量失去。放在我案头上的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加图片,是宝安松岗近百个工人露宿街头,无家可归,惨不忍睹的情景。什么原因?原来是新劳动法实施致使他们的玩具厂倒闭,老板逃逸。再仔细看看,这个工厂并非什么“违规工厂”。据报道,“ 玩具厂成立 10年来,一直正常生产,从没有拖欠工资,就在倒闭前一个星期,公司也和大家结清了当月所有工资。”为什么老板要关厂呢?旁边的注释说明了问题。该工厂所在的 松岗街道 60万外来工,如果全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补偿金将高达百亿之多,“这是不少当地企业特别是三来一补企业和私营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 

据说,由于新劳动法,单单大东莞周围的八百万就业机会可能流失。保守地可以推算,全国范围内,新劳动法造成的劳动力成本提高,按照美国和法国两个不同劳动法下的失业率差别来算,就业率将减少 5个百分点,就是3千5百万到4千万就业机会的消失。我不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课题组制法的时候做过这个计算没有?厂商是很现实的。如果劳动力成本提高,他们就减少劳动力使用。结果就业机会就减少。但是在中国1亿5千万剩余劳动力还没有出路,而新增劳动力以每年2000多万进入市场的严峻就业市场情况下,这劳动法对中国的严峻的就业问题无疑是雪上加霜。新劳动法实际的结果苦就苦了中国的农民工,还有刚毕业在职场上到处求职的青年。他们的就业机会更少,不是找不到工作就是被倒闭的企业连累,生活越发困难。不过,他们并没有自己的总工会为他们呼喊。 

有人说,东莞那些工厂的倒闭是中国向大工业发展前的“阵痛”。中国不需要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同志大概忘了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 1亿5千万剩余劳力没有工作,中国很多内地省份的发展水平还不如越南。这种拔苗助长的讲法使我们又回想起改革开放以前的“大工业,穷过渡”的口号。大凡是,中国经济日子好一些的时候,空想社会主义就要来潮。结果,我们都可以记得,改革开放以前一般人的生活都不如现在的穷人。 

即使要学富国的经验,也不能学富国失败的经验吧?新劳动法的最有争议的部分,是延长固定合同期限和规定无固定合同期限条款,而在这个期限内,要解雇雇员,必须陈述强力理由,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种情况,大概已经触及刑法进牢房的,不需要劳动法来解雇他。 “陈述理由”这条款看来是振振有理,实际上问题很大,往往不可能操作。这是因为,监管举证成本很高,而很多理由是各方各持一词的,即使有了,连法官都难以判断。企业要走完这一程序,付出的代价可能远远超过继续将人留在公司里的成本。这样,由于解雇成本很高,实际上就不能解雇,所谓的“陈述理由”的规定要求往往是事实上的铁饭碗。美国是知道这个问题的,这就是为什么这么讲究一般人权的美国的劳动法,却规定私人厂商可以随时解雇雇员而不须陈述理由。失业者的人身权利与最低生活保障,是由宪法和政府而不是企业来负责的。最可以看到美国这个制度的风格的就是唐.琼普的真人秀“名人学徒”里一锤定音的话:“你给开除了”。一句话就叫人走路。不过美国人对被解雇的心态也比较挺得住,他甚至会说“雇主,这是您的损失,不是我的损失。” 

新劳动法对于合同期限和严格而又难以操作的解雇条件的条款,学的是法国的劳动法。可这是一个被证明了失败的经验,正是法国最近几任总统一直想摒弃的条款。法国这个条款规定,为了保护雇员的权利,解雇不是自由意志,必须陈述理由,还要举证,还要让被解雇的人辩护,有一套繁琐和死板的程序,几乎和判罪一样。最能说明法国劳动法下事实上的铁饭碗制度的是最近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的大笑话。由于一个31岁的交易员科威尔的违规操作,这个银行损失了71亿美元。为此,这个银行要靠政府帮助才免于破产,银行总裁波顿也引咎辞职。但是,银行却解雇不了科威尔。因为,按照劳动法,银行先得约时间和科威尔面谈,还得举证公司为什么不满意他。科威尔可以带工会代表,律师,或者任何他喜欢的人出场来为他辩护。争议最后还弄到法院去,然后再等程序走完。比公司倒闭还麻烦。兴业银行虽然表明他们想开除科威尔的意愿,但是由于环节繁琐,一直没有结果。后来倒还是科威尔奇货可居,被一家IT公司请去作为咨询顾问,以了解兴业银行的金融监管漏洞。 

由于法国公司不能随意解雇雇员,他们就不愿意雇人,除非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因此,法国的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在10%以上,是美国的一倍。法国青年就变成了特别的牺牲品。青年因为没有工作经验或历史,厂商更难判别申请者的真实价值,因此,厂商更不愿雇青年。法国青年的失业率则高达24%。使他们非常不满,少数民族青年问题更多,因为他们没有可依靠的父母提供舒适的生存条件。因此,法国的没有工作的青年集聚的地方,年年爆发大规模抗议和暴乱,走上街头打砸烧,发泄不满。 

看到这个社会动乱后,法国政府知道根源在于劳动法的刻板的解雇条例。因此,希拉克政府想改革,对劳动法加以修订,允许厂商对就业两年之内的青年可以随时解雇,不须陈述理由。但是这劳动法已根深蒂固,并造成了强大的有工会代言的利益集团。于是工会掀起了大规模游行和罢工。在压力下希拉克政府不得不退却,放弃改革,维护旧状。铁饭碗制度依旧。结果是高失业率依旧。然后没有工作的青年又掀起新的暴乱。法国从此就陷入这一怪圈:铁饭碗劳动法-高失业率-失业与无业人员暴乱―劳动法改革―利益集团工会罢工示威―政府退却―维持铁饭碗劳动法-高失业率-失业与无业人员暴乱-的恶性循环。 

相反,美国的劳动市场自由,雇佣是在劳资双方自由的选择下发生的,因此,美国厂商对雇佣不吝啬,因此美国的失业率只有法国的一半。美国从而也没有法国式的大规模的无业青年的暴乱。反而,美国青年享受了更多的工作机会和更高的生活水平。 

新劳动法的初衷是保护弱者,而结果是打击了劳力市场最弱的群体,农村剩余劳力和刚上职场的青年。新劳动法的初衷是社会和谐,结果,我担心的是,不仅仅是经济效率的损失,还有法国式一年又一年的社会动乱。 

(2008年5月, 作者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和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zhangxin@mail.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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