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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的另一个视角

 【核心提示】配电网也属于自然垄断,不可能搞重复建设。用经济学的名词讲叫“成本次可加性”。也就是说,在同一地区,一家企业垄断供电,要比多家企业竞争供电成本低。

 

  电力体制改革,电价改革是关键。没有市场化的价格,电力市场亦是镜中花水中月。

  然而,已经走了10年的中国电力市场建设,正是在一种没有市场价格的状态下展开的。目前,中国的上网、输配和销售电价,依然由政府部门核定。近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了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英。其长期从事电力技术经济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工作,曾参与起草过国务院的《电价改革方案》。

  《财经国家周刊》: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下一步何去何从的热议,一些在业内沉寂已久的话题又开始重新被大家提起。例如“魏桥”。谈电改,“魏桥”似乎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您对“魏桥模式”怎么看?

  李英:魏桥,很难称其为模式。只能说是一个自备电厂,自建了小电网,向企业外的用户供电。事实上,它既不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微电网,也不符合大的发展方向。这种模式,我认为是不可持续的。

  整个电力工业,包括中国也包括国外,都是从孤立电网一步一步发展成互联电网的。联网后,可靠性增加,道理很简单,因为可以容纳更多电源;一旦有电源脱机,完全可以通过大电网本身互补;电力质量也比较好,能够对用户进行持续的优质的供电;另外和大电网联在一起,可以减少整个系统的备用,比较经济。

  《财经国家周刊》:输配分开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当然,业界对此的探讨也非常多。请问你怎么看待输配分开,对电网而言,到底应不应该进行拆分?

  李英:我认为,在可竞争的领域进行竞争,一是发电,一个是电力的零售,而不是网络,包括输电和配电网络。

  配电网也属于自然垄断,不可能搞重复建设。用经济学的名词讲叫“成本次可加性”。也就是说,在同一地区,一家企业垄断供电,要比多家企业竞争供电成本低。

  国外一些国家提倡的是网售分离。如果是输配已分开,那就是在输配分开的基础上售配再分离。配电企业若同时也有售电业务,那它就不能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来参与市场竞争。因为又配又售、又踢球又当裁判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还有一条路,就是成立独立的售电企业,未来随着电改的深化,可以集中买电卖电。例如魏桥,可以通过大电网来批发电,来卖给别人。

  《财经国家周刊》:今年6月,能源局明确提出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网建设,但未提及具体细则;您认为民资该如何参与电网建设?

  李英:民资的进入现在有几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投资。

  这一方面,投资发电企业是毫无障碍的,特别是投资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

  而从电网性质上看,可分为公用网络和专用网络。公用网络是自然垄断型;民资如果进入,可能就是进入到专用线路里。

  直接投资外,第二个渠道是将来可以通过公众持股,或直接购买电网企业的股票;但电网企业上市的很少,将来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会不会通过上市让公众能够对电网企业进行投资?

  更进一步,将来政府能不能允许电网企业向公众发行企业债券?

  但很大的问题是,政府是否允许?回报能否达到民资的要求?国家电网的净资产收益率实际上很低;而民资进入任何一个行业的目标,不是提供社会服务,而是追逐利润。

  《财经国家周刊》:众所周知,10年的中国电力市场建设,是在一种没有市场价格的状态下展开的。建立市场化的电价机制应成为改革的目标,请问在您看来,电价下一步到底该怎么改革?

  李英:现在的销售电价,是一种“捆绑式”的电价,只告诉价格水平,不告诉价格构成。

  将来,必须告诉用户价格构成;构成中不仅要告诉电价附加是多少,还要告诉费和税各是多少;还应告诉发电企业成本占多少,电网企业占多少,损耗是多少。销售电价构成要解绑,这个是发展方向。

  交叉补贴要逐步地取消,但不可能一下子解决。

  未来,电价一定要促进资源节约,至少能反映合理成本。现在,中国的能源环境是不可持续的;另外,一定要创造条件,推动市场化改革,使电价市场化。

  在韩国和日本,调价机制里也专门有“燃料价格”;不同的是,他们没有审批,只是调节性的;而我们总怕CPI过高。比如煤电联动,总是不及时,而且让火电企业消化电煤涨价部分的30%成本,火电企业叫苦不堪。

  目前,风电的标杆电价,并未随着造价降低实时降低,出现了对风电的“激励过度”。五大发电企业都不愿意搞火电,都愿意做风电,这就是激励过度。

  为什么现在直购电进展缓慢?也是不正常的机制造成的。政府让电厂和电网都让点利,政府也让点税,给企业造出了一种低电价,这不是真正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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