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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精神背后靠什么?

  企业家精神是一个颇为含混的容易引起歧义的概念。在熊比特眼中,企业家精神代表着一种适应市场挑战不断进行创新活动的品质,企业家成为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载体,是推动社会进展的强大力量。然而企业家精神似乎包含更丰富的内容,这些内容更与企业家个人的精神境界和内在气质相联系。这些品质包括对利润的永不疲倦的渴望与追逐,包括新教伦理中所崇尚的为上帝的荣耀而勤苦工作从而赢得上帝恩宠的敬业精神,包括永不枯竭的旺盛的与市场对手不懈竞争的欲望,甚至包括一整套与市场经济原则相匹配的伦理道德体系。企业家精神象征着一种与普通人明显区分的个人禀赋,这种禀赋使得企业家自然成为社会福利增进使命的主要承担者,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的强大动力。

  许多评论者感叹,在当今中国,最为稀缺的资源不是自然资源,不是资金,不是拥有高度素质的劳动力准备,而是企业家精神,这是目前中国最严重最突出也是最容易让人忽视最难以克服的一种对经济发展造成障碍的瓶颈制约因素。于是对于企业家精神的呼唤之声不绝于耳,然而企业家精神仍然是"千呼万唤不出来",使评论者大有"朽木不可雕也"的失落与慨叹。于是有评论者将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匮乏归结为中国国民性格的先天缺陷,认为中国传统哲学中重义轻利的儒家伦理和崇尚自然秩序与世无争的道家思想是导致中国企业家精神稀缺的内在原因。这种似是而非的解释很容易让人沮丧,因为这种解释一劳永逸地宣称了中国再无生长企业家精神的可能。但是我们似乎忘记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阐释这种稀缺,那就是问一声:企业家精神到底需要些什么来支撑?我们的社会土壤中到底缺乏一种什么养分而使得企业家精神这棵幼苗长期萎靡不振气息奄奄?

  旺盛的企业家投资建立在对于整个社会体制和经济发展前景的相当稳定和乐观的预期之上。稳定与乐观的预期使得企业家对未来的成本与收益的计算相对精确可靠,相反,不稳定的与悲观的预期却使得企业家在投资时顾虑重重惶惑不安,因为他难以预期自己的未来收益以及成本,难以预料经营中的各种不确定性的风险,这种心理上的不安导致企业家在投资决策时相当谨小慎微,甚至会因不可预测的风险过大而放弃投资。而一个稳定而乐观的预期取决于该社会能否为企业家提供一个稳定的基本制度环境,这个制度环境包罗甚广,但大体说来,以下制度要素是制约企业家精神的最关键的因素:

  第一, 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健性。一种保持相对稳定的经济运行体制和经济政策为微观行为主体的预期奠定了一个稳定的基础。居民和企业可以相对准确地预期自己的经济行为的未来风险与收益,从而确定自己的风险边界,也就是确定投资的范围、规模和时间跨度。在一个朝令夕改的社会经济体制里面,企业不可能形成稳定的预期,各种因素变化之迅猛令他感到目眩神迷,真是"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企业在这种瞬息万变的制度环境中无所适从。经济体制的稳健性包括宪法与法律制度的稳定性,国家战略目标的一致性,以及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在原则上的连续性。在我国目前阶段,社会正处在剧烈的制度转型和变迁期,经济体制的变动十分频繁,再加上政府经济职能的突然转化而引起的政府行为本身的偏差,使得整个宏观制度环境处在一种随时可能变化的状态,这对企业家精神的发挥有着不可低估的消极影响。

  第二, 对公民个人财产权的尊重与保护。公民私人财产在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许可的情况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侵犯。公民个人正当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是企业家追逐利润、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法律基础,也是企业家不断进行创新行动的内在动力源泉。许多中国民营企业家最大的顾虑莫过于担忧自己以诚实合法经营获取的资产在某个时刻突然被"宣称"化为乌有。在个人合法财富得不到保障和尊重的制度设计中,企业家不可能进行较为长远的投资计划,而这种制度设计也恰好鼓励了企业家的短期行为,诱致了许多不规范的企业运作方式,抑制了以扩大再生产为目标的继续投资。

  第三, 对企业和公民创新行为的尊重与保护。在国家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任何公民和企业为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都应该得到尊重,而对创新的尊重也正是中国改革20年来最为宝贵的成功经验。我们想一想,在中国改革最为成功的两个领域--乡镇企业和农村改革--我们正是通过肯定和保护农民的合法的制度创新,通过鼓励农民的合法的自主的尝试,才激发了蕴藏在农村和农民中的巨大潜力和创造力。要使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和健康生长,要使企业改革最终成功,我们必须牢固建立尊重与保护企业自身创新的观念和机制。

  第四, 鼓励企业家创业,降低创业壁垒。企业家的培养不是朝夕之功,它是经过长期的市场淘汰与甄选而形成的一个阶层。要培养企业家精神,就要首先降低人们进入企业家门槛的成本,也就是要首先使公民的创业变得相对容易,公民花很小的代价就可以进行将自身培养成企业家的尝试。目前在中国创业的成本太高了,人们试图进入企业家角色的成本太高了,这不但包括较高的资本准备要求(入门费),而且在申办企业中所必须经历的漫长而烦琐的程序也令人望而生畏(政府人为设置的行政门槛),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培植真正的企业家精神。在澳大利亚等国家,公民创办一个企业的成本(包括资金准备和行政程序)低得令人吃惊。
  第五, 规范的政府行为,高效而廉洁的行政体系。现在恐怕没有一个经济学家会否认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巨大的作用,但是对于政府到底以何种方式介入经济还存在种种分歧。有一点可以肯定,政府对于微观行为主体(居民、银行、企业)的直接干预会极大地损害其行为自主性,严重影响其决策的过程与效果,造成微观行为主体的行为扭曲。另外,由于政府掌握了大量的垄断性的权力(这些垄断权力由政府特有的制定并执行政策的 权力所诱致),这些权力往往诱发企业的非生产性的"寻租"行为,也就是通过向政府行贿来获取某些特殊利益。这种"寻租"行为的害处不仅导致许多生产性资源的浪费与配置失当,而且转移企业家的注意力,把企业家诱导到向政府"寻租"的路上,削弱其对自身经营状况和市场状况的关注。长此以往,企业家精神何由而生?

  第六, 摒弃身份限制的公平的竞争体系。一种经济体制在经济上是否有效率的最重要标准是看它能否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对形形色色的企业家进行判断选择的唯一标准是他所能够提供的商品与服务的价格,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标准和别的限制。但在当前中国,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身份限制,这些人为的区别和约束,使得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遭到阻隔,要素配置丧失效率,而更重要的是,这些身份限制妨碍了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从而窒息了经济的活力。中国阻隔城市与乡村要素流动的户口制度以及在各城市之间设置的限制人员流动的重重壁垒,都极大地制约了企业家精神的生长发育。

  企业家精神不是与生俱来的,正如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要培植大树,得先培育适合大树生长的土壤。在我看来,中国真正缺乏的并非是企业家精神本身,而是其背后所隐藏的坚实强大的制度环境方面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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