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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经济背景、资本市场效应及风险控制

内容提要
    随着中国证监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于2002年12月1日施行,QFII作为一种资本市场渐进开放的制度安排正式进入中国。本文对QFII出台的经济背景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QFII对我国资本市场将产生改善效应、引导效应、纠错效应、学习效应和介入效应。最后,对QFII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QFII  资本市场    金融自由化    风险控制


一、QFII的经济背景:渐进式金融自由化的必然产物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是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或金融自由化战略的一个必然产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推行渐进式的金融体制改革,经过20年的努力,我国金融体制在产权结构、市场结构以及金融产业规模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展,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日益明显。在金融业的改革逐步推进的同时,我国也在努力推进金融业的开放,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在我国的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逐步扩大。但是我国对资本市场的开放是相当谨慎的。我国在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中之所以未受较大冲击,其主要因素在于我国资本市场是基本封闭的,人民币资本项目下不能实现自由兑换,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外国资本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就象有些学者形象地指出的,“我没有输球,因为我没参加比赛”,但是这种幸运并不是永久性的。封闭不是长久之策,中国的金融体系终究要面对世界竞争。资本市场的开放和资本账户下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是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成长的必然趋势。QFII的出现,正是这种要求的产物,是我国走向资本市场完全开放和资本账户下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这个目标的一个中间目标,一种渐进策略。

  从国内近年来资本市场的发展态势来看的话,我们认为,QFII的出台与近年来我国股市的低迷有一定关系。从1999年到现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可以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1年9月之前,这个阶段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态势良好,市场交易非常活跃,给经济发展注入了不少活力;但在2001年9月之后,我国证券市场逐渐走向低迷,人们对股票市场的消极预期增强,2002年全年的低迷态势更是十分明显,股票投资收益率也有很大下滑。资本市场的低迷态势与我国持续高速增长的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趋势十分不协调。因此,引入QFII,对于激发资本市场活力,遏止资本市场低迷态势是有一定作用的,尽管我们不应将其估计过高。

  QFII出台的第三个重要的背景是中国加入WTO。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所作的有关金融业开放的各项承诺近期要逐步兑现,其中包括银行业的开放(最终允许外国银行业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证券业的开放(允许外国证券公司从事中国股票的承销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交易以及基金的发起)以及保险业的开放(最终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开展保险和再保险业务)。QFII的引入,是资本市场开放的一个步骤,通过引入QFII,我们有选择、有控制、有目的地引入一定规模的外国资本,实现资本市场的部分开放和资本项目下人民币的局部可自由兑换,这是WTO在金融业开放方面的基本要求。中国历来是以开放促改革,在内部改革压力和阻力增大、各方利益主体矛盾难以消弭、改革推行成本加剧的时候,通过对外开放来促进改革,是我们一贯的秘诀。QFII的引入和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也必将发挥同样的作用。

二、QFII对资本市场将产生五大效应

  可以说,作为我国金融自由化(包括国内金融体系放松管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帐户和资本帐户的自由化)的一个过渡性的步骤,QFII制度对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未来影响必定是深远的。具体而言,我认为QFII制度会产生以下的效应:

  第一是资本市场结构的“改善效应”。我国资本市场中以散户投资为主,机构投资者的比例仅仅占10%,这种资本市场结构非常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容量的扩大和市场稳定性的提高。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机构投资者占整个证券市场的股权比例来看,英国约占75%以上,日本是50%左右。引入QFII,可以大大增大机构投资者在整个证券市场中的比重,这不但可以较快地扩大资本市场容量,而且机构投资者的长远投资和理性投资会增加市场的稳健性,减少资本市场的波动性。美国股票的年波动率在20%左右,而我国股票的年波动率在60%以上。机构投资者增多,对减少波动率有好处。

  第二是资源配置中的“引导效应”。QFII都是在全球有影响的、投资实战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来到我国之后,其投资倾向必然会对我国的投资者产生相当大的引导作用,从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中的资源配置。从首批获得QFII资格的瑞银华宝和野村证券的投资倾向看,它们的投资选择基本集中于蓝筹股。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境外机构投资者选择的并非一定是大盘股,但肯定都是行业龙头,可见在初期阶段QFII感兴趣的投资方向是蓝筹股。蓝筹股的普遍特性是具有行业代表性、流通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盈利稳定、派息固定。但是蓝筹股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石,却在资本市场中长期受到冷落,在沪深股市的价值长期被低估,这可能与蓝筹股大多属于传统行业的骨干企业、盘子大、缺乏想象力有关,而境外机构投资者对蓝筹股的青睐,必将使蓝筹股在股市中的遭遇有所改观。

    第三是金融监管中的“纠错效应”。QFII的引入对东道国金融监管提出了崭新的要求。境外投资者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资本供应者的预期投资回报,因此从利益驱动的角度来说,境外机构投资者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寻求投资利润的机会。当东道国的政府金融监管、外汇管理机制、证券市场游戏规则、托管银行管理制度等方面出现漏洞的时候,境外机构投资者就有可能利用这些漏洞进行投机性活动,获取投机利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QFII的投机活动虽然有可能带来一定风险,但同时也建立了一种有效的“纠错”机制。它逼使金融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证券市场管理者及时修补“漏洞”,逐步将相关监管制度严密化、监管规则规范化,同时不断提高监管行为的有效性。在QFII的投机性投资活动和监管者的监管行为之间,永远存在着这样一种动态的博弈过程,俗语说“水涨船高”,随着QFII纠错功能的实现,我国的资本市场规范性和金融监管水平也必将得到提升。

    第四是金融运作和证券投资中的“学习效应”。实际上,一个国家金融业开放的过程,就是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向国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学习过程,外国金融机构给东道国带来的最重要的东西,不是资金,而是理念。国内投资者从学习国外金融机构的投资理念中,逐渐学会如何判断金融市场的趋势,学会如何从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内部机制等方面遴选和甄别不同成长前景的公司,学会如何进行资产组合和资产管理以提高投资回报率,学会如何进行金融创新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投资收益。获得我国QFII资格的都是国际知名的金融机构,它们在资本运作方面具备长期的全面的全球性经验,国内金融机构必将从中汲取宝贵的营养,学习到有价值的投资理念。
   
  第五是公司制度变迁中的“介入效应”。国际经验表明,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从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在美国,机构投资者一般通过“关系投资”和“过程投资”两种形式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关系投资”是指投资者作“耐心股东”,从财务评价和公司治理两方面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以获得长期回报。机构投资者积极介入企业管理,参与到企业的财务、人事和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当中。“过程投资”指机构投资者一般不干预企业的管理决策,而是着眼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改善、实施反映股东价值取向的治理活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可以达到双方福利的同时增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降低了“内部人控制”的可能性,上市公司的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根本改变,从而提高自身盈利能力;而同时,机构投资者也通过介入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改善而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从而在弥补监控成本之余获得更多回报。我国引入QFII之后,国外机构投资者必将对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巨大影响,从而对我国企业改革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自然,这些正面效应的显现并不是没有条件的。我们一方面将QFII看作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助推器,另一方面,我们又应该对QFII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有足够的估计,尤其是要加强监管力度,防范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QFII并不是我国资本市场的“救命稻草”,在引入QFII促进金融业开放的同时,我们应该加快金融业内部改革的步伐,尤其是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改革,同时为国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和国内民营资本平等参与金融业竞争创造制度条件。

三、QFII制度的国际经验与资本市场风险控制
   
  新兴市场经济中,有许多国家在90年代以来开始实行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其中包括拉美的巴西等国,东亚的印度尼西亚、韩国和南亚国家印度等,我国台湾地区也于1990年12月28日公布开放外国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台湾股市。应该说,QFII的引入,对于促进东道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对于东道国投资者投资理念的提升与改变、对于东道国资本市场游戏规则和金融监管的国际化与规范化、以及对于东道国金融人才的培育等等,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引入QFII的经验表明,我们千万不要将QFII当作本国资本市场的“救命稻草”。这基于三个理由:第一,在引入QFII初期,由于国内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大量系统性风险,境外机构投资者会持观望犹疑姿态,因此所引入的QFII规模必然是有限的,对其作用不应作过高预期。第二,尽管大部分国家引入QFII之后引起相当规模的外资流入,从而对本国资本市场产生积极效应,但是也有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表明,QFII进入初期由于各种市场因素的作用,QFII介入股票有可能产生不盈反亏的情形。1991年4月QFII正式进入台湾地区股市,但是QFII介入的股票跌幅超过投资者预期,可谓亏损惨重,截止到1993年10月进场外国资金累计亏损36%。但到1994年8月,由于基本面利好的刺激,外资概念的股票才恢复涨势,QFII平均获利率达到42.12%。第三,外国机构投资者的目标与东道国政策制定者的目标并非一致,对这一点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对于外国机构投资者,它们所关心的是满足资金来源国投资者的收益回报要求,这种强利益约束和利益驱动导致我们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即国外机构投资者有可能利用东道国在资本市场监管和游戏规则方面的漏洞和缺陷进行投机性的投资行为,这些行为会对本国资本市场带来比较大的负面作用。

    但有些人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持一种过分的担忧态度。他们认为东亚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项目的过早开放,这种观点虽然并非没有道理,但无疑是非常片面的。新兴市场资本项目的开放是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资本账户自由化的次序和路径选择、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行为的规范化改革、自由化过程中的政府监管和宏观经济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从资本账户自由化的次序和路径选择来讲,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之所以在资本项目自由化之后出现较大规模的金融危机,是因为其激进式的自由化策略导致国内经济政策衔接不力。资本账户自由化必须遵循一定的次序,不能一蹴而就。许多实证研究表明,不同国家在金融开放过程中,国内金融自由化、经常账户开放、资本账户开放的次序不应一概而论。经济学界的共识是,资本项目本身的自由化应该是先直接投资,后证券投资;先长期证券投资,后短期证券投资;先放开资本流出,后放开资本流入。我国资本市场的自由化正是遵循了这样的路径。南锥体国家中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等国都在20世纪70年代实现了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自由化,但因其采取激进的自由化策略,导致国内宏观经济政策难以与金融自由化进程匹配,从而屡次引发金融危机。

    从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体制改革的角度来讲,东亚国家普遍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弊端,这些弊端是导致东亚金融危机的内在根源之一。东亚金融体制的最显著的特征是:强调政府在金融体制中的主导作用;金融体系的产业工具性质;广泛的信贷配给现象;不透明不明确的金融监管框架;中央银行缺乏独立性;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扭曲的银行——企业关系。这些特征增加了东亚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有人把东亚金融危机仅仅归结为资本项目的过早开放,这是有失公允和全面的。

    从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金融监管和宏观经济控制的角度来说,实现资本账户自由化需要严格的初始条件和国内宏观经济背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和宏观经济环境对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健性有重要意义,其中经常账户平衡性、产出增长率及其源泉、投资效率和投资方向、通货膨胀、外债规模及其构成、政治稳定性、财政平衡状况等,是最基本的宏观经济要素;对这些宏观变量的审慎控制和良好管理,会给金融部门的运作提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从而保证在推行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尽量降低金融风险。

    所以,那种认为资本账户开放引发金融危机的观点是不全面的。QFII制度,是一种渐进的有控制的资本账户自由化的策略,东道国可以通过各种政策手段控制资本流入的规模、投资比例、资本在东道国停留时间等,对机构投资者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等也有严格的要求。QFII制度是与审慎的渐进的金融自由化策略相匹配的。只要东道国掌握好资本账户开放的次序,控制好相关的宏观经济变量,同时稳健进行金融机构改革,避免金融动荡是完全可能的。

参考文献
王曙光:《金融自由化与经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中国证监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12月1日。
封文丽:《QFII:中国证券市场深度开放的制度选择》,载《当代财经》,2003年第二期。
王群:《QFII制与中国证券市场》,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第一期。
沈悦、王书伟、吕婧:《初次开放资本账户:国际经验和教训对中国的启示》,载《改革》,2003年第一期。
Giancarlo Corsetti, Paolo Pesenti & Nouriel Roubini (1998): “What Caused the Asian Currency and Financial Crisis? Part One: A Macroeconomic Overview”, 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 No.6833, Cambridge: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Maxwell J. Fry (1995): “Money, Interest, and Banking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Second Edition, Baltimore and London: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作者简介

王曙光,1971年生于山东莱州,1990年考入北京大学国际金融专业,1995年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2002年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讲师,北京市海淀区青联委员。已出版专著《理性与信仰——经济学反思札记》、《金融自由化与经济发展》及译著《与经济学大师对话:阐释现代宏观经济学》等多种,在《北京大学学报》和《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等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经济学论文多篇,并出版随笔集《燕园拾尘——北大十年的成长感悟》、《明尼苏达书简》等。

通信地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
王曙光收(邮编:100871)
电子邮件:shuguang@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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