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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地区农村调查报告

 

杨绍政(Cenet网名“thinking”)

  笔者利用2004年春节回乡探亲之际,调查了税费改革前后巴中市巴州区和南江县的5个镇、8家农户的收入和税费负担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1、 农业是弱质产业。
  弱质主要表现为农业收入水平低,粮食产量波动幅度大以及由此导致的粮食(主业)纯收入波动幅度大。假设不征收任何税费,耕种一亩土地所获得的实际粮食产值扣出各项生产投入成本之后的纯收入非常低。如果以劳均主业月纯收入计算,样本农户平均一个农业劳动力的主业月纯收入2001年为80.69元、2002年为132.29元2003年为156.79元;如果以主业纯收入加上副业纯收入的农业纯收入计算,样本农户平均一个农业劳动力的农业月纯收入2001年为102.63元、2002年为236.87元、2003年为235.06元;如果扣除一个农业劳动力的月机会成本为200元计算,则样本农户户均农业年利润2001年亏损2179.52元、2002年亏损661.68元、2003年亏损222.37元;如果扣除一个农业劳动力的月机会成本为300元计算,则样本农户户均农业年利润2001年亏损3839.52元、2002年亏损2321.68元、2003年亏损1882.37元。上述分析数据表明巴中地区样本农户的农业劳均纯收入远低于外出务工的劳务纯收入,从事农业主业和副业生产经营亏本严重。
  巴中地区的粮食产量波动大。巴中地区为山区,没有有利的水源条件,粮食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程度相当高。2001年,巴中市遭遇旱灾,笔者所调查的样本家庭粮食产量均不同程度地大幅度减产,个别家庭几乎颗粒无收。他们的农业生产投入几乎和以往年份相同,甚至还高于以往年份,这就导致粮食纯收入(含劳动力机会成本)大幅下降,有的农产甚至出现了亏损。2002年2003年由于风调雨顺,则粮食生产产量大幅回升,导致农业纯收入增加。

  2.农业和副业的联系程度较为紧密
  巴中市主产粮食和杂粮,如谷子、小麦、玉米、红苕。副业以养猪为主。玉米和红苕主要作为养肥猪的饲料粮。因此,如果粮食丰收,有比较充足的饲料,则出售的肥猪相对较多。有意思的是粮食产量的下降并不会引起肥猪产量的同等下降,原因是当年粮食产量下降,农户可以利用储备粮作为肥猪饲料,饲养肥猪。例如,被调查的一农户,2001年的粮食总产量还不足以供人食用,但该农产当年还饲养了两头肥猪,肥猪主要用储备粮和购买饲料饲养。
  农户在市场上购买一小部分饲料,大部分饲料为自产粮食,养猪的投入中,市场化程度比较低。

  3.农业生产和副业生产的劳动投入量大
  农业生产,以种水稻为例,工序包括培育秧苗、田里灌水、人用牛犁田、人工筑田埂、人工使用牛平整水田里的泥土、人工栽秧、人工施肥、人工除秧草、人工收割谷子、人工晒干谷子。由于要用牛作为耕作土地的动力,因此每户或几家农户要单独或联合饲养耕牛,每天都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给牛拾割饲料,喂牛等。由于交通条件差,普遍离场镇较远,因此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到场镇采集化肥、农药等生产投入品。其他的农作物生产,如小麦、玉米、红苕的生产,大同小异,也是全部使用人工生产、管理、收割,投入的工作量相当大。
副业生产,以养猪为例,养猪是巴中市农户从事的主要副业生产,养猪的工序为,为猪采摘青饲料、加工饲料粮、人工切碎青菜饲料、从自留山人工砍柴、运柴回家、用柴火煮熟猪饲料、每天给猪喂三次熟食、清理猪舍卫生,这些工作几乎每天都要做,成了惯例,要耗费大量的人工。

  4.劳务纯收入占农户家庭纯收入(含税费)的比重相对较高,劳务纯收入的年波动幅度比较大。
  在笔者所调查的农户中,家庭纯收入主要包括主业(粮食)纯收入,副业纯收入和劳务纯收入,家庭获得的赠予收入没有在考察范围之内。在农户家庭纯收入的三个组成部分中,大部分家庭均有劳动力外出务工,劳务纯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较大,大部分家庭的劳务纯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一半以上,有的家庭干脆将责任田部分承包给别的农户,自家的劳动力则外出务工或在当地以获取劳务收入为主。样本农户的劳务纯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平均水平2001年为60.1%,2002年为42.2%,2003年为42%。
  虽然被调查的大部分农户的劳务纯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较高,但劳务纯收入的年波动幅度大。外出务工,好的年份可以获得较高的劳务纯收入,差的年份则只有几乎为零的劳务纯收入,即一个劳动力外出务工,只能挣够来回的路费和在外的生活费用。以劳均劳务年纯收入为例,2001年样本农户平均水平为2784.46元,最低水平为0元,最高水平为9411.76元;2002年样本农户平均水平为3366.67元,最高水平为10000元,最低水平为0元;2003年平均水平为3750.59元,最高水平为8823.53元,最低水平为0元。
在外面年收入比较稳的,一般都是有较为稳定和固定的工作。例如农户5的劳务纯收入3年均高居首位,且比较稳定。原因是在外务工的劳动力有稳定的工作,每年均有5000元左右的劳务纯收入,外加另一劳动力相对稳定的开机动三轮车所获纯收入和担任村社干部的职务工资。

  5.农户劳均家庭纯收入(含税费)超过800元/月的几乎没有。
  样本农户劳均家庭月纯收入2001年平均水平为176.06元,最高水平的农户为716.46元,均低于800元的水平;2002年平均水平为248.01元,样本农户中出农户5为813.21元外,其余农户远低于800元水平;2003年平均水平为277.38元,所有农户的家庭月纯收入均低于800元水平。从征收所得税角度看,几乎每一个农产家庭都不具备纳税条件。

  6.税费改革后,农民税费减负力度大
  2002年巴中市开始实行税费改革,当年,巴中就取消了以前较为杂、乱的各项税款、统一收取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及附加,但是两工折资、和村、社收的费用部分地区有所增加,样本农户户均税费负担比2002年略微增加。2003年,进一步取消了特产税及附加,两工折资有所下降,户均税费负担较2001年、2002年大幅度下降。例如,户均年税费2001年为647.13元,2002年为677.09元,2003年为308.29元。

  7.不同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乱收费现象。
  巴中市三汇镇六村二社一农户2002年的上缴各税费中,有农业税及附加,198.90元,特产税13.70元,两工折资180.00元,白安公路款与社看山费,人平10.00元,合作医疗,人平5.00元,生活用柴费,人平9.00元,村看山费,人平2元,维修学校,人平1元,前届干部离职补助人平6.00元,村收两工,劳平15.00元,安光纤主线,人平10.00元,四队电杆款,人平2元。该农户6口之家,3个劳动力,耕地面积:3.5亩,要上缴各项税费总计707.60元,虽然很重,但仍比2001年农税减免后的930元左右下降230元左右,下降幅度达20%以上。即使下降幅度大,但是707.06元的税费中仍有许多项收费值得商量,有乱收费的嫌疑。①合作医疗费,巴中市许多地方均没有该收费,但该农户却被收取30.00元,被告之由雪山医院收取,农民不知道能从合作医疗收费中获得何种收益。②生活用柴费,巴中其他地方也少见到这项收费,但该农户要上缴54.00元,被告之由镇林业站收取。农民在自己的自留山打柴却要被征收生活用柴费,依据何在?③村、社看山费,包括公路费共上缴72.00元,该村拥有村级森林面积1000多亩,社森林300-400亩,这些丰富的资源竟然不能以山养山,或者通过这些资源获取部分集体收益,却反而成为村民的负担,村、社干部在管理集体资产时有无管理能力,值得怀疑。④前届干部离职补助费,人均6.00元,共缴36.00元。干部离职,但没退休,凭什么获得补助?干部离职,并不是干部在任时由于业绩突出,使集体资产增值,从增值的收入中获得离职补助,而是通过增加村民负担的办法获得补助,理由何在?⑤既然村社的每一项事业都要收费,那么为什么还要收取村收两工:劳平15.00元,该农户上缴45.00元。
  2002年该农户进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农业税及附加、特产税及附加和两工共上缴392.60元,其他的各项卡外收费高达315.00元,卡外收费是卡内税费的1倍多。即使如此,2002年税费整体水平还是比2001年降低20%以上。
  2003年该农户税费负担进一步大幅度下降,负担卡以外的收费项目和金额也大幅度下降。2003年取消特产税及附加,该农户负担卡卡内缴费,农税及附加,198.00元,两工120.00元,总计318.00元,负担卡以外的收费项目,生活用柴,27.00元,比上一年下降27.00元,村看山费12.00元,村收两工30.00元。合作医疗费、维修学校费、前届干部离职补助费均没有被收取。2003年情况表明当年的乱收费情况有所好转,即使仍然在卡外收费的项目,也比2002年大幅度下降。
  该农户所在地乱收费的其他表现。据当地村民反映,该地在暗中又在搞人均一头猪的行政任务,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头数,农户又要被收取费用,不知道冠以什么知目(笔者没有去核实情况)。当地干部在收费的过程中存在欺诈收取农户费用的现象。2003年紧邻春节前,由镇、村、社干部组成的收费队伍向三汇镇6村2社的一农户骗收费款。该农户缴纳了2003年及以前的各项税费,并且村社还倒欠该农户150多元现金。由于该农户主要当事人不在家,他们又向该农户收取120.00元的两工款。该农户的缴纳税费情况难到镇、村、社干部不知道?如果不知道,他们又怎能在春节前夕去收催收费用呢?如果知道,他们为什么在明知村社欠该农户款项,却还要收取该农户的两工款呢?
  税费改革后巴中其他的负担监督卡外的收费项目和方法:①治安费,巴中地区2003年在农村要求每人缴纳2.00元的治安费。②在巴州区花丛镇某村村收两工的价格由5.00元上涨为10.00元,镇收两工仍为5.00元/劳动日。③在巴中市巴州区东兴镇某村多年以来一直没有将村民的税费帐目与村民结算。用该村村民的话说,多年来他们没有上缴过一分钱的税费款,全部由村社代缴。原因是该村的部分土地被划拨为城市用地,有许多土地补偿金,但到底有多少补偿金?补偿金怎么被管理和开支的,村民无从得知。村民的税费有多少?有哪些项目?村民也不得而知。当被访的该村一农户要求该村村长兼社长的干部查阅自己的农税帐目时,该农户被告之只能到村会计处查账。当该农户带着笔者到该干部家中时,该干部说他处没有留有存根,只能到村会计或乡镇政府查阅时,笔者告诉他,按照正常情况,社长处应留有一份该社农户的税费账目册,何况你们社还多年未与农户结算税费帐款。后来该社长还是从自己的家中陆续拿出了2001年到2003年的含有该农户的各部分应缴税费表册。笔者不明白村长兼社长的这名干部为什么要推却,尽量不让农户清楚自己需要上缴的各项税费款项和土地转让费的收支情况呢?④农户欠镇村社的各项税费要被收取利息(或滞纳金),但是村、社欠农户的款却不支付农户任何利息。在南江县的凤仪乡,被调查的两农户,均反映农民欠集体的各项费用要收取利息,其中一被调查的农户确已被收取利息,另一农民所在社的社长确认该社的欠镇村社税费款的农户要被收取利息。巴中市福星乡的一被调查农户所在社社长确认该社的农户欠款已被收取利息。在巴中三汇镇六村二社的一农户,该社倒欠该农户150多元的现金,却被镇村社一行干部欺骗,必须缴纳120.00元的两工款。春节期间,笔者随同该农户到该农户所在社社长处查阅该农户的帐单,社长告诉该农户及笔者,春节前收费是可以不收的,春节前的是可以不收的,可以用该社倒欠该农户的现金抵扣两工款。现在150多元的社欠该农户款可以通过2条途径获得,第1、结转到下一年,冲抵下一年的税费款,第二,自己到欠社里税费款的农户家中去收取,社里欠该农户的钱没有被提及支付任何利息。⑤2001年巴中市遭遇旱灾,该地区农民的各项税收有不同程度地减免,但仍有一些农户当年农业纯收入不足以缴纳税费的家庭,也就是说当年的农业纯收入减去税费款后,农户还要借款缴税费或欠下税费款项。巴中市福星镇的一被调查农户就是这样情况。该农户2001年的农业主业和副业收入的总和低于该户应缴的各项税费款,只能延期缴纳。该农户的生活用粮和饲料完全依靠自家的储备粮。

  8.关于两工款的收取。
  两工又称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以巴中市三汇镇6村2社一农户为例,该农户2002年应纳两工劳均15个,其中镇收12个工,村收3个工,一个工折资5.00元,该农户有3个劳动力,于是该户要缴纳镇收两工折资180.00元,村收两工45.00元,共计两工折资225.00元。2003年,该农户要缴纳两工,劳均10个,其中镇收8个,村收2个。因此要缴纳镇收两工现金120.00元,村两工到笔者调查时上还没有被收取。两工款均是被镇,村以现金的形式收取,如果有其他的筹劳事项,则需要另外收费。例如2002年,该农户被收取白安公路(村级公路)款、维修学校款、安光纤线款等均要单独筹款。两工的收取用于什么用途村民根本无从得知。两工的收取是上了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在巴中地区笔者所调查的农户中,都是统一收取的。看来两工的收取在巴中市是经过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收取的。

  9.关于农业税收。
  税费改革后农民应交纳的农业税收主要包括农业税及其附加,特产税及其附加,2003年取消特产税及其附加后,仅剩下农业税及其附加。以巴中市三汇镇6村2社一农户为例,2002年该农户纳农业税及附加和特产税及附加,两项共计212.60元。2002年该农户缴纳的税款总计707.60元,税收占该农户当年税费总额的20%左右。2003年该农户的农业税及附加为198.90元,缴纳税费总计为387.90元,税收占税费总额的50%左右。

  10.农民从事农副业纯收入与税费的负担比例。
  前以论述,巴中市被调查农户农民从事农、副业的农业纯收入远低于外出务工获得的劳务纯收入,尽管外出务工的劳务收入元低城市居民的工资水平,大部份民工的月收入也低于800元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尽管这样低的农业生产纯收入,农民还是被要求缴纳农业税,占农业纯收入相当大的比例。这个问题已经到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4年国务院下调农业税及附加1个百分点,由百分之七降为百分之六。即使这样,农业税及附加的收取与农民的农业纯收入水平相比,仍不足以对其征收税农业税及附加。虽然农业税及附加相对于巴中山区民户而言是一相沉重的负担,但是巴中市政府允许收取的两工折资款2002年相当于当年税收的90%,2003年相当于当年税收的60%多。农户在较为沉重的税收之下,又增加了两工的沉重负担。除了两工和农业税收外,农户还要负担镇、村、社的各项收费,2002年以被调查的巴中市三汇镇6村2社的农户为例,该农户的镇村、社收费为税收款(即农业税和特产税税收总额)的约150%,2003年为税收款的35%左右。

作者简介:杨绍政,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02级博士研究生,重庆工商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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