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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推动长三角实施合作博弈的设想

  世博会的市场属性和上海在国际竞争中获胜所取得2010年负责举办的市场地位,使上海直接掌控了2010年世博会筹划举办涉及相关投资市场的主动权。在长三角目前区域投资领域的市场竞争出现无序、恶性的状态下,作为一种机会把握和策略选择,上海可考虑以世博会为抓手,通过筹划办博建立合作博弈基础上的竞争规则,改变目前长三角投资市场领域竞争博弈带来的零和格局和上海在这种无序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形成上海主导的长三角合作多赢的博弈局面。

  一、在国际制造业向长三角地区转移中,长三角投资市场目前形成了由外方主导的卖方竞争格局

  在长三角各地城市积极寻求相互合作背景下,由于市场经济发育下地方利益的客观存在,为抓住发展机遇,各地同时表现出互为对手的激烈竞争态势,在相当一段时期是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性现象。从竞争态势的角度和竞争或合作策略的选择角度出发,衡量具体领域选择的博弈策略,将会成为各地考察地区间未来处理相互关系的起点。长三角处于中国引进外资前沿地区的格局下,各地间竞争的焦点是招商引资的竞争。目前长三角市场的竞争主流或者说各地参与的博弈竞争的特点,是买方(投资方)主导的卖方(引资方)竞争。

  1、长三角是引进外资竞争最激烈的地区。
  成本、市场、周期、技术等因素决定了当前国际制造业转移的基本方向。长三角地区作为同国际制造业转移去向相吻合的地区,由于各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冲动和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也成了争夺国际资本投资最激烈的地区。

  2、长三角由外方主导下的卖方竞争格局已经形成。
  从市场结构演变角度考察,吸引外资上,年投资额和增长率都由上海独占鳌头的局面已发生改变。十多年来由上海作为卖方主导的市场(自然垄断)格局正演化为长三角几家主要城市竞争(寡头垄断)的市场特征,并逐渐出现走向越来越多的城市纷纷加入竞争(垄断竞争)之势,而外方主导下的卖方竞争格局已经形成。

  3、长三角卖方竞争格局下,上海已处于竞争的弱势地位。
  上海在引进外资的策略上由于过分迷恋于综合优势和政策优势地位,造成上海综合功能性地位的上升、传统制造业衰退的同时,部分优势产业如装备工业等发展的停滞不前。长三角其它城市和上海间在发展上竞争的日益激化非一日之功,但这种竞争的格局是近年才逐渐反映出来并开始引起重视。长期来,上海同长三角其他城市之间,不构成有相互对等实力的竞争关系,但并不意味着在引进外资的争夺上没有竞争,只是由于上海自身强大的引资能力和在长三角无可匹敌的开放政策,而忽略了周围崛起的竞争对手。
  长三角部分城市近年经济发展上的迎头赶上,同上海在一般制造产业领域的发展水平上已形成相近的制造能力。过去凭借政策开放优势的特殊(自然垄断)地位下,上海作为卖方(引资方)同买方(投资方)的博弈中所处的主导地位也随着相邻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市场开放度的加大正在失去。在长三角几个经济领先发展城市已具备引进外资的同等产业进入条件下,目前长三角区域内演绎由卖方之间发生的通过土地和税收优惠政策为主要竞争手段来吸引资本的市场竞争格局中,上海正在失去竞争的优势地位。

  4、长三角引进外资的竞争将趋于白热化。
  在新一轮发展中,长三角十五城市中除上海外,位处第一序列的苏州、杭州、无锡、宁波、南京等5个经济领先发展城市同上海一样,为抓住国际资本转移带来的机遇,而先后提出了“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战略设想,使长三角这几个经济领先发展城市未来的引资竞争走势更趋白日化。从上海的角度观察,在局部产业领域,周边相邻地区已形成在制造业发展上的清晰竞争对手。

  5、长三角表现为无序的卖方竞争已影响长三角整体利益。
  长三角竞争各方在税收、土地价格等政策方面为引进外资上的各出绝招,造成长三角出现不计成本倾销式竞争的苗头,外方得益于卖方竞争相互压价出现的巨大利润空间,这种卖方竞争形成外方一方得利的情况持续,将会恶化长三角的经济环境,降低长三角整体的市场价值。长远看,已出现以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为竞争条件的卖方竞争形成的“成本价”以下的出价,造成长三角的整体损失最终将从根本上恶化长三角的投资环境。

  6、长三角卖方竞争现状是博弈论中非合作博弈的典型反映。
  1)博弈论的角度观察长三角的这种竞争态势,反映出典型的非合作竞争博弈形成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以博弈论大师诺贝尔奖获得者纳什命名的一种非合作竞争博弈的策略组合,在给定对手的策略前提下,每个参与人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具体说,纳什均衡是一种在其他参与人的策略一定的情况下,博弈一方以追求个体利益的极大化的“个体理性”选择为出发点,而不管这种所有参与博弈个体策略的集合是否最终影响博弈个体利益的博弈策略。在纳什均衡状态中,“个体理性”选择的利益结果永远小于“集体理性”的选择。
  2)在策略博弈中,假如个体的策略博弈在其它博弈者按“个体理性”作出竞争博弈选择的前提下,按“集体理性”作出的合作博弈选择,其利益所得将远远小于按“个体理性”作出的博弈选择。因此,没有一个参与博弈一方愿意主动偏离均衡状态而使自己蒙受利益方面的损失,结果导致了共同利益损失。
  3)在长三角其它城市不遗余力参与竞争的条件下,一方城市的策略博弈只能选择竞争博弈,明知合作的利益所得将远远大于这种竞争博弈,但竞争各方是按“个体理性”作出的选择,并不考虑“集体理性”。这种在确知“集体理性”作出的选择远胜于“个体理性”选择的情况下,但最终还是选择“个体理性”,反映了典型的“纳什均衡”所定义的非合作博弈状态。

  二、改变长三角投资市场由买方(外资方)主导的卖方竞争格局,必须营造长三角地区的合作博弈策略环境

    在长三角现有卖方竞争态势下,这种竞争局面的延续,表面上存在一方获胜、一方失败的零和博弈结果,但竟相压价最终将形成买方(外方)一家得利,各竞争卖方共同受损的结局,长远发展考虑,长三角竞争各方必须寻求合作共赢的博弈策略。

  1、长三角恶性竞争的局面将导致长三角投资环境的恶化。
  1)长三角各城市间这种卖方之间的激烈竞争体现出零和的博弈结果,竞争卖方之间一方的获胜往往是以另一方的失败为代价的;面对外方(买方)货比三家制造的卖方竞争局面,胜出方最后的成果是非常惨烈的。在同买方的博弈中,往往赢得定单失去利润,甚至是亏本胜出;
  2)宏观上把握,从卖方角度考察,长三角目前以土地和税收政策优惠为条件的竞争,表面上看,由于争相压价出现短期资源无限供给的局面,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资源供给有限的矛盾终将凸现;从买方的角度分析,中国长三角经济的增长潜力和市场潜力,使长三角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是长期的,这将陷入国际资本短期投资有限性和长期投资无限性的矛盾。从现状角度考察长三角整体发展,无论从长期和短期来看,都将对长三角的整体投资环境形成变数较大、不稳定的评价。
  3)而对长三角卖方竞争各方而言,必须达到共识的核心点是外资方在长三角竞争中由于买方地位而形成的市场优势必须有所遏制,否则将造成长三角各竞争卖方的极大损失;长此以往,长三角为引进外资出现的倾销式竞争将使竞争各方不胜负担,最终将动摇目前的竞争格局,将使竞争各方不得不检讨卖方无序竞争的态势,寻求共赢策略,但等到哪时损失已经形成,悔之晚唉。

  2、上海和长三角其它竞争对手应寻求共赢的策略途径。
  面对长三角的竞争格局现状和可能恶化长三角未来发展环境的趋势,作为一方利益主体,上海和长三角相关城市既不能置之度外,也不能被动应对。在长三角经济走向开放和市场化的趋势下,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除要在改善竞争环境,增强竞争软、硬条件上下工夫外,还可考虑从长三角整体角度,在博弈策略上做文章。前者是以市场竞争的条件(各地优势)为思考的基点,寻求发挥竞争的优势条件。后者从涉及竞争城市(寡头垄断)之间相互关系出发,寻求有利共同生存的市场环境。

  3、从博弈论的角度考虑长三角应探索合作博弈策略。
  博弈论的策略选择分为两大类,合作博弈和非合作(竞争)博弈。目前长三角引进外资的竞争中体现的非合作博弈是博弈策略的一般状态,而合作博弈始终是博弈论希望达到的理想策略目标。合作博弈意味着“个体理性”的选择依赖于长三角各城市共同的“集体理性”选择,这种“集体理性”的选择是在具体博弈策略中对现行“个体理性”选择策略的调整,也意味着对已存在博弈规则的调整。而这类规则的调整和新的合作博弈规则在长三角的推行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合作共识上,必须在各方处理区域博弈决策的具体的实践中,也即动态博弈机制的具体实施中实现。

  4、上海在长三角合作博弈策略探索中要发挥主要作用。
  上海在长三角的合作博弈规则的建立中要发挥主要的作用,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从上海在长三角的经济地位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考虑。上海在长三角合作的利益远远大于竞争,上海不能、也不愿继续参与引进外资上同长三角其它城市进行以土地、税收优惠政策为内容的倾销式竞争。二是从长三角各城市作为卖方整体对买方(外资方)的竞争中争取主导和平等地位的角度考虑。卖方主动权的获取在于卖方竞争各方的共同合作和努力,核心是建立卖方竞争各方在与买方竞争博弈中的一致合作共识,并明确卖方各城市间的市场竞争和市场划分规则。上海对长三角经济的强大辐射能力,应考虑重新争取在长三角引资竞争中的主导地位,争取长三角市场竞争的主动权,这就必须有系统的竞争策略。而上海在长三角既定格局下要改变由买方主导下卖方竞争的局面,必须有超越常规的思维和做法。
   
  5、促进长三角博弈规则从非合作(竞争)博弈向合作博弈转变。
  1)任何博弈都有一个最重要的要素--博弈规则,它是博弈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博弈规则规定了博弈当事各方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这样做的得与失将是什么,那样做又将如何等等。而一般所谓的"制度"则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因此,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制度就是博弈规则。制度安排不同,当事各方的策略选择空间就不同,博弈的结果必然不同。另一方面,不同的规则,不同的制度之间也存在堪称"博弈"的关系。人类社会不断进行的多重博弈支持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一个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必然会在多次重复博弈之后被修正或淘汰。
  2)长三角非合作竞争博弈规则的形成来源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个体利益凸现后对利益极大化目标的追求。当这种以村、镇、企业为单位的竞争规模化,逐渐演化为城市之间的竞争博弈,这种竞争才开始有了跨地区竞争的意义。由于制度规则的形成是重复博弈的结果,对非合作竞争博弈策略的抛弃或在部分领域的修正,必须同合作博弈规则的启动、建立同步进行。
  3)合作博弈强调在关联方的决策中,通过互惠策略(一报还一报),促进行为人之间的合作,形成基于个体理性(利己动机)的集体理性结局(正的外部性或者利他行为),形成社会的道德共识。简单说就是: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对我不好,我也对你不好。我对你好,是为了你能继续对我好。我对你不好,不是睚眦必报的互相损害,而是要将对方重新拉回合作的轨道。合作博弈得以实现的机制是,通过对恶劣行为的惩罚,驱使行为人合作。因为从多次博弈和演进的角度看,合作比不合作的收益大于成本,不合作比合作的收益小于成本。
  4)因此,在长三角卖方竞争各方将合作博弈策略作为“个体理性”同“集体理性”相重合的选择和推进中,其存在的可能性与合理性是使这种基于合作基础上的博弈策略制度的重复多次才能最后形成。在长三角各方正跃跃欲试准备大干一场的情况下,这轮国际制造业转移中对外资的引进中要完全放弃相互间的竞争是没有可能的。因此,从可操作性出发,具体寻求合作的实践中,在局部领域、局部层面和局部环节,启动合作博弈策略的实施可能是比较切合实际的,也易使长三角各方合作博弈策略能达成规则并形成制度化。

  6、建立长三角竞争格局的局部领域具可操作性的合作博弈规则
  作为具体启动策略博弈合作途径,可从以下各方有可能达成的合作博弈规则着手,可以考虑:
  1)从涉及长三角长远利益共识的合作角度着手,如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等。鉴于卖方过度竞争对长三角长远资源和整体价值的不利影响,长三角竞争各方应着手研究出台为各方认同、有关竞争底线的游戏规则,建立反不正当竞争联盟,以消除对长三角长远资源的损害,改变竞相削价竞争局面,并以此作为合作共识起步。
  2)从市场交易竞争角度考虑,为获取市场交易中的有利地位,长三角竞争各方应形成卖方联盟。在各方认同的范围内,采取针对买方共同一致的竞争策略。根据买方(外资方)的不同国别地区、相关产业竞争方关系,采取长三角一致性对外、多方招商的原则,形成卖方作为交易一方,制造买方多方竞争局面,以最大限度争取和保护卖方利益。
  3)从长三角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在部分发展目标上达成规划协调。各方应约定长三角开发区总量控制和分期开发计划,减少短期内土地集中供应,造成供大于求的局面,保持长期持续稳定对外招商引资的能力。
  4)从发挥长三角各地竞争优势着手,各方在部分产业领域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商定各方的发展领域即划分投资领域和市场份额。通过减少竞争者撞车,提高卖方者在交易中的谈判地位,形成长三角部分产业领域对内错位分工,对外错位竞争的良性竞争格局。

  三、抓住举办世博会时机,凭借上海的有利地位,主动采取合作博弈策略推动长三角区域合作博弈规则的形成。

  2010年上海举办的世博会同长三角紧密相关的市场特点,决定了上海同长三角之间自现在起至2010年就存在着由特定时间、特定地区、特定项目、特定事件组成的一系列市场竞争。上海自取得国际上世博会卖方(举办方)竞争获胜地位的同时,在中国的买方主导地位也同时确定。上海这种以市场优势获得的绝对地位,决定了在长三角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在长三角具有合作共识的前提下,上海的这种特殊地位具备了推动长三角合作博弈规则形成的可能。

  1、长三角合作博弈规则的推行需要首位博弈策略实施的推动。
  从合作博弈规则形成的启动环节角度,要确立长三角竞争某一方的领头和起步作用。博弈策略的特点是一方的策略实施以相关方的策略实施为己方策略的出台依据,这就形成了博弈实施过程中技术层面上竞争策略的序位问题。从博弈策略的演变特点看,有优先出牌权才会形成新的博弈规则的可能。博弈规则形成中的一报还一报规律决定了首位策略选择者对制度形成的重要作用。长三角合作博弈规则的形成必须有这样一个首位博弈策略实施者的贡献,使长三角的合作共识在具体的实施中得以持续进行。

  2、上海的世博会举办权带来了具有唯一性的博弈决策的优先权。
  1)鉴于上海在长三角的特殊地位和利益,以及上海服务于长三角的要求,上海对长三角合作博弈规则的形成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从形成合作的前提和次序出发,前提条件是上海要掌握博弈的主动权,也就是优先决策选择权,这有助于在重复博弈的一报还一报的策略特性中率先倡导建立由上海主导的竞争规则。
  2)上海由于获得了2010年世博会的举办权,也因此在长三角下一轮围绕世博会举办的实施涉及的各种投资市场和服务市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从博弈过程中的优先选择权的角度,世博会赋予了上海在博弈中的主导地位,在资源在手的条件下,上海掌握了长三角制定竞争游戏规则的话语权,成为扭转长三角竞争态势从无序走向有序的契机和促进长三角走向合作博弈的重要机会。

  3、以世博会举办,推动长三角合作博弈规则建立的设计要求
  1)从博弈论的角度考虑,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博弈的参加者,即博弈过程中独立决策、独立承担后果的个人和组织;第二,博弈信息,即博弈者所掌握的对选择策略有帮助的情报资料;第三,博弈方可选择的全部行为或策略的集合;第四,博弈的次序,即博弈参加者做出策略选择的先后;第五,博弈方的收益,即各博弈方做出决策选择后的所得和所失。
  2)根据博弈特点讨论世博会的举办原则,涉及的博弈构成大致也包括了五方面的内容:A、世博会筹办中上海和长三角相关城市都将成为办博的参加者;B、世博会举办的市场机会和同长三角各方的基本策略等相关信息都是公开并能获取的;C、长三角城市有关各方可考虑选择参与世博会举办上同上海的合作,也可考虑在具体的世博会会展市场份额中选择同上海竞争博弈的策略;D、由于上海是世博会举办的主导者,获得了博弈策略的首位选择权,具有启动实施长三角合作博弈策略选择的条件,上海将发出在世博会举办中同长三角合作博弈信息的;E、世博会举办中,长三角各有关城市选择同上海合作或竞争的博弈策略,其获得的收益是完全不同的。

  4、在世博会举办中启动长三角合作博弈实施:
  1)上海市政府正式向江苏、浙江或长三角十五个城市表达愿同长三角有关城市合作举办世博会的意愿,并愿在市场化、平等基础上同各方一起规划、设计、协商联合举办世博会的有关事宜和操作平台的建立,并以此作为今后处理长三角涉及有关事务在区域市场竞争中寻求合作的基本原则。
  2)世博会是一份特殊的远期市场合同,上海举办是对交易合约履约的过程,上海和长三角联合举办世博会的具体实施也是通过市场化的交易合约安排,面向长三角组织履约所必须的资源,并落实实施来体现的。具体而言,世博会有关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生产等经济活动,也就是世博会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场馆建设、其它配套服务、经营许可权等都将包括在内。同时上海和相关各方结成的履约方,必须有一定的合约支持。交易合约的签订就成了长三角联合办博各方形成特定利益关系的表述方式。
  3)长三角各方同上海签订联合办博这个交易合约涉及的制度安排,主要包含的内容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明确共同举办世博会各方的利益所在和市场划分的基本原则,将根据各有关城市按参与办博的意愿和所能达到的竞争条件决定为世博会配套的场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运行方式、旅游市场的利益分配、有关许可权的使用、世博会有关经济事务在相关地区的税收互惠等。
  上海在制度安排中将重点考虑对愿在长三角寻求建立合作博弈规则、参与世博会合作的长三角相关各方给以项目投资和市场安排的支持,世博会涉及的所有跨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只安排愿意选择合作的有关城市,让长三角参与合作博弈各方在重复博弈中体现合作博弈带来的好处,以形成上海主导的长三角共同寻求合作共赢的局面。
  B、明确长三角世博会联合举办的机构设计,可考虑包括三个层面的构成,即长三角联合办博委员会,若干专业小组,及包含所有涉及项目的长三角世博会控股公司。专业小组是由各类专家组成的事务性操作层面,是按市场化要求建立、非市场化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世博会规划确定、市场的划分、计划的制订、各种规则的协商、起草,办博过程中涉及相关事务的监督落实如税收互惠的协商等。
  控股公司层面的设立是考虑办博操作平台需要既能贯彻政府意图,又能达到市场化运作的实际需要,某种程度,这也是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过渡平台。
  C、明确长三角联合办博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将来的延伸功能考虑,以利于长三角合作长期、制度化运作。长三角联合办博委员会的设立是基于以上海名义举办世博会的履约需要长三角一体化的协作和相关城市的自愿参加。因此,该委员会是实施联合办博规划、协调、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是相关城市政府涉及办博事务的共同授权机构,并由各方委派代表组成,上海是当然牵头方,该机构的运作和设计可作为未来长三角地区合作委员会的雏形来考虑。一旦长三角一体化合作条件成熟,可实现自然转换。

  四、上海在长三角竞争格局中推动合作博弈策略的讨论和思考

  1、关于对长三角建立卖方合作联盟与长三角走向市场化的认识
  可能有人认为,在鼓励和推动长三角发展走向市场化的理论和实践背景下,本文竭力鼓吹建立长三角卖方联盟来共同对抗买方,是同长三角走向市场化、自由竞争原则的冲突。然而,长三角卖方联盟或反不正当竞争联盟,表面上看有建立市场垄断的嫌疑,易造成误解。但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持长远发展的角度,最终还是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这也是符合国际通行的经济惯例,也是长三角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某种程度反映了长三角市场的法制管理能力。

  2、长三角区域体现的竞争和合作博弈两种形式将长期存在
  博弈的特性决定了上海的每一步决策行动都直接影响了长三角其他城市,在坚持长三角共同合作发展前提下的合作应成为未来处理地区关系的基本前提。但如前所述,长三角合作博弈的推进和实施只能在部分领域推行,合作制度的建立也是需要长期努力。必须认识到,上海在长三角,竞争下的合作与合作之外的竞争将长期存在,上海在非优势领域的逐渐落后也是不可避免的。必须客观认识到,今日长三角这些经济领先发展城市同上海在制造业的竞争,在明日可能演化为在城市功能上的竞争。在世博会推进长三角建立合作博弈规则的设想中,尚无法全部完成上海主导的长三角市场竞争格局这篇大文章。

  3、上海要考虑寻求长三角合作博弈下的竞争策略
  从忧患意识的角度考虑,长三角的合作和竞争始终处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在寻求合作的背景下,上海还应考虑竞争的优势发挥。上海在长三角市场竞争优势的发挥,除了要从改善软环境,发挥综合优势出发之外,还须从竞争策略的角度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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