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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三暮四与时间价值

  小时候,我就铭记了“朝三暮四”这个成语,它出自《庄子.齐物论》,讲有个玩猴子的人拿橡实喂猴子,他跟猴子说,早上给每个猴子三个橡实,晚上给四个,所有的猴子听了都急了,后来他又说,早上给四个,晚上给三个,所有的猴子就都高兴了。这个成语愿意是只变形式,不变实质以欺人。因为玩猴的人无论早上给猴子的橡实是三个还是四个,一天总共给的都是七个啊。难道人类心目中这么聪明的猴子就这样被“玩”了吗?

  当我接触经济学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古人举这个例子说明玩猴的人聪明、善变,猴子却被欺负了是不恰当的。按边际效用学派的观点认为:人们对现在物品的评价和需求总是比未来物品高,相同数目的现在物品和未来物品相交换时,两者的价格不会相同。价格的差异表现为未来物品对现在物品有一种相应的价值在时间上的贴水,即时间价值。时间价值是未来价值与现在价值的“时差”,是“低估未来”而产生的。对未来的低估,主要是基于:①物品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未来物品的边际效用总是低于现在物品的边际效用;②人们可以利用现在物品为本金,从而创造新的价值;③现在物品是确定的,而未来物品是不确定的。

  橡实的价值确实会随时间而改变,比如晚上的橡实肯定没有早上的橡实新鲜,也就是说同样数目的橡实的价值在晚上会低于在早上,我们也就不难想象猴子为什么愿意早上要四个橡实了。猴子早上得到四个橡实意味着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支配权同时避免更大的风险,因为先得到跟多橡实使得猴子可以有更多食物资源和时间资源去决定如何满足自己的最优效用,同时玩猴子的人也可能晚上不会给他们橡实了(即晚上的橡实是不确定的),这样猴子就比起在早上得到三个拥有了跟多的保险。所以猴子在“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中选择“朝四暮三”是有道理的。

  同样,猴子得到的橡实就是玩猴人失去的橡实,如果以橡实数目为标的,这将是一个零和博弈,也就是说“朝三暮四”的分配对于玩猴人来说比“朝四暮三”要好。因为玩猴人将拥有更多资源和更多时间去支配白天和晚上猴子的表现,甚至晚上他“玩赖”,剩下的橡实一个也不给猴子。所以玩猴子的人一开始就选择“朝三暮四”也是有道理的。但是玩猴子的人为什么愿意将“朝三暮四”改为“朝四暮三”呢,难道仅仅是因为猴子不愿意吗?或者玩猴的人“聪明反被聪明误”吗?那为什么改变的不是“朝五暮二”、“朝六暮一”呢?我想这是因为玩猴子的人不是以橡实数目为效用的,而是以“逗”猴子为效用,只不过橡实是他逗猴子的工具而已,因此他随意的一改数目将猴子由“叹气”调到“兴奋”的过程,就是他所得效用增加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猴子和玩猴的人是共赢。只不过令人悲叹的是,猴子始终在玩猴人的“如来佛掌”之中,它们所做的就是如何在掌中游刃有余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而玩猴的人也会从猴子在他手掌中蹦跳感受“搔痒”之痛快。

  所以不能说玩猴的人有多聪明、多狡猾,而猴子却被玩弄了。在这种本身就固定了的人与动物的“等级”自然阶层中,是动物们在“潜规则”中努力寻求自己的最大利益。

  可是后来古人还把“朝三暮四”的寓意发展到指某个人变化多端,心怀诡计。这样一来就有了两种解释:一是说 “朝三暮四”者改变行为、目的是有时间成本的,但是变化是跟着形势走的,或者发现之前的行为错了决定改正,不管怎样“朝三暮四”者认为时间成本的损失小于最终决定的“收入”。二是指,说“朝三暮四”的人的利益被“朝三暮四”者的变化所干扰或者预期会被“损失”,也就是说“朝三暮四”者在“规则”时间里的“做功”最后造成了对方的损失或则潜在损失,而对方的损失将是“朝三暮四”者的收益。第一种解释从“朝三暮四”者来说是必须“改正错误”的变化,。第二种解释从对方来讲是“吃不了葡萄说葡萄酸”。从这两方面看,“朝三暮四”者也不见得是心怀诡计、变化无常的贬抑吗?

  其实,一切都是时间价值在作用,“朝三暮四”的变化必须以损失时间价值为代价,而变化后的收益会超过时间价值(成本),使得效用递增;而同时这种时间价值的变化又将对方本以获得的时间价值(收益)变得“云飞雾散”,使得效用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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