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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企业双出动 破解企业“招工难”

  目前,纺织企业普遍存在着招工难的现象,这一问题已造成县域各企业的困扰,现就县域企业行业招工难的现状,主要从政府和企业两方面谈谈这一难题的突破点。

  一、政府牵头,企业出力,积极做好劳务输入

  建议由政府协调,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纺织企业为成员单位,组成县域企业招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是建立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规范有序的招工运作机制。加强与劳务输出量大的地区劳动就业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跨区域劳务合作基地,实现就业岗位与劳动力资源信息之间的相互沟通。二是建立健全劳动力信息市场,积极搭建供需平台。定期收集和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传媒、互联网等渠道加强对外信息发布。劳动就业部门可在各乡镇及其周边地区建立信息网络,在车站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建立纺织企业用工信息宣传栏。同时,企业应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申报企业招用工情况,加强合作和联系。三是做好招用工调研工作。及时统计分析企业用工现状,掌握企业用工第一手资料,编制招工计划,下达招工和用工任务。   

  二、政府监督,企业改进,逐步优化用工环境,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方面,由政府协调劳动就业、监察、教育、执法等部门,优化用工环境。强化自身职能,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优化就业环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统一规范现有行业各项待遇标准,切实维护现有职工各项待遇及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积极公平地调解劳资纠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组织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职工子女入学安排,放宽引进人才子女就近入学的条件,切实解决外来务工者子女读书难问题,让他们免去后顾之忧,安心地投身于经济建设。各执法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应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管理,为纺织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和谐的竞争环境。
   
  另一方面,企业也要主动采取措施,利用成立行业协会等方式,规范本行业内部的职工待遇,统一行业标准。积极配合劳动保障及相关部门,做好招用工工作。企业员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企业应爱护、关心、尊重员工,让员工视厂如家,与企业患难与共,自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社会职能部门应公平、公正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保障员工基本工资,逐步提高福利待遇,严格执行工时有关规定,改善工作环境,让员工享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这才是吸引人才、留住本企业员工的最好措施。首先,企业对员工所做出的承诺,应确保无条件落实到位。所给予的工作报酬,必须与其劳动的时间、效益相适应,并做到不随意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第二,凡按国家规定的医疗、社会养老保险和福利、职工正常休假,女职工正常婚假、产假及假期工资等问题,应有明确制度保障,力求在落实这些保障时,能让职工体味到企业善待职工的人文关怀;第三,企业要不断优化用工环境,努力改善住宿条件和适时提高职工伙食标准,大力改善职工文化生活单调的状况,积极做到人文化管理;第四,企业应依法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如安排适合岗位给残疾人就业,自觉落实环保责任等,这都对企业树立对外形象,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三、整合政府、企业双方资源,合理招用季节工,保障用工的连续性

  1、招用季节工,缓解企业淡旺季用工难。对企业所需用工,可分解到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乡镇政府。组织各乡镇28-35岁农村妇女的,利用其农闲时间,集中进行基本技能培训后,到各纺织企业工作;利用高中生、在读大中专生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习时间,让他们也加入到企业的季节工队伍之中,发展带动一批固定的季节工招用队伍。

  2、合理调剂淡旺季用工。劳动保障部门在积极引导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应合理调剂淡旺季用工。企业的生产均有淡旺季节之分,旺季职工加班加点收入高,淡季没收入,甚至失业,这也是企业招工难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想保证企业淡旺季用工的连续性,就要求企业在生产旺季时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报酬,在淡季时也应保障职工的基本工资收入,从而淡季时留住职工。

  作者单位:高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395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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