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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值理论研究三种不同方法的评析——兼与晏智杰教授商

内容提要:本文在不考虑研究结论正确与否的前提下,对有史以来价值理论研究的三种主要方法——本质现象分析法(劳动价值论等)、边际分析法(边际效用价值论等)、均衡分析法(均衡价格理论等)——进行了分析。指出,本质现象分析法是基本的、不可或缺的。边际分析和均衡分析虽然各有所长,但对于揭示价值的本质只具有辅助性的技术意义。均衡价格理论及其均衡分析方法的拥护者(晏智杰教授等人)对本质现象分析法的批评和否定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均衡分析借以固步自封的主要论据“剪刀论”① 其实是似是而非的。研究方法的欠缺——没有进行本质现象分析——决定了均衡分析不可能揭示价值的真正本质。

关键词:价值理论   研究方法  本质与现象   边际分析   均衡分析

一、引言

  2007年第3期《经济评论》杂志刊登了晏智杰教授《对财富与价值二分论的解析》一文,该文在对劳动价值论表示疑义的同时,对劳动价值论“视价值为……本质,视价格为表面现象(价值的货币表现) ”的“本质现象研究方法”也提出了质疑。晏教授指出,“市场价格就是市场经济生活的本质或本体表现,……它既是现象,也是本质”。“商品价值说到底只是商品市场价格的一种形式, ……在它们之间无所谓本质和表象之分”。“将价值与价格相区隔”的“本质现象”分析方法是“值得商榷”和“不合时宜”的。因而,“必须重新认定价值和价格的一致性,并将这种认识作为构建我们的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出发点和基石之一”(2007)。

  可见,价值理论研究不仅存在着不同结论的争论,同时也存在着不同研究方法的争论。在分析价值理论研究的不同结论同时,对不同研究方法进行分析、比较同样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况且晏教授等人已经对劳动价值论等的研究方法提出了质疑。本文在暂不考虑研究结论是否正确的前提下,对有史以来价值理论研究的三种主要方法——本质现象分析法(劳动价值论等)、边际分析法(边际效用价值论等)、均衡分析法(均衡价格理论等)——进行了梳理,指出了各种方法的科学性及其哲学和逻辑意义,并力图对不同方法对价值理论研究具有的意义和作用进行评价和说明。

  本文结构如下:第二节是对“本质现象分析法”的简述和评析;第三节是对“边际分析法”的简述和评析;第四节是对“均衡分析法”的简述和评析;第五节说明了本质现象分析法对价值理论研究的意义和必要性;第六节是总结。

二、本质现象分析法

  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不同属性的物品所以能够交换,一定有某种“可通约”的共同属性(本质)存在。“没有等同性,就不能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等同”(1985)。由于时代所限,他仅仅提出了问题,并没有对这种本质是什么作出明确说明。在他之后的思想家将这个决定不同物品得以交换的“可通约”的共同本质称之为价值,并沿着他的思路和方法继续进行了不懈的深入研究。十九世纪初期和中叶,形成了以萨伊、西尼尔、约翰•穆勒等人为代表的生产费用价值论和以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人为代表的劳动价值论(苏东斌等,2002)。生产费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来自人的劳动加上自然力和资本的作用”(萨伊,1963)。劳动价值论则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马克思,1954)。虽然研究结论不同,不同代表人物的具体表述也有一定差异,但二者的研究方法是基本一致的。他们都认为:不同属性的物品交换仅仅只是表面现象,交换物品背后的共同本质或“共通物”(马克思,1954)的存在才是决定交换得以进行的本质原因。基于这种研究方法,在分析交换物品背后共有的价值本质同时,他们还对价值的现象表现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比如, 斯密首先指出了价值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1974),李嘉图在斯密的基础上(承认物品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进一步指出价值可以通过价值量而量化表现出来(2005)。马克思则把这种分析方法推向了一个高峰。他不仅指出了价值的本质是人类抽象劳动,而且对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价值量这些价值的现象表现形式也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和说明(1954)。

  不论生产费用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结论是否正确,他们在研究中共同使用的“本质现象分析方法”是具有科学性及其哲学和逻辑基础的;是对任何科学研究——不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适用的。本质与现象既是现实中常用的两个概念,也是哲学研究的一对范畴。从哲学上说,任何事物都具有本质与现象两个方面:本质是对事物的高度抽象,是隐蔽的、不可观察和度量的(没有如颜色、形状、数量等可观察、可度量的形式);是事物主要的、决定性方面;说明该事物与其它事物的不同,即事物“是什么”。现象则是事物本质的表象,是具体的、可观察和度量的(具有诸如颜色、形状、数量等可观察、可度量的形式);是事物次要的、从属方面;说明该事物的表现形式及其数量多少,即事物“是怎样”或“是多少”。本质和现象既互相联系,又有所区别。二者并不能混为一谈。比如,“人”是张三、李四这种“事物”的本质,张三、李四则是“人”这种“事物”本质的现象表现。我们可以说,张三、李四是“人”,但决不可以说“人”是张三、李四。同理,三居室、两居室的本质是“房子”,我们可以说,三居室、两居室是“房子”,但决不可以说“房子”就是三居室、两居室。等等。在某种意义上说,科学研究的意义就在于指出和揭示事物本质与表面现象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本质怎样决定现象,现象又如何表现本质(即便以假象形式)。没有任何现象没有本质,也没有任何本质不通过现象表现出来。“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与事物的本质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了多余的了”(马克思,1954)。

三、边际分析法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以及法国的瓦尔拉斯等人几乎同时独立的运用一种新的边际分析方法对价值理论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价值取决于物品的效用,但“不是它的最大效用,也不是它的平均效用,而是它的最小效用”(庞巴维克,1964)。等等。这种新的价值理论对传统价值理论(劳动价值论等)产生了极大冲击,不仅其研究结论受到理论界的广为关注,其边际分析方法还被推广应用到其它领域,至今仍然还是经济理论分析的一个重要工具。

  虽然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先驱者运用了新的边际分析方法,但他们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或目标只是为了加深对价值的本质分析,或者说,是对本质现象分析方法的补充。他们同样认为:价值是本质,使用价值、价值量等是现象,继续致力于从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对价值进行分析——虽然其表述是含糊和不清晰的。
  边际分析方法的特点在于:将事物看成是发展、动态的,注重对事物进行动态(边际变化)分析,这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这种新分析方法的应用有助于帮助我们加深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但它决不能替代对事物的本质现象分析。

四、均衡分析法

  1890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首次运用均衡分析方法对价值和价格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在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种物品之间的关系。……我们不是用铅、锡、木材、谷物和其他东西来表示价值,而是首先用货币来表示它们的价值,并称这样表示的每样东西的价值为价格”(2005)。可见,在他看来:价值=交换关系=货币价格。他还认为:市场上供需两股力量共同对物品价格产生影响并将其推向均衡。在均衡(价格)状态物品的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相等,买卖双方都没有改变供给和需求数量的激励。如果偏离均衡(价格),供需两股力量的互相作用将会推动价格变化:高于均衡点,卖方将增加供给而买方将减少购买,供给增加需求减少将推动价格下降;低于均衡点,卖方将减少供给而买方将增加购买,供给减少需求增加将推动价格上升。市场价格就是在供需两股力量推动下,以均衡点(虽然这个均衡点也是变化的)为中心而变化、调整,“就像钟摆沿着它的最低点来回摆动一样”(马歇尔,2005)。

  严格的说,均衡分析不过是边际分析方法的发展和补充:均衡点本身就是一个“边际点”;均衡分析则不过是侧重均衡状态的边际分析。从这种意义上说,边际方法与均衡方法是统一的。均衡分析方法的特点在于:在承认事物(价值和价格)是发展、变化的同时,承认事物是由互相矛盾的两个方面(供方和需方)组成,这两个方面又统一(均衡)、又斗争(不均衡),由此而推动事物的发展。这同样是现实中的客观存在。哲学常识告诉我们,任何事物、任何现象都是由互相依赖又互相对立、矛盾的两个方面构成的(所谓“一分为二”)。比如,“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在力学中,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物理学中,阳电和阴电;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等”(列宁,1954)。没有对立的另一面存在,事物就不可能存在。事物内部互相依赖又互相对立两个方面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均衡方法对价格内部矛盾运动及其运动均衡状态的分析,是符合事物自身矛盾运动法则的。

  遗憾的是,虽然马歇尔指出了价格的内部矛盾运动及其运动均衡状态,但他并没有进一步深入探究价格内部矛盾运动“决定性的主导方面”——而这恰恰是揭示价值本质的关键所在。他在指出“供给和需求的矛盾运动共同决定价格”之后就止步不前了。其根源也许在于他的“剪刀论”的迷惑。在马歇尔看来,供需两股力量对价格的作用就像一把剪刀的两面一样是共同的、无法区分的,“我们讨论价值是由效用决定还是由生产成本决定,和讨论一张纸是由剪刀的上边裁还是下边裁是同样合理的”(2005)。既然供给和需求对价格的作用不分伯仲,对价格决定原因的研究也就只能到此为止。“剪刀论”不仅迷惑了马歇尔,也迷惑了百余年来的经济学家,他们和马歇尔一样,都认为已经找到了价格决定的终极原因而无法、也没有必要再继续前进了。即便价值决定价格——按传统的认识,而供需关系决定价格,因而,供需关系既决定价值也决定价格(价格既是现象也是本质)。“价值=供需关系=价格”的“等同论”的提出就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了。可见,均衡分析在拒绝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结论)同时,将劳动价值论(包括其它价值理论)的本质现象分析方法也同时抛弃了——虽然可能是不自觉的。

五、本质现象分析真的没有必要吗?

  以上,我们对价值理论研究的三种主要方法作了简要评述。由于边际分析既不排斥和否定本质现象分析,又被均衡分析所继承和发展,故研究方法的主要争论在本质现象分析和均衡分析之间。晏教授的文章就是否定本质现象分析的典型代表。本质现象分析对价值理论研究真的没有必要、“不合时宜”吗?我们不妨对他们的几个主要论点剖析如下:

  晏教授指出,“人都是具体的人,没有所谓抽象的人”,因此,说人是具有“具体人和抽象人的二重性”和说“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二重性”一样都是没有意义的(2007)。确实,人都是具体的。不仅如此,世间万事万物都是具体的:我们只见过具体的三居室、两居室,没见过抽象的“房屋”;只见过具体的轿车、客车,没见过抽象的“汽车”;只见过具体的上衣、裤子、没见过抽象的“衣服”;等等。但没见过抽象的“物品”(人或其它事物),决不等于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研究不需要对物品进行抽象。“一切科学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列宁,1956)。没有对具体事物的科学抽象,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理解、研究和改造将是绝对不可想象的。试问,如果没有对具体人的抽象,我们如何表述全中国13亿人,或全世界60亿人的利益需求?将每个个人的名字都排列说明吗?光读(写)这些名字可能就要耗费大半生的时间,更不要说从事其他研究了。因此,以所谓“没有抽象的人”,就否定对客观世界认识和研究的抽象方法,是没有道理和不符合事实的。

  也许晏教授会辩解说,他并不否认抽象人和具体人(包括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区别,仅仅是不同意马克思对抽象和具体的“二重性”定义——这种“二重性”把抽象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差别变成了性质差别。即便我们接受晏教授的解释,在晏教授的文章中我们还看到这样一种思维逻辑,由于:抽象和具体的划分没有意义,所以,价值和价格、本质与现象的划分都是没有意义的。因而,价值与价格是等同的,价格“既是现象也是本质”。这同样是对抽象分析方法的否定。我们要问,晏教授所谓价格“既是现象也是本质”的说法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呢?如果所有事物的本质现象分析都没有必要,那么,哲学家提出这两个概念难道是为了向大众显示他们的博学?人们在现实中又为什么经常使用这两个概念?如果仅仅是价格(价值)的本质现象分析没有必要,难道价格具有超脱于其它事物的特殊属性?可见,无论从任何角度,所谓价格“既是现象也是本质”的说法都是不合逻辑、难以自圆其说的。

  否定本质现象分析的另一个主要论据似乎就是所谓“剪刀论”了。“剪刀论”表面上看合情合理。但详细分析却很快就可以看出破绽:一把剪刀有两面不假,但剪刀两面的变化却是同一只手的“一股力量”推动的。用“一股力量”推动的一把剪刀的两面来形容市场上供需“两股力量”对价格的关系,就像用一个人左右两个拳头的“互搏”来形容不同拳击手的两个拳头“互搏”一样——这正是产生“剪刀论”谬误的原因,显然是不合适、不恰当的。供给和需求确实是决定和影响经济及其价格运动的两大因素,这两大因素也确实缺一不可,但二者对经济及其价格运动的作用决不是像剪刀的两面那样绝对平均——来自两个不同源泉的力量绝不可能平均。正如毛泽东所说:“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1951)。就需求与供给这对矛盾而言,需求是矛盾的主要和决定方面,供给则是矛盾的次要和从属方面。需求并不依赖供给而存在——虽然它必须依赖供给才能满足。比如抗癌药品、抗艾滋病药品等,并不因为暂时没有供给就没有需求;比如粮食、水等,并不因灾年的歉收或天气干旱需求就有所减少。有需求,即便没有供给人类也会千方百计的创造供给以满足自己的需求;甚至在供给产生之前也会在观念上首先给自己创造出一个虚拟的供给及其价格。比如,垂危的病人宁愿付出自己的全部财产(虚拟价格)来购买救命的药品(虚拟供给);封建帝王宁可用全部江山(虚拟价格)换取长生不老药物(虚拟供给)。等等。需求也并不因法律的限制或禁止就停止对供给或价格的“创造”。比如毒品交易、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买官卖官等,虽然受到党纪国法的明令禁止和制裁,但由于有需求,同样还是有供给、价格及其交换关系的存在。但供给则必须依赖需求,没有需求,供给再多也毫无意义甚至适得其反(如废水、废气、废物等)。虽然新产品供给的出现可能会对原有产品产生某种替代作用而引发新的需求,但这种极其有限的对需求引导作用与需求对经济及其价格运行的决定性主导地位绝不能相提并论。正是由于需求对经济及其价格运行的绝对主导地位,才会出现需求过大导致的供给不足、需求者之间的购买竞争及其价格上升——需求量大于供给量引起价格上升;以及需求不足导致的供给过剩、供给者之间的销售竞争及其价格下降——需求量小于供给量引起价格下降。也就是说,需求是价格变化主要的、决定性原因,供给是价格变化次要的、从属性原因。绝不能由于需求和供给互相依赖并共同影响价格变化这种假象就认为二者对价格的作用像剪刀的两面那样绝对平均。

  在某种意义上,需求与供给好比人的行走与道路之间的关系(或车与路之间的关系等),人的行走好比需求,道路好比供给。人的行走(需求)是主要、决定性的,道路(供给)则是次要、附属的。人的行走需要道路,但决不是没有道路人就不行走。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踏出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供给则是在需求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指出需求对经济运行(包括价格)的主要、决定性作用不论对于理论研究还是指导现实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人类有史以来的全部经济运行都是以人的需求为核心运转的;是人的需求主导和引领着社会经济活动的前进——任何一个经济工作者都懂得“按需生产”、“以需定产”的道理;需求是推动经济运行的原动力或“地心引力”(马歇尔,2005)。这是任何人也抹煞不了的、无可辩驳的铁的现实。如果人们还感到难以理解,那么,反思一下:为什么需求可以创造出虚拟供给及其价格,而供给却不能创造出“虚拟需求”和“价格”;或者再进一步反问:是由于人必须吃饭才出现粮食供给,还是由于有了粮食供给才产生人的吃饭需求?诸如此类连小孩子都明白的基本常识,不足以说明需求与供给的主次关系吗?如果供给与需求对经济运行的作用真的像“剪刀的两面”那样绝对平均,供需不均衡就绝对不应出现——需求应该与供给同步变化而绝不应大于或低于供给;需求和供给竞争也绝对不应产生——供需力量平均又怎能产生竞争;以竞争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秩序就将不复存在;整个现代经济学也必须重新改写。而如果承认供给和需求对经济及其价格的作用不是像“剪刀的两面”那样绝对平均,那么,对价格决定原因的分析就绝不能停留在的现有认识上止步不前。

  可见,晏教授等均衡方法拥护者对本质现象分析的指责和否定是没有依据和理由不充分的。供需关系(及其均衡状态)同样还是价值的现象表现——虽然它比价格的表现形式更深入、更接近本质,均衡价格理论以供需关系为基础对价格变化原因的解释不论如何“完美”,也只能是表面和不完整的;研究方法的缺陷——没有进行本质现象的“区隔”分析——决定了它不可能揭示出价值或价格的真实本质。

六、结论

  本文对价值理论研究的三种主要方法进行了评析,指出了各种分析方法对价值理论研究所具有的不同意义。其主要结论是:

  1.本质现象分析是价值理论研究基本的、不可或缺的研究方法。不进行本质与现象相区隔的分析,就不可能揭示价值的本质,也不可能获得对价值符合事实的真理性认识。

  2.边际分析和均衡分析都是价值理论研究的一种技术方法,均衡分析不过是边际分析方法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侧重于均衡状态的边际分析。虽然这两种方法都是科学和必要的,但它们并不能取代本质现象分析。

  3.马歇尔及其均衡价格理论所谓“供给和需求像一把剪刀的两面那样共同决定价格”的认识是似是而非的。从本质上说,需求与供给对经济及其价格的作用决不是像剪刀两面那样绝对平均。需求是决定性、主导的,供给则是次要、从属的;需求并不依赖供给而存在,但供给却完全依赖需求。有需求,即便没有供给(或法律禁止)人类也会千方百计的创造供给——甚至虚拟的“供给”和“价格”——以满足自己的需求;没有需求,再多的供给也毫无意义甚至适得其反。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经济现实,我们都必须承认和确立需求对经济(包括价格)的绝对主导地位。

  4.方法是科学研究的工具,先进方法的应用将会大大加速科学研究的进程。因此,对工具(方法)我们完全应该采取“拿来主义”(鲁迅,2005)的态度。不喜欢一个工匠的产品,没有必要不喜欢他的工具;同样,不接受劳动价值论的结论,没有必要将其研究方法一并抛弃。批判的继承和应用各种价值理论研究的科学方法、就像工人增加了先进工具、战士获得了先进武器一样,对深入的科学研究绝不是一件坏事。

  现象是本质的,本质通过现象而表现出来。不揭示事物的本质,就决不可能得出对事物客观准确的认识。均衡价格理论否定和拒绝(对价格的)本质现象分析是一个历史的失误。对均衡价格理论“补充”进行“价值与价格相区隔”的本质现象分析是当代价值理论研究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这种分析将会使我们对需求和供给对经济及其价格变化的不同作用、对价值的本质及其现象表现等得出更符合事实本来面貌的真理性认识。但这已经是另一篇文章的研究主题了。

参考文献:

1. 李嘉图,2005:《政治经济学及其赋税原理》,中译本,华夏出版社。
2. 列宁,1956:《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
3. 列宁,1956:《谈谈辩证法问题》,人民出版社。
4. 鲁迅,2005:《鲁迅全集》第六卷,《且介亭杂文》,“拿来主义”。
5. 马克思,1954:《资本论》,中译本,人民出版社。
6. 马歇尔,2005:《经济学原理》,中译本,华夏出版社。
7. 毛泽东,1951:《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矛盾论》,人民出版社。
8. 庞巴维克,1964:《资本实证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
9. 苏东斌等,2002:《劳动价值学说史略》,中国经济出版社。
10. 萨伊,1963:《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
11. 亚当•斯密,1974:《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译本,商务印书馆。
12. 晏智杰,2007:《对财富与价值二分法的解析》,《经济评论》第3期。
13. 亚里士多德,中译本,1985:《尼科马奇阿伦理学》,商务印书馆。

An Analysis Of Three Different Research Methods On Value Theory
---- And Discussion With Professor Yan Zhijie

Abstract: Without considering whether the conclusion of the study is right or not, this text analyses on three researching method of value theory in the history -- the essence phenomenon analysis method, the marginal analysis method and the balance analysis method . It point out, the essence phenomenon analysis method is basic and necessary. Although the marginal analysis method and balanced analysis method have their own advantages , but they only have supporting technical sense on revealing the nature of value . Their criticism and negative to the essence phenomenon analysis method is according to a lack of facts who is the supporter of the balance value theory and the balance analysis method (Professor Yan Zhijie , etc.). The lack of research methods -- No analysis of the nature of the phenomenon – comes to a decision that the balance analysis couldn’t reveal the true nature of the value .

Keyword: Value Theory , research method , essence and phenomenon , marginal analysis , balance analysis

JEL Classification: D010 , D200 , D240

作者:苗福生
电子信箱:lnltmf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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