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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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23 00:00:00
来源: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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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的前身是国务院1982年批准对中央有关部门所属88所重点高等学校增拔的二千万元科研经费。1985年,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该项经费实行基金制管理,定名为“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并成立了基金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该项基金资助范围限于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重点高等学校,经国务院批准的博士学科点科学研究中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重点高等学校中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为了加强国家重点学科点,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梯队建设,造就一批年轻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本基金使用少量经费资助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的工作的年龄在45岁以下的正、副教授。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博士点基金”项目的申请,评审及管理工作,工作方针为“限额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博士点基金”每年受理一次。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现已建成的专家库,收录了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共计5.7万人,并依托该专家库和教育部科技委进行专家通信评审及会议评审,择优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