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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崭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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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生
出版:东方出版社
  评华生《城市化转型与土地陷阱》

  城市化有两个维度,即土地和人口两个方面。城市不断扩大带来的土地巨大增值,确实使经济增长、城市户籍人口和城市基础设施的美化升级受益匪浅。但一直以来,我们忽略了城市化的主体是人。三中全会以来,决策层强调走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道路,但好的战略需要与之匹配的制度,否则也仅仅是空中楼阁罢了。最近读了华生教授新书《城市化转型与土地陷阱》,笔者秉承了自己一贯理性、务实风格,把城市化过程放在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加以考量,在对欧美及东亚国家土地制度研习的基础上,给出了他的答案。

  土地复杂,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尤其是现在流行的自由主义,总站在道德制高点,一味地过分强调要市场化,权利平等,保护农民利益。华生教授指出,保障失地农民的合理利益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将城市化巨大的财富增值回馈城市化的主体——进城择业的原农村人口,从而解决城市化土地增值与人口流动的逆向配置问题,即增值主要体现在城区和城郊,而绝大部分进城移居人口原家乡的土地并不增值。这种逆向配置的经济学原因,作者归结于土地开发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华生教授指出,土地开发权这种在非农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权利在农业社会是没有什么价值的,而在如今的城市社会中,土地价值因城市化发展而急剧分化,对土地所有权人来说,现在重要的已经不再是拥有多大土地的产权,而是拥有哪里土地的产权。

  同时,华生教授指出,随着建筑技术的进步和摩天大楼的出现,城市土地使用的外部性空前凸显。欧美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的立法,将土地非农使用权即建设开发权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权人手中分离和剥夺,使之成为一种独立于土地所有权而由社会管理的权力,土地市场只是用途和规划约束下的有限市场而已。

  这种对土地开发权与所有权分离的讨论,很可能是对地租理论的一次有效拓展和延伸。早期农业社会,城市是寄生在农业生产之上的,地租理论的重点是放在农地上。无论是最初18世纪的重农主义,还是后来的大卫·李嘉图,土地的价值更多体现是与其自身肥沃程度相关的级差地租。1826年,杜能在其名著《孤立国》中生动地描述了土地由于距离城市中心位置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和用途。20世纪以后,经济学家越来越多地研究城市土地价值,威廉·阿隆索、韦伯、克里斯泰勒等都在杜能理论基础上做了延伸,区位理论被更多讨论。然而他们都难以回答,当城市的区位依赖于它周围的土地利用时,城市及周围的土地利用如何被决定?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新经济地理学派”从地方经济的自我强化上修补了这些不足。但是,以上关于城市土地地租及区位理论的讨论中,大多不涉及城市和农村人口的互动。也许是由于先行发达国家城市化集聚自发和极其缓慢的过程,而且还充斥着殖民、血腥和战争的插曲,这种土地开发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引致的逆向配置问题并不明显。

  恰成对照的是,追赶的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率急速上升,城市土地价值上升和波动剧烈,社会财富形成的绝大部分又都凝结在土地或者住房上。因此,土地开发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会更加突出,需要转型国家政府有效地利用这种关于土地的社会管理权力。笔者指出以东亚五个经济体为代表的土地开发权公平分配的国家和地区都成功完成城市化转型,进入到高收入经济体。这对目前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状况,是有着更大的借鉴意义的。因此,书中充分介绍了东亚五经济体特别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成功经验,他们是如何通过一整套制度设计去落实土地开发权的公平分配的。

  如果土地开发权的这种逆向配置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会给国家社会发展带来痛苦的结果。城市化的大规模移居不过是贫困人口的空间平移,根本不是有体面居住条件和环境从而可融入的市民化,只会造成贫困和机会不平等的转移,还会因为人口集聚产生的近距离对比,使贫富差距更加令人难以容忍从而造成社会撕裂和对抗、争斗日益尖锐化,而这正是战后发展中拉美、东南亚所一再看到的图景。

  中国的城市化转型,土地权益特别是土地开发权的分配,是这个转型过程的一个焦点和难点,也是对中国人集体行动力即国家或社会能力的突出考验。当各种不同的认识和利益把中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推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的时候,正需要像华生教授这样有社会责任感学者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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