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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经济:发展还是不发展?

        查看一下“文革”结束后开展的“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问题再讨论”,或许后人觉得甚为可笑。那时为了批判和深挖“封建专制主义”的根子,封建经济落后停滞必是被讨伐的一大“罪恶”,小农经济则被陪绑在一起,戴上“高帽子”游街示众。记得当年《单一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的病根》刚刊出,校园内外争相传诵,人人都折服于这种字字带血的大批判。三十余年过去,史学、特别是社会经济史研究的进步,证明这样一种大而化之的“批判”,不究细节和过程的历史归纳,不是在澄清历史迷雾,而是制造了新的“冤案”。

  错觉形成的原因可以往前追溯得还远一些。近代新式史学走的依旧是重政治史、轻经济史的路向。1949年以后,在理论上虽然很强调经济基础的作用,实际畸重于生产关系(所有制)和上层建筑一头,对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许多内在动力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史学研究方面,后者的突破必须依赖于专门史与区域史研究的带动,包括学者自身经济学素养的提高,农、工、商各部门微观经济史料的广泛开发等等。

  先举个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数据的例子。从战国开始,史料保存的历代粮食亩产数据大多低至一石,高至两三石之间,看起来这与明清乃至民国差不离,这不是停滞又是什么(上文的作者就是这样论证的)?现在的研究已经指出这是犯了不该犯的常识性错误。发生的原因是浑然不知度量衡的历史变迁,将一石的粮食容量(量制)当成古今始终不变。殊不知汉代的一石只相当于今市制0.2石,唐为0.59石,宋为0.66石,至明清方开始与今制大略相等(比今制稍多一些)。如果只看“量制”,不兼顾“度制”、“衡制”的变化,冒失换算,又会犯错误。例如长度(尺)历代逐渐放大,由此影响每亩面积的计算,古今相差甚多(还不包括各地亩积的各行其是)。汉代1 大亩相当于0.6912今市亩,而1小亩只有今亩的0.288(汉代所谓每户百亩之田,实则只有今之三十三亩多),唐代1小亩为0.2266今亩,大亩等于0.5437今亩,至宋代1亩等于0.9今亩,明清则为今亩的0.9216。重量(衡制)较之度、量变化幅度最小,汉代1斤等于今0.55市斤,唐宋元明清1斤则为今制1.19市斤(以上换算据河南省计量局出版的专题文集,由历代器物实测所得的数据)。现在许多学者已经做出了考虑到以上换算因素的历代粮食单产演进的数据统计,尽管并非完全一致(完全精确几乎不可能),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粮食的单产并非“长期停滞”,总体逐代增长,保持着向上发展的态势。

  人所共知,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促进或制约的作用。但在具体历史条件下,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是促进抑或促退,大有讲究(例如佃农制经济是不是一定比自耕小农经济效率差,张五常的研究就很有启发),这里不能展开。不应忽视的是,即使生产关系变化不大,生产力自身也有其相对独立的发展动力。单就中国古代农业领域而论,可以探讨和发掘的方面,内容也很丰富,现在的教材跟不上,故而反映也甚为不得力。

  农业生产力研究的突破,要感恩于古代农学遗产整理与研究的养料供给。现代农史学科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末由金陵大学农学院开其滥觞,经几代人努力,至今已经成为一门卓有成绩的独立学科,出现了像万国鼎、石声汉、陈恒力、辛树帜、游修龄、王毓瑚等一批具有国际声誉的中国农史学权威专家。然而,在很长的时段内,农史学只是被时代大潮冷落的一条小溪,“埋首穷经”,细流涓涓,不要说激烈的“社会性质论战”无睱顾及他们,就是“乡村建设运动”也很少关注他们的成果,更不用说被“正宗”史学看重援引。在史学界,这种状况的真正改变要到八十年代后期。李伯重是比较早引用古农学史料研究宋、明、清江南农业生产力的一个代表,给江南经济研究注入了不少新侧面、新见解。他的经济史研究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农史学对史学研究的推动。现在众多研究成果透视出促进农业生产力提高的因素有许多,例如土壤、水利、农具、肥料、种子、除害以及一年多熟的复种制度等等。以上任何一种改良新措施的推广,都能带来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增长。

  完全否定过去的研究也是一种应该力求避免的片面。我们不能不承认,历代农民,无论是奴隶、依附农、佃农,也包括自耕农,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境遇始终极低,再生产的资本少得可怜。他们是中国最劳苦的人群。需要补充提示的,自耕农的境遇在“国家”(政府)赋役加重、地方吏治极度腐败的状况下,有些时段甚至比依附农、佃农还差。否则,魏晋南北朝豪强与国家争夺农民的“成功”、明清农民向地主“自愿投献”造成土地兼并严重等等现象都无以解释。现在对历代农民生活水准的研究已经做得很细,有相对具体的数据统计合成,但大致也推翻不了过去的这种总体评估。然而,我们对下面一点却是忽视,或者严重低估了,这就是农民为谋求生存、改善生存,内在地产生的经济“创造力”。现在不少学者已经承认,历史上的中国农民不乏“经济理性”。这种经济理性,可以表现为对一种新形势、一种改良的方法起先保持观望的态度,待到这种方法成效显著,就会竞起效法,加入新的潮流。这在农具改良、种子改良和新品种引入以及田地开辟、耕作制度的演化等各方面都可以得到史料的支撑。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当多,读者可找来阅读。其中王建革的研究很值得关注。

  这里着重要加以补充的,是农民经济发展的自主能力还体现在他们对市场经济的参与程度上。农民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是近三十年史学研究开拓出的新课题,这是过去被忽视的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侧面。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是方行等学者率先打破传统观点,指出中国古代经济整体格局,在自然经济大树的旁边,还生长着商品经济另一棵大树,它们是相互攀附依存的。小农经济不仅不排斥商品经济,而且也是商品经济的参与者。假若说在宋代以前,这种新的见解还需要细找史料、力加论证,那么,在宋以后,特别到了明清时期,已经成了显而易见的社会风气,史料遍处皆是。养蚕、植棉以及种植城镇居民生活所需的其他经济作物,农民家庭手工业兼业丝、棉,都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来源,可以聊补田赋、徭役沉重造成的生产生活费用的不足。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十五《农桑广类·木棉》说得最明白不过:“(松江府)壤地广袤不过百里而遥,农亩之收亦非有加于他郡邑。所由共百万之赋,三百年而尚存视息者,全赖此(棉织)一机一杼而已。非独松也,苏、杭、常、镇之布帛枲苎,嘉、湖之丝纩,皆恃此女红末业,以上供赋税,下仰俯给,若求诸田亩之收,则必不可办。”但需要说清楚的是,农民经济的这种发展新态势,是有前提条件的。这要依赖于丝、棉市场的城镇消费能力增长,也取决于该区域商贸经济的活跃水平。因此,在城镇经济发达的地区,商贸经济活跃的区域,那里的农民兼业与商品化的程度就高,家庭手工业也相对普及。凡事都不能一概而论。说中国古代农业经济是“单一”的粮食生产不妥,但在上述前提条件不充分的地区,农民多种经营以及兼业等商品经济活跃程度相对低下,却也是事实。这同样是农民出于经济理性的无奈选择。经济作物产品卖不出去,或卖不了好价钱(利润风险太大),自然也就只能返回到比较稳定的粮食耕种老路。有力的例证是,即使在粮、棉兼业的地区,棉花、棉布价格上涨的时候,农民弃粮植棉;反之,价格大幅下降,产品滞销,他们又弃棉种粮。总之,新的研究不断提示,古代中国农民也有一定的对市场经济的敏感度,也内在地具有计算“成本-收益”的经济本性,这就击碎了过去总是认定农民性格为保守愚昧的那种陈旧偏见。    

  “唯生产关系论”缺陷严重,“唯生产力论”也会落入同样的陷阱。在看到农业经济、特别是农业商品经济有其自身发展动因的同时,我们还是必须承认这种发展处处受到生产关系、政治制度的严重制约。当时的社会环境,并没有为这种经济能动性提供广阔的舞台。这一点,现在出现了被忽视的苗子,故不能不在这里说几句。

  先说这种苗子的出现,不能不回到“史料即史学”的老话头上来。由于中国古代史料开发程度的突飞猛进,现在几乎不可能再出现博览群书的“全知全能”。这就迫使研究者只能在断代、专史、专题的各类研究中寻找适合自己的一块“园地”,细加耕耘,走“仄而深”的道路。这种新兴的学术路向,使得历史环节的各类细部得到了较前更为充分的呈现。应该引起警觉的是,假若长期沉浸于相当有限的课题范围内,过于专情,久之也很容易产生偏爱甚至溺爱,表现为容易夸大所见“树木”,忽略对“森林”整体特征以及各环节之间相互关联的全局性考察。

  举一个类似“溺爱”的事例。在明清江南,人口的因素并没有像马尔萨斯所预言的那样成为“经济灾难”。相反,中国人口密度最高的这个地区,农、工、商贸经济都较为发达,劳动力密集还是一种优势。理论来源于实践。中国的历史实践完全可能通过对以往理论的检验而得出新的理性认识——明清江南这样的史实确实很可以引起对人口理论问题的反思,纠正把人口增多看作纯粹消极性的那种“马氏公式”。然而,有些研究者却想通过“江南事实”去否定明清中国人口增长过多导致农业劳动力过剩的“传统观点”,并且匪夷所思地居然也寻找到了农民用土法“计划生育”的史料,推理出“节育”措施使该地区摆脱了“人口危机”,江南的人口增长是“理性”的。研究者没有交代这种节育方法在多大程度上被广大农民所接受,更是忽略了导致人口增长不是想象中那么严重,有另外许多因素,例如长期困扰江南农村的流行性瘟疫,频繁的水旱灾害,乃至因战乱造成的饥饿死亡,也包括生育、育儿方面的医药卫生技术与知识普及推广的有限性(那时儿童死于痘症的比例很高,连清代皇家也不免。尽管中医在这方面有不少名医与名著),高生育率常常被高死亡率抵冲,人口增长没有如“马氏”公式说的呈“几何级数”增长。中国古代人口的这种特殊“增长模式”是有普遍性的,江南地区亦不例外。在江南,农民家庭如此(可惜相关文字记载稀少),城镇居民乃至士绅家庭也差不离,这在众多江南文集与日记中是不难找到实证史料的。前面说到的所谓“计划生育”史料,最多只能说明中国古代不是没有“节育方法”,仅此而已。直到今天,现实经验还在教育我们,尽管计划生育在方法上已经不难,中国人的“多子多孙”观念要有效克服仍然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这种情况只有到了育儿与教育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生育率的降低才会成为一种“经济理性”,明清江南显然还不是这样。由此说明“新史料”能在多大程度上产生有意义的“新观点”,决定于发现这种史料的人能否关照全局,合理地定位这种史料的价值,而不是爱屋及乌,夸大一点,不及其余,任凭主观推理,结果就完全有可能造作出新的历史“神话”。 

  整体分析优于并且高于局部分析,这是一条定律。从整体分析的角度,解析经济发展过程内部各环节的关联,目前最容易引发联想的例子便是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受当下消费刺激生产的启发,传统的“奢靡”观念受到批判,带动学者对古代消费的评价进行纠偏,并做出了许多新的描述。我们不想隐讳自己的观点,克服轻视消费的作用、将消费纳入经济发展多因素系统上取得的研究进展是值得重视的,然而,也必须看到对消费的双重性质以及消费过度等负面因素缺乏必要的关注,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由此而出现的一些隐患(即不利于正常发展)未予以足够重视,可能会导致另一种带有方向性的误导。

  明清江南经济的发展,丝、棉生产与贸易居功甚伟,当时以及后来的学者都有共识。新的进展,对丝、棉手工业的功效(日均与人均劳动生产率)乃至产品总量,有些学者借助于计量统计的新方法,在数据推理上花足工夫,成果被频繁推出。根据这样有限、零星的史料数据推算出来的结果,尽管计算与统计上有不少问题,可靠性不无疑问,却使这些学者兴奋不已,送给了明清江南前此未曾想到过的荣誉:“早期工业化”。至于中国“早期工业化”居然比外人先进,何以不能往前跨一步,较快地进入“现化工业化”,机器生产必由外国引入,滞后于欧美进入“现化工业化”阶段?对这样百年困惑的疑案,难以理解的是,这些学者却根本不愿意理会,避而不谈。

  在机器生产进入纺织行业之前,明清江南的纺织业生产规模和总量强过于欧洲,我们完全相信。在这里,充分显示了中国人口数量众多和劳动密集型家庭经济模式的“优越性”。当时欧洲人口数量整体比中国少得多,任何一个国家从事棉、丝生产“从业人员”数量怎么也比不上明清中国的江南。在苏松、嘉湖地区,城乡家庭兼业棉、丝生产,形成一种社会风气(连地主、官绅家庭的女性也在养蚕缫丝、纺纱织布),“从业人员”(实则兼业人员)总数,现在的计算结果恐怕还是属于低估的。然而,我们能否跳出对数字的沉溺,改换一下思维方向,动问:这样的纺织业生产方式和生产效果,有没有局限性?阻碍其进一步发展的因素有哪些?尽管目前的研究很薄弱,对此有兴趣的人不多,却是不能不被追究的。

  我们认为,在五口通商之前,至少有下面几点局限是值得加以认真考虑的:

  (一)家庭兼业生产的普及与规模化专业生产(作坊与手工工场)的稀疏形成鲜明反差,是一个抹不掉的“时代”色彩。当时手工作坊只限于染、踹等第二道加工环节,染色加工还是由商家兼营居多。至于手工工场,官营织造似乎有点像,严格说也只是扩大化了的作坊集合。民间真正具有专业分工、流水作业特征的手工工场几乎是空白。

  (二)这一现象的背后隐藏着另一个重要信息,即消费的有限性。仅是研究生产数量(数量多少永远是相对的),不去辨析销售的方向,是哪些人在购买,购买力来自哪里,购买力的增长是否有潜力,就不可能看清楚消费能力是否有限,并限制生产进一步发展,这样一个几乎是“未知”的认识领域。做个假设,如果消费有很大的潜力,这些潜力又得以发挥出来,导致实际消费需求远远超过现有的生产能力,就一定会产生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生产效率的获利动机,迫使旧的生产方式得到改进,甚至导致重大技术革新的发生。可惜在我们考察的时段里看不到有这样的“曙光”。

  (三)为说明上述观点,说一下消费来源问题。全面考察江南丝、棉产品的购买者情况,不难发现政府公款购买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大头。明代军队,特别是北部边防军事装备对棉的需求量之大,已有学术专题研究揭出。丝织品乃是皇帝赏赐、官场贿赂必备的“礼品”,“物以稀为贵”,丝绸贿赂的流行最能反映这种产品消费的有限性。至于官府织造,纯为皇家服务,其外包工生产(明中期至清前期多已交付“机户”、“机工”外包)的数量及其消费量,理应归入“政府公款生产与消费”一类。至于民间消费,主顾大户都为各地官僚、缙绅、富商乃至边缘地区部落贵族(土司、酋长),一般民众的消费比例极低。生产者不舍得自用,多借以换钱交税、补贴生计,明清文集感叹这种消费“不公平”现象的史料,不难找到。这样一种以国家财政作为市场购买力重要来源,暴露出了市场繁荣具有虚假、灰暗的侧面,普通民众内需严重不足更是个死结。最近引起高度重视的海外贸易,确实是“消费”的一个重要渠道。以前研究不充分,现在有了显著改观,但仍以材料描述为主,所占生产总量比例多少,因目前尚有难度(海外直接资料不易寻觅),难有确切估算。另需注意,这种对外销售多借菲律宾、日本、印度中介,总利润相当部分被外人从流通环节分沾而去,也影响到国内经济实际受益面的缩小。

  (四)与以上状况相关,购买潜力增长的空间很小,这从丝棉产品产量增长的幅度上可以得到验证,可惜喜欢夸大的研究者几乎避而不论。增长空间受限于以下几种因素:产地不平衡,江南以外地区呈不发展态势,就是江南地区发展也不平衡。购买者身份不平衡,已如前述。外贸多以走私形式出现,政策上的限制导致主动占领欧洲市场的最好机遇丧失。在当时条件下,内需的增长是不切实际的奢望,唯有扩大外贸、占领海外市场才是求发展的一步好棋。设想强大的走私“海盗船”一旦获得合法“开放”,主动走向大西洋、太平洋,冲向欧美市场,一定可以大大拉动国内生产量的增长,反过来促进内需的增长。有些研究者揭示“反走私”并没有使走私活动真的被完全遏制,这种形式的“外贸”一直在继续。但应该看到,这与正常合法的开放,不仅增量上差别很大,社会效果更是迥然相异。前者滋长了贿赂腐败与奢靡消费,恶化了吏治,而后者则可能合法地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也有利于民间生产的扩大生产规模。这些都属于体制(政治的、经济的)的局限,当权者决策上的严重失误。有一个反证,清前期北方在技术上解决了棉纱纺织的难题后,棉织业开始有所发展,然而江南的棉布贸易却因此而下滑。这说明当时市场棉布购买力的国内盘子就那么大,江南的市场被北方分割去,生产量就相应退缩。待到五口通商,丝织、棉业的外贸需求迅速增长,不仅促进北方的棉织业有更显著的发展,天津港继上海成为出口大港,就是在江南地区,原来不种植棉花、不养蚕缫丝的地区(如浙东宁波绍兴、苏南无锡江阴,还包括宜兴句容)也纷纷赶上潮流,加入丝、棉原料供给的外贸需求行列,棉、丝业的生产数量远远超过鸦片战争前。希望有研究者能够对五口通商前后的产量与贸易销售量作一个对比统计,上述的假设是可以得到实证支撑的。

  所以,说几千年中国“封建”经济长期停滞是被固化的观念历史害了。逐渐地发展变化,但也不是一路顺风大发展,发展与不发展成一体两面,这样说就比较真实。限于篇幅,我们不可能对手工业、商业领域的情况再作进一步申论。这里还想补充说的,史料多了,证明经济发展的史料不难找,反证经济不发展的史料也随处可得。究其底,在古代王朝政治体制下,在发展的同时,并存或隐含着不发展的因素,从来没有出现过所谓理想的发展状态,制约经济正常发展的祸患始终消除不掉。假如各有所爱地选择史料,结果就成了一笔糊涂账,说好说坏争吵不休。克服这种公有理、婆有理的办法还是有的,那就是研究者对经济发展的整体先得有一个切实的把握,从总体把握中准确定位自己所发现的局部史料所占的地位。这种总体把握唯有通过史料的综合分析才能获得。最不可取的,是对史料抱有为我所用的态度,视相反史料于不顾。韦伯所说的历史社会学“价值中立”原则,并不是要研究者放弃价值观(相反,价值观是学者弘扬“史德”必备的要求),而是指对史料的使用不应受到价值取向的主观污染,先得尊重史料的原意,诠释不能任性,观察必须保持客观的立场。判断是非曲直的前提,首先必须立足于事实的可靠、可信。出现“诠释”过度、立论任性,背后往往有强烈的功利心在暗地作祟,诱使学者有意无意地丢失了对真实性必须持有的敬畏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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