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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中的理论与现象


写了一篇书评,为丁建峰翻译的《经济学的哲学》而作。建峰是我的学生,中文与英文俱佳,这部作品,他翻译得十分认真。经济学家大多不反思经济学方法论,因为,据说,一流学者不研究方法。可惜,举目张望,我们只见到二流或三流学者,而且也不研究方法。可见,一流学者不关心方法,并不意味着不关心方法就可以成为一流学者。

经济学中的理论与现象

——评豪斯曼《经济学的哲学》

 

      这是一本文选,由哲学家豪斯曼编撰,从1848年至1982年这一百五十年间发表的经典读本中,节录为二十一章,第二版与第一版有显著差异。丁建峰中译本所据,是1994年英文第二版,其中,依我的评价排列,最重要的文章是奈特1935年一篇论文(“value and price”,)的节录——“经济学与人类行为”。我努力尝试过,原文已无从查找,于是就更偏爱收录在这本书里的这一篇。其次,对经济学方法论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凡伯伦发表于1909年(《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的一篇文章,“边际效用的局限性”。在重要性方面被我排在第三位的,是罗宾斯于1932年发表的著名小册子《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的节录。关于这本小册子,奈特专门写过一篇书评(1934年,《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thics》vol. 44,no. 3,pp. 358-361)。最后,我把韦伯的“客观性和经济学中的理解”(选自他的论文“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中的‘客观性’”)排在第四位,把弗里德曼1953年的名篇“实证经济学方法论”排在第五位。

      以上所列,均为“经典”。还有一篇,可称为“新经典”,就是收录在这本文集内的布坎南和范伯格“市场作为创造性的过程”。奇怪的是,豪斯曼在“导读”内没有指出这份节录的来源。不过,我记得,它应当就是布坎南和范伯格在《Review of Austrian Economics》杂志2002年发表的纪念沙克尔“极端主观主义”思想的论文,标题是:“极端主观主义的宪法涵义”。

      经济学是一门让经济学家们自豪到有些傲慢的社会科学。这种傲慢态度被其他社会科学家和人文学者称为“经济学帝国主义”。如果我们追究这种帝国主义态度的根源,不难看到,相对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而言,经济学似乎有一套优越得多的理论与方法,并由此而发生了经济学帝国主义者的傲慢态度。事实上,经济学只是在19世纪后期,特别是1870年代“边际革命”之后,才逐渐确立了自己的更加优越的理论与方法。在这一时期之前,学术思想史的考察表明,经济学家并不比例如哲学家和历史学家更傲慢。

      在英美学术传统内,马歇尔被认为是当代经济学的创立者。在一份早期的英国经济学年会报告中这样写着:马歇尔先生发言的时候,全场起立向他致敬。场内大多数经济学家,以不同的方式,都是他的学生。不过,马歇尔本人在那次发言中强调,他只是一位业余经济学家。因为,当时,理论经济学还是一个尚未实现并且十分遥远的目标。

      为使经济学成为“理论”而不仅仅是政策实践者的“决疑方法”,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的开篇部分提供了一项明智的洞察:相对于其他学科的研究者而言,经济现象的研究者的最大优势在于,经济人的不可观察的动机,被货币转化为可观察的行为从而能够被客观地测度。例如,我们看到马路上有一位绅士掏出5便士,犹豫不决,他打算买一支香烟,又打算乘车回家,不晓得应当怎样选择。此时,我们能够推测,一支香烟的效用,对此时此地这位绅士而言,必定与乘车回家的效用相差不多,大约都等于5便士的价值。因此,由于行为的“可货币化”,经济学比其他社会科学更可能成为“科学”。

      至于不可货币化的人类行为,马歇尔充分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并表示了充分的尊重:决定世界历史的两种最根本并且最恒久的力量,其一是宗教的,其二是经济的。

      这样,经济学就被马歇尔界定为研究货币化行为的社会科学。大约三十年之后,经济学被罗宾斯进一步界定为研究有限的手段如何在无限的目的之间“最优配置”的科学。又过了大约三十年,由于“一般均衡”理论框架的确立,“效率”一词在经济学中获得了严格的理论涵义,并因此而使经济学成为研究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科学。在那之后的三十年内,博弈论重写了经济学,使经济学成为关于“理性选择”的科学——此处“理性”一词特指韦伯所谓“工具理性”,它与“价值理性”无涉。

      科学必须解释自然现象。经济科学必须解释经济现象。因此,经济学家始终必须回答并因此而感到困扰的一个哲学问题是:理论与现象之间究竟具有何种关系?

      为解释经济现象,奈特指出,我们可以援引三类理由:(1)因果性的理由,如同物理学家那样,给出决定了经济行为的因果关系,例如,什么是“最优选择”,并如同物理学家那样收集统计数据,务求证实这些因果关系;(2)历史性的理由,如同人类学家那样,在特定情境的生活传统内寻找经济行为的合理解释,例如,行为的制度解释;(3)价值的理由,如同宗教学家那样,列出一切具有重要意义的价值,考察这些价值在行为动机的结构中占有怎样的位置。

      奈特的分析表明,我们可以在“过去”(历史的)、“现在”(理性选择)、“未来”(价值追求)这三种不同视角下考察和解释经济行为。又如奈特所说,当代经济学最弱的部分,是关于“未来”的部分。新古典经济学最强的,是关于理性选择的部分。古典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最强的,是关于历史和制度的部分。

      人类能够具有的值得追求的价值,奈特指出,无非“真”、“善”、“美”三种。因此,关于“未来”的经济学解释,不可避免地涉及经济行为的伦理学探究。此处,我要提醒读者注意马歇尔关于“可货币化的行为”的论证。真、善、美,这些最值得人类追求并事实上吸引着绝大多数人去追求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不可货币化。也因此,经济学关于“未来”的部分,丧失了它对于其他社会科学而言的极大优势。问题始终是:如果放弃关于“未来”的部分,人类行为的经济学解释是否仍令人信服呢?

      布坎南和范伯格对这一问题给出了一种解答:新古典经济学充其量只解释“反应性选择”,而人类行为的本质在于“创造性选择”。所谓“创造”,就是从目前的选择中产生只有在未来才可能被感知的价值,并由于预见到那些值得追求的未知价值,才有了目前的理性选择。这样,创造性选择的逻辑前提是对未来价值的不知晓——或“有知的无知”。很明显,这一逻辑前提不能被新古典经济学容纳。

      在宪法层次上的集体选择通常带有如上所述的这种不确定性,故而,布坎南和范伯格注意到了沙克尔关于“选择”的极端主观主义论证的立宪经济学意义。

      即便我们把经济解释局限于新古典分析框架内,我们仍必须回答理论与现象之间的关系问题。弗里德曼强调指出,经济学家应关注理论是否好用而不应关注理论假设是否与现实相符。理论的好用与否,在美国实用主义哲学传统内,有相当明确的界说。例如,杜威反复论述过,并被罗蒂反复引用过,理论假设的唯一功能在于让我们对现实更加敏感。我认为,这一极富洞察力的看法对解决理论与现象之间关系问题最为重要。我们周围已经充斥着足够多的专门研究与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的理论问题的经济学家,他们提出的各种假设,尽管形式优美,却让我们变得对现实越来越不敏感。

      又如弗里德曼所论,理论假设或理论体系本身,无非是一套“同义反复”的文件分类系统。任何逻辑自洽的体系都是同义反复的。理论的原义是“关于神的观念”,神,就其定义而言是完美的和自洽的,因而是同义反复的。在现实世界中,同义反复的理论体系的意义,于是只在体系之外。例如,它让我们对现实变得更敏感。

      现象,在经济学中被称为“数据”(data),不论这数据是统计的还是单纯主观感受的。“命题”,对经济学家而言,史密斯教授指出,是从可想象的全部假设的集合到可感受的全部现象的集合的一个映射。我觉得很遗憾,史密斯教授2005年发表的这篇极重要的经济学方法论论文没有被收入这本文选。

      换句话说,只有通过“命题”,经济学理论体系才可能与经济数据建立某种联系。一个命题“对现实的敏感性”,可以根据它在多大程度上刻画了现象之间更细微的差异来判断。但是,另一方面,一个能够区分现象之间细微差异的命题,也可以是毫无意义的命题。经济学家关心统计意义显著的命题,他们通常不关心单纯个体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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