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百辩经济学》导读

「余岂好辩哉?余不得已也。」孟子回答公都子的这句话,几乎无人不能脱口而出。孟子想辩护什么?这可就没几人还记得了。他认为当时「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为了当一位称职的圣人之徒,为了恢复尧舜时期的古老道德,他要以辩说排拒杨墨学说,彻底地「正人心、息邪说、距陂行、放淫辞」。那么,杨子到底主张些什么?今日,除了孟子提到的「杨氏为我」、「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庖有肥肉,民有饥色,野有饿莩」等批评外,我们已找不到进一步的资料。经过孟子的批评和一代代的思想传承,今日社会上随处可见的「不支持慈善事业的人」、「谋取暴利的中间商人」、「只顾自己累积财富的资本家」,都被视为「为富不仁」的杨子门徒,遭指责是「禽兽也、非人也。」

在两千多年後工商发达的今天,孟子的指责和批评,依旧像浩然之气般地充塞天地之间并弥散社会各处。譬如最近一期的《商业周刊》,就以一个富家子弟和贫民孩子的清晨,尖锐地对比出「一个台湾两个世界」,让一般读者和我的学生们留下这样的强烈观感:「看吧!这就是丑陋的资本主义。孟子说的不错,真是个庖有肥肉而野有饿莩的社会。」一般百姓这样想,当过大学校长的教授这样想,最高学术研究机关的院长也是这样想。这些情怀若能转化形成慈济功德会,也算是功德;不幸地,在民主制度被诠释成竞争选票的台湾社会,这些情怀却经由政治力转化成公共政策和立法。他们嫌孟子的「余岂好辩哉」太过消极,他们要结合庙堂高官,以更积极的政府作为去打造一个能「正人心、距陂行」的公义社会。

致命的毒菇常披著美丽诱人的蕈伞,危害社会发展的言论也常隐身在华丽和感人的语词里。社会发展有一定的法则,不依循法则建构的理想开不出会结果的花,违背法则的政策更结不出期待的果。社会发展的法则就像地心引力,不是我们要不要的选择,而是如何去面对的努力。苹果熟了会掉下来,呆立在苹果树下的人铁定会被砸到头,未能即时摘下的苹果也必然砸烂满地。人们若能顺著地心引力,细心照顾苹果树的开花和结果,并在成熟前摘到篮子里,就会有一季的丰盛收获。坐在苹果树下,我们可以幻想凌波仙子在清歌妙舞中自银河飘下,不必去管那什么地心引力的。但,我们若想学大鹏展翅遨游天际,就必须先了解地心引力的作用。

当然,人的社会的发展法则不是地心引力法则,它不存在於物理世界,不存在於数学模型,更不存在於哲学家的思维体系。它只存在於人的社会,经由人的行动才显露出来。简单地说,任何个人都有他追求的理想,也设法以行动去实现。只要不离群索居,个人的行动必须配合他人的行动,否则理想便无法实现。行动的相互配合,或称合作,是经济学在论述社会发展的第一法则。经由合作,两人可以完成一个人三倍的工作量,十个人可以完成一个人百倍的工作量,一百个人可以完成一个人一万倍的工作量,一万个人可以完成一个人连作梦都没梦过的事物和成果。社会发展的第二法则便是这样:合作的成果会随著合作对象之数目的增加而增大。这一个很简单的法则,亚当史密斯曾利用生产缝衣针的工厂解说过:一位工人拉直铁线、一位切断铁线、一位磨针尖、一位工人敲扁针头、一位打针眼、一位包装。这六个人在工厂一起工作,经由分工,他们的日产量会高达一个人日产量的一千倍。

是的,这是社会发展的第三法则:经由分工,个人就可以和较多数的人合作。现代社会经由高度分工,我们实现了历史未曾有过的高度生活水准,以及在物质、文化、和精神等各方面的高度成就。但,我们也好奇地自问:在这样高度分工的社会,我不认识五十公里外的人,如何和他合作?我是否只要和我的亲戚朋友或村民合作就好?是否只要和镇上我认识的人合作就好?不可以的,第二法则要求我们尽可能地和更多的人合作。

但如何和不认识的人合作?百年前,人类曾想过一种将所有工作的种类、细节、和程序都清楚地抄录下来,集中到一群拥有最新设备的规划工程师手中,让他们依照精细的生产计划去配置人员和资源。在这种中央集权式的经济社会里,个人的确不必去认识五十公里外的其他人,也依然可以和他们合作,因为社会建设的总工程师已经帮大家分配好了工作。这是一、二十年前在苏联、东欧和中国大陆采行过的制度,却以非常悲惨的结局收场。悲惨的往事不再重提。今天,他们以未曾有过的勇气,重新接纳他们长期以来冷酷批判讥讽嘲笑的市场机制。以百年的实验和两代人的代价,证明了社会发展的第四法则:市场机制是唯一能让百千万亿人合作的制度。

也就是说,我们要的不只是家庭内的合作,不仅是亲族或村内的合作,也不仅是乡镇生活的合作,更需要与百千万亿人的合作。这层层需要的先後次序,不是先家庭而亲族而乡镇而百千万亿人。这种费孝通式的差序格局是著眼於对人的熟识度,然後再从对人的熟识度去建立对人的信任和合作关系。但除感情的需要外,个人生命或生活中的一般需要,不论是对物质、文化、或精神,其先後次序都应是先百千万亿人而乡镇而亲族而家庭,因为这是社会发展的第三法则。要与百千万亿人合作,就必须遵循市场机制的法则。想要有丰富的收获,就得在苹果熟透前摘下;想要遨游天际,就必须了解地心引力。市场机制就是市场机制,除非我们不要它,否则就只能诚实地面对、勇敢地接受。

在市场机制下,百千万亿人的合作是经由价格变化所携带的社会性讯息和货币交易所传递的个人讯息而完成。消费者决定个人需要,生产者决定他的供给。供给必先有生产计划与投资,生产计划与投资必先估算未来利润。个人欲实现需要就得先赚取所得和累积财富,这些行动则受到薪资和利率的影响。这些都是市场法则,包括了个人对市场现象的观察和评估、对市场未来变化的预期、个人的选择和行动、个人的创新和野心,也包括个人行动所引起的他人反应、他对他人反应的反应,还有个人在错误反应之後的计划调整和再出发、或他在成功反应之後的更大野心和计划等。

於是,我们知道社会发展的第五法则:个人反应的失败或成功,在市场机制下会表现在薪资与财富的高低多寡上。一但抛弃计划和指导命令,我们看到薪资的高低,也看到贫富的差异。但我们看不见高薪资背後的市场强烈需要,或不了解这些强烈需要存在的原因,甚至不愿意见到那些不是带给自己财富的强烈需要。这时,批判就出现了,来自於眼红,来自於内心深处的不满,来自於长期累积的愤怒,或诉之於村落乡镇合作时期的道德标准,诉之於强调人之熟悉度时代的圣洁指示。这些种种批判,都指向相同的一个方向:抛弃市场法则及其赖以运作的货币、价格、和私有产权制度。他们忘记了人类以百年的实验和两代人的代价才证明的第四法则:市场机制是唯一能让百千万亿人合作的制度。

其实,批判者也不会轻易忽视这段人类血泪交织的经验,他们只是缺欠承认市场机制的勇气。他们的行动和资本家没有两样情。演讲费高低影响他们到远地演讲的决定,投资报酬的高低也影响他们理财的方式。再如国科会推出巨额经费的卓越计划也激起他们踊跃参与研究计划的热诚,他们也会在百货公司的周年大减价中淹没在拥挤人潮里。市场机制带来的繁荣、舒适、浪漫难以抗拒,只是他们无法忘怀古老的道德标准和乡村社会的狭隘人际关怀。於是,「中间路线」、「第三条路」、「折衷性政策」等口号一一出炉,期待政府创造一个既能保有古老道德标准和狭隘人际关怀,又能享有市场机制的繁荣、舒适与浪漫的社会。

「余岂好辩哉?余不得已也。」在本书作者布拉克看来,这些期待和幻想是对一般民众的欺骗,因为市场机制和市场原则都是长期演化出来的,并不是人们经由讨论和协调出来的,也不是凭靠政府的强制力量就可以创造出来的。市场机制没有妥协的余地,这是社会发展的第六原则,也是布拉克编写本书的目的。

这种没有妥协余地的拥护,并不是对市场的盲目崇拜。市场里常可见到苍蝇、蟑螂、老鼠、和流浪狗;市场机制运作下的社会,也存在许多的娼妓、皮条客、毒贩、卖黄牛票者、囤积居奇者、劣等品制造商等。布拉克称他们是一群当代社会的「代罪羔羊」。布拉克不是这些人中的一位,也不会愿意他的子女变成其中一。在纪念本书出版二十周年的访问中,他承认二十年来他的道德观点已略有改变,但对於本书的论点依然屹立不摇。他说到:「在道德层面上,我对书中这些人物没任何意见。我为他们辩护,因为他们也是自由人(libertarian)。他们不应被送进监牢,他们并未行使暴力。」[1]

容我先简介一下布拉克教授。根据他最新的自述,[2] 他于1941年生於纽约的布鲁克林区,在犹太式自由派的环境中成长,是一位积极的社会主义信徒。1963年,兰德(Ayn Rand, 1905- 1982)到布鲁克林学院演讲,布拉克是大四学生。兰德是一位极具声望的自由人主义(libertarianism)者,她的著作对当代自由主义的发展影响甚钜。当时,布拉克带领几位左派学生打算到会场吹嘘鼓噪,因为兰德「是恶魔的化身」。两小时下来,三千个几乎都是左派拥护者的学生沉浸在兰德的严肃论述气氛下,会场出奇地宁静。布拉克仍心有不满,在演讲後参加了学院对兰德的招待午宴,要求和兰德就经济议题辩论。陪伴兰德来到布鲁克林学院的博兰登(Nathaniel Branden)告诉布拉克说这不是辩论的适宜场合,除非他愿意在辩论之後认真地读兰德的《阿特拉斯耸肩》(Atlas Shrugged)和海兹利特(Henry Hazlitt)的《简明经济学》(Economics in One Lesson)。布拉克接受这条件,和兰德谈论了近一个小时,从此改变了他的政治信仰。之後,他参与了博兰登的读书会,也加入兰德的讨论群,逐渐接受自由人主义的政治思想。

布拉克在布鲁克林学院的主修是哲学。对他言,政治思想的转变虽然剧烈,但不困难。困难的是对经济运作逻辑的了解。许多空谈社会理想和信口批判市场的学者,大都对市场机制和经济运作原理缺欠了解。博兰登清楚地看到这点,所以要求布拉克必须研读《简明经济学》。海兹利特是奥地利经济学派学者,其尊重市场的思想和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 1881-1973)和海耶克(Friedrich A. Hayek, 1899-1992)等人接近。海兹利特在其书的序言说:「我写此书是为了介绍经济运作的一般原理,也是要指出我们若忽视这些原理所将遭受的惩罚」。这些惩罚,不是来自政府和司法,而是来自社会发展的停滞和百业的萧条。其实,海兹利特那本书相当浅,接近大一经济学的程度。即使如此,没有这些粗浅的认识,再怎么伟大的理想或美丽愿景都是人类的梦魇。

大学毕业後,布拉克除了继续在学院读哲学外,也到纽约市立大学修读经济硕士,然後转去哥伦比亚大学专攻经济学博士。在哥大,他发现自己的观点和其同学波斯(Larry Boss)不同。他在硕士班时学的是贝克(Gary Becker)那一套新古典经济学,但从波斯口中得知罗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1926-1995)和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一些学理。譬如,对於利润(profit)这个倍遭左派学者和社会主义信徒批判的经济词汇,新古典经济学者常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是,奥地利经济学者却是公开捍卫,并力陈市场如何依赖利润原则去淘汰没效率的厂商,从而避免人类资源的误用和浪费。相对地,政府的计划和政策就是因为无法进行利润计算,以致於处处浪费,严重地妨害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罗斯巴德往来几次後,布拉克认识到奥地利经济理论和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开始成为该学派的一员。

奥地利学派对经济原则的尊重,就像物理学家对待地心引力。物理学家可以同意「地心引力的强度在不同地点会稍有些不同」;但如果有人说「地心引力在某些地点可能不存在」,他们会认为这个人对物理学毫无概念,不愿与他多谈。同样的态度也存在於许多奥地利经济学者身上。经济原则既然已经证实,为何不能坚守?难道科学理论可以在政治考量下加以打折扣?海耶克就为此大叹:「当处理社会问题的时候,不坚持确定的原则而就事论事,一律以方便为主而随时妥协于相反的意见之间,这已被视为聪明人的特徵。...我们正是迅速从个人自由的社会走向一个集体主义社会。」[3] 布拉克从罗斯巴德学到奥地利经济学,也学到严肃和真诚地对待学问的态度。当他出版这本文集时,罗斯巴德在为本书所写的〈序言〉中也提出真诚看待经济学理态度:「即使是许多目前自认信奉自由市场的读者,如今也必须准备好彻底领会其信仰在自由市场上、在逻辑上的意函。」这个意函,就是如何看待那群代罪羔羊和他们的行为?他们同样生活在市场机制下,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就不应有别於农夫、菜贩、修车工人、银行家、小学老师等人。如果经济学者对经济原理的信心是真诚的,就应该有勇气替代罪羔羊辩护,像圣奥古斯丁替上帝创造的苍蝇、蟑螂、老鼠辩护一般。

的确,布拉克成功了。这本书不仅替他赢得声望,也成为自由人主义的经典名著。成功不能只凭勇气。他在〈序言〉中说:「市场一定要被视为是无关道德的──无所谓道德或不道德」。如同在访问中提到的,他清楚地区隔个人的道德观点和市场的运作原理。也就是:不论个人的道德观点为何,他否定不了市场的运作原理;不论市场如何运作,个人永远持有独自而自由的道德评价空间。这种区隔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自由人主义者一向是社会规范的捍卫者。也因此,本书的出版不仅冲击到市场机制的反对者,也同样冲击到自由人主义本身的阵营。譬如海兹利特在赞美本书的成就时,也忘不了提到自己仍「强烈反对书中提到的一些行为」[4] 。不过,罗斯巴德有意帮布拉克缓额。他顺著区隔观点说:「这群代罪羔羊固然是英雄,但未必是圣人」。圣人是道德的极致;不是圣人,依旧可以是凡人。罗斯巴德似乎在说:「除了具备一般人的道德外,这群代罪羔羊还是英雄」。论信心,是不是强过布拉克?

其实,当社会发展的法则扩大到百千万亿人的合作後,传统乡村社会的道德定义也须重新思考。海耶克便曾反问市场机制的批评者:如果市场机制能让更多的人存活下来,即使他们只能生存在社会的最底层,这难道不算是一项伟大的成就?延伸过去专注於静态比较的道德定义,奥地利学派推出社会发展之第七原则:市场机制可以获致最高的道德生活。这些论述已超出本文范围。

纯就市场机制而论,布拉克称这群代罪羔羊为「英雄」,称他们的作为是「英雄行为」。要注意的是,他并没有重新定义英雄的涵义。英雄依旧是指有勇气挺身对抗恶势力的少数人,而他们的作为同时也带给社会好处。那么,谁是英雄所对抗的「恶势力」?以〈伪造货币者〉一章为例,他说到:「将一般私制伪钞者称之英雄的理由,...就是现阶段已有一个更大盘的伪造货币者正在运作」(p.113) 「...利用自由市场不可信任的托辞,立法成立了中央银行,...拥有纸钞发行和控制货币数量的独占权,使整个银行体系和伪造货币里应外合。」(p.117)原来这个恶势力就是政府。把政府看成是觊觎百姓财富并不时侵犯百姓财产的恶势力,乃是西方自由主义的传统,也是当代民主制度的基本态度。这样的观点并不存在於中华文化里头。自孟子以来,知识分子虽有骂暴君为独夫一人的气度,但那是在骂暴君,不是在批评政府;相反地,知识分子不时在期待明君贤相的出现,并能以政府的善势力去打造一个笙歌处处的和乐社会。也因此,几千年的文明中见不到自由和民主;而百年来好不容易学来的自由和民主也越淮成枳。布拉克的论述,至少可以让我们反省政府的作为或修正对政府的期待,不要再习以为常地将政府等同於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南海观音菩萨。

如果这群代罪羔羊真是英雄,就应有一些事迹。布拉克认为他们的英雄事迹,在於「以非政府的伪造货币行为,将促成政府自身的伪造制度崩溃」(p.121)。於是,人民可以再度拥有发行货币的自由,恢复自由银行(free banking)制度。读者请注意,自由银行制度不是想像,而是中国的先秦与汉初以及近代英美等国都曾顺利运作过的制度,甚至在一百多年前的台湾也是行自由银行制度。布拉克这种功绩论述,是否如海耶克所说的「觉得实在太牵强了」?这见仁见智。但不可否认地,要让长期沉迷在「偏见和幻象」之下的知识分子醒悟,的确需要下一些猛药。

社会对待英雄的方式不一定是欢呼,除非社会大众能了解他们的功绩。遗憾地,要了解高度分工社会下一个平常人的功绩的确不易,何况这群代罪羔羊的行为也不符合乡村社会的道德标准。政府的污蔑丑化更使得他们的作为见不得人。於是,他们遭受的待遇,不是政府提供的牢狱饭,就是社会大众的羞辱嘲弄。这样的大冤,正有待知识分子帮忙辨正,却反遭落井下石。布拉克看不下去,要帮他们争回起码的清白。即使一时改转不了社会大众的观点,至少要洗清其冤狱,证明其行为并不犯法。这本书不是一本杂文集,而是布拉克学术论述的白话简易版。譬如他关於黑函的观点,就曾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三十多页的学术论文《期待一个关於黑函的自由人理论》(Toward a Libertarian Theory of Blackmail)。简单地说,他提出「非攻击原则」(non-aggression principle)去替这群代罪羔羊辩护。他认为在洛克传统下的自由社会,个人保有自己的生命、身体、和财产的不可侵犯权力,只要不攻击他人的生命、身体、和财产,他就拥有言论和行动等各种不受拘束的自由。不过,洛克生活的十七世纪社会离开乡村社会还不甚远,「不侵犯」和「不攻击」的实质差异不大;但是,在今天工商发达且百千万亿经由市场机制合作的时代,「不侵犯」是很难界定且不再适宜的词汇。譬如,我只要在陈牙医诊所的对街新开一家黄牙医诊所,就必然使其每月收入大减,「侵犯」到他的财产。这类例子甚多,举凡经济学教科书中提到的外部性问题都是。如果我们想保有政府不得介入的自由和私产权,就必须要将洛克传统的「不侵犯」严格地限制在「不攻击」的意义内。根据这个不攻击原则,那群代罪羔羊,即使我们不能了解他们的贡献,甚至认为他们的行为无耻,依然保有行使那些谈不上攻击行为的自由。当然,布拉克更希望他的论述能让我们发现:在市场机制下,「几乎所有让我们心存疑虑的人,也都在负责造福社会」(p.10)。

最后,让我简单地讨论两个较不容易了解的译词。第一个译词是「自由人」(libertarian)和其对应的思想「自由人主义」(libertarianism)。国内不少人文社会方面的书籍将後者译为「自由放任主义」,甚至有译为「激进自由主义」或「自由主义基本教义派」,强烈地暗示它类似於前阿富汗的神学式政权与其恐怖主义。罗斯巴德在去世前主持过奥地利学派在美国的两大中心之一的「米塞斯研究院」(Mises Institute)。该研究院以无可妥协的态度反对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批评左派也毫不留余地,因此遭到他们恶意的污蔑,甚至称其为新三K党主义。然而,源自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人主义,坚持尊重市场机制和维护社会规范与文化演化所开展出来的社会秩序,反对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都想利用国家权力去重建社会秩序的计划。因此,实不值得费笔墨反驳上述污蔑之词。佛教的四大菩萨颜面慈悲庄严,但为了护法,也有颜面狰狞威武的四大天王,甚至证道之佛亦会大发狮子吼。自由人主义忧心人类的自由正不断遭受政治野心的侵蚀,其立场自为坚定,攻坚防御的言词亦甚犀利;然而,就如布拉克在本书所揭露,自由人主义坚守著「非攻击原则」。

为了和倾向社会主义的左派自由主义(liberalism)有所区别,周德伟曾采用「自繇主义」。这译词在典雅中流露其古典源流,亦摆脱自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负面视野,但苦於字义野僻,流通困难。本书改译为「自由人主义」,一方面是原文中的-ian含有人的意义,另一方面是该主义强调价值的终极判准不是国家也不是社会,而是真实的个人。

第二个译词是「植拓」(homestead)。这是自由人主义关於私有产权起源的理论假设,源於洛克提出的产权劳动论(labor theory of property)。在人类文明之始,地球的一切均无产权定义。无定义是没人所有,不是公产,也不是公有。此时,任何人都会使用,或圈地,或争夺。植拓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止争的公设。植拓理论主张:当一个人将个人的劳力加入无定义的资源後,就有权独自拥有这个资源。字面上,「植」是将「个人的劳力加入无定义的资源」,「拓」是「他就有权独自拥有这个资源」。个人经由植拓过程取得私有产权後,该私有产权就像个人的生命和身体一样不可侵犯。

本文大略谈了一些本书的出版目的和其价值,剩下的必须由读者亲自去体会。读者若想深入了解自由人主义的观点,可依循布拉克的路,先读读兰德的《阿特拉斯耸肩》或海兹利特的《简明经济学》。当然,也欢迎来信和我一起讨论。我的邮箱地址:cshwang@mx.nthu.edu.tw

注释:

[1] "Defending the Undefendable: Twenty Years Later", an interview, by Alberto Mingardi, The Laissez Faire City Times, vol 2, No 41. December 7, 1998.
[2] "On Autobiography," LewRockwell.com. December 4, 2002.
[3] F. A.. Hayek, "Individualism: True and False".
[4] From the Publisher.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