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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兴起(《现代制度经济学》(代序)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是中国经济学界最渴望新理论的时期。思想解放运动已经扫除了大多学术上的禁区,市场化改革也已基本上扫清了政治上的障碍。经济学研究出现了几个中心。一些中青年学者与他们的前辈一起加入到了政策咨询的行列。向政府高层提供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机构势成竞争。农村改革的成功正期待着人们对它的解释,乡镇企业的崛起又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市场化的主要内容 —— 价格体系的市场化正在艰难中前进,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还在辩论之中。经济学家们在如饥似渴地探求着新的理论资源。就在这时,新制度经济学与许多其它经济理论一起,进入了中国。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初次来到中国,应该说是在不经意之间。在我的印象里,第一本涉及到新制度经济学的中文书,是1985年出版的《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是一个叫作勒帕日的法国人写的。在其中,新制度经济学被作为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的一部分,由作者做了简洁的介绍。1987年,奥利佛·威廉森教授应邀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讲学,系统地阐述了他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引起了更大的反响。后来他又于1989年到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的研究所作了演讲。大约于1988年,科斯教授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被翻译成中文,首次在《中国:发展与改革》杂志上发表。1990年,上海三联书店出版了科斯的《企业、市场与法律》,后来这本书又以《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为名,于1992年出了修订版。1988年,张五常教授在他的随笔集《卖桔者言》中,以通畅易懂的语言,使科斯的名字(文中为高斯)超越了经济学界。他也曾于八十年代末多次来过大陆,宣讲产权经济学。科斯于1990年,诺斯于1993年先后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对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传播又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诺斯教授的《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和《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在九十年代初先后被翻译成中文。同一时期以中文出版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外国文献还有德姆赛兹的《竞争的经济、法律和政治维度》,多人的论文集《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等等。经过若干年的沉寂,经济科学出版社于1999年推出了《新制度经济学名著译丛》。2001年又有张五常教授的两本著作的中文版,《佃农理论》和《经济解释》出版。此外还有两种新制度经济学的教科书被翻译成中文。


更广义地看,制度经济学不仅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历史地看,还有在它之前的所谓旧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横向看,则有公共选择理论,法与经济学,“集体行动的逻辑”等相近理论。早在六十年代,一些旧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作品就被介绍到了中国,如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1962),凡伯伦的《有闲阶级论》(1964);后来后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熊彼特和加尔布雷斯,也有著作翻译成中文,如前者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和《经济分析史》等;到了八九十年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大师,布坎南的《自由、市场与国家》,《民主过程中的财政》,《同意的计算》等,利益集团理论的先驱,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国家兴衰探源》,以及“法和经济学”的著作,等等,也出现了中译本。


这样一个翻译运动并不是说明这个理论趋势只是外来的,它恰恰说明当时中国内在的理论需求。与翻译运动并行的,是中国学者对制度经济学理论的介绍。在八十年代末有影响的学术刊物,如《中青年学者经济论坛》,《中国:发展与改革》和《经济研究》中,都出现了一些对这一理论的最初的介绍文章。到了九十年代初,在《经济研究》和《经济学动态》中出现了两个专门的系列,是专门讨论制度经济学问题的。《经济研究》的系列大概没有专门的名称,《经济学动态》中的则冠名为“新政治经济学”讨论。这时也出现了中国学者专门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的书籍,如张军的《现代产权经济学》。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学者越来越多地从介绍转向评论与批评,再到应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对中国的经济问题进行分析,在他们的著述中,也包含着越来越多的独创性。如林毅夫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汪新波的“对企业性质的重新思考”等等。在这前后,又出现了以制度经济学为主要分析方法的专著,如盛洪的《分工与交易》和张宇燕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革》。


在整个九十年代初期,制度经济学几成一种理论时尚。尤其是有影响的中青年经济学者,多与制度经济学沾边。1992年,《经济研究》召开了以制度经济学为主题的研讨会;从1990年到1994年,上海三联书店一年一度的经济学研讨会多是以制度经济学为主题的。1993年成立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公开宣称,它是以制度经济学为理论背景的,并开始了对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1995年成立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也强调以研究过渡经济学为已任。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新制度经济学最初引起的兴奋开始消退,中国经济学界代之以低调但稳健的前进。在这期间,周其仁、汪丁丁和张维迎等人都发表过一些有影响的论文,天则研究所的“中国制度变迁案例研究”也完成了三批,并印刷出版了两个论文集。天则所还以《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天则论丛)为题出版了一本制度经济学的论文集。2001年9月,由天则所发起的中国制度经济学学会(筹备组)又召开了第一次年会。但总体来看,发展的速度低于人们的预期。

 

 

毫不奇怪,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兴起,显然与中国正在经历一个制度变迁的时代有关。首先人们需要理解,为什么计划经济是一个效率较低的经济制度,而市场经济则有效得多。在这时,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不能马上给予回答,因为它曾被用来证明计划经济的优越性。那些对计划经济有所批评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支,或者只是强调生产力的重要性,而默认计划经济在生产关系上仍是优越的(如张闻天,1979);或者在集权和分权方面做文章(如布鲁斯,1984)。西方经济学的主流理论,新古典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既定的市场制度条件下的经济学,它一般不解释不同经济制度的优劣。有趣的是,它关于资源配置的理论,有时也能用来为计划经济提供依据。例如奥斯卡·兰格就曾证明,只要(1)中央计划当局用试错的方法找出均衡价格;(2)企业经理按照边际成本等于价格来决定产量;也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这个论证显然忽略了中央计划当局本身也是个利益主体和企业经理的动力问题,被实践证明是不可行的。


在各种理论的竞争中,新制度经济学的出现,似乎对上述问题给出了简洁而有力的解释。针对列宁提出的“整个社会就像一个大工厂”的形象比喻,交易费用理论指出,企业内组织费用作为交易费用的一种,当企业规模超过一定限度时,会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而增加,在企业组织的边际费用与市场交易的边际费用相等的那一点上,就是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如果企业超出这一点继续扩张,以至扩张到了整个社会,显然企业的组织费用会远远高于市场的交易费用,也自然会导致经济效率的下降(盛洪,1994)。在这时,进行市场化改革,即将企业的规模缩小到它与市场的均衡边界上,无疑会提高社会的经济效率。新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个重要概念,产权,也似乎有着很强的解释力。尽管国有产权在概念上可以是明确的,但一个有效的产权还要能在现实中有效行使。并且在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中,始终存在着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公司治理结构作为这一冲突的解决方案也仍然要承受代理费用。国有企业将这一问题推向极端。一方面,作为十几亿委托人之一,对每个人来讲,对代理人的监督相当于公共物品,谁也没有积极性在这方面作过多投入。另一方面,从全国人民这个初始委托人到企业代理人之间,有着过多的环节,从而有着过长的委托代理链条;每经过一个委托代理的环节,来自初始委托人的强烈的激励和监督动力和信息就会部分衰减,以致到了企业这个端头几乎丧失殆尽了(张维迎,1995)。因而国有产权形式是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这两种解释有着很强的经验基础。事实上,二十多年的改革基本上就做了两件事,一是用市场价格机制代替了中央计划当局的指令;一是用非国有的产权制度替代国有的产权制度:或者是非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之外生长起来,或者是国有企业自身进行产权改革。


关于制度变迁,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变”的问题。对此新古典经济学更是无能为力。因为它基本上只研究既定制度之内的资源配置问题。对于制度变迁,由一般均衡理论导出的次优理论强调,要么不变,要么全变,从而更有可能产生出“大爆炸”式的方案。俄罗斯和一些东欧国家“休克疗法”的挫折揭示了这一理论存在着重大缺陷。强调“生产关系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事实上是承认制度变迁的。然而虽然马克思注意到了流通费用的存在,由于没有将政府的组织费用和企业的管理费用一般化,没有建立起交易费用概念,不仅误判了市场制度的效率,而且缺少了分析制度或“生产关系”及其变迁的有效的经济学工具。更加上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生产关系中处于对立地位的阶级之间的冲突无法调和,“生产关系革命”只能建立在暴力革命的基础上,其形式是将旧制度打碎,然后再建立起新的来。这种思路显然不能为和平的渐进改革提供帮助。由于有了交易费用的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就完全不同。不仅作为“制度运转的费用”,交易费用可以判别制度的效率高低,而且可以用“制度变迁的成本”或“改革成本”来判别不同改革道路的优劣。由于制度经济学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改革成本”就多来自改革导致的利益再分配对某些人的损害,以及这些人很自然的对改革的反对。因而,改革方案越是能够在改变规则时减少损害的人数或受损害的程度,改革成本就越低,改革也就越容易成功。这种理论为中国渐进改革的成功提供了有力的解释,也为进一步的改革方案提供了思考框架。


历史地看,制度经济学虽然作为一种西方学说很晚近才被介绍到中国来,但中国人对“制度”概念并不陌生。更注重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中国人,对人与人的关系尤为关切,从而很早就注意到人与人关系的稳定均衡 —— 制度的意义。《诗经》所说“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即是讲“有人群就必有规则”。吸收夏商文化,开辟中华文化正统的周朝,用“礼”这种特定形态的制度主导社会秩序,礼乐文化成了后来中国制度结构的主要内容。到了孔子,则集周礼之大成,引进理性主义成分,提出了“仁”、“和”、“中”等包含制度均衡的概念,并毕生“克己复礼”。他所著《春秋》提出的政治理想,引出了公羊学传统,为中国后来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汉儒实践了这一政治思想,造就了当时空前的国家。在一千多年后复兴了儒学的宋明儒家,也是把他们强调的“天理”、“心性”引伸到了典章制度。朱熹所编《近思录》专辟了“制度”一章。受儒家思想熏陶了两千多年的民族,既尊重“祖宗家法”,又强调“其命惟新”。中华文化内涵着对制度的理解。它显然是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发展的丰沃的土壤。

尽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主张很不同于制度经济学,它实际上是后者的先驱之一。马克思主义不仅看重生产力,而且强调生产关系;不仅研究生产方式,而且分析交换关系。即它强调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它关注人与人之间利益冲突的一面。它认为后来形成的制度是解决冲突的结果。例如国家就是阶级斗争的结果,虽然它也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尤其有意思的是,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虽然导致了对私有产权的否定,但在强调所有权方面与制度经济学是高度一致的。最后,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互动,以及生产关系的变革来解释历史,就是用制度变迁来解释历史。在这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以致道格拉斯·诺斯对西方历史的解释,至少在前现代部分都与马恩的解释极为相仿(对比一下诺斯的《经济学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91)和恩格斯的《反杜林论》(马克思和恩格斯,1973,第198~203页))。由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经济学界主导了数十年,在学者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深厚的基础,因而很容易提供理解和接受制度经济学的台阶。


最后,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若干缺陷中发展起来的,但正如科斯所说,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它的分析方法仍然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在改革开放后,新古典经济学逐渐进入了我国大学的经济学系,并在某些地方成为主流理论,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进入中国铺平道路,并提供了分析方法的基础。在问题主导下,在各种理论资源的滋养和互动中,制度经济学崛起了。

 

 

虽然在现阶段,应该承认,我们的学术成就还远远比不上美国,然而我坚信,中国深厚的文化资源和几千年的学术传统,加上在对经济学理论最新进展及时吸纳基础上的创新能力,使得中国有可能出现出类拔萃的领先于世界的经济学家。在这个集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经济学家的努力。我们大致可以把这个选集的论文分成几个部分:对美国为主的西方制度经济学的评论和批评;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尤其是过渡经济和国有企业问题的讨论;以及用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取向对一般经济问题的讨论。


在介绍和转述的基础上,中国经济学家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这一理论的评论和批评。由于篇幅限制,本书只在大量的评论中选择了一篇正面评价的文章(盛洪与陈郁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经济学发展中的作用”)。在这篇文章里,新制度经济学运动显然是一场经济学的革命。至于批评,中国作者首先注意到了美国经济学界的批评(见方绍伟的“科斯定理对吗?”),进而又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概念和命题提出了疑问并加以讨论。如盛洪指出,在零交易费用的假定下,产权概念就是多余的;以及如果产权总是不断地随着世代更替而消失和产生,即使在零交易费用下,也并非任意的界定都会通过交易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见“‘社会成本问题’的问题”)。汪丁丁则发动了更为猛烈的攻击。他在“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一文中指出,交易费用作为一种成本,应服从于“成本就是机会成本”的定义,但当一般均衡下对制度别无选择时,就不存在机会成本,也就没有交易费用。这种对交易费用的否定性结论显然在动摇新制度经济学的根基。

中国学者最有理论增量的地方,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分析。一个比较有成就的方面,就是对国有企业的讨论。除了用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解释国有产权制度为什么缺乏效率以外,作者们还注意将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引入到理论中。如张军强调自由退出对企业制度的影响。计划经济国家中,政府为了“工作权利 — 过度就业”的目标,以及存在着眼前的“退出成本”,而不能自由退出与企业间的隐含的合约,以惩罚“违约”的企业,是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的重要原因(“社会主义的政府与企业:从‘退出’角度的分析”)。周其仁则指出,对私人产权的否定,最要害地是剥夺了要素所有者自由签约的权利。不能自由签约,包括从以前的合约中退出,选择新的合约的权利,就不可能形成市场,反过来也就不能参照市场价格机制进行决策。尽管在国有企业体系内部,可以设立行政级别来激励企业家,但与市场制度的激励相比要逊色得多(“公有制企业的性质”)。

应该说,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更大的用武之地,是对过渡经济的研究。然而由于已经有很多专集和专著,如林毅夫等人的《中国的奇迹》,盛洪编《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天则所的由张曙光主编的《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一辑,第二辑),樊纲的《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张军的《中国过渡经济导论》,本书不拟收集更多的这方面的论文,除了个别论文,如樊纲的“公共选择与改革过程”,它的特点是对市场化改革的政治过程进行分析。关于中国经济学家在这方面成就的综述,可参看盛洪为《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写的序和 “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过渡过程的研究”一文。


应该说,在一般经济问题的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家有更为精彩的贡献。例如汪新波“对企业性质的重新思考”,就是用时间要素超越雇主与雇员、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来进一步思考企业的性质。在作者看来,企业中不同要素的主要区别,是时间的区别。即有些要素与企业签订长期合约,有些是中期合约,有些则是短期的。签订合约期限越长,要素所有者承担的风险越大,包括承担短期要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越应在企业中处于主导的或权威的地位。因此企业的性质可以被理解为是长期要素雇用短期要素。作为一个特例,资本之所以雇用劳动,是因为相对于劳动来说,资本是长期要素。这篇论文不仅具有以新视角和新因素重构理论的创新意味,而且具有对已有理论的整合功夫。所欠缺的,是作者还缺少经验积累。可惜的是,在这篇论文发表以后,较少受到人们的注意。


在另一篇对企业理论有增量贡献的论文,周其仁的“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中,作者提出了同样有创意的、却大不相同的结论。尽管制度经济学早已将人力资本纳入视野,但更多地是强调其作为一般资产的共性,以便于与其它资产放在一起讨论。而周其仁则着重人力资本的自然法性质,即它只能属于它的自然载体—— 活生生的个人,即使法律制度将一个人的人力资本的产权赋予另一个人,前者也可以通过“关闭”自己人力资本的对外通道来对抗。当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结合起来才能生产时,对具有特殊性质的人力资本的事后激励,就要构成合约的主要内容,因而企业就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作者据此认为以往“资本雇用劳动”的教条,是误将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企业家才能所有者混为一谈时的假象。从古至今,真正稀缺的、从而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企业家才能。这种强调人力资本的特性、进而重构企业理论的努力无疑具有独创性,只是这篇论文忽视了可以想见的反驳,而缺少完整性。由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结合也可以采取市场交易的形式,从短工市场到信件快递,从财会与法律服务到相当于企业家能力的管理咨询,人们很难认为企业是将两者结合起来的唯一形式。这似乎暗示着,还有该文没有涉及到的因素在起作用。


在更多的时候,中国学者表现出了敏锐的问题意识和上乘的理论悟性,只是或者缺少形式化的努力,或者没有总体的突破。例如唐寿宁沿着布坎南的思路,提出了市场制度本身也具有立宪性质,即它不仅是一个价格形成机制,更是一个制度形成机制。只是他的这篇论文,“论市场的立宪功能”,表述得过于散文化,没有对这一命题作严格的论证和深入的讨论。林毅夫的“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则对论题作了较完整的理论回顾、文献引证和分析论证。尽管他的结论大多建立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这一对概念的提出,还是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简便的分类和分析的维度。虽然在奥尔森的理论中,“利益集团”作为一个负面的概念,引伸出了整个分析框架,但运用利益集团理论进行分析的张宇燕,却在对中国制度变迁问题时发现,利益集团的存在有时也有正面意义。他在“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一文中指出,在进入市场的权利被政府垄断的计划经济中,如果出现了一些新兴利益集团,通过政治过程“撬动”森严壁垒的进入障碍,将竞争引入,会产生市场化的积极结果。他后来依据这一思路考察了联通公司进入电信业的情况,也将在该文中提出的“贾谊定理”,即创造更多的利益集团是对付利益集团的良方,(与他人合作)作了形式化的阐述。美中不足的是,这一命题在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展开,后来也没有得到专门的讨论。在将科斯传统和布坎南传统比较时,盛洪发现它们之间的冲突,即所谓“精英论”与“一致同意原则”的冲突。运用交易费用的概念,他发现偏离一致同意原则的“法官裁决”存在的合理性,并认为强调精英作用的“法官裁决”和遵循一致同意原则的“公共选择”是相辅相成的(见“法官裁决与公共选择”)。可惜这篇文章过于简略,缺少形式化的功夫。

应该说,还有不少有理论增量的论文没有被收集进来,因为本论文集还具有某种“基础性”;更有可能的是,它们超出了编者的视野。然而就已经看到的这些论文,我们一方面应该承认,它们与国际水平的经典论文尚有差距;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中国学者们有着巨大的理论潜力,他们正在逼近领先水平。

 


从更大的背景看,中国有着制度经济学成长的丰沃的土壤。尽管我们说,经济学是一般的,然而它必是在特定经验积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缺少中国的经验,经济学就缺少一般性;尽管我们也清楚,制度经济学也只是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一支,但如果我们认为制度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我们不仅覆盖了经济学的大部分视野,而且对所有的经济学分析方法持开放态度。

具体而言,能够滋养制度经济学的中国资源包括,中国问题,中国文献和中国历史。所谓中国问题,不仅包括中国目前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问题,也包括从中国角度提出的问题。比如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中国经济学家有着比道格拉斯·诺斯更为优越的条件,因为不仅可以从历史文献中了解制度变迁,而且可以身临其境地观察制度变迁;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制度变迁的时代,我们正亲眼看着猿变成人。中国的市场化道路也呈现出了一些原有理论所不曾想象得到的特征。如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已使人们怀疑“要么不改,要么全改”的次优理论,然而它的理论含义还需人们进一步探索。这一成功也同样使人们推测,交易也许是比暴力革命更为有效的改革方式。它在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还等待着人们去挖掘。从更大范围看,中国的制度变迁应包括近代以来中国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其中包括对中国传统制度资源的重新理解,和这些资源如何与外来的制度资源结合起来,构成中华民族新的制度结构。谈到近代,不能不谈中西冲突,也不能不正视由于这种冲突所导致的对问题的不同看法。这种不同的角度,会使西方学者有意无意忽视的一些问题,被中国学者所重视。例如,假如没有自由迁徙的条件,自由贸易和资本自由流动并非像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坚信的那样,会带来全世界的皆大欢喜。再比如,在研究国际经济时,西方学者多是暗含地假定国际的政治秩序与一国之内无异,这大概与西方世界在这一秩序中占有优势有关;而中国学者可能更会敏感地意识到国际政治秩序中的问题。正是这样一个国际无政府状态,也许才是制度经济学家应该全力面对的。


尽管有关制度经济学的中国的经济学文献还是很少的,但在一个较窄的领域中,还是相对丰富的,这就有关中国式改革的过渡经济学的文献。除此之外,我所指的中国文献是对制度有所描述的古典文献。数千年的历史,使重视人与人关系的中国人在这方面积累的文献浩如烟海。从中国最古老的书《尚书》开始,就有了对制度的记载;号称“三礼”的《周礼》、《仪礼》和《礼记》,就对夏、商、周三代的礼乐文化作了大量描绘和评述;怪异的《山海经》被有些作者认为是上古政治制度的记录,《春秋公羊传》则是儒家政治制度经典。后人所编《十通》和《五礼通考》都是资料全备的制度史。更有数不清的政府档案和民间合约资料。当我们研究制度时,这些有关制度的资料极为重要。当科斯为了研究企业制度,用自己的诺奖资金建立了匹兹堡大学契约和企业结构研究中心时,他期待着这些企业合约资料能为研究者提供经验素材;张五常教授在酝酿他的《佃农理论》时,芝加哥大学图书馆中来自南京的几张租佃合约帮了大忙(2000,第20~21页)。因为有关制度的理论要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对制度的评判,也要参照它的社会结果。而要发现其中的逻辑,不仅要有互动的广泛性,还要有较长的时间跨度。中国的有关制度的文献,对比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对比从中国获得的零星片断来说,无疑丰富得多。


谈到中国文献,中国历史文献也包含其中。而这里讲的中国历史,应是指中国历史的相对于西方的独特道路。中西历史发展轨迹在上古时期就有分野,明显的分道扬镳,也许是在所谓第一轴心时期,即儒学和基督教诞生的时期。在以后,中国和西方走着大不相同的道路。不应否认,制度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种,是以西方经验和西方历史造就的文化取向为基础的。这种文化取向潜移默化地塑造了西方经济学的性格,又被误认为具有普适的性质。例如,西方经济学多是假定经济活动是在较为“纯粹”的制度安排,如法律,市场,企业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与西方社会不同制度安排间的对立和紧张不无关系。将人类历史划分成截然不同的几个阶段,也是西方历史阶段在这一理论中的反映。将中国历史考虑进来,不仅可以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重述中国历史,更重要的是,中国历史不同于西方的特征,会为这个一般理论注入新的因素。例如,“礼”可能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受到关注,并可能冲击原有的制度概念;区别于对立且互补的希腊-希伯来传统结构,以儒学为主的浑然一体的制度结构可能启发人们关于制度结构特征的思考;中国将道德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传统,也许会为我们解决今天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国际秩序提供某种可行的方案。


当然,处于一个信息革命的时代,中国学者不仅会受益于中国资源,他们必将把全世界的资源视为自己的资源。他们不仅同样关注西方学者关心的问题,也将会关注以往被忽视的其它文明,如印度和伊斯兰的资源。善长数学的中国学者,如果再加上对制度的深刻理解,也有可能在用博弈论的方法构造制度理论方面有所建树。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与其他国籍的学者一起面对着共同的问题,它们包括:(1)制度变迁问题;(2)市场经济自身的问题,包括外部性问题及其它市场失灵的问题;(3)全球的外部性问题,如全球环境,公海捕鱼,南极问题,太空问题等;(4)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问题,即能否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条件下,建立公正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和平解决国家间冲突的问题;(5)政府的起源、性质和演进的问题;(6)道德与宗教问题,即这些无形制度的起源、性质和演进,以及与有形制度间的互动问题;(7)将智力活动纳入产权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制度创新,以及这种活动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性质;(8)不同文明间的冲突、融合和整合的问题。


目前我们所欠缺的,是金融资源和学术机制。由于缺少金融支持,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相当零落。许多有理论价值的论文,多是发表出来就没有下文了。而理论的发展,如同美国制度经济学那样,正是一篇论文激起了别人的灵感,通过相继的讨论甚至争论,以及进一步的发挥,才能形成有阵容的理论学派。而在中国,不少有潜力的学者却因为生计问题分散精力,从而缺少对重要问题的持续攻击。从学术组织角度看,虽然制度经济学在中国风靡一时,但还缺少有资金实力的研究机构支持系统的研究。也许,制度经济学家首先应该解决的,是自己的制度问题。包括融资制度,学术组织,研究纲领和分配机制。随着中国在经济上走向繁荣,当有更多的资源通过有效的机制注入到研究中来,我们也许会迎来一个中国制度经济学与中华学术发展的鼎盛时期。

 


参考文献


布鲁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3;

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

盛洪,《分工与交易》,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张闻天,“关于生产关系的两重性问题”,《经济研究》,1979年第10期;

张维迎,“公有制经济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关系:理论分析和政策含义”,《经济研究》,1995年第4期;

张五常,《佃农理论》,商务印书馆,2000。

 

2002年月4月15日定稿于北京郎家园

《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即将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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