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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腐败、不公等问题是市场带来的吗

市场经济天然地要求公平公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仅不能怪市场,可能反而是“看得见的手”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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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志武

      出版社:西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9月

最近的反腐力度很大,多年遗留的腐败积弊得以清理,收入差距问题也受到关注,这些举措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然而,与此同时,一种看法开始流行起来:腐败盛行、收入差距恶化等问题都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想要缓解这些问题,就必须停止市场化改革,或对市场化改革进行修正。可是仔细想想就知道,这样责怪市场是不公平的。 

腐败盛行与否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腐败带来的好处有多大,一是腐败被发现后的潜在成本有多高。 

在原来的国有制计划经济之下,权力制衡缺失,体制问题严重,滋生腐败的体制架构早就在那里(因权力缺少制衡)。只是由于计划经济产生了普遍的贫穷,权力寻租能够得到的好处也不多,一旦被查处,代价却不小,于是,权衡腐败的好处与代价之后,还是以不腐败为上策。当然,计划经济下的不公平,往往不是以货币方式表现出来的,而是体现在基于权力、身份的各种特权之上,而这种特权(住房、教育、医疗等),往往因为意识形态的因素,没有被当作腐败来看待。 

后来的市场化改革给社会创造了巨大财富,社会普遍更有钱了,这就使一般意义上的权力寻租或说腐败的好处大大增加。同时隐性的特权也更容易表现为金钱与财富了,“权力就更加值钱了”。同时,政府部门对什么都管、对什么都要求审批,土地和其他主要资产也都通过国有制与集体所有制控制在政府手里,这就大大增加了权力寻租的好处,一个审批能带来的好处轻轻松松地就达到几亿、几十亿!

从根本上说,市场化改革没有使腐败更容易,也没有使腐败的成本更低,只是使腐败能带来的好处大大增加了,让权力更有了寻租的动力,使权力更容易变现。与此同时,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权力制衡机制没有根本改善,即便经过运动式的反腐,腐败的成本继续保持在很低的状态。结果就是,腐败的好处与腐败的成本的平衡点随着改革的深化而不断向腐败的方向倾斜,腐败越来越多,越来越惊人。但我们需要明确,这是因为政府管制太多、体制改革滞后所致。

我们必须清楚,权力缺乏制衡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就严重,不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只是市场化之后,权力的好处提升了,这些问题更容易以金钱的方式显现出来。就好像冬天和秋天病死的人数不一样,冬天病死的人可能要多一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下结论,说冬天让更多人的体质变坏,因为实际上体质坏的人数比例在冬天和秋天可能都一样,只是体质坏的人过秋没问题但过冬更难而已。 

在一个贫穷的国家里,权力可能会失控,但当权者不一定个个都想寻租捞钱,因为腐败的好处太少;在一个富裕的市场化社会里,权力失衡局面不一定更坏,但以金钱表现出的贪污腐败、权力寻租可能更会处处可见。 

我们也常听到一种说法:虽然市场化和自由带来经济繁荣,但也带来诸如贫富分化、社会不公甚至信仰真空这些严重后果。 

这里,我们应该先看到,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以交易双方的自由选择、自愿契约为起点的,不含有对任何一方的任何强制。所以,真正的市场经济本身就要求公平公正。如果一个社会存在不公平不公正,必然是超经济的强制力所致,是制度层面或文化层面的问题,说明那个社会的市场化水平还不够,而非市场力量所起的作用太大。要改善社会不公,需要做的恰恰是通过体制改革消除市场化的障碍,而不是逆转市场化。

本来在自由的市场经济里,资本会往回报高的地方走;哪里投资太少,哪里的单位资本回报往往会更高,资本就会更多往哪里走,其结果是各地区、各群体更能享受到“水涨船高”的效应,使收入趋向均衡。但如果行政权力不顾投资效率,以自己的主观愿望配置资源,表面看好像“看得见的手”更能促进公平,但根据我的研究,实际情况正好相反:国有经济比重越高、行政干预资源配置程度越高的社会里,贫富差距越大、社会不公越严重,因为这样的社会更加依赖权力、关系来配置资源,机会不平等的情况更严重;在这样的社会里,即便有信仰,也是对权力、对有权势者的信仰 。

(责任编辑: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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