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应当实事求是地认识粮食过剩问题,对“粮食无过剩”观点的

题目    应当实事求是地认识粮食过剩问题,对“粮食无过剩”观点的质疑 
主讲人  卢锋 
时间    1999年4月19日 
地点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致福轩 
主讲人简介

卢锋,现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应当实事求是地认识粮食过剩问题

对“粮食无过剩”观点的质疑
 

卢锋: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粮食政策研究领域围绕粮食过剩问题存在两种对立观点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随着市场机制部分引入粮食经济,粮食存在过剩可能;事实上也发生了过剩;因而应当利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手段对过剩进行适当调节。另一种观点认为,粮食不存在过剩可能;事实上也从未发生过剩;“误把多余当过剩”会造成粮食生产力萎缩和粮食危机。93粮改政策流产后,“无过剩说”成为主流观点以及支配近年粮食政策讨论和设计的一个暗含前提。

应当实事求是地重新认识粮食过剩问题。笔者认为,无论依据经济学常识,还是观察粮食供求关系变动情况,粮食过剩的存在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粮食无过剩”是一个常识性误解。

 

粮食有无可能发生市场过剩

从文献看,“粮食过剩”判断是在分析1984年粮食形势时提出的。随着1985年以后粮食形势变化,有人在批评“过剩说”基础上提出“粮食无过剩”观点。主要依据是:1984年粮食并没有多到消费不完程度;我国粮食消费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低;粮食消费需求随着收入上升必然还要增长,等等。

这些观察虽包含事实和合理分析成分,但不能支持粮食无过剩的结论。作为一个常识性概念,某种商品过剩是指该商品供求关系在给定时期发生的实际供给大于有效需求的一种状态。任何过剩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一方面相对于特定时期;另一方面相对于给定支付能力支持的现期市场有效需求。认定过剩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存在供给大于需求(包括合理库存需求)状态,而无需存在某种商品多余到“消费不完”的地步;它和我国与外国消费的比较水平,或今后消费是否会增长,也都没有必然联系。

“无过剩说”只有在取消市场的制度条件才有真实性。例如,我国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时期,粮食确实不可能过剩。这是因为统购统销制度派生出两方面结果:一方面粮食收购价被人为地压低,生产者得到的价格与粮食生产的边际成本脱节,因而从根本上抑制了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供给方面受到阻碍。另一方面,粮食城市销售价格被人为压低,零售价格与城市居民粮食消费的边际效益相脱离,于是产生需求永远不能满足的现象。结果是供不应求成为常态,粮食只有紧缺而没有过剩。问题在于,统购统销制度随着改革政策的实施很快瓦解,市场机制部分地引入粮食经济领域,从而使过剩成为可能。无过剩观点把适用于非市场经济条件的观察和思维方式运用到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情况,因而不正确。

 

粮食是否曾经发生市场过剩

判断是否存在过剩或紧缺,最重要观察变量是市场粮价和库存量变动。即期粮价对均衡价格的相对水平反应对象商品稀缺程度,因而显示是否存在相对紧缺和过剩。80年代以来,我国市场真实粮价(名义粮价抛去通货膨胀因素)变动表现出显著的周期性,以真实粮价平均值或趋势值作为对均衡粮价的估计,从粮价数据可一目了然看出过去近二十年间真实粮价三次跌至周期性谷底,对应着三次粮食市场过剩。第一次过剩发生在1985年前后;第二次在1992/93年前后;第三次在1997/98年前后。与周期性低谷对应,粮价处于周期性峰值时说明存在市场供求较为紧缺现象。这样的紧缺期也有三次,分别在80年代初,1989年和1995年前后。

从库存量上看,实际库存超过(或低于)合理库存表明存在相对过剩(或紧缺)状态。据统计局农户粮食库存数据,至迟从80年代中期开始,农户实际存粮比合理库存量已高出1-2个月消费量;90年代以来过量库存可能超过半年左右消费量。可见,80年代中期开始农户粮食库存已超过合理需要,并且库存过量程度总起来看呈线性扩大趋势。

由于缺少数据,不能对国有粮食库存量变动进行系统的定量观察。然而,周期性存在的“卖粮难”“仓容危机”报道以及零散发表的库存量数据,都说明国有粮食部门存在过量库存问题,并且在时间上与粮价变动显示的周期过剩情况大体相符。例如,第一次“卖粮难”问题和仓容危机在1983/84年达到高峰,90年代初类似问题更加严重,与粮价变动提示的前两次过剩不谋而合。第三次过剩在国有粮食部门过量库存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据透露,1997年年末国家粮食过量库存可能超过2000亿斤。过去两年我国不得不大量亏损出口粮食;1998年决定投资180亿元巨资紧急兴建500亿斤库容能力的粮食仓库,都是过剩压力的表现。

 

粮食无过剩观点的政策影响

无过剩观点如果影响实际政策,会引发效率损失。首先,从理论上看,粮食供大于求,表明粮食生产耗费了过多的稀缺资源,需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节来优化资源配置。如果认为粮食无过剩,延缓或阻碍市场机制的必要调节,损失会更大。

其次,过剩会导致过量粮食库存及相应成本。粮食库存主要有两个经济功能:一是调节社会粮食消费的平稳性和粮食生产的季节性的矛盾;二是控制各种自然和社会因素对粮食供给扰动所带来的风险。因而,合理数量的粮食库存对于实现社会粮食安全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库存代价很高,是一项很“昂贵”的调节手段。据业内人士估计,即便是国外效率较高的粮食收储企业,年库存费用占存粮价值比例一般也高达20%以上。因而,为了节约资源,应当尽量减少过量库存。无过剩观点的实际影响会使不必要的粮食过量库存上升。

再次,过剩或过量库存最终表现为财务性损失,在消费者,生产者和政府三方面分担。应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政策受无过剩理念支配,或出于其它动机,在过剩时实行价格保护政策来刺激生产,效率损失或库存成本必然要表现为国家财政成本。这是1996年以来我国粮食部门上千亿元亏损的主要原因。这类政策经济不合理性在粮食亏本出口上集中表现出来。据估计,1995年以来粮食贸易亏损耗费国家上百亿元补贴,这在客观上是给外国消费者提供了巨额消费补贴。问题在于,我们作为一个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是否有义务和实力向外国人提供如此巨额粮食消费补贴呢?这显然不是政府粮食政策的初始动机。但这个事例表明,象粮食无过剩这样违背常识的观点一旦被认可,可能会产生怎样不合理的经济后果。

 

粮食政策研究不宜轻率违背经济学常识

“粮食是特殊商品”棗这个认识在两重意义上是正确的:第一,在使用价值或商品学意义上,任何商品都是特殊的,粮食也不例外。第二,从消费特性上看,粮食是生活基本消费品。因而,在满足温饱层面上,粮食安全不仅是重大经济问题,而且关系到公平原则和社会稳定,具有显著的政治含义。

然而,粮食又必然具有商品在市场经济下的共性,存在过剩的可能性。粮食没有也不可能特殊到“无过剩“的程度。过剩必然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出于无过剩认识或其它动机,实行妨碍市场机制对过剩调节的政策,或甚在过剩时反而刺激生产稳定增长,必然会导致更大的效率损失。

政策含义是,粮食政策应当兼顾两个原则:保障国民粮食安全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者之间其实存在内在联系。需要强调的是,粮食现有生产水平越是提高;现有人均食物消费在温饱水平以上形成的“缓冲层”越是增大和稳定;现实粮食问题的政治含义就越来越弱化而其经济性质就越来越突出;因而也就越来越有必要和可能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粮食安全目标。这是我国粮改应当坚持市场化方向的根本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粮食过剩问题政策含义虽然重要,但其内涵在经济分析的技术性意义上却极为简单甚至贫乏;分析和立论依据不过是市场经济常识和基本观察事实。象粮食无过剩这样明显违背经济学常识的观点长期存在,并能够在政策实践方面不断产生显著影响力,说明现行的政策研究体制和学术评价方式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因而,通过对粮食过剩问题的重新认识和讨论,提出政策研究不宜轻率违背经济学常识的命题,不仅具有政策含义,而且对改进我国政策研究体制和学术评价方式也可能有启发意义。

(黄澄泓整理)

 


(本简报文章如需转载请事先征得本中心同意)

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 北京大学 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75,6275-1476

传真:(010)6275-1474 电子信箱: ccer@pku.edu.cn   ccer@ccer.pku.edu.cn

网址:http://www.ccer.edu.cn

编辑:海闻 姚洋 发行:邢惠清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